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下法律建設綜述

時間:2022-11-20 05: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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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下法律建設綜述

本文作者:管夢影陳貞川工作單位:廣東省對外貿易職業技術學校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搞好社會主義的法律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國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建國以來,我國的法律建設取得豐碩成果。第一,廢除了各種維護封建地主階級和剝削集團利益的法律條文,鏟除了套在廣大人民群眾身上的法律枷鎖,為全國人民翻身解放和當家做主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第二,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法律條文,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這些法律制度的誕生和完善,有效地捍衛了國家的主權,維護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證社會經濟秩序健康有序地進行。同時為消除腐敗,抵制犯罪提供法律武器。

第三,懲治犯罪,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我國依法懲治了“”等犯罪分子,使政權牢牢掌握在共產黨中央和廣大人民群眾手里,為國家的撥亂返正和長治久安奠定基礎。應該說,解放五十多年來,我國的法律建設取得一定成績。對照形勢,我國的法律建設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法律不完善,法制不建全,執法過程也存在一些差距。產生這些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經驗不足。矛盾暴露不充分,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搞市場經濟到現在已有四百多年歷史,時間較短的也有二百多年時間,由于時間長,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運行過程所有的矛盾和弊端充分暴露,資本主義國家在實踐中,根據實際生活中碰到的實際問題不斷地對原有的法律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從而形成了一套與市場經濟基本相適應的法律體系。而中國提出改革開放理論以來只有二十多年時間,而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中,其中有十五年是在“摸著石子過河”,這段時間基本上還是在計劃經濟框架以內運作,真正明確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是從九二年十四大開始的。市場經濟的時間短促,經驗不足,許多法律不可能一蹴而就,真正完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體系沒有幾十年的艱苦奮斗是不能完成任務的。對比我們必須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既要看到我國五十多年來在法律建設方面取得成就,又要看到存在問題,不斷努力,為完善我國的法制建設作出貢獻;第二,產生我國法律建設差距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因為我國的社會生產關系比較特殊。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的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彼此之間可以借鑒的東西較多,建立一套適應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體系工作量少些,時間可以短些,難度也沒有那么大。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為基礎。公有制在發揮國家的調控作用方面有積極作用,但在內部經營機制方面也存在弊端。社會主義公有制,所有權是國家,經營權卻落在“法人代表“身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很容易造成經營者化公為私,貪污腐敗。這就是通常說的“企業腐敗”。企業腐敗與經營者本身放棄世界觀的改造有關,但與生產關系中的制約機制失靈緊密相連。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腐敗的根源不僅僅來自西方資產階級思想的影響,更主要的是產生于滋生這種思想的土壤。西方資本主義私有制,生產資料是資本家私人占有,經營者也是資本家,經營者搞腐朽,危害的是自己的企業,因而資本主義企業腐朽比較少見。而我們社會主義國有企業就不同了,社會主義的法律必須認真研究社會主義生產關系中存在的矛盾,研究社會主義法律建設面臨的特點和任務,落實法律制度,通過法律作用,限制生產關系中各種矛盾產生的副作用。從而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健康發展,因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建設的任務更艱巨,完善化的時間將會更長;第三,產生我國法律建設差距的再一方面原因是我國傳統觀念的影響。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特別長,市場經濟的歷史特別短,這種歷史現實產生的必然結果是,封建傳統觀念特別頑固,而法律意識、民主意識、平等觀念特別淡薄,各種特權思想專制思想和等級觀念的存在和發展是對社會主義法律建設的最大危害。為什么會暴發全國性“無政府主義”行為,關鍵在于從最高領導層到基層都缺乏應有的法律意識。國家主席可以不按法律程序被撤銷領導職務,老百姓可以不按法律程序抄家抓人,那么法律還有什么作用呢?可見,正確認識我國法律建設面臨的任務和困難,把握法律建設的形勢對于我國腳踏實地的開展法制工作,促進社會主義的法制化建設有好處。同志在八屆人大一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八屆一次會議黨員負責人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法制是市場經濟的依托,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法制,只有法制完備,社會的經濟秩序井然,才能使經濟發展快、效益好,在激烈的國際竟爭中站得住腳?!蓖У闹v話深刻闡明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闡明了經濟發展與法律建設相互關系。

這一講話依然有重大指導意義,落實同志講話是現階段黨的法制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當然,領會法律建設重要性是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前提,但如何落實也是一個重要問題。而且還是一個實踐問題。同志曾經指出:“我們的法制建設也必然是一個不斷的深化、加強、健全的完善的過程,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有了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經過研究和總結,就要適時地制定新的有關法律和法規。”法律建設不可能有永恒的,也不可能有終級的,它是隨著社會實踐不斷深入而發展。如何在實踐中完善和發展我國法律體系,這里有幾方面的問題值得探討。第一,法制建設必經堅持“三個代表”思想指導。“三個代表”不僅是中國共產黨建設的強大思想武器,也是指導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建設的強大思想武器。從功能上講,法律是為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服務的。從性質上講,社會主義法律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根本要求和主要目的是取締腐朽文化,打擊腐朽勢力和各種刑事犯罪,最大限度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護先進文化發展的社會環境,促進生產力發展。社會發展歷史證明,凡是代表先進生產力發展的基本要求,破壞先進文化,保護腐朽的舊文化的法律都是落后的或者是反動的法律。資本主義的法律制度是有兩面性,一方面是代表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的,另一方面,它又具有代表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發展要求的某些法律條文。對于資本主義的法律制度必須堅持“一分為二”觀點,對于代表先進文化發展要求的法律制度,社會主義國家可以借鑒,對于資本主義那落后的法律條文,無產階級必須剔除。過去無產階級習慣用階級分析法看待資本主義,這一方法在一定時間內有進步性,但現在已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無產階級必經堅持“三個代表”的標準,用這一標準判斷是非曲直,這樣會更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

第二,必須堅持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有利于保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司法部門的權威性,防止司法部門變成政府或政黨的附庸,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按需司法等弊端。保證司法部門在法律范圍內能對政府領導人實行有效監督,為保證政府部門的廉潔高效創造條件,其次司法獨立對于發展成熟的市場經濟,防止地方保護主義,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等也有重大意義。黨中央一慣高度重視司法獨立,同志早在1997年的講話中指出:“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建立冤案、錯案責任追案制度。”當然,中央也反對“三權分立”,西方的“三權分立”不適應中國國情,但反對“三權分立”不等于取締司法獨立。中國歷史告訴了我們,凡是司法獨立搞得比較好的歷史時代,其政治都比較文明,社會比較穩定。凡司法獨立遭到破壞的時代,也是社會騷動的年代。當前,中國壓倒一切的任務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因此,當前,我們更須強調司法獨立,努力做到我國的法律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避免按某個人需要而立法,或者按某個人的需要和意愿而司法。第三,必須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方面的法律體系。資本主義由于政治上的“三權分立”,經濟上經營權與所有權的統一,從而形成了較為嚴密的制約機制,這種制約機制對于防止各種腐朽產生積極作用。

而社會主義國家政治上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集中制,經濟上國有企業是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離。這種體制政治上有利于集中統一領導、經濟上有得于宏觀調控。但是對于內部管理之間相互制約,卻顯得蒼白無力。因而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完善責任追究制度的法律體系。對于各種職務犯罪不論在位、不在位,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只要是違反了法律就應該追究,使犯罪分子無處可逃,永遠無法逍遙法外,從而給所有職務犯罪的人造成威懾力量。總之,社會主義國家要通過法律對經濟的反作用,完善法律體系,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駕護航,保證社會主義經濟快速、高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