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地勘單位社會保險研究
時間:2022-04-08 03: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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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而言,基層地勘單位屬于國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由于歷史原因,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一直未繳納養老保險,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這才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本人所在的基層地勘單位屬于國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營業務為地質勘查業務,同時經營有工程勘查、基礎施工業務以及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業務,戴著事業的帽子,以企業運營的模式經營著。本人所在的基層地勘單位從2016年12月與已與當地社會保險無縫接軌,屬地化,但暴露出不少問題,本文主要就對基層地勘單位的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詳細的概述。
一、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概述
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實行“雙軌制”,即對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進行相應的改革,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的發展卻相對滯后。2009年,國家人社部下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2015年初,國務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改革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攫B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本次養老保險改革的施行是全國性的,直接關系到全國4000多萬事業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不僅使退休人員逐步步入社會化管理,有效緩解單位的財政負擔,有效地設立激勵機制,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可以促進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職工養老保險意識的形成,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公正。
二、基層地勘單位加入社會保險現狀
通過對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可以得知,從2000年開始,各地基層地勘單位陸陸續續開始參加屬地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從2016年開始,各地基層地勘單位開始參加屬地的養老保險,并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確保員工的社會保險都能夠納入到企業的社會保險計劃規程中,但是在基層地勘單位積極增強其與社會保險之間的聯系時,基層地勘單位中也會存在一些阻礙社會保險完全融入其內部的因素,有些基層地勘單位所在的當地省份對目前基層地勘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定性不承認,要求屬地定性以后才能參加養老保險,故有一部分地勘單位暫時不能參加屬地的養老保險,這些因素阻礙了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導致社會保險制度不能夠完全融入到單位發展進程當中。又比如有些員工在外面做著自己的事業,但是依舊將自身的工作職位掛職在基層地勘單位中,這就是所謂的“兩不找”人員,這些掛職人員都是屬于那種自己繳納保險,單位代繳,卻不在單位內部上班的人員,這些人員的存在在極大程度上影響了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需要針對性的采取措施對這些問題進行高效解決。
三、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接軌時存在的問題
3.1單位和社保沒有積極響應國家法律號召基層地勘單位隸屬于國企,理當積極響應國家法律號召將社會保險納入到企業內部,與每一個員工的切身利益相結合,但是有些基層地勘單位由于受到的外界約束比較少,加之資金并不富余,并沒有投入精力對這些問題進行處理,基層地勘單位對社會保險的重視力度也得不到增強,久而久之就會導致基層地勘單位無法完全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另外,我國各個地區開始實施社會保險的措施也不一樣,許多省份對于基層地勘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定性不承認,未將所在省份的基層地勘單位納入屬地保險,與屬地社會保險無法接軌,導致基層地勘單位的工作人員的自身利益受到損害,這對于基層地勘單位的長期發展而言有著很大的威脅。3.2社會保險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層地勘單位中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還存在很多缺陷,主要就是因為目前很多基層地勘單位并沒有在單位內部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也沒有結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相關的保險制度進行完善,與此同時,基層地勘單位員工需要交納的五險一金金額也沒有得到良性的控制,以湖南省為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員工每個月交納的養老保險占其月工資比例應該是8%,單位為員工交納20%左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9%,個人繳納2%;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5%,個人繳納0.5%;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這雖是一個比較合理的范圍,但是對于很多基層地勘單位無形中加重了負擔,使得一些單基層地勘單位依舊存在這些不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幫助員工交納五險一金或者不按其實際基數繳納,這會在極大程度上影響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的發展進程。3.3“兩不找”人員問題突出現行的基層地勘單位人員身份更是雜多樣,不僅存在上級編制機構批準的正式事業編制人員,也有勞動合同制人員,更有勞動派遣人員。身份的不同,使他們形成了不同的薪酬和福利標準,這勢必使他們形成不同的養老待遇,造成其心理不平衡,工作缺乏主動性,給基層地勘單位的管理造成困難。通過調查可以得知很多基層地勘單位中存在“兩不找”人員,這些人員停薪留職,對企業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也是一個很大的阻礙?!皟刹徽摇比藛T的保險通過單位代繳,這些人員一般都是職稱較高,技術較好,繳費基數較高,但又因不在單位工作,全額保險自己承擔,故又想以最低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這種行為的存在必然會影響單位在社保的平均繳費基數,尤其是在基層地勘單位中,基于這種情況,基層地勘單位就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對這一系列問題進行高效解決,確保基層地勘單位能夠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
四、加強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對策
4.1積極響應國家《勞動法》號召基層地勘單位本身屬于國家政府管轄的事業單位,基層地勘單位積極響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必然的一個過程,也是強制性的,通過對我國《勞動法》的積極響應可以確?;鶎拥乜眴挝桓玫淖龊蒙鐣kU工作,給予員工更多的福利待遇。積極與屬地社會保險單位溝通,了解屬地政策,爭取早日與社會保險無縫接軌。4.2健全單位內部社會保險管理制度基層地勘單位想要取得更好的發展成績,就需要對單位內部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及健全。首先,需要結合單位自身實際發展情況對社會保險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對其內容進行改進;其次,要合理的配置員工社會保險在其月工資中的占比,還要加大單位對員工五險一金的扶持力度;最后,基層地勘單位要嚴格按照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的要求對社會保險資金進行管理,防止上層領導干部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得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更好的融合到一起。4.3清理單位“兩不找”停薪留職人員基層地勘單位目前有不少停薪留職人員,這樣的“兩不找”人員給基層地勘單位的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是非常大的?!皟刹徽摇比藛T的存在使得基層地勘單位不能夠完全的將社會保險制度納入到自身的薪酬體系中,基于此,就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和基層地勘單位有關管理部門,對每一個單位人員進行嚴格審批,清理“兩不找”人員,全方位的加強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的無縫接軌。
五、結語
綜上所述,基層地勘單位與社會保險之間的融合是未來其必然發展趨勢,需要對基層地勘單位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嚴格按照屬地規章要求辦事,逐步清除“兩不找”人員,確?;鶎拥乜眴挝荒軌蚺c社會保險無縫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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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莉 單位:中國冶金地質總局湖南地質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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