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中國企業應對國際知識產權濫用策略分析論文

時間:2022-04-1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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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企業應對國際知識產權濫用策略分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新經濟的特點分析、新經濟時代國際知識產權的擴張;新經濟時代國際知識產權濫用的表現;業應對的策略四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新經濟是一次全新的產業革命、新經濟是以科學技術為第一生產要素的智力經濟、新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仍以發達國家為主導、新經濟與知識產權有著天然的聯系、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不斷拓寬、知識產權權利范圍不斷擴大、知識產權的部分概念和原則發生變化、知識產權濫用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去申請和獲得本不該具有的權利、利用知識產權謀取市場壟斷、通過知識產權搭售行為、通過超高定價、拒絕許可或縮小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擴大自己的權利、破除傳統企業自身制度與文化桎梏,營造知識產權生產與使用環境、摒棄“拿來主義”,創立自己的企業品牌、搶灘市場份額、立足國際市場,建立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積極利用國際規則應對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濫訴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新經濟時代,發達國家主導下的知識產權不斷擴張,在全球范圍內出現知識產權濫用現象,研究應對知識產權擴張與濫用對中國來說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文章結合新經濟特點分析知識產權擴張與濫用現象,從企業層面提出應對策略。

關鍵詞:新經濟知識產權濫用

新經濟時代,伴隨著知識產權戰略作用的增強,知識產權權利呈現不斷擴張之勢,目前,在全球范圍內出現知識產權濫用的現象。中國加入WTO后與世界經濟不斷融合,國際貿易不斷增長,面臨著知識產權權利擴張的壓力,中國企業面臨著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濫用的挑戰,研究應對知識產權權利擴張與濫用對中國企業具有現實意義。

一、新經濟的特點分析

新經濟是指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的帶動下,以生命科學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空間技術、海洋技術、環境技術和管理技術等七大高科技產業為龍頭的,具有低失業、低通貨膨脹、低財政赤字、高增長特點的經濟。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新經濟是一次全新的產業革命。它以信息和知識為主要生產要素,以信息通信產業為依托,以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為主要特征;它以創新為核心,包括觀念的創新、運行模式的創新和新技術的創新和法律制度的創新等。新經濟時代,科技進步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主導因素,國家的競爭逐漸演化為技術創新的競爭,知識產權立國成為世界各國主要的發展戰略。在社會財富中,技術成果的比例越來越大,知識和技術成為新經濟主導力量。

其次,新經濟是以科學技術為第一生產要素的智力經濟,它以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傳播、使用為基礎,以創造性的人力資源為依托,以高科技產業為支柱,以技術創新為核心,是以經濟全球化為背景的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雖然,這樣的經濟形態還有其他名稱,如“知識經濟”、“信息經濟”、“數字經濟”等,但從內容上其含義基本相同,即它們所描述的都是經濟運行形態發生的新變化,其實質意義是:信息的生產、交換和消費將成為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方式,信息資源將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和戰略性資源。

最后,新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仍以發達國家為主導。在新經濟時代,發達國家占主導地位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情形仍然沒有改變。在規范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時,由于力量的非均衡性,使得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更多的是考慮發達國家的利益,沒有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相對落后的科技和經濟狀況??梢哉f,現有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規范是舊國際經濟秩序的延伸。

新經濟與知識產權有著天然的聯系,發達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不斷推動知識產權權利的擴張,在世界范圍內利用知識產權擴張達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發展中國家由于先天的劣勢和相應國際知識產權限制規范的相對不足,面臨著知識產權濫用的壁壘。

二、新經濟時代國際知識產權的擴張

(一)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不斷拓寬

新經濟時代,科技的不斷發展拓寬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在專利權方面,出現微生物專利、動植物專利、基因專利、計算機軟件專利和商業方法等新型專利客體;在商標權方面,出現動態商標、氣味商標、單色彩商標、域名等新商標,同時放寬商標侵權的標準;在版權方面,出現計算機軟件、多媒體作品和電子數據庫等。新技術的日益交叉使知識產權保護不斷由單一性向綜合化發展,對知識產品進行多種形式的綜合保護已經成為新經濟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客觀要求。

(二)知識產權權利范圍不斷擴大

隨著新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權利范圍不斷擴大。在版權制度方面,出現數字化權、網絡傳播權等新權利,一些發達國家將計算機內存中的緩存也視為復制。傳統經濟時代的家庭復制屬于合理使用,在新經濟時代隨著計算機網絡的發展,家庭復制在很多國家逐漸被排除出合理使用范圍;其他權利如表演權也推及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擅自制作錄音錄像、攝制電視電影。知識產權因技術的發展而擴張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權利的擴張應該伴隨著相應的權利限制才能達到利益的平衡,否則將會出現知識產權濫用現象。

(三)知識產權的部分概念和原則發生變化

新經濟背景下,科學技術發展也在動搖和改變知識產權制度中的一些固有原則和觀念。生物技術的興起使發現與發明的界限變得“模糊”;“專利只能授予發明,不能授予發現”的傳統觀念遭到了挑戰;算法、治療方法不受專利保護的說法開始受到質疑;實用性標準擴張到實驗室實用性,即產品或方法可在實驗室條件下制造和使用;計算機技術使人們對版權保護的“思想”與“表達”二分法產生懷疑。傳統的產品責任形式也發生了變化,學者們普遍認為,生物技術、計算機技術的產品責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不宜適用嚴格責任原則。

新經濟環境下,發達國家和國際條約不斷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也更多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而在權利限制方面卻沒有相應完善,發達國家利用知識產權權利規范的不平衡,高舉知識產權的大棒橫行于全球經濟的博弈中,出現了濫用知識產權現象。

三、新經濟時代國際知識產權濫用的表現

知識產權濫用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在行使其權利時超出了法律所允許的范圍或正當界限,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從目前來看,濫用知識產權大致主要表現為:

第一,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去申請和獲得本不該具有的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可以稱為不正當獲得。

第二,利用知識產權謀取市場壟斷,搞不正當競爭,排擠同行對手。

第三,通過知識產權搭售行為,利用擁有的某方面的專利等知識產權搭售非知識產權產品或服務。

第四,通過掠奪性定價將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出售來擠跨對手。

第五,通過超高定價,利用壟斷地位對消費者和用戶攫取高額壟斷利潤。

第六,拒絕許可或縮小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擴大自己的權利。

第七,在知識產權許可協議中附加轉售價、地區限制、應用范圍限制、數量限制、不競爭條款、不質疑條款、指定技術來源、指定進貨或銷售渠道、一攬子許可、搭售、回授、排他性交易以及期滿后的使用限制等限制條款,縮小受法定許可人的權利。第八,利用交叉許可、聯營協議與多重聯營實現固價、分配市場和顧客,縮小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第九,濫用訴訟,隨意地起訴別人,以達到擾亂、損害對手的效果,取得競爭利益。

新經濟時代,國際知識產權濫用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對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是深受其害,研究應對策略有重要意義

四、企業應對的策略:以企業效益最大化建立企業知識產權制度

(一)破除傳統企業自身制度與文化桎梏,營造知識產權生產與使用環境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發展的遲緩與被動局面,從社會環境考察可追溯到中國幾千年來的政治經濟文化中知識產權觀念的缺乏;從企業本身考察則是企業自身制度的桎梏與企業文化中知識產權意識的缺失而造成的結果。在政企不分的管理體制下,在我國企業所進行的許多企業改革中,利益分配紛爭很激烈,少數企業能有意識地重視發展知識產權與保護知識產權,但更多的企業沒有自覺重視并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沒有形成知識生產與使用環境氛圍。許多企業經營追求短期利益,不愿將大量資金投入周期長、見效慢的知識產權戰略中,更多是把有限的財力使用在“行政關系”或者是“社會關系”上以博取暫時的企業利益。企業必須要努力破除自身制度與文化桎梏,積極營造知識產權生產與使用環境。

(二)摒棄“拿來主義”,創立自己的企業品牌

中國已經是WTO成員國,WTO中TRIPS協議要求每一個成員必須嚴格遵守知識產權保護規范,非經合法的“拿來主義”都是侵犯知識產權的違規行為。目前。我國許多企業尚缺乏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措施,一些企業企圖奉行“拿來主義”甘冒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風險來獲得暫時的利益,這樣的做法最終很可能掉入知識產權糾紛的漩渦,是一種短視的行為。任何有長遠目光的企業,不應在發展自主知識產權時心存僥幸,而應警惕知識產權侵權形式下的“表面繁榮”,扎扎實實,發展企業知識產權,創立自己的品牌。

(三)搶灘市場份額。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新經濟時代科學技術突飛猛進,跨國公司掌握世界大部分高新技術。我國出口產品數額大幅增長但技術含量極低,在核心技術上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例如,備受關注的動植物基因專利,目前國內企業還幾乎是零專利,跨國公司“孟山都”卻利用對我國野生大豆的檢測分析,在我國人世前提出64項專利的保護請求??鐕镜倪@些知識產權戰略對我國企業是一個極大的威脅,對我國大豆的種植開發產生不利影響??梢哉f實施核心技術戰略已成為我國企業的當務之急。

(四)立足國際市場,建立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

企業要在國際市場上立足,建立自主知識產權體系,擁有自己的技術標準是很好的策略。中國企業應當摒棄門戶之見,放眼世界,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運用不同的專利和技術策略。圍繞新型產品開發外圍專利,收買他人專利權,保護獨立市場優勢,推行生產一代、儲備一代、研制一代、構想一代的專利覆蓋策略等,不斷提高基本專利的保護范圍與高度。同時,通過制定我國產品標準,在國際市場上聯合作戰形成合力,探求讓國外產品進入我國市場必須與我國標準兼容的態勢。

(五)積極利用國際規則應對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濫訴

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濫訴,是其利用知識產權作為工具壓制發展中國家企業發展的一種手段。一些跨國公司發起知識產權訴訟,目的是想利用知識產權訴訟分散競爭對手的注意力,把對方拖進復雜法律程序和高昂訴訟費用的泥沼。通過訴訟新聞效應損害對方企業形象和商業信譽,動搖對方客戶和合作伙伴的信心。有的跨國公司在訴訟結果尚不明朗時,就給對方的銷售商或用戶發出侵權警告或通知,要求或暗示其不要銷售或使用“侵權產品”。為避免卷入侵權訴訟,銷售商可能會放棄與被指控企業合作;而用戶也可能因此拒絕購買被指控企業的產品。中國企業要應對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濫訴,應當熟悉國際規則,借助當事國訴訟法賦予的訴訟權利,利用訴訟程序贏得自身的發展時間,贏得與知識產權所有者的談判優勢。我國已成為TRIPS協議成員,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是需要不斷增強的,作為一個知識產權并沒有形成優勢的后發國家的企業,積極應對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濫訴,在知識產權領域之外尋求突破,是實現自身創新發展的另一種思路。

總之,在新經濟背景下,隨著知識產權權利的不斷擴張,跨國公司不斷揮舞知識產權大棒,知識產權濫用有泛濫之勢,中國企業不斷完善企業知識產權制度,不斷增強自主知識產權能力,是應對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濫用權利的根本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