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研究
時間:2022-04-30 0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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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是亟待解決的難題之一。文章從需求的角度出發,通過文獻研究法系統地梳理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相關文獻,探討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研究現狀,發現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為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后顧之憂提出參考性建議。
關鍵詞:鄉村醫生;養老保障;需求;研究現狀
鄉村醫生是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的網底,是廣大農村居民健康守門人,在農村衛生工作中發揮著難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其發展歷程經歷了四個階段,從專職“農民”到專職“赤腳醫生”到“半農半醫”的“鄉村醫生”再到職業化的“鄉村醫生”[1],可以說鄉村醫生是中國特色語境下的特有稱呼,是對農村衛生工作者職業化工作的一種肯定。隨著醫改的深入推進,鄉村醫生隊伍發展面臨著身份尷尬、待遇不穩、老無所養、人才短缺等諸多難題。其中,養老缺乏保障問題已經成為影響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穩定性的重要因素[2]。近年來,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后顧之憂的呼聲此起彼伏,政策設計者也深刻意識到解決該問題的重要性。在政府的一系列關于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政策文件中,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等,都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2015年,總理在國務院的常務會議上強調:“要千方百計提高鄉村醫生待遇,要讓鄉村醫生崗位真正變得有吸引力”,以此來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繼續發揮他們的基層衛生服務網底作用。
1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模式
由于目前國家只是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出臺框架性的指導意見,還未制定統一的養老政策,因此,全國各地對此的政策規定及做法有所不同。當前,我國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的探索主要是根據鄉村醫生的年齡,分類實施保障。對于未達到退休年齡(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在崗鄉村醫生,根據他們的執業資格、戶籍類型或是否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等條件,引導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鄉村醫生養老保險;而對于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在崗或離退崗的鄉村醫生,主要是通過發放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助的方式來保障他們的晚年生活。見表1。1.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模式。政策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吉林;對于不屬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山東、河北、河南、江西、海南等;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組織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參加較高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福建;鄉村醫生可根據個人的繳費能力和參保意愿,按規定自行選擇是否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天津。對于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各地基本上是按現行政策規定辦理。1.2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模式。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方式有兩種,一是對符合條件的聘用到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的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助理)醫師,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的,由鄉鎮衛生院組織其參保,其養老保險費由鄉鎮衛生院和鄉村醫生個人按規定的比例共同繳納,如遼寧、甘肅、福建、廣東等。二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參保費用由鄉村醫生個人承擔,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適當的補貼,如寧夏、新疆、江西、天津等。對于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基本上是由市、縣(區)政府統籌解決;鄉鎮衛生院所交部分的養老保險費用,政策規定一般是由縣級財政核撥。1.3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模式。有地區建立專項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制度,如福建三明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制度,三明市政策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個人年繳費額度達3000元的鄉村醫生,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對個人年繳費額度為5000元、工齡滿30年的鄉村醫生,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對于鄉村醫生參加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基本上是由縣(區)級政府財政核撥解決。1.4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助模式。養老生活補助模式的保障對象是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在崗鄉村醫生或是離退崗的鄉村醫生,各地對此規定要求不一。養老生活補助模式的補助標準有三種:一是按照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補助,如安徽政策規定對具備鄉村醫生資質且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的鄉村醫生,落實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補助;二是按照當地職工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如廈門規定對1961年1月1日前出生且從業累計30周年(含)以上的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生活補助;三是結合工齡進行發放,如青海對在鄉村醫生崗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人員,根據實際服務年限,按每滿一年每月給予20元的生活補貼。對于鄉村醫生養老生活的補助資金,各地政策規定基本上也是由各市、縣(區)政府財政統籌解決。
2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研究現狀
當前,學者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國家或地方出臺的政策文件分析或實證分析的角度,收集部分區(縣)域的數據來進行相關的分析研究。李浩淼等[3]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典型地區的政策進行剖析后,認為當前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無論從保障類型還是從保障水平來看,都未達到鄉村醫生的預期,更未體現鄉村醫生的社會價值。丁聰[4]調查了山東省鄉村醫生養老現狀,得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存在養老保險類型單一、保障水平低下、與鄉村醫生職業貢獻不相符等結論。羅云[2]以云南省文山市的鄉村醫生為例,發現鄉村醫生存在收入偏低,無力自行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現有養老保障水平較低、養老待遇地區差異大等問題。孫巧巧等[5]調查了河南省三門峽市鄉村醫生,也發現目前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制度普遍存在個人繳費標準偏高、個人繳費負擔較重、參保保障水平較低且參保意愿較弱等現象。王亞楠等[6]調查了湖北省鄂州市全體鄉村醫生,發現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覆蓋率較低,仍有60.5%鄉村醫生未參加任何類型的養老保險,且參加者中以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主。湯少梁等[7]采用多元線性回歸分析了影響南京市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相關因素,發現鄉村醫生參保意愿與鄉村醫生的年齡、婚姻狀況、從醫年限和鄉村醫生對養老保險的熟悉程度有關。張小娟等[8]調查了江蘇省射陽縣鄉村醫生的養老滿意度,發現高達80%的鄉村醫生對收入和養老保險不滿意,養老保障水平太低、與他們期望的水平相差甚遠是不滿意的主要原因。
3基于需求視角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研究
從需求的角度出發,當前學者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的研究僅限于鄉村醫生對養老保障項目需求程度的研究,而未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需求的具體內容和養老保障資金進行研究。張翠云等[9]運用文獻分析法歸納、總結了2000年至2014年間我國學者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領域存在問題的研究,將存在的問題歸為資源問題、組織問題、管理機制問題、產生結果問題及宏觀環境問題等五大方面,共細分為22類問題,并對這22個相關問題的嚴重性進行排序,結果顯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機制缺失排在問題嚴重性的第三位。齊韶涵等[10]從鄉村醫生利益訴求的角度出發,以北京市M區的鄉村醫生作為調查對象,對該區鄉村醫生的利益訴求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鄉村醫生要求提高養老保險待遇的訴求排在村醫利益訴求的第一位。
4研究評述與建議
4.1研究評述。梳理已有研究發現,當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研究具有以下特點:①從研究的廣度來看,研究對象的選取主要是集中在縣(市、區)級層面,而省級、國家級層面的研究較少,研究結果具有限制性;②從研究的深度來看,研究內容多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的現狀和滿意度等,而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需求的內容以及鄉村醫生對自身養老保障預期期望的研究較為缺乏;③從政府財政投入方面來看,政府部門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險資金投入多少,還沒有較為詳細的可以提供支持基礎的數據;④在當前我國不再設置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大背景環境下,缺乏對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的詳細操作建議。綜上,當前學者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的探索較多,但研究較為淺顯,不夠深入,以實證研究為主,選取地方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經驗、做法,這可以提供參考和借鑒,但需要強調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在選擇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模式時,需要充分論證地區經濟的可負擔性和政策的兼容性。4.2建議。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是伴隨著“鄉村醫生”這一特殊的社會角色的變遷而不斷變化,不管是考慮他們最初作為“赤腳醫生”的歷史貢獻,還是現今的作為受命于政府指令性任務與鄉鎮衛生院職工“一體化管理”的“公家醫生”的社會價值,鄉村醫生的養老后顧之憂問題都應該被解決。因此,建議以國家出臺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指導意見框架為依據,從鄉村醫生養老需求的角度切入,在全國范圍內挑選幾個試點地區,調查不同群體鄉村醫生養老保障需求、參保意愿的具體內容,并進行相關的財政資金測算,結合地區經濟發展,分析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模式的可行性和存在的風險,為國家層面或省級層面出臺統一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提供科學的參考依據,從而實現時代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目標,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后顧之憂,鞏固基層衛生服務網絡的最底層,讓鄉村醫生更好地為廣大農村居民的健康服務。
參考文獻
[1]單苗苗.我國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研究[D].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
[2]羅云.文山市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研究[D].昆明:云南大學,2016.
[3]李浩淼,高紅霞,施利群,等.職業化視域下在崗鄉村醫生養老保障解決思路探析[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8(1):50-53.
[4]丁聰.山東省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17.
[5]孫巧巧,段利忠,康茜茜,等.河南省三門峽市鄉村醫生月均收入滿意度及其影響因素分析[J].廣西醫學,2018,40(1):69-72.
[6]王亞楠,王文杰,吳紹棠,等.鄂州市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及其滿意度現狀調查[J].中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2017,37(12):1433-1435.
[7]湯少梁,曹力,李原.南京市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狀況調查及其影響因素分析[J].廣西醫學,2016,38(9):1267-1271.
[8]張小娟,朱坤.江蘇省射陽縣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思路探索[J].中國全科醫學,2014,17(28):3359-3362.
[9]張翠云,張建華,鄭文貴,等.基于文獻分析的我國鄉村醫生領域問題嚴重性排序研究[J].ChineseGeneralPractice,2016,19(19):2316-2318.
[10]齊韶涵,王曉燕,彭迎春.等.鄉村醫生服務能力與利益訴求相關性研究[J].中國醫學倫理學,2018,31(1):77-82.
作者:周靜 李躍平 單位:福建醫科大學衛生健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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