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學校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時間:2022-09-16 0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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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學校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本文作者:舒國兵單位:重慶政法大學

一、高校大學生法治觀的基本內涵及現狀分析

(一)高校大學生法治觀的基本內涵

在高校教育中,要培養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必須要先明確何為法治理念。只有在正確的法治理念的指導下,才能樹立科學的法治觀。一般來說,法治理念是關于法治的理性化觀念,是人們在對法的屬性、內涵、價值功能以及運行等實踐認識基礎上,形成的內心信念。根植于一國法治實踐之中,反映法治現實,對法治實踐起能動作用,是法治理念的認識論屬性。具體來說,法治理念對一個國家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實踐具有指導和推動作用。實踐是法律的根本屬性之一,也是大學生法治理念得以確立的主要途徑。加強包括法律知識教育、法律能力教育、法治信念和價值觀教育在內的法治教育,引導、指導和幫助大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需要高校、社會和家庭共同努力,引導學生以社會公民身份參與社會公民事務,參與社會公民事務中實踐性地運用法律,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當前,高?!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法學教育教學主要是教授關于法律體系、法律程序等方面的知識和基本原則,側重于法律信仰與法治理念的確立,因此成為當前高等教育中培養非法律專業法治理念的最主要和最有效的途徑。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高?!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中的法學教育在對法律能力提升和法治理念培育上還有所欠缺,有待加強與提高。

(二)高?!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現狀

當前,在我國法學專業教育體系中,實踐教學得到了充分的重視,但依然存在缺乏實踐教學理論指導、缺乏成熟的具體模式指引、實踐環節少且周期短、缺乏經驗豐富的教師指導、實踐環節未被納入強制性的考試和考核環節等問題,實效性大打折扣。法學專業的法學實踐教育如此,高校非法學專業的學生的法學實踐就可想而知了。當前,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各級大學生的必修課中,承擔著大學生法治觀教育的課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在過去的教學中,“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是作為兩門課程開設的,在教學實踐中課程在提高和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方面形成了不可替代的優勢,將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融為一體,較為符合我國目前高校的實際情況,但我們也不能不看到大學生法治觀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1.學生教育重形式輕實質。很多大學生進入學校后,受社會浮躁心態的影響,家長和學生都希望課程能夠對學生將來的就業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追求的是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而對課程的開設持懷疑甚至反感態度。法治觀的樹立及其將來所產生的作用是循序漸進且緩慢的,因此學生在學習課程時興趣不大,學習的重點只是課本上的一些條條框框,學習方法上也多采用機械式記憶法,目的是考試能夠順利過關,沒有思考和理解法治理念的深層次內涵。而對于教師來說,很多教師在教學定位目標上也存在問題?!八枷?a href="http://www.trq119.com/lunwen/faxuelunwen/fxjyyjlw/201209/541325.html" target="_blank">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法律基礎”部分,主要定位是對學生法律理念的培養和法律知識的掌握,二者兼而有之不能偏頗。但在教學實踐中,很多教師側重于對法律知識和具體條例的講授,把大量的時間用在分析某個案例或是解釋某個法條上,這對于學生培養正確的法律理念、樹立科學的法治觀不利。

2.社會環境和校園環境的影響。受中國延續幾千年的輕權利、重義務文化思想的影響,加之當前市場經濟功利思想泛濫,社會、學校和家庭普遍關注大學生的專業學習情況,而對大學生法治教育重視不夠。直接的影響就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大學生犯罪率呈上升趨勢。鄧小平同志在20世紀80年代就強調“社會也要進行這樣的(法治)教育”。實踐中,國家也組織了多次規模巨大的全社會普法運動,但這些運動對法條的宣傳遠遠勝于法治理念的培養。而高校作為社會組成的一部分,難免受其影響。在高校中,承擔著對大學生法治理念培養的課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但實際講授中缺乏規范性,有的教師對“法律基礎”部分少講甚至不講,這對學生的法治觀培養十分不利。

3.教學模式單一化。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講授中,絕大多數教師的教學方式仍然是以課堂灌輸為主,師生之間的互動不夠,生硬刻板的教學模式,很難達到良好的課堂效果。加上課時的限制、教師自身專業知識的缺乏、課堂條件設備等原因,法學專業所特有的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等教學方式得不到應用。諸多因素結合在一起,最終導致實踐性很強的一門課程學生聽起來卻索然無味,教師講起來也倍感吃力,教與學雙方形成惡性循環。

4.教學目標定位不準?!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所進行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應定位在提高大學生對于道德和法律的一般常識以及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理想認識上,在了解、認識的基礎上,進一步加深大學生對法治理念的理解,以便大學生形成正確的法治觀。但實際教學中,很多教師把教學目標僅僅定位在后面幾章所涉及的法律知識講授上,但在現有課時安排下,教師不可能將所有法律知識點傳授給學生。有的教師還把更多的精力和時間花在應用性較強的法律知識點上,如民法、刑法。同時,學生的理解和接受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教師教,學生未必學。沒有準確地把握教學重點,結果只能導致與教學目標的偏離。

5.課程設置不能滿足教學要求?!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是在2007年教育部課程改革后將原來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合并在一起,并在大學一年級開設的課程。每學期54個學時,按照章節的設置來計算真正用于“法律基礎”部分的課時數也不過十幾學時。法治教育是政治性、理論性、知識性、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性教育,這樣的課程設置顯然無法滿足高校對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目標要求。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學應遵循法治觀

形成的規律結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法學教學現狀及存在問題,筆者以為,要發揮課程在培養大學生形成正確法治觀方面的作用,教學應遵循法治觀形成的規律。

(一)依據法治觀形成的規律,明確教學目標,改革課程教學法治觀的形成,并非取決于法律知識的多寡。一個人掌握法律知識多,并不一定說明他具有正確的法治觀。法治觀的形成,更多的依靠法學教育中憲法、公民、契約、訴訟、權利義務等法治意識和理念的傳授和培養。具體到課程教學中,應遵循法治觀形成這一規律,明確教學目標。課程教學不能只側重知識的灌輸和概念的掌握,而應讓學生養成較強的法治理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護法行為習慣。教學內容上,應以貫徹法治理念的培養為主線,具體章節不求大而全、多而雜,突破過去重法律條文、法律知識與概念灌輸的傳統;更多側重憲法、公民、契約、訴訟、權利義務等法治意識和理念傳授和講解。教學方式上,要突破傳統的老師講學生聽的課堂教學方式,采用案例教學、課堂討論和辯論、學生自己整理專題、教師點評等方式,以一種不同于傳統課堂教學的方式,使學生直觀感受到具體法學教育,更好地接受教學內容。同時,在課堂輔助教學方面,應充分發揮網絡、視頻、法制類電視節目等設備和資源的作用,加深教學效果,如可以將一些優秀的電視普法節目搬進課堂。

(二)拓寬校外教學渠道傳統課堂教學效果有限。要發揮法律基礎課程的作用,學校和教師應積極拓寬校外教學渠道。學??煞e極聯系周邊的看守所、監獄、法院、檢察院等機關和部門,為學生提供實踐教學的機會,使學生可以較為直觀地看到法在實踐中的運行過程,加深對于法的認識和理解。也可以與學校駐地的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及政法機關聯系,建立一種合作關系,給學生提供實習崗位和更多的實踐機會。當然,這兩種校外教學途徑,必須配有專門教師指導和輔助,才能發揮真正的效果。傳統課程教學中,教師是唯一講授主體,這保證了教學內容和講授知識的連貫性,但會產生令學生感到乏味、單調、厭煩的弊端。教學中可以考慮將優秀的司法工作組及違法犯罪而改過自新的人員請進校園、請進課堂,通過他們的辦案經歷及人生經歷教育、感染學生,不一樣的講課內容會在學生之間產生強大的反響,達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三)改善課程設置,以達到教學效果“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由兩門課合并而來,從出發點上看,是希望能尋求兩者的共同點,整合教學內容。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課程的設置是將一種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內化為學生自己,從而以一種道德的內在力量來約束學生行為。而法律基礎課程設置則是以明顯的外在形式如政策、規章、制度、公約等,向大學生表明哪些行為可以作為、哪些行為是禁止的。兩者的宗旨雖然都是幫助大學生“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但實現的途徑和過程是有區別的。尤其對于學生法治觀的培養,課程更改后由于“法律基礎”部分的刪減,課時數的減少,課程安排上基本上由一名講授思想道德修養的教師一起講授,這必然會使“法律基礎”教學質量大打折扣。教學任務的壓力、教師自身水平的不足、加上課改后的變化,都影響著大學生法治觀的培養和形成,因而筆者對課程改革方案一直持保留態度。同時,從“教與學”過程中占主導的“教”一方看,由于課改時間不長,實踐中很多講授“思想道德修養”的教師由于種種原因很難講授“法律基礎”部分。講授“法律基礎”部分也更多的是法律知識和概念的講解,很少涉及法治思想和理念方面的知識。因而,可以考慮吸收一些受過專業法律教育的教師來講授法律基礎課程,或者將兩部分內容拆開,由原來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的教師來分別講授。

三、結語

高?!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法學教育課程意義重大,特別是對于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而言,不僅可以學習很多法律專業知識,而且對于形成正確的法治觀也具有積極作用。現有課程教學和設置存在諸多問題,需要改革。但改革須遵循法治觀形成的規律,改革課程教學,才會發揮其真正的效果。當然,法學教育課程的教學和改革,對于大學生法治觀的形成也只是一個途徑和形式。大學生法治觀的形成,還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