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政策性農業保險現狀及建議

時間:2022-11-22 0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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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政策性農業保險現狀及建議

摘要:文章立足基層縣級政策性農業保險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更加貼近農村實際的農業保險解決途徑及貧困縣資金籌措辦法,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強農業抗巨災能力。

關鍵詞: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巨災

1發展現狀

位于甘肅河西走廊北端的某基層縣,全縣農業人口11.3萬人,總耕地面積73.59萬畝,光熱資源豐富,地勢平坦,灌溉便利,具有發展現代農業得天獨厚的氣候資源優勢。但霜凍、風災、干熱風、冰雹、疫情等自然災害頻繁,增大了農業生產風險,給受災農戶造成極大損失。該縣從2007年把能繁母豬納入農業保險,于2013年開展實施蔬菜保險,2014年將奶牛、玉米、棉花納入農業保險。至2015年全縣7491戶農民參加了農業保險,總賠款達到226.44萬元,其中玉米66159.42畝,棉花6001.3畝,能繁母豬3132頭,奶牛420頭,溫室大棚1125畝,共收取保費累計達26.269265萬元,承擔風險保障金額近5793.92萬元,全險種縣財政配套資金73.39萬元。在保險賠款中,以設施農業—溫室、大棚賠付比例最高,投保金額47.9萬元,賠付金額近47.47萬元,保險公司基本是虧本保險。

2存在的問題

2.1農民認識不足、風險意識淡薄,缺乏投保積極性

農民“靠天吃飯”的思維根深蒂固,對自己從事農業生產的地理環境、氣候特點熟悉,對自然災害、病蟲害等發生情況,據經驗大概能預知風險,對參加農業保險認識不足,認可度不高;近年由于農業種植業種植效益低,參保就成了變相增加種植成本,故農民參保意識不強。

2.2農業保險設計不夠貼近實際,與農民要求差距較大

一是參保品種少。目前基層農業保險是按中央、省級名錄進行,像該縣只保玉米、棉花、能繁母豬和奶牛、設施溫室、大棚,而真正左右農民收入水平的經濟效益高、自然風險大的經濟作物沒有納入保險范圍。二是保險金額低。該縣玉米每畝直接投入約650元左右(水、藥、肥、機耕等),棉花直接投入約700元左右(不計采摘費用),而2015年省定玉米500元、棉花500元的賠付標準顯得過低。三是賠付比例低。玉米保險每畝農民個人交3.75元,最多只能賠500元,賠付比例最大13.3倍,與其他商業保險相比,賠付比例過低。四是保險賠付與農民認可度不協調。農民對于自然災害(如霜凍、冰雹、風災、干熱風等天災)是認可的,而病蟲害(如玉米紅蜘蛛)理賠則不太認可,認為蟲害可以通過加強防治以減輕災情。

2.3沒有專業仲裁機構,勘賠定損難、賠付缺乏合理性

一是種植面積確定難。由于歷史原因,農民實際種植土地和法定面積有很大出入,當投保時,普遍是以法定面積為準,但出現災情理賠時,農民又認為是實際面積比較合理,造成參保與賠付之間的不協調;二是承辦保險業務時標的情況不明。保險公司缺乏農業專業知識,對于參保作物將來的生長發育情況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如在2015年的玉米定損理賠時將玉米親本繁植田、新墾荒地晚播玉米均按正常商品玉米理賠;三是經營農戶攀比心理嚴重。在別人受災賠付時覺得自己也應得到賠付,原因是同樣的天、地,由于管理人不同(懶人管理差,當然災情重)而造成不同賠付,很沒有說服力。再則由于勘賠、清算工作量大,確實很難做到逐地塊進行,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4地方財力不足,擴大保險縣級財政難以支持

開展中央農業保險名錄中農業保險業務要求地方財政配套承擔一定比例的保費,如該縣2015年玉米保險的保費每畝為25元,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65%,市縣級財政負擔20%。而開展不在中央農業保險名錄的設施農業,則縣財政承擔70%、農民承擔30%,中央、省、市沒有配套補貼。由于縣里財政困難,擴大保險品種和范圍難度很大。

2.5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使農業保險進退兩難

農業保險是國家的一項惠農政策,是在政府引導下,依托財政支持,各部門協調運作,實行保險公司和農民風險共擔的原則下開展的一項惠民工程,是在財政拿大頭、農民拿小頭的情況下開展起來的新型農業保險。由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特殊性,適于商業保險的法律并不能全部支持和保障農業保險工作。在農業保險開辦過程中,每年都有新問題出現,這些新問題和新情況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加以支持和規范。我國目前僅有《農業保險條例》及《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還沒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規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予以扶持,農業保險的業務拓展僅依靠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諸多問題形成了法律真空。

2.6缺乏巨災風險保障,經營風險大

自然災害較頻繁,農業生產仍是脆弱的,該縣在2013年、2014年、2015年連續三年的設施農業保險中每年都是春季風災嚴重,大棚遭到嚴重破壞,保險機構都是虧本運行。因巨災風險保障機制尚不健全,保險經辦機構經營風險始終無法有效分散。

3對策與建議

3.1加大宣傳教育手段,提高農民保險意識

農民保險意識薄弱是當前農村保險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加大宣傳教育主要可通過以下途徑:一是在基層電視頻道科技欄目宣傳相關農業保險的科普內容,向農民傳播保險知識和產品服務信息,使這項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在科技之冬、科技之春的農業技術培訓中增加農業保險知識內容資料,向農民及時宣傳農業保險的政策、意義;三是通過鄉鎮農業科技趕集開展農業保險知識咨詢、進行社會調查活動等,引導農民自愿參保投保;四是利用國家農業社會化體系服務項目,讓村級技術員根據本村農民種養情況深入各家各戶進行針對性宣傳,并在本村農技服務電子顯示屏播放涉及本村農戶的農業保險內容。

3.2以縣域農業種養特色調整農業保險試點方案

一是調整農業險種。目前是按中央農業險種名錄以省為單位制定險種,區域過大,與基層縣實際結合不緊,建議按縣域農業結構調整農業險種,將真正左右農民收入水平的種植業納入農業保險,則農民積極性會更高。二是提高保險賠付標準。原則上在遇到自然災害時,農民保險標的雖然沒有產生效益,但農民在付出勞動的同時可將直接物化投入收回,即保險賠付標準達到農民的直接物化投入水平。三是保險賠付要以自然災害為主。對于管理等人為因素不予考慮。四是擴大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降低縣級配套資金問題,以緩解各級地方財政壓力,同時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

3.3科學做好勘賠定損,做到理賠合法合理

勘賠定損是農業保險理賠的關鍵環節,涉及保險公司與投保農民雙方利益的工作,必須做到科學合理、實事求是。首先在農業保險核定標的時,保險公司要邀請懂農業專業的技術人員及村組干部參與,特別是對農業種植業做到標的明確;其次在勘賠定損環節重視村組及鄉鎮基層保險人員、村技術人員的初步勘查,做到參保標的、種植地塊不漏項,對于重大標的或有技術疑難的由縣保險公司組織相關人員現場勘查,原則上做到公平合理、農民基本滿意、農業保險公司能夠承受理賠。

3.4建立巨災風險保障金,化解巨災風險

農業巨災風險保障金是化解農業參保保險公司自身風險的有效途徑,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能夠順利辦下去。按照一定比例,建立省、市、縣多級農業巨災風險保障金,用于農業巨災發生后的支付賠償,單獨設賬、獨立核算,結余留存,逐年滾動積累,以實現豐年積累、平年結轉、災年調濟。從縣級而言,可以考慮將農業糧食直補和良種補貼部分或全部納入巨災風險保障金,因糧食直補和良種補貼戶均不到200元,對于實現小康步伐有不足以回快,無不足以減慢,但農業巨災發生,可直接導致農民致貧,故將中央農業補貼轉為巨災風險保障金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更有利于農民奔小康。

作者:劉福忠 單位:甘肅省金塔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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