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產管理運作行為法律問題分析
時間:2022-01-19 0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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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國內金融分業監管及信托業專營的金融體制,券商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的資產證券化在法律上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將從新形勢下高校專項資產管理的特點以及對高校專項資產管理運作行為中的法律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
關鍵詞:新形勢;專項資產;運作行為;法律問題
1.引言
21世紀,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我們創造了巨大的財富。新形勢下,資產的管理已經成為一個新的課題。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會將自己的資產委托給相關的證券公司來進行管理,證券公司在資產管理方面具有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兩大特點,能夠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經濟危機或者是其他因素對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證券公司的存在能夠很好的管理企業的不動資金,能夠在外界經濟條件不景氣時,降低外界環境對企業資產的影響。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類型的一種,在當前亦是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表現形式和特殊載體。專項資產在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交易中被計劃成特殊的載體,具體是指證券公司向境內機構投資者推廣并發售資產支持證券,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募集資金,并按照購買約定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可預期穩定現金流和特定資產,即基礎資產,并將該資產的收益分配給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F今企業和個人采取將個人資產交付給證券公司管理的行為,不僅能夠保證資金的穩定與安全,同時證券公司也能夠通過這些資產來維持日常的運轉。新形勢下,專項資產管理的方法已經成為我國大型企業以及上市公司的首選。
2.專項資產管理的特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進步,我國大多數企業與個人也獲得了大量的財富,資金管理已經成為當今最為主要的問題,只有通過科學高效的管理,才能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資金的安全性,并且能夠最大限度的利用資金。新形勢下,我國大多數企業在資金的管理問題上都采用委托證券公司的形式,專項資產管理作為當今證券公司最為核心的業務,在現今已經越來越受到廣大企業與人員的追捧。專項資產管理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2.1靈活性較好。專項資產管理作為現今證券公司的主要的業務,在近幾年來,越來越受到相關企業與個人的追捧。專項資產管理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靈活性較好。現今的絕大多數企業都存在著或輕或重的資產管理的問題,證券公司的存在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一問題。相關企業通過將資金管理委托給相關的證券企業,從而達到資金的安全性。專項資產管理最主要的特點就是靈活性較好,專項資產管理靈活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專項資產管理是一種比較靈活的管理模式,就相關的委托人來說,委托人將資金交付給證券公司來進行管理,能夠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同時也能夠避免外界環境的變化對于委托人資產的影響,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資金的靈活性,避免了資金的貶值。第二,專項資產管理同時也能夠為證券公司帶來巨大的利潤空間,證券公司通過接受相關委托人的委托,將委托人的資金進行妥善的保管,能夠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證券公司的業務量,進而為證券公司創造巨大的利潤空間,所以,證券公司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共生的關系。
2.2保密性強。專項資金管理另一突出的特點就是保密性強。委托人通過將資產委托給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有權為委托人的資產情況進行保密。專項資產管理是現今高校對于資產管理的主要方法。專項資產的管理作為當今證券行業的核心業務,證券行業有義務對委托人的資產進行精細的保護。現今各大企業將資產委托給證券公司進行保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證券公司的保密工作遠遠比其他的銀行做得好。在實際情況中,委托人通常會由于龐大的資產背景,而遭人暗算甚至是綁架,究其原因就是銀行的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證券公司在保密工作上遠遠優于銀行。所以,相關企業在進行委托時,能夠大膽地將資產交付給證券公司保管。專項資金的管理能夠很好地做到高保密性,委托人的資產情況只有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知道,雙方通過合同的約定,一旦有第三方知道資產情況,將會依據合同條款來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所以,證券公司的專項資金管理具有極大的保密性。
3.新形勢下高校專項資產管理運作行為法律問題分析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全球化經濟的融合,為我國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財富,資產管理問題已經成為當今企業以及個人的主要問題。龐大的資金同樣也伴隨著巨大的風險,證券公司實施的專項資產管理項目,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一問題。然而,券商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的資產證券化在法律上存在著一些問題,新形勢下專項資產管理運作行為中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3.1基礎資產。基礎資產作為專項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分析專項資產管理行為中的法律問題的核心就是要判斷基礎資產能否“真實出售”,真實出售是指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資產轉讓行為如果被認為不能完全與原始權益人隔離,則會被定性為擔保融資行為。如果某項財產轉讓給他人,不再屬于原始權益人的財產范圍,則該項轉讓可以成為真實出售。債券作為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在各國都是比較普遍的做法。在我國,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高校教育的快速發展,一些高?;旧隙紩邢嚓P的證券公司來對其資金進行管理。在我國,能夠引起債權沖突的主要有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然而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國的一些大高校更希望與相關證券公司達成一種合同關系。因為合同債券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在法律上是比較受保護的。我國的一些高校選擇這一種方法的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債權的法律權益較好,能夠很好地維護相關著的合法權益,合同債權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在法律上最突出的支持條件為債權的可轉讓性。依照我國的民法及合同法,除了按照合同的性質、當事人有約定或者法律有規定不得轉讓外,債權人可以將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方,且只需通知債務人而無需以其簽字同意為條件。然而這一個法律支持條件的存在同時也在具體實施的過程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在債權人將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如果僅僅通知債權人而無需以其簽字同意為條件,會在很大的程度上存在著一些紕漏,并且也會在一定的程度上為不法分子創造一些可乘之機,會在很大的程度上加大專項資產管理的困難性,同時也會在很大的程度上為證券公司帶來風險。
3.2基礎法律關系?;A的法律關系也是專項資產管理過程中的主要角色。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與進步,相關的高校在近幾年來發展得順風順水,獲得了巨大的財富,因此,相關大型企業以及個人已經無法對大量的資金進行合理的管理,證券企業的存在能夠很好的解決新形勢下大型企業以及個人在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相關高校通過委托證券企業,對自己的資金進行合理的管制。因此,專項資金管理計劃的基礎法律關系為委托關系。委托關系由于其自身不穩定性以及脆弱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只適合較短期的資產委托管理。專項資產管理作為現今高校管理資金的首要之選,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合作風險。一方面,委托的法律關系對于計劃的長期存續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因為根據民法,委托財產的所有權屬于委托人,也就是投資者,也無法對抗投資者的債權人或者是破產清算人對基礎資產主張權利。另一方面,因為投資者人數眾多,并且不斷的變動,在進行權屬登記的情況下,基礎資產無法登記到全體投資者名下,從而使基礎資產的權屬不明晰。因此,僅僅依靠證監會部門規章的規定,難以完全確立起專項資產計劃的獨立性,也很難在未來可能的司法審查中確保達到真正的破產隔離,對于投資者來說具有法律保護上的不確定性。高校與證券公司不確定性的法律關系,在一定的程度上為專項資產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同時也為相關高校在資產管理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障礙。證券公司與高校之間的基礎法律關系,是維持專項資產管理合理化的最為主要的保障。基礎法律關系的存在,對于證券公司在專項資產管理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由于基礎法律關系涉及到方與委托方,所以在具體的實踐過程當中,只有把握好兩者之間的關系,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兩者之間的基礎法律關系,同時也能為相關的專項資金管理做好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只有解決好專項資產管理運作行為中的法律問題,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專項資產管理在證券公司的進一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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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蒙靈芝 單位:廣西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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