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理想與現實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31 0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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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理想與現實分析論文

一、法治是無奈的選擇

所謂“法治”在英語中的表達為“ruleoflaw”即“規則之治”、“法律之治”,通俗點是“依照法律治理國家”與其對應的概念往往是“人治”。法治的本質不過是治理社會的一種方式,他是基于西方“人性惡”的倫理思想而來的。但是,“人性”真的“惡”嗎?我們不是上帝,不可能追溯出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但是我們可以從中得知,法治其實是在人與人無法彼此信任的條件下提出的,它只是一種調控社會的方式。法學界的通說也承認法治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它本身也有無法克服的局限性。那我們為什么選擇法治呢?不過是因為相對于人治模式來說,法治對人們的權利保障和社會運作的平穩、合理有著顯著的優越性。在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人與人的結合不在是血緣關系而是利益的組合,法治在調整當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有著明顯的優越性。所以,我們應該明白以下幾點:1.法治只是社會調控方式的一種;2.法治不是萬能的;3.法治不過是我們目前相對合理的無奈選擇。

二、中國的社會是二元化的社會

當前的中國在世界上是一個騰飛的經濟體,國民生產總值近二十年來平均每年呈兩位數的增長。但是不要忘記我們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鄧小平同志說過“我們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以我們離現代國家的道路還很長。更不要忘記我們國家擁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五千年的文明史意味著什么?意味著我們在奴隸、封建專制下生活了幾千年。長期以來中國的都是由一個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體組合而成的,在近代革命和建設中,城市和鄉村又被區別對待,這點在我們的法律中也有相應體現,如選舉法對選民代表人數的城鄉差異,人身賠償的雙重標準無一不證明了我們的社會是二元的——城市、鄉村。城市社會在我國是一個市場經濟社會,相對開放,經濟發達,思想先進,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簡單有序,形象的說是“相鄰不相識”。而鄉村社會延續了五千年來的一些傳統,相對自給,封閉,經濟落后,宗族勢力影響較大,思想傳統,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復雜有序,屬于典型的熟人社會。

在這兩個不同的社會里,社會控制方式的運行土壤是不同的。城市社會可以實現現代意義的法治,而鄉村社會卻不利與現代法治的運行。影片中我們也可以清楚的看到這一點,而這正是我們多年所謂司法改革所長期忽視的一面。

三、法治與社會控制——孰輕孰重

法學本身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而法律的價值只有在實踐運用中才能得到體現,而法律的目的不過是國家權力對社會的有效、合理調控。我們可以看到,在典型鄉村社會,法治是沒有生存的土壤的,人們之所以相信法官,不過是他們眼中的法官的符號身份——代表國家權力。對于他們來說,法官的裁決要符合他們傳統的正義觀才是合理的,值得信賴的。如果完全依照法律,則無法處理現實中的很多矛盾,更可能激起更多的矛盾,反而不利于法院的權威和國家對鄉村的控制。法治在城市社會的運行還是相對健康,在此不再累述。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在法治不能起到應有作用,甚至是反作用的地方,法治是否有必要得到嚴格遵循。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們必須保證社會的有序發展。四、法科研究生何去何從

寫到這里,我們可能對我們目前接觸的知識感到迷惑,對我們的未來也可能有所迷茫,而我們究竟應該何去何從呢?筆者認為我們當代的法科學生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全面把握法學基礎理論,培養正確的法治觀。當代法科學生往往只注意一些時髦的法律用語和思想,卻忽視了理論的基礎,尤其是對法理學的漠視,導致了我們的知識體系“空中樓閣”化,過分迷信法治,這些都是不利于我們把握正確的法學理論和法治的本質。

2.關注發達國家的法治趨向。西方發達法治國家已經進入了“后法治時代”,由于法治的局限性和法治運行中的種種不合理表現,使西方學者開始反思“法治”和“民主”的價值,相應的改革也有一定的動向。對這些最前沿的事物的關注,不僅可以讓我們理解法治的本質,也有利于我們法治建設。

3.注意研究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實踐是我們法學的基礎,無論是將來投身實務,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還是從事研究,成為一名法律研究者,我們都需要對實踐中的而問題加以充分把握。尤其在研究生學習階段,我們更要對實踐中的法律有著清醒的認識,要善于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在將來的工作中,更要解放思想,避免本本主義,要靈活的對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4.要保持對法治的信心。我們不能因為法治的局限和當前中國遇到的法治問題而對法治理想產生動搖。對法治的信仰使我們法律人區別與其他社會人群的重要標志,可以說,“無法治信仰就無所謂法律人”,當前的中國法治建設正處于起步和建設期,法治的完善還遠遠不夠,法治既然是我們現在的唯一合理選擇,那么我們只能去選擇。

五、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思考

構建和諧社會是我黨最新的理論成果和社會調控的理念,法治作為社會調控模式的一種,自然也屬于未來和諧社會的內容。可是法治如何和諧?這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我們都知道“法治”和“民主”是相互呼應的,在我們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條件下,西方式的民主是不現實的,并且西方式的民主在運行中也出現了種種問題,以致出現了“反自由主義”和加強國家控制的呼聲。處于成長期的我們不得不注意這個問題,以避免我們重走西方國家的彎路?;蛟S,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中國中的人大制度、政協制度和黨內民主,加上德治和法治,我們可以避免法治出現的弊病,走出一種新型的、更合理的社會調控模式。對此,有待加強研究。

參考文獻:

[1]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論[M].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

[2]朱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摘要】《馬背上的法庭》向我們生動地展示了書本上的法律與邊遠地區現實生活的矛盾,其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鄉土法官老馮(李保田飾)和新分配來的受過高等法學教育的年輕法官在法律觀念和實踐中的沖突給筆者很大的震撼。筆者和影片中的年輕法官情況相似,屬于書本喂起來的法科學生,目前成功的成為了一名法學研究者,從未有過實踐經驗,而書本與實踐,理想與現實差距的如此之大,令筆者不禁產生了思考,為什么非法治的手段在特定情況下比嚴格的法治手段更有效?我們這些在法學院成長起來的未來法律人如何能夠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自己的所學和研究怎么才能與社會相一致。本文通過對影片內容的思考對此作以分析。

【關鍵詞】法制理想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