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計劃融資人壽險運用
時間:2022-05-23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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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員工福利計劃對于企業的人才激勵機制日益引起我國學者與企業的關注,越來越多的企業為員工購買人壽與健康保險,而人壽與健康保險在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作用也日漸凸顯。發達國家在此方面已形成規范的應用模式。本文將主要介紹兩種常用的融資應用方式:自愿員工福利計劃與保費分攤計劃,并分析其概念類型以及融資作用。本文創新之處在于目前國內在此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團險、企業員工福利以及相關稅收政策的各自介紹,三者之間的交集在理論研究和實體經濟中都非常之少,而本文著眼于三者之間的緊密聯系,并引入國外成熟的應用模式,分析人壽與健康保險在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作用。
1人壽與健康保險在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比較
企業為員工購買人壽與健康保險即通常所說的團險,在西方發達國家被稱為員工福利計劃,由雇主與員工共同參加,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障之外的補充性福利計劃。在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之下,一些為企業購買人壽與健康保險時幫助企業融資的計劃便應運而生,它們的靈活性及為企業帶來的大量稅收優惠,使其得到很好地發展。
1.1自愿員工福利計劃
1.1.1自愿員工福利計劃的概念
自愿員工福利計劃通常是在企業內部成立自愿員工福利計劃協會,對整個計劃進行運作。它實質上是一種信托,有一個獨立的受托人,通常是銀行,作為保險合同的所有者,負責管理所有的信托資產,而參與該計劃的員工則是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1.1.2自愿員工福利計劃融資作用分析
自愿員工福利計劃是一種非常靈活的稅收設計工具,能為個人和任何類型企業降低稅收,它在稅收優惠方面的優點主要表現在:
(1)購買人壽保險合同能享受稅收減免優惠,允許企業在稅前扣除高額的保險費。
(2)企業對信托的繳款也可以列入企業發生的費用,做稅前扣除。
(3)信托中積累的資產、獲得的收益以及資產所產生的利息全部享受稅收遞延。
(4)受益人收到的死亡或生存給付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和消費稅。
(5)自愿員工福利計劃在企業對買賣協議重組時也有幫助。因為自愿員工福利計劃能為受益人提供高達數百萬元的稅收優惠,可以為企業在買賣協議中提供資金,進而減少企業在協議中的融資成本。除在稅收優惠方面的優點外,自愿員工福利計劃對企業的融資作用還發揮著其他方面的優勢,如對該信托的所有繳款以及信托中所有的資產都無需用于償還個人或企業對債權人的債務等。
1.2保費分攤計劃
1.2.1保費分攤計劃的概念
保費分攤計劃是指人壽保單的所有者與非所有者之間的一種保費安排。保費分攤計劃一般發生在雇主與員工、公司與股東、或是捐贈人與受贈人之間。通常雇主與員工之間使用保費分攤計劃的情況最為常見,因此,一份保費分攤人壽保險安排是指由雇主和員工共同購買一份保險合同,以員工的生命作為保險標的,保險金額按照合同規定分配給雇主與員工。
1.2.2保費分攤計劃的分類
保費分攤計劃分為傳統與非傳統兩種。非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是指當員工退休、計劃終止時,員工能得到保險合同的退保現金價值,這部分退保現金價值稱為員工在保單中持有的“股權”;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是指員工不能得到保單的退?,F金價值。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有兩種基本結構:一種是背書安排,即雇主是保單的所有者,并在合約上背書,注明員工所指定的受益人應得的利益;另一種是抵押轉讓安排,即員工作為保單的所有者支付所有的保費,雇主支付的保費僅作為對員工的貸款,員工以保單合約中的權益作為對雇主的貸款抵押。一旦被保險人(通常為員工)死亡,雇主將得到其所支付的保費,其余部分則歸受益人所有。
1.2.3保費分攤計劃與稅收機制
保費分攤計劃的形式決定了稅收情況。根據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的兩種基本結構,相應地,通常也有兩種相互排斥的稅收機制:一種是經濟利益機制(背書),與工作有關的以及捐贈人/受贈人的非股權保費分攤計劃就屬于這種情況。在該機制下,人壽合約的所有者(雇主)為合約的非所有者(員工)提供經濟收益。對于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經濟收益通常指提供給員工的人壽保險所保障的金額;在非傳統的保費分攤計劃中,經濟收益還包括員工在保費分攤計劃中的其他權利或福利和合約的退?,F金價值等,如補償支付、資本捐贈、贈與以及其他轉讓所得。另一種是貸款機制(抵押轉讓)。在此機制下,人壽保險合約的非所有者(雇主)所支付的保費被視為合約的所有者(員工)提供的貸款。這種貸款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雇主直接或間接地支付保費;第二,雇主所支付的保費是通常意義上的貸款,需要全部償還;第三,該貸款由保單規定的死亡給付金額或其退?,F金價值擔保或償還。
2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融資現狀分析
2.1團體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現狀1982年我國恢復人身險業務以來,人壽與健康保險發展較為迅速,保費收入從2002年的2196.13億元增至2010年的10356.98億元,增幅達到370%;2002年,團體人壽與健康保險保費收入為202.56億元,2010年僅為406.27億元,增幅為100%,且在2004年達到最高1562.53億元,隨后又出現回落,并緩慢增長。雖團體人壽與健康保險從自身的發展狀況而言有所增長,但與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的整體發展相比,團體保險的發展則顯得較為緩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圖12002~2010年我國人壽與健康保險保費收入與團體人壽與健康保險保費收入資料來源:根據2002~2010年保險年鑒整理2.2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企業員工福利中融資現狀及原因分析目前我國企業員工福利的發展在整體上還處于一個比較低的水平,自愿員工福利計劃和保費分攤計劃在我國仍然屬于較新的概念。根據美國商務部的調查,美國員工福利支出占到企業支出總額的39.2%,其中人壽保險與健康保險占到27.7%。而在我國,根據2005年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網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3被訪企業從未投保團體保險。雖然近幾年團體保險在我國不斷發展,但根據筆者之前所整理的數據,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團體保險緩慢的發展速度表明情況并未得到很好地改善。團體人壽與健康保險發展緩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企業通過人壽與健康保險為員工福利融資的發展。此外,缺乏良好的稅收優惠機制成為我國企業通過人壽與健康保險為員工福利計劃融資發展滯后的另一個外部因素。而企業發展員工福利計劃的意識薄弱則是企業較少選擇人壽與健康保險為員工福利計劃融資發展緩慢的內因。
3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政策建議
雖然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還非常之少,但根據發達國家的保險發展軌跡與經驗,以及這些融資方式給企業帶來的資金優勢和對團險的促進優勢,筆者相信,伴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尤其是團體保險的發展,人壽與健康保險在我國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必然會越來越多并得到長足發展。基于理論研究和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具體給出如下建議:
3.1提升企業和員工對員工福利計劃的認識
要發展人壽與健康保險在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首先提升企業對員工福利計劃的認識。保險公司應通過多種渠道使企業認識到員工福利計劃對充分激發企業內在的人才潛力,增強企業的凝聚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長遠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作用。
3.2有針對性地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通過已有研究可以發現,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人壽與健康保險在企業員工福利計劃中的融資應用之所以能得到快速發展,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有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作為支撐,為企業加入融資計劃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推動力。稅收優惠政策使企業切實享受到加入自愿員工福利計劃、保費分攤計劃等員工福利融資計劃為企業帶來的節省現金流等各種好處,促進了這些融資計劃的快速發展。因此,政府應該針對不同的險種、不同類型的企業以及不同的融資方式有針對性地給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3.3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設
在給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也要加強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以避免企業濫用員工福利融資計劃為企業不合理的避稅。在這方面,可以根據實際發展情況,并借鑒發達國家已有經驗。
3.4加強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推動團體保險的發展
員工福利計劃融資應用的發展與保險公司團體保險的經營管理、產品體系、銷售渠道以及精算水平等方面也有很大的關系。首先,在產品方面,保險應該以客戶為導向,根據企業的不同需求為企業量身定做產品和組合。其次,在銷售方面,由于員工福利計劃是一攬子保險,團體保險的銷售和服務應該配備一支專業的團隊,并改變過往一些保險人低素質的銷售狀況,提高客戶的續保率。再次,保險公司應在充分調查數據的基礎上,通過嚴密的精算測算,分析客戶福利的歷史、現狀和未來,嚴格控制保險公司自身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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