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問題分析

時間:2022-09-09 1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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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問題分析

摘要:互聯網讓世界變成一個地球村,國際社會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強化網絡空間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然而,人們對于如何在國際法上界定網絡空間的性質有較大分歧,這直接影響到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治理主體、治理規范以及治理機制的確立。國家治理和國際問題的治理都離不開法治,網絡空間治理也不例外,要確保網絡安全,促進網絡發展,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必須實現法治化。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由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的法律和政策來共同保障的。從國際層面來看,需要在聯合國主導下制定有關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法律體系;從國內層面來看,需要在國家安全戰略的高度引領網絡安全立法的方向,并確保國家網絡安全政策的落實。

關鍵詞: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全球治理;網絡空間主權;命運共同體

一、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問題的緣起

互聯網及相關技術的不斷革新,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但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強化網絡空間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由于網絡空間具有虛擬性和跨國界性特征,單靠一個國家不可能憑借一己之力完全解決這些問題,正因如此,網絡空間必須通過國際合作而實現全球治理。[1]但是,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合作在實踐層面往往難以有效推進,根本原因是人們對于如何在國際法上界定網絡空間的性質有較大分歧:網絡空間是“全球公域”,還是國家主權管轄的范圍?這一問題的回答對于明確網絡空間治理主體、制定網絡空間治理規范以及確立網絡空間治理機制是極為必要的。解決網絡空間治理的上述問題,首先要準確界定網絡空間賴以存在的信息環境,其次要正確認識網絡空間的技術特征與社會特征。信息環境由基礎層、邏輯層和信息層構成。網絡空間不能簡單理解為物理基礎設施按照一定的邏輯結構和規則組建起來的系統,也包括眾多用戶的網絡行為。從技術層面和社會層面來看,網絡空間的特征如下:第一,虛擬性和現實性的統一。從技術層面來看,網絡空間是一種立體網狀結構,這種結構打破了信息傳輸的時空限制,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沒有邊界的虛擬存在。然而,網絡不可能完全脫離真實世界而存在,比如,網絡空間是由客觀存在的光纜、服務器、交換機、計算機等網絡設備構成的,而且,不管虛擬空間的形象多么美好,人們都得回歸到現實的生活。也就是說,網絡空間本質上是現實社會的反映。第二,開放性。網絡的無界性源于其開放性這一社會特征。在全球化的條件下,互聯網使整個世界聯結為一個整體,從而成為全球化的重要推動力量,全球經濟、文化和社會借助互聯網獲得了全新的特質?;ヂ摼W在本質上是一種信息傳播工具,但是,“互聯網+”卻具有神奇的力量。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任何國家或地區都必須接入互聯網。因此,互聯網的開放性是全球化的必然要求。第三,網絡用戶自治的傳統。盡管互聯網是受到美國用于軍事目的阿帕網啟發的,但是之后互聯網則獲得了相當大的自主性,比如,網絡協議及其他網絡標準是由非政府行為體來制定的,互聯網在某種意義上擺脫了國家力量的控制。目前,網絡空間的國際法地位存在較大爭議。關于網絡空間的法律性質,主要有以下四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網絡自治說。這種觀點認為,網絡是沒有邊界的,即便一個國家能夠管轄其國內的每一個網絡節點,但是,互聯網協議地址作為邏輯地址,是可以更改的,而網絡設備的物理地址是固定的、不可更改的,這就給政府依據互聯網協議地址進行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基于計算機的全球性互聯網絡超越了國界,營造了全新的人類活動空間,基于地理邊界的傳統法律能否適用于網絡空間受到質疑。因此,網絡空間超出了傳統國家的主權管轄范圍。這種觀點還認為,開放性和多元性是網絡空間的重要特質,因此對網絡空間進行規范的是用戶而不是政府。互聯網發展的實踐也證明,在相關規則的基礎上,網民能夠自主地管理網絡空間。然而,網絡空間的“法律真空”缺乏足夠的理論支持。因為,信息基礎設施都位于特定國家的境內,網民也無法擺脫國家的管轄權。網絡技術先驅者所設計的網絡技術的基本框架主要考慮的是信息交換和傳輸效率方面的問題,但是這種便利性卻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甚至已經影響到國家安全。網絡自治只能理解為權宜之計,而非互聯網發展的常態。第二,全球公域說。這種觀點認為網絡空間與公海、外太空、南極等一樣屬于全球公域,不屬于任何一個國家的管轄范圍。盡管從理論上講,一國政府能夠控制信息終端(如計算機、手機等),從而管理和控制信息,但是網絡標準化協議卻使得信息傳輸難以有效管控,而且由于幾乎所有國家均已經接入全球互聯網,一個國家很難將其網絡空間與全球網絡分開。故而,全球網絡空間是一個難以分割的整體,無論哪一個國家都沒有權力對其提出主權要求。全球公域并非一種單純的自然狀態,而是需要由國際法來認定。對于網絡空間來說,即使各國尚未就網絡空間主權問題達成共識,也可以將其看作尚未完全明確權屬的共同財產。第三,混合場域說。一些學者提議,我們可以參考公海和南極洲等的治理經驗,把網絡空間分成全球公域和國家管轄兩部分。其中,支持整體互聯網運轉的信息基礎設施和規則層可以看作聯合國管理的全球公域,而各個國家接入互聯網的各種設備和內容層可以劃分為本國政府管轄的范圍。確實,網絡空間的存在依賴于物理基礎設施,但網絡空間更是一個基于物理基礎設施的虛擬空間。如果將物理基礎設施、代碼和規則與信息內容進行割裂,也就不存在所謂網絡空間了。因此,混合場域說也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第四,國家空間主權說。俄羅斯、中國等國主張網絡空間主權是存在的。2011年,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國在第66屆聯合國大會上提出將四國起草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作為大會正式文件散發,這份文件多處提及國家網絡空間主權。2016年11月,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將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列為立法宗旨之一。從網絡運行的實踐層面來看,虛擬的網絡空間不可能擺脫支持其運作的物質基礎設施,后者屬于國家主權管轄范圍,所以,網絡空間主權實質上是國家在網絡空間行使主權的表現。網絡空間的國際法屬性的爭議反映在網絡空間治理方面,形成了三種治理模式:第一,網民自主治理模式。這種模式主張,網絡用戶就是網絡主權者,網絡應該由用戶自主治理,而不需要國家公共權力的干預。但是,從互聯網發展的歷史可以看到,如果沒有國家公共權力對網絡空間的介入,網絡空間就會處于完全失序的原始叢林狀態,網絡安全完全得不到保障。3第二,多主體共同治理模式。以美國為首的網絡發達國家強調網絡空間的全球公域屬性,認為對網絡空間治理應當實行多主體共同治理模式。這一模式的支持者認為,自網絡產生之初就由政府、商業部門、學者、技術專家、網民等各方共同努力制定出了相應的網絡標準和規則,多主體共同治理模式能夠更好地代表諸多網絡行為體的不同利益。其實,互聯網是否全球公域是存在很大爭議的,所以,網絡空間多主體共同治理模式缺少充分的理論支持。第三,多邊治理模式。中國、俄羅斯等國認為網絡空間應當根據國家主權原則,置于國家單獨或聯合管控之下。在此前提下,應秉持政府主導、多邊參與、民主決策、透明有效的原則,通過國際條約確認各國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在網絡空間治理中存在著嚴重的權力不對稱現象,網絡欠發達國家沒有足夠的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在此背景下,多邊治理模式極為必要。更為重要的是,網絡空間中的許多問題只有在主權國家參與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有效治理。比如,域名所有權問題、網絡隱私權保護問題、網絡犯罪問題等,這些問題只有政府權力介入才能得到解決。[2]

二、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的目標指向

進入新世紀以來,網絡通信技術的發展,拓展了人類的生存空間,也變革了社會生產方式,但是并未根本改變國際政治秩序。網絡空間全球治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比如東西矛盾和南北差距,這迫切要求世界各國攜起手來,共同面對。在網絡空間治理理念上,東西方國家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中國、俄羅斯等國倡導在維護各國網絡主權的前提下開展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合作,而以美國為首的國家則強調網絡空間治理的多利益攸關方模式,認為國家不應當對互聯網實施干預。另一方面,南北國家因經濟水平不同,而在網絡發展方面形成較大差距。相應地,形成了不同的網絡空間治理理念。網絡發達國家因其擁有技術方面的優勢,故而強調技術規范的重要性;而網絡欠發達國家則更多依賴法律規范來治理網絡。[3]人類只有一個地球,處理國際關系,解決國際問題,必須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出發點。[4]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子集,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重要目標,國家治理和國際問題的治理都離不開法治,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實現網絡安全和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5]法治是一項極為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提升治理能力,實現治理現代化,必須依賴法治。網絡空間治理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其法治化是毋容置疑的。[6]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體現在:第一,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可以解決網絡發展不合理所帶來的問題?;ヂ摼W是人類的共同生存空間,互聯網的發展體現了一個國家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當然,全球互聯網發展存在著國家之間和地區之間的差距。這種差距即為“數字鴻溝”。網絡發達國家利用其技術先發優勢,把握了互聯網的規則制定權和網絡話語權。網絡發展中國家無法平等參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各項事務,技術上受制于人,經濟上受到遏制和盤剝。這反映了網絡空間存在著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有助于在全球網絡空間建立公正合理的規則和機制,有助于維護發展中國家平等參與全球網絡空間事務的權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實現網絡空間可持續發展。第二,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有助于解決網絡規則不合理所帶來的問題。在信息時代,信息安全尤其網絡安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網絡空間也已經成為國家競爭的戰略空間。為了占據網絡空間的制高點,美國奉行網絡霸權主義,將本國有關網絡空間方面的司法判例,通過各種措施對國際法律體系施加影響。美國甚至調整其核武政策,降低核武器使用的門檻,提出只要其信息關鍵基礎設施受到嚴重攻擊,就運用核武器進行反擊。對此,只有實現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依法規范網絡空間各行為主體的行為,保障各個國家的網絡安全,而不是只保障某一個國家的個體安全,才能實現網絡空間的共享共治和互聯網的繁榮發展。第三,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可以解決網絡空間秩序不合理的問題。如果沒有法治的約束和規范,網絡空間秩序不合理現象就在所難免。比如,一些西方國家利用網絡軍隊對其他國家進行網絡攻擊、對網民實施網絡監控、運用各種網絡傳播手段搞所謂“顏色革命”等,這些行為對全球網絡安全和他國網絡主權構成了嚴重威脅。此外,網絡恐怖主義在網絡空間肆意蔓延,越來越呈現出智能化、跨國性、線上線下互動等特征。與此同時,傳統刑事犯罪網絡化也呈現高發的態勢??梢灶A見,大數據、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出現和大面積推廣,會使得網絡安全問題更加突出,甚至可能成為困擾全人類的難題。只有建立普遍適用于網絡空間的行為規范,才能將網絡犯罪問題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各國之間也才能依據國際法統力合作,建立公正、民主、法治的網絡秩序,保障網絡行為主體的合法權益。[5]第四,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應對風險社會挑戰的必然選擇。進入21世紀以來,人類社會呈現出高度復雜的狀態,所面臨的不確定因素也越來越多,核擴散、經濟動蕩、恐怖主義、氣候變化等威脅人類生存和發展,信息化加劇了社會風險因素所可能造成的后果,在此背景下,風險社會理論受到推崇。這一理論認為,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環境變得十分脆弱,社會存在著大量不安全因素,社會對個體的控制難度大大增加,工業社會之前那種超穩定的狀態已經不復存在,現代社會比傳統社會對于安全的需要大幅度增加,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成為重要的應對措施。相比較現實社會,網絡空間充斥著更多的風險因素,網絡安全甚至被提升至國家戰略的高度。[7]在此背景下,社會治理模式需要公民參與,政府也需要更加注重法治化和制度建設。在國際層面,面對風險,絕非哪一個國家可以獨立應對,需要各國攜手共治,實現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法治化。第五,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在網絡空間中,要實現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必須有相應的保障措施,法治化無疑是這些保障措施中最為有效的。與行政、經濟、道德等相比,以法治維護網絡安全,成本較低而且效率較高。當前,非傳統安全是國家安全領域最主要的矛盾,特別是網絡時代使得間諜活動迎來了“黃金時代”?!袄忡R門事件”暴露了網絡空間所面臨的嚴峻的安全問題。由于美國擁有信息技術的優勢,同時掌握著互聯網關鍵資源,因此,它完全可以對其他國家實施網絡監控。這樣一來,其他國家的網絡安全乃至國家安全完全無法得到保障。為此,推動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反對美國的網絡霸權主義,有助于保障包括我國在內的網絡發展中國家的網絡安全。第六,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有助于保障公民權益。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大數據作為信息資源的重要性被人們所認識??萍际且话央p刃劍,大數據也不例外。大數據技術可用于分析和處理相關事務,防范和打擊威脅國家安全和網絡安全的各種犯罪行為。但是,由于手機、傳感器、監控器等大數據收集和傳輸設備的普遍運用,公民的個人信息經常被隨意收集和超范圍使用。比如,運用數據挖掘技術甚至能夠從海量信息中獲取某個人的各方面信息,從而預測其未來的行為或者向其推送有針對性的廣告。公民個人隱私泄露,會造成財產、人身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大大增加。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可以依法懲處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的行為,從而更好地保障公民權益。[5]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必須遵循如下基本原則:第一,主權平等原則。主權是一個國家以自己的意志處理本國事務的最高權力。主權平等意味著,在國際關系中,各國不論大小、強弱、貧富,均有權平等地參與國際事務?;ヂ摼W構建了一個跨越國界的全球虛擬空間,可以稱為網絡世界。網絡空間是一個全球性的虛擬世界,并不存在明確的國家邊界。而且,網絡空間的行為不同于現實世界,很可能是跨越國家邊界的,網民的身份也不同于公民,因此,無論按照屬地還是屬人原則,一國都很難完全對網絡行為主體及其行為實施管轄。盡管主權平等原則在網絡空間的實現遇到困難,但是網絡空間得以運行的信息基礎設施和基本規則都與現實世界緊密相關。網絡行為主體與現實世界的法律主體是一致的。網絡空5間活動也應受所在國政府管轄,并遵守當地法律。從全球治理的角度來看,網絡空間治理必須遵循國際法所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8]在全球網絡事務方面,世界各國都能夠平等參與。各國有權利確立適合自身的網絡空間治理模式,合法行使網絡管理權,同時也有義務尊重他國網絡空間主權,互不干涉內政,不對他國發動網絡侵略。第二,和平安全原則。聯合國是為了維護世界和平而成立的國家間組織,它所倡導的和平安全原則是世界各國處理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必然涉及國家之間的利益均衡,因此必須依靠國際法來維護網絡空間的基本秩序,確保網絡空間安全目標的實現。各國應堅持以和平手段來處理國家之間有關網絡事務的分歧和沖突,摒棄冷戰思維,反對將自身意志強加于他國的網絡霸權主義,以及片面強調自身安全而以犧牲他國網絡安全為代價的自私自利行徑。[5]第三,國際合作原則?;ヂ摼W是人類共同智慧的產物,也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對世界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理應為全人類共享共治。當前,防范和打擊網絡犯罪要求各國攜起手來,加強國際合作,實現網絡法治,推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的發展。[9]在國際合作中,由于社會、經濟、技術等方面發展的差異,各個國家在網絡空間治理中發揮的作用有所不同,但世界已經借助互聯網結成了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網絡發達國家應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積極引導制定有助于網絡空間合作治理的規則,確?;ヂ摼W發展利益由各國共享、互聯網事務由各國共同參與、網絡安全由各國共同維護,并最終推進互聯網穩定、持續、協調、有序的發展。第四,共管共治原則。美國憑借在網絡信息技術方面的先發優勢,將本國的網絡治理理念強行推銷給其他國家,引發國際社會的不滿。美國刻意突出網絡空間的全球公域屬性,反對其他國家在網絡空間行使主權,以利于其利用互聯網推行其價值觀并對他國實施“顏色革命”。同時,美國宣揚所謂“網絡自由”,在全球網絡空間不愿意接受任何約束,為實現美國利用互聯網控制全球的目的奠定法律基礎。但是,當國際社會提出要求美國向聯合國相關機構轉交互聯網管理權時,美國又公然提出互聯網是美國發明的,否認互聯網的公共屬性,拒絕交出互聯網的實際管控權。美國網絡安全戰略實質上是其所奉行的霸權主義在網絡空間中的典型表現,目的在于將美國的主權擴展至全球網絡空間。針對全球網絡空間治理共識匱乏的情況,最為有效的解決分歧的措施就是在聯合國框架下制定國際網絡空間規則,并將其納入公認的國際法體系,實現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5]

三、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實現路徑

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由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的法律和政策來共同保障的。從國際層面來看,需要在聯合國主導下制定有關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法律體系;從國內層面來看,要把網絡安全提升至國家戰略的高度,并確保國家網絡安全法律和政策的落實。要推動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其具體路徑包括:首先,國際社會應倡導在網絡空間中各國一律平等,堅決反對網絡霸權主義和冷戰思維,反對利用互聯網搞意識形態輸出和網絡軍備競賽;其次,改變不合理的網絡空間治理秩序和規則,賦予網絡發展中國家更多權利,確保每一個國家都能平等地參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各項事務;再次,平衡各國自身網絡安全與全球共同網絡安全的關系,反對不顧他國網絡安全甚至犧牲共同網絡安全而單方面強調自身網絡安全的極端安全主義。[5]當前,國際網絡空間秩序仍然存在網絡霸權主義的威脅。[10]以美國為首的網絡發達國家打著維護全球利益的幌子,不顧網絡發展中國家的反對,把符合自身利益和要求的做法變成網絡規則,從而把握網絡話語權,壓制其他國家的發展。為了改變這種不利狀況,必須強化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權威,由這些組織制定有關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規則,同時在這些規則指導下發揮地區性國際組織的相關立法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國內有關法律法規,并從立法基調、基本框架、立法技術等層面做好國內法與國際法的銜接工作。此外,還必須強化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方面的立法工作。信息基礎設施是網絡正常運行的物理保障,一旦其受到威脅或打擊,互聯網將中斷服務,6網絡空間即不復存在。因此,必須加強立法,嚴厲懲處破壞信息基礎設施的行為,保障信息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ヂ摼W不是法外之地,只有實現網絡空間法治化,才能確保網絡空間穩定、有序、可持續發展,增強網絡空間治理能力,優化網絡空間治理體系,為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提供法治前提。實現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是一項系統工程。第一,必須明確治理主體。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主體除主權國家之外,還有國際組織、非營利機構、技術社群、私營企業和網民等。全球網絡空間治理應堅持多邊參與和多方參與相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吸納各個方面參與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第二,提高網絡空間全球治理能力。網絡通信技術的發展是提高網絡空間全球治理能力的前提。當然,網絡空間治理并不能僅僅通過技術發展來實現。技術發展本身也應受到法律的規范和約束,單純技術治理的觀點是錯誤的。第三,應高度重視公民的權益保護。互聯網發展應當以人為本,網絡安全治理也應當以人的安全為中心。在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過程中,對于公民的隱私權、財產權、名譽權、知情權等,均應重點保護。隨著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所掌握的個人數據會更多,這些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和監督等問題均應納入法治化的軌道。以往的技術發展實踐證明,如果沒有法治的規范,技術很可能被不當利用,甚至給人類帶來災難。網絡空間的安全和發展與技術創新息息相關。要推動技術創新,必須加強技術和技術標準的創新力度,將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技術運用于提升網絡安全水平,利用新技術促進網絡空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前沿技術,可以運用于網絡空間治理。在信息時代,由于網絡的匿名性特征,信用資源尤其稀缺,網絡安全和網絡發展也受到限制,運用區塊鏈技術,可以開發出更為先進的信用體系。另外,也應關注與技術發展伴生的倫理問題。比如,人工智能的運用就可能挑戰傳統的倫理道德規范。為推動全球網絡空間治理體系的變革,必須加強國際合作。特別是涉及網絡安全問題,更需要世界各國共同面對。開展網絡治理領域的國際合作,必須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各國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要建立公正合理的網絡規則體系,確保所有國家都能夠平等參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各項事務,公平地享受互聯網發展紅利,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消除數字鴻溝。可以考慮在防范網絡恐怖主義、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等爭議較少的領域優先開展國際合作,積累經驗,取得共識,不斷擴大合作的范圍,為其他領域確立共管共治的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法治化規則提供借鑒。[5]網絡空間治理中的國際合作與承認國家對網絡空間的主權并不矛盾。恰恰相反,如果沒有網絡空間主權對各個國家網絡空間權益的維護,網絡發展中國家就不可能有參與網絡空間治理國際合作的動力。就網絡空間的現實狀況而言,全球互聯網雖然在理論上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但是支撐網絡運行的物理設施卻分屬不同國家管轄,而且網絡終端也是由各國網絡用戶使用的,這些都證明網絡空間必須依賴國家和政府的管轄。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網絡與人們的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聯系越來越密切,與互聯網相關的各種關系和活動都需要國家通過法律加以規范和約束。另外,互聯網已經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網絡信息必然會對社會治理過程產生重大影響,國家對網絡空間進行法治化管理是其實現治理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承認并尊重各國對網絡空間的主權是確保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國際合作順利推進的前提和保障。其實,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不愿意承認網絡空間主權,目的很明顯。他們就是要憑借其技術優勢,將符合自身利益的互聯網技術規范變成國際規范,以確保自身安全,并將本國意志凌駕于他國意志之上。但是,如果否認網絡空間主權,網絡空間治理中的難題就不可能化解。比如,一旦某國遭受網絡攻擊,要找到網絡攻擊者,就需要實施網絡攻擊行為所在地國家的配合。因此,必須確認網絡空間主權的國際法地位,并且明確各國有相互協作的義務。全球問題的治理離不開國家之間的合作。目前,以全球性協議方式來達成多邊治理尚不具備這種條件。一方面,網絡技術正處于不斷發展之中,如果通過條約來固化網絡行為,就可能會妨礙技術進步。另一方面,如果網絡發達國家反對,要締結有實際約束力的全球性網絡公約也不現實。所以,當前網絡空間的國際合作只能逐步推進,可以考慮先制定網絡規范和原則,待條件成熟后,再來制定全球性的網絡公約。這也是國際法實踐的一般經驗?;ヂ摼W的發展是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推動力,反之,在各國經濟高度融合的條件下,全球化也有助于網絡空間治理國際合作的開展。全球化不僅是經濟、文化融合的催化劑,也不可避免地對政治產生重要影響。在網絡時代,網民的要求超越了國家邊界,進而對全球性公共物品供給提出了一定要求,這種要求只能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來滿足?;ヂ摼W的全球化對民主也進行了重新定義。比如,網絡空間的虛擬社群就提出了參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要求,這與現實社會的治理主體有著不同之處。另外,全球化在促進全球治理層級化的同時,也可能會放大既有的霸權國家的權力。這一點在網絡空間體現得尤為明顯。美國等西方網絡發達國家憑借自身技術先發優勢,利用互聯網推行其價值觀,對其他國家進行輿論控制?;ヂ摼W的普及度越高的國家,越容易受到西方國家的影響。但是,網絡發展中國家也不會任由美國等西方網絡發達國家在網絡空間肆意妄為,而會團結起來,一致反對網絡霸權主義??傊⒃诨ヂ摼W發展基礎之上的全球化,一方面是網絡空間問題產生的根源,另一方面,隨著國際社會的融合,國際合作的開展,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必然走向法治化。[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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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傳軍 單位:中國人民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