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督察對司法公正影響思索
時間:2022-06-03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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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除了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傳統的新聞輿論之外,互聯網這種新式的媒體平臺以它的傳播速度快、影響范圍廣、簡單易操作等優勢被人們廣泛應用于監督司法公正。這就使得新聞輿論監督以它強大廣泛的社會影響力,讓人民群眾通過它來實現言論自由權利和知情權,從而監督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權。但由于缺乏對新聞輿論的有效監督和規范的管理,使輿論“綁架”司法公正的現象屢見不鮮。
1輿論監督的概念和特點
1.1輿論監督的概念
輿論監督是特定社會公眾群體通過新聞、網絡等媒體對當下現實生活中廣泛的、一致的觀點。
1.2輿論監督的特點
隨著媒體多樣性的快速發展,輿論監督作為人民群眾行使言論自由權和知情權的重要手段,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
(1)廣泛性。輿論監督是社會公眾行使法律輿論監督的重要手段,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媒體的廣泛傳播,對社會生活中出現的大量司法腐敗和司法不公的現象進行揭露和批評,從而引起相關部門和人們的普遍關注,借助輿論強大而廣泛的壓力,會迫使上述有害社會公平,阻礙社會進步的不法行為得以及時有效糾正的,進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如云南×××故意殺人、強奸案,2009年5月16日,×××將同村19歲的少女王家紅強奸后將此女與其3歲的弟弟王家飛一同殺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判決一出,在受害者家屬間和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新聞媒體和網絡進行了廣泛的報道。迫于輿論的巨大壓力之下,2011年8月22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再審,并最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正是輿論的廣泛報道,才使得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進而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互動性?;ヂ摼W的迅速發展,使網絡輿論監督在眾多的傳統媒體報道監督中脫穎而出,網絡輿論是在傳統媒體基礎之上發展而來的,二者雖然在形式上和方向上有所不同,但在司法監督上二者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傳統媒體的報道激發了網絡輿論的迅速傳播,而網絡輿論憑借它的巨大影響力又會促進傳統媒體的后續報道。如2010年10月發生在河北大學的“我爸是××”交通肇事一案發生后,肇事者×××在撞人之后的“我爸是××”這句活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暫且不論×××說這句話是否有意說出還是隨便脫口而出,但正是這句話,使網絡輿論的主旋律貫穿于整個案件發展的始終,致使整個案件的處理結果倍受人們的關注。由于網絡輿論的廣泛宣傳,同時推動了傳統媒體對該案的相關報道。
(3)炒作性。一些媒體為了打開市場,增加“賣點”,吸引“眼球”,尤其網絡媒體,盲目追求點擊率,缺乏必要的監管,從而導致了一些網絡媒體夸大案件的情節,甚至子虛烏有地報道一些案件。而且由于網絡媒體的隨意性比較大,有時也會被當事人或者利益相關者所利用,雖然民眾是出于善意的傳播或炒作,而正是這種炒作性常使得司法人員先入為主,影響了司法的公正性,無法做到司法獨立。
(4)制約性。由于缺乏對媒體和網絡的監管,而且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缺失,常常超出了輿論監督應有的職能,使言論過分“自由”,進而過分干擾司法人員手中的權利,影響司法獨立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做到司法公正,就會導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比如,2009年發生在湖北的×××一案,當司法機關公布不利于×××或與網友意愿相悖的情況時就會引起網友的強烈質疑。一旦輿論監督缺乏必要的監管和有效的控制,就會使得輿論監督超出了它應有的職能,進而制約了“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目標的實現。
(5)傾向性。在媒體新聞輿論對相關案件進行報道時,都會帶有報道人的個人傾向性和個人的觀點看法,尤其是當某些案件發生在一些弱勢群體身上的時候,由于人的惻隱之心,在報道的時候就會更加傾向于這些弱勢群體,把所有的輿論壓力都推給對方,迫使司法機關在做出裁決時,不得不考慮輿論的感受。
2輿論監督對司法公正的影響
2.1輿論監督對司法公正的積極、正面的作用
2.1.1第一,輿論監督有利于促進司法公開的實現
“輿論不僅對社會、對群眾起著特殊的監督作用,它對于黨、對于政府、對于一切領導機關和領導者也起著監督作用……經過這樣經常的輿論監督,這類行為將會大大減少?!保?]司法公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新聞輿論監督的對象是社會公共事件,公共權力的行使,更主要是對司法權的監督。而要想保證司法公正的實現,首要的是司法機關在行使司法權時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的監督。新聞輿論對社會公共事件進行跟蹤報道時,這就迫使司法機關在輿論監督的壓力下,在一些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中,由于新聞輿論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的提前介入,保證了案件的公開審理。而且有些案件在公開審理時有新聞媒體的跟蹤報道,使案件能夠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的解決,從而化解了社會矛盾,很好的解決了社會糾紛。由于社會輿論對審判程序的公開報道,有利于幫助當事人正確的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一些比較有影響力的重大的、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的公開審判,不僅可以對司法機關起到監督作用,同樣可以對人民公眾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如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的《庭審現場》節目,曾經對交通肇事后將被害人扔到人跡罕見的地方,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的救治而死亡的審判現場進行直播,使本案由交通肇事罪轉換為故意殺人罪,最后被告人被判處死刑。新聞輿論對這些公開審判案件的報道,既可以保證司法公正的實現,又可以對人民大眾的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2.1.2第二,輿論監督可以有效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新聞輿論監督是社會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機關在行使司法權利時會對當事人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輕則被剝奪財產和自由,重則甚至被剝奪生命,因此這就要求司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辦案,禁止司法人員非法地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1年1月,河南368萬“天價過路費案”,河南禹州市農民×××因在8個月內套用假軍車牌照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被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正是在2011年1月11日,有媒體以《河南一位農民8個月偷逃公路費368萬被判處無期》為題率先披露了此案,輿論一片嘩然,法律界人士紛紛質疑該案一審的各種疑點,包括×××是否構成詐騙罪、詐騙368萬的數額是如何計算的、對×××的量刑是否準確。當人們還對這些問題疑慮重重的時候,隨著被告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報出其是代替弟弟×××頂罪等真相之后,1月14日凌晨,平頂山中院就以出現“新的證據”為由,對該案啟動了再審程序,正是由于輿論對該案的及時報道,才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了司法不公的現象。
2.1.3第三,輿論監督可以促進司法人員業務水平的提高
公民行使輿論監督權源于我國的憲法規定的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權,可以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而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公眾輿論的這種監督,并最終促進整個社會和諧健康發展。新聞輿論對一些案件的報道,迫使司法人員努力加強對自身素質的提高,增強司法人員的辦案水平。2009年的在“躲貓貓”事件中被處理的民警,就值得整個司法系統人員學習,同時給司法以及在上述“天價過路費”中被處理的法官敲醒了警鐘。既然國家、黨和人民賦予了司法人員如此重大的權利,就要求執法人必須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據筆者了解,在司法實踐中,刑訊逼供的現象還是屢禁不止。2.1.4第四,輿論監督,有利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實現司法腐敗是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大“短板”。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發表了《人權宣言》。第一條指出:“在權利面前,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边@是首次提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叭藗儍A向于安全,有序,可預見的世界,不希望出于混亂,難以控制的境地……在法律適應中,由于權勢,金錢的影響,導致一方受到偏袒,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無序的狀態。”[2]有了輿論的監督,使司法人員在法律適用中,排除了權勢的、金錢的外部影響,保證了司法公正,進而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得以實現?!皟H有公正的法律規范,沒有法律的公正適用,即司法的公正,還是無法保障公正的實現。我們甚至可以說,法律的肆意適用比法律內容失當后果更為嚴重。”
2.2輿論監督對司法公正的消極、負面的作用
2.2.1第一,輿論監督擾亂司法程序
由于上述闡述的輿論監督的特點決定,輿論監督在促進司法公正的同時,也同樣會產生一些負面作用。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或者利益相關者為了逃避自身的責任,濫用新聞輿論的報道、媒體輿論的善意炒作以及公眾同情弱示群體的心態,擾亂了正常的司法人員辦案,比如當事人利用新聞媒體的炒作,沖擊正在審判的法庭等。
2.2.2第二,輿論監督會影響司法的獨立性
大量的新聞輿論報道,常常會給辦案人員帶來巨大的壓力,使司法人員為了平衡輿論監督和司法公正二者的矛盾,甚至有些媒體在利益驅動下,以輿論監督司法的名義對案件進行炒作,而且由于對輿論監督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往往會影響司法人員對案件真實的判斷,導致案件審理的結果往往不利于被輿論指責的一方,從而影響了司法公正?,F在,我國輿論監督和司法公正都處于不完善階段,如何做到既保證公眾正確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和知情權,又確保司法公正的實現,這就需要很好地平衡二者之間的關系。掌握好輿論監督的度,從而發揮輿論監督對司法公正的促進作用,避免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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