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賄賂犯罪趨勢論文
時間:2022-12-16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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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的經濟將更加開放,并逐步融入全球經濟體系之中,這既為中國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無限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更多的挑戰。挑戰的不僅是我國經濟的競爭能力,而且還包括政府對經濟秩序的監管能力。由于入世后經濟活動的增加,市場交易環節的增多,少數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政府對涉外經濟活動監管的漏洞進行貪污受賄犯罪將會有所增加。為此,及時研究入世后貪污賄賂犯罪發展趨勢及遏制對策,未雨綢繆,十分必要。
加入世貿組織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開始,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有望呈現大幅增長態勢。
為保障對外經貿活動健康有序發展、防范可能發生的職務犯罪,我們對近幾年發生在涉外活動中的一些貪污賄賂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認為入世后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有可能增加。為迎接入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把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有關部門應未雨綢繆,積極作好應對準備。
一、貪污賄賂犯罪易發部位
(一)對外經貿部門將是職務犯罪的高發部位
加入WTO后,我國對外貿易體制將會發生重大變化,貿易主體多元化格局將逐步形成。但是由于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我國對外貿易的主體仍將以國有外貿公司為主。隨著外貿業務量的增加,涉外貿易隊伍急速擴張,魚龍混雜,如監督不力,以下環節易發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
1.簽約履約環節。在簽訂和履行貿易合同過程中某些業務人員在價格上做手腳撈取私利,或在外商無法履約時侵吞違約金。這類犯罪已有發生。
2.商品進出口環節。某些外貿公司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在負責商品出口時故意壓低價格或在采購、轉銷商品時,故意提高貨價從中侵吞差價,甚至與不法外商勾結故意購進質次價高商品,從中收受賄賂,入世后,此類犯罪仍不會減少。另外,按國際貿易慣例,外商給予的正?;乜?、手續費、禮品等,將成為某些人覬覦的目標,應入賬不入賬,應上繳不上繳的現象也會出現。
3.商品運輸環節。由于我國集裝箱運輸能力一時尚跟不上貿易量的增長,有相當數量出口商品需委托外商運輸。目前外商運輸能力過剩,競爭激烈,為爭取運輸業務,一些外商頻頻向我外運公司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在負責外運業務的人員中,易發生索賄受賄案件。
4.業務發包環節。入世后隨著外企國民待遇的實現,在規劃、設計、建筑、裝潢及其他業務招投標時,少數國家工作人員,會利用職權故意泄露標底,從中收受賄賂的案件會增多。
5.國有外貿公司駐外工作人員可能成為貪污賄賂高發人群。入世前后,將會有一批國有企業、公司在境外投資或設立辦事機構,其工作人員長期居住境外,他們中有的在與外商業務往來中相互勾結,損害公司利益,貪污受賄的案件頻頻發生,而且監督較為困難。一旦東窗事發,又有攜款潛逃的便利。
(二)銀行等金融機構易發貪污賄賂犯罪
“9.11”事件后,世界經濟步入低迷,中國是惟一被看好的大國。各國的企業、公司來華投資愿望迫切,外商投資將大為增加,在“三資”企業增多的同時,對資金、外匯的需求必然增加。在此情況下,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職務犯罪不會減少。
1.貸款。金融業對外開放不當將危及國家經濟安全,因此,入世后的一段時間內,國家還將對金融活動實施宏觀調控,外匯使用條件還較嚴格,因而爭取銀行外匯信貸將是不少“三資”企業追逐的目標。在此情況下,一些掌握外匯信貸職權的銀行工作人員,也會利用職權以貸謀私,甚至置國家外匯信貸政策于不顧,違章貸款,從中收受賄賂。
2.結匯。我國實行的統一結匯制度,在人民幣成為完全可兌換貨幣之前,它是國家防止逃匯、套匯,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的必要舉措。入世后,一些負責結匯的銀行工作人員可能會利用審核、分割結匯職權,索賄受賄、貪污挪用,目前此類犯罪已有發生。
(三)國家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有增多的可能
加入WTO后,其成員政府的活動都必須以WTO規則為坐標,轉變職能,重新定位。行政執法中不符合WTO規則的職能將逐步弱化以致取消,與此同時,符合國際慣例的維護國家政治經濟安全和人身健康必需的審查、監督、處罰的職能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在入世初期的法規銜接期間,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沿襲舊習,過度干預經濟活動、濫用職權、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瀆職犯罪可能增多。
1.海關。隨著進出口許可證和配額限制等非關稅壁壘的取消,關稅將成為調節國際收支平衡,保護幼稚民族產業的重要手段。入世后,隨著開放口岸和進出口貨物吞吐量的大幅增加,海關監管任務將十分繁重。進出口商相互串通,勾結海關關員,低報價格偷逃關稅從中漁利的犯罪會增多。在海內外走私分子引誘、拉攏、腐蝕下,海關工作人員尤其是新進關員,在報關納稅環節索賄受賄放縱走私的犯罪已十分嚴重。
2.商檢部門。加入WTO后,商檢任務將日益繁重,境內外奸商為將不潔或有害商品蒙混入關謀取不法利潤,會主動行賄。國家商檢部門的工作人員和其指定的檢驗機構的檢驗人員收受賄賂,故意不認真履行檢驗職責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會增多。
3.工商部門。極少數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對應當查處的假冒商標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三資”企業,不履行法律規定的查處職責,或者對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的犯罪也有增多的可能。
4.稅務部門。我國入世后,必將加強對“三資”企業的稅收征管。隨著征稅面的擴大和征稅量的增加,一些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應征稅款,或者違反法律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也會有所增加。
二、預防涉外人員貪污賄賂犯罪的對策
1.以入世為契機加快經濟體制改革。加入WTO后,為減少和防止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滋生腐敗,應把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放到市場經濟的國際大環境中,用世界經濟的一般規則與規定來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和手續;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減少職能交叉和多頭執法、多層次執法,提高行政執法的統一性和公正性。
2.努力提高涉外人員的綜合素質。據調查,不少涉案人員尤其新近從大中專學校畢業的人員,長期以來只學業務,不學法律,甚至連觸犯刑律將受到刑法懲罰的常識也不懂??梢?,加強涉外人員法制教育、涉外紀律教育、道德教育,提高其綜合素質和增加抵御不健康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識侵蝕的能力已迫在眉睫。
3.進一步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應強化對行政執法和涉外經貿活動運作過程的有效監督,尤其是政府對企業的直接保護讓位于與世貿組織規則符合的間接保護后,有關部門更要重視對WTO游戲規則及其運作方式的研究,熟練掌握WTO有關條款。引進、制定、完善既符合WTO一般原則又適合我國國情的監督處罰規定,嚴格執法力度,防止和減少罪案的發生。
4.加強對涉外活動經濟違法犯罪的研究。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尚不深入,對有些行為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認識分歧較大,不利于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懲治。入世后,在廢除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新的適應WTO規則的經貿法律法規將大量出臺,而按國際通行慣例辦事又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排除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會乘機鉆法律空子,大肆侵吞公私財產。因此,當前應積極組織力量加強對涉外經濟違法犯罪可能發生的環節及其行為特點的研究,積極探索和制定相應的打擊與防范對策,以應對入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保障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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