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保險制度下的農業保險論文
時間:2022-10-06 1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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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主要包括畜牧保險、農作物保險、森林保險這3個方面,其中畜牧保險主要承擔在保險合同范圍內所確定的疾病或者意外造成的損失;農作物保險主要承擔干旱、冰凍、火災、冰雹、颶風霜凍、雪災,以及病蟲害等自然災害;森林保險則主要承擔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這里的損失不僅包括在滅火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同時還包括在這個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的賠償。農民以自愿的原則進行投保,可以選擇個人投保,也可以選擇集體投保,政府保有實行強制保險的權利,必要時可自行決定是否強制保險。
2.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制度中的財政補貼制度
西班牙農業符合保險制度中的財政補貼制度主要可以從補貼標準、保險費率以及政府調控3個方面進行闡述。首先,就補貼標準來說,對于不同的投保主體,保費補助標準也有所不同,如對女性農民的補貼標準高于男性農民,對全職農民的補貼標準高于兼職農民,對集體投保農民的補貼標準高于個人投保的農民。其次,對于不同農作物的保費,補貼標準也有所不同,如對糧食等谷類作物、馬鈴薯等蔬菜類作物,以及棉花等工業用農作物,其保險費率均為18%,但是對沒有灌溉條件的谷類作物、甜菜等,其保險費率均為28%;對同一作物,根據具體情況實行不同的保險費率,如對橄欖穩定產量保險的費率為28%,而對橄欖自然災害保險的費率為18%。最后,政府通過對保費補貼和保險費率標準的調整和控制對整個農業種植結構進行調控。政府如果想抑制某一產業的發展,那么只需減少保費補貼或者提高保費費率就可以實現。
3.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制度中的管理監督制度
任何一項制度的建立都必須要有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西班牙農業保險制度雖然建立的時間不長,但是其管理機構還是比較健全的,部門之間的相互職責也都有明確的界限?!掇r業復合保險法》規定,農業保險政策的主要制定機構是隸屬于農業、漁業和食品部的國家農業保險局,它所有的實施細則都是由國家農業保險局提出和展開,其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則主要來自地方自治政府、農業合作社、國家財政部門以及農業復合保險公司協會的代表成員。在這里國家農業保險局的作用主要負責農業保險活動中的協調和聯絡機構,同時還要對農業保險體系實施管理,通過對其體系的分析和研究,為農業復合保險的發展制訂科學、合理的發展計劃,促進農業保險合同條款的制定以及推廣等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中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及制度中的不足
1.中國農業保險發展仍然處于落后狀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整體獲得了迅速發展,農業保險也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進步,2000年中國總保費的收入約為1600億元,而同期農業保費的收入僅有4億元,到2009年,農業保費增加到了130億元,創下了歷史新高,但是這個數據仍然只是總保費的1.2%,由此可見中國農業保險在總保險業中占有的比例很小并且發展處于落后狀態。
2.中國自然災害引起的農業損失嚴重
中國每年農作物播種面積有13萬hm2,其中1/3都會受到災害的影響,災區面積占受災面積的1/2,這都為農業生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目前,中國農業保險主要還是以商業保險為主,而眾所周知商業保險的最終目的是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再加上農業保險收入不高、風險比較大,且賠付率很高,政府的補貼也比較少,農業保險一直處于虧損的狀態,這就導致很多商業性保險公司拒絕經營農業保險方面的業務,最終使農業保險業務出現日益萎靡的局面。中國農業保險制度不能為這些受災地區提供足夠的保險保障,這就為災后的重建和恢復生產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3.中國農業保險制度存在業務逃避的現象
中國國土面積遼闊,氣候帶由溫帶、溫寒帶、暖溫帶、熱帶、亞熱帶以及赤道帶的共同存在而呈現比較復雜的狀態,使不同區域間農業保險的種類、周期、強度以及頻率等方面產生了較大的差異,這就決定了中國農業存在的風險因素具有較強的區域性。再加上現在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經營上還存在著一定的技術障礙,難以為合理的保險責任提供擔保,小規模的經營模式也為風險的分散帶來了困難,一旦經營不善則難以支付大額的投入資金和技術成本,而現階段中國與農業保險相關的人才也處于緊缺狀態,這些因素最終導致保險公司在提供農業保險業務的時候選擇逃避的態度。
三、完善中國農業保險制度的措施建議
1.完善法律體系,為農業保險制度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從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制度的建立來看,其法律體系的建設和維護為促進保險制度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法制建設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只有通過農業保險法律法規的制定,才能對農業保險的依法經營進行規范和調控。目前在中國還沒有一個完善的農業保險法規,這就使農業保險的性質變得模糊,農業保險的經營范圍、組織體系、費率制定以及賠付標準等不能用法律進行有效的規范,在實際工作中就表現出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因此,中國應該借鑒西班牙農業保險立法的方式,結合中國的基本國情,制定配套的法規制度,將農業保險經營活動完全納入法制的軌道,使農業保險有法可依。
2.根據中國具體國情,借鑒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制度的成功經驗,選擇合理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從西班牙農業復合保險制度成功的經驗來看,商業化農業保險經營與政策性農業保險有機地結合起來是對農業保險市場進行調節的有效方法。從中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客觀現實來看,中國農業保險機制應該充分利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商業保險公司現有的資源以及經營經驗,采取市場運作與政策支持兩種手段相結合的方式在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工作。與此同時,為了給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相應的政策監督和再保險支持,保證農業保險經營的穩定運行,還應該成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和農業再保險公司。另外,一方面,政府應建立相應的誘導機制,建立農業保險補貼基金,直接對農民繳納的農業保險費用進行補貼,降低農民的負擔,促進農業保險需求量的提高,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另一方面,政府還應該為保險公司提供一定的稅負減免和財政補貼,這對于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3.加強政府財政部門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吸引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
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的實現需要依靠一個以政府為主導的分擔保險機制體系為其發展提供保障,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農業作為一個弱勢產業部門和典型的準公共部門,它在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處于基礎地位,在運行中具有低效益性和高風險性的特點,單純地依靠市場是不能為農業保險運行提供保障的。另一方面,從西班牙農業保險制度的歷史、改革以及立法中來看,農業保險的產生和發展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種強制性只有通過政府才能得到實現。由此可見,加強政府財政部門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是保障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因素。另外,農業保險活動是以農業生產的安全性以及農民的切身利益為著眼點的,而私人經營的保險由于受人力、物力以及風險和成本等方面的限制,無法為農業保險提供很好的市場環境,故不能擔任起保障農民切身利益的重任。因此,只有政府承擔起這個重大的責任,為農業保險制度提供政策性的保險,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一定的補充供給和補救,同時通過一些優惠政策吸引商業保險公司加入到農業保險的經營中來,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障整個社會經濟制度的運轉,并提高農業生產的穩定性和整體績效。
作者:胡子京單位:信陽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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