國內科技保險發展現狀及對策

時間:2022-11-03 03: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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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科技保險發展現狀及對策

1科技保險的內涵和意義

1.1科技保險的內涵

所謂科技保險,就是運用保險作為分散風險的手段,對科技企業或研發機構在研發、生產、銷售、售后以及其他經營管理活動中,因各類現實面臨的風險而導致科技企業或研發機構的財產損失、利潤損失或科研經費損失等,以及其對股東、雇員或第三者的財產或人身造成現實傷害而應承擔的各種民事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給予保險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保障方式??萍急kU借助保險手段來分散企業科技創新投資風險,是一項服務高新技術產業的保險業務,其目的在于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科技保險是一種準公共產品,能夠使高投入、高風險的科技型創新企業和科研機構在出現損失后獲得補償,從而讓更多的資金和人才在推進我國科技事業中充分發揮作用,我國科技部和保監會于2006年推出了科技保險業務。

1.2發展科技保險的意義

1.2.1大力發展科技保險,能夠為企業推進自主創新提供有力保障

科技創新活動風險大、融資困難、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對企業而言,一旦投資失敗,所面臨的往往是滅頂之災,因此企業普遍創新動力不足。實踐證明,高新技術產業可能遭遇到市場、技術、人才風險,科技保險能有效將此類種種風險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2大力發展科技保險,能夠開拓保險市場,促進保險業做大蛋糕

科技保險的發展顯然需要以科技與金融相結合為前提,科技與金融的結合必將促進科技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科技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又將刺激保險的市場需求,進而提高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同時帶動信息技術、管理技術等不斷升級,從而促進保險企業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經營管理效率,實現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

1.2.3科技保險是科技與金融相結合的一項重要內容

保險業是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廣科技保險也是推動科技與金融相結合的一項重要舉措,這種結合與創新已經給眾多科技型企業帶來了巨大助力,在科技型企業持續快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開展科技保險不僅對高新技術企業創業、創新發揮分散風險、支持保障的作用,事實上也促進了金融業的創新發展,對金融業改革創新產生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2國內科技保險發展現狀分析

2.1國內科技保險的發展現狀

早在2006年,保監會就與科技部密切合作,相繼出臺《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于進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險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服務的通知》等相關政策,同時將包括武漢在內的“五市一區”確定為首批科技保險試點城市,積極推動科技保險試點工作穩步向前邁進。在地方政府、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華泰保險公司等機構的積極參與下,已對眾多科技型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2.1.1試點城市發展狀況基本良好

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和無錫市的試點中,政府比較重視,對開展科技保險的支持力度較大,科技保險推進較快,業務開展得也比較好。有的市成立了科技金融促進會等專項組織,有的市成立了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服務機構,這些組織和機構不僅負責科技保險的資金申請和審查等工作,還負責建立保險企業和科技企業之間的聯系,促進他們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這些政策與機構的有力推動下,科技保險在這些試點城市發展迅猛,其中重慶市已開發了高新技術產品信用險、研發設備險等20多種科技保險產品。無錫市更是將補貼資金最高提高至200萬元,有力地推動了科技保險工作的開展。

2.1.2科技型企業參與熱情逐漸增加

由于科技保險能夠有效降低高新技術企業高科技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過程中多方面的風險,科技保險這種專門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特性,已逐漸得到科技型企業的認識與青睞,也在科技保險的實踐中得到證實??萍急kU降低了科技型企業人才、設備、研發以及生產各環節的風險,提升了科技型企業和研發機構的積極性,使得眾多科技創新型企業從中獲益,科技型企業參與熱情不斷漲高。

2.1.3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科技保險受到越來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視。有關數據顯示,在試點過程中,科技保險的發展速度越來越快,高新技術企業和保險企業雙方對科技保險的認知度越來越高,雙方均從中獲得了一定收益。這一局面與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密不可分,天津等城市試點之初便實行對參加科技保險企業的補貼政策,在促進科技保險發展的同時,政府的信心也倍受鼓舞,如今有些城市支持力度最高達到保費70%的比例,實現了地方政府、保險企業與科技型企業的“互利多贏”。實踐證明,科技保險的開展有利于分散和化解科技創新型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的風險,提升科技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進而支持我國科技強國戰略。與此同時,科技保險的發展為我國保險業開拓了新的市場空間,正日益成為科技型企業和保險業相伴共榮、共同融合創新的舞臺,逐步得到科技型企業和保險企業的認可。

2.2科技保險發展初期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客觀上講,自2006年試點以來,我國科技保險的發展得到長足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險種不多且設置不合理,總體銷售規模不大、總額賠付率偏高且盈利有限,科技型企業參保率不高及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等方面。

2.2.1險種設置不夠合理

與傳統企業相比,科技型企業在發展壯大過程中面臨更多的風險。然而現有的科技保險險種設置基本照搬傳統企業險種設置,第一批設置的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出口信用保險、高管人員及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和意外保險等科技保險“六大險種”中,僅有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險1種新開發險種,其余5項險種均是從針對傳統企業的傳統險種中演化而來的。體現出保險企業對科技型企業缺乏足夠認知,險種設置缺乏對科技型企業面臨特殊風險的針對性,難以保障科技創新型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的保險需求。現實情況中,出口信用保險占去了我國科技保險的絕大部分份額,原因在于保險公司在面對科技保險這一新事物時,統計樣本積累不夠、風險數據積累慢、精算數據匱乏,沒有形成開發新的科技保險險種所需的數據資料和科學依據,因而缺乏開發新險種的積極性。

2.2.2政府對補貼程度參差不齊

前文所述,各試點城市采取了利好政策或措施推動科技保險發展,很多地方政府出臺了科技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鼓勵已認定的且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參與科技保險,并給予其10%到70%、1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的保費補貼。但是有些城市對享受補貼政策對象企業的認定靈活性不夠、門檻過高,把一些具有發展潛力、有參保需求的企業拒之門外;有些試點城市對科技保險的重視程度不夠或者受限于地方財政財力不夠,企業補貼的面過窄、補貼金額過低,對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未能有效發揮政府政策導向的“指揮棒”作用。

2.2.3保險公司盈利有限

目前,多家保險企業開展了科技保險業務,然而各保險企業并未充分認知到科技保險的特殊性,仍然按照以往的思路和傳統的經營模式經營科技保險,保險企業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財力開發的科技保險險種也很容易被競爭對手抄襲,這也造成保險企業并不是很熱衷于新險種的開發,影響了他們開展科技保險的積極性。此外,科技創新的高風險性和風險評估機制不夠決定了科技保險出險率相對較高、賠付比例較大,造成了保險企業盈利相當有限。從長遠來說,盈利不足也會影響保險企業開展科技保險的積極性,也給保險企業的政策運營造成一定沖擊,不利于科技保險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

2.2.4科技創新型企業參保積極性不高

自科技保險業務開展以來,已有數以千計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參與了科技保險,但這些參保企業在為數眾多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中僅僅是九牛一毛,參保比例任然很低。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科技保險相對于其他險種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有關推進部門對其宣傳仍不夠到位,大多數科技型企業對科技保險缺乏足夠的認識;二是政府補貼力度不夠,科技型企業參保積極性不高;三是科技保險相對來說保費較高,出于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等方面考慮,很多科技型企業不得不忍痛割愛放棄科技保險投保。

3國內科技保險運營模式

從試點以來的情況來看,科技保險需要政府通過法規、財稅等手段來推動,很大程度上科技保險的運行體系都是靠行政手段來搭建的,政府既可以對科技保險進行政策和產品供給,也可以給予特定的科技保險產品進行支持,可以說科技保險具有很強的政策性特征。依據政府參與程度,可以將科技保險的運行模式分為以下三種。

3.1“政府主辦兼政府經營”模式

政府或者其輔助經營機構直接供給、經營科技保險產品,政府參與運營,采取自行經營或成立科技保險企業等機構作為供給主體,與保險公司一起進行科技保險產品的選擇和有效配置。這種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大包大攬的“政府主辦兼政府經營”模式,是政策性最強的一種科技保險運行模式。

3.2“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

政府設計、開發科技保險產品,然后委托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與此同時,政府出臺相關的政策及制度,引導科技型企業參與投保,并委托有豐富經驗和經營能力的商業保險公司代辦科技保險業務,統籌收取保費和給予賠付、承擔補貼資金及代辦費用,積余則存入準備金或交付政府。政府承擔全部風險,代辦保險公司只收取代辦費用而不能享受其他任何利益。因此“,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市場化運作,但政府需要承擔所有風險。

3.3“政府主導下的市場運營”模式

保險公司設計、開發科技保險產品,然后按照市場機制進行運營,經營風險全部由保險公司自己承擔。政府只需提供優惠政策和財稅補貼,并指導保險企業合理設置險種和產品。在這種模式中,政府主要承擔設計、引導職責及提供政策支持;保險公司則通過和科技型企業之間的契約合同及價格信號等市場手段,進行科技保險產品的選擇和有效配置;在此基礎上,以科技中介為依托,建立包括有關政府部門、科技型企業、保險企業等多方主體參與的協調合作機制小組和多部門組成的監管體系。由此,在政府引導下,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科技保險市場的有效配置,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風險保障的同時,也保證保險企業產品供給的積極性與有效性。這種模式是市場化程度最高的一種科技保險運行模式,對制度的設計、市場環境等均提出較高的要求。

4科技保險推動咸寧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基于咸寧經濟發展現狀,在咸寧科技保險發展的初期,比較適合選擇“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運營模式;待科技保險進入平穩發展時期后,再轉變為“政府主導下的市場運營”模式。與此同時,地方政府要做好引導和服務保障工作,搭建好科技型企業與保險公司之間合作的橋梁,具體來說,政府、保險公司、科技型企業三者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4.1政府方面

一方面,科技保險的發展必須遵循政府引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原則,另一方面,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尤其在科技保險發展的初步階段,政府作為科技保險的主要推動者,對科技保險的發展起著不可或缺的推動作用。

4.1.1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在制訂科技保險的法律法規和促進政策時,應從多方面、多角度進行考量,充分考慮科技保險雙方的需求和利益,在給予科技保險參保企業一定補貼的同時,采取多種手段進一步降低科技型企業參加科技保險的參保成本。

4.1.2加強對科技保險的宣傳力度

對廣大科技型企業,咸寧政府要通過制定完善的科技保險制度及相關政策,并加大宣傳力度、知識普及、政策普惠,提高科技型企業的風險意識和對科技保險的認知度,進而引導他們利用科技保險這個平臺加大高科技產品研發、生產力度。在科技保險的起步階段,選取例如經濟技術開發區這類具有一定經濟基礎、創新活動比較活躍的地區進行科技保險試點;當條件成熟后,再漸進有序地將科技保險推廣至全市。

4.1.3加大對金融機構和科技型企業的補貼和扶持力度

首先,可以嘗試成立科技銀行,并對有潛力、有價值的科技創新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或者補助,支持其創新發展。其次,設立優惠政策對科技保險雙方進行支持,為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保險企業提供經營管理費用補貼,為參與科技保險的科技型企業提供保費補貼。最后,靈活認定科技保險補貼門檻,對一些未來發展潛力大但目前不符合認定門檻的項目可適當降低門檻。在財政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加大補貼力度,提高科技型企業參保的積極性,盡可能使中小型科技企業能夠參與其中。

4.1.4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科技保險

我國科技保險工作起步較晚,缺乏成熟的經驗和充足的數據資料,使得科技保險公司在研發新險種并制定費率時缺乏一定的參考依據和精算基礎,因此,商業保險公司在開展科技保險業務時存在諸多顧慮。面對這種情況,政府可以對積極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保險企業給予一定的優惠待遇或者一定的榮譽獎勵,適當對保險公司的科技保險保費收入予以財稅支持,打消保險公司的諸多顧慮,進而提高其開展科技保險的積極性。

4.2保險公司方面

保險公司在科技保險業務開展過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與此同時,科技保險業務的開展也必定為保險公司帶來更多的保費收入。隨著科技保險工作的不斷深入,各家保險公司應注意以下幾點。

4.2.1明確發展思路

針對科技型企業發展規律及其對保險的特殊需求,首先,科技保險公司要積極研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新險種,為科技型企業在科技產品研發、人才引進、科技設備、市場拓展等方面開發新產品和風險管理方案,有效緩解企業面臨的科技創新窘境,提高其科技創新力;其次,收集各類科技型企業各發展階段的風險數據,形成數據庫,為科技創新型企業規避風險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效參考;最后,保證在出險后及時向企業賠付,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吸引科技型企業投保,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

4.2.2合理轉移風險

承接保險業務的同時,必然意味著累積了大量的風險,保險公司必須采取有力措施來轉移這些風險,避免因過大的賠付量對企業運營造成沖擊。除了壯大保險公司自身經濟實力外,一方面可以積極設立專營科技風險的科技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將科技保險風險證券化,開發科技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轉移風險,確??萍急kU持續發展。

4.2.3規避道德風險

任何事物發展都有兩面性,科技保險的飛速發展拓展了保險企業市場的同時,也產生了一定的風險。因科技保險的產生,一些科技型企業一味投資高風險高收益項目,并對這些項目進行投保,由于保險企業對這些項目并不十分了解,缺乏足夠的風險評估資料,形成了道德風險。為防止這種道德風險的發生,一方面保險公司要充分完善科技保險風險評估體系,規避風險;另一方面要對科技保險的承保模式進行創新,嘗試著與誠信好的科技型企業建立一種長期合作的戰略聯盟關系,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形成的道德風險等問題。

4.2.4強化服務意識

一方面加強與咸寧科技銀行等單位聯手,加強與投融資機構聯系,既開發出適合科技型企業的保險產品,又開發出適合投融資的金融產品;另一方面,做好產品跟蹤服務工作,對于有潛力的項目,保險公司可以幫助其搭建與金融機構的聯系橋梁,幫助科技型企業取得銀行信貸等資金,提高科技型企業投資成功率。此外,要組建過硬的專家團隊,人才是科技保險發展的關鍵因素,能夠為科技保險的長期穩定發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撐。一方面,科技保險的工作內容要求其專業人才不僅需要具備過硬的保險專業技能,而且還要具備一定的高新技術專業知識及英語水平;另一方面,科技保險工作的開展由多個程序構成,需要團隊的共同參與,因此,具有高度工作熱情、團隊精神和責任感的保險專家團隊是推動科技保險向縱深發展的必要前提。

4.3科技型企業方面

科技型企業首先應該轉變思想,充分認識到科技保險化解和分擔風險的作用,積極參與科技保險;其次,要充分了解政府的支持政策,積極營造條件爭取得到政府保費支持,降低投保成本;最后,科技型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需求選擇合適的險種進行投保,通過辦理科技保險業務實現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程度的風險保障。

作者:蔡青青 單位:湖北科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