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工作探討

時間:2022-08-25 1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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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工作探討

1改革試點工作基本情況

2013年3月,水利部、財政部下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并開始在全國進行試點,我區北海市的合浦縣、賀州市的八步區列入了全國試點縣。2014年底,我區2個全國試點縣完成改革任務,并于2015年10月順利通過自治區驗收,均評定為良好等級。2014年7月,按照水利部的要求,自治區水利廳又選定馬山縣、鹿寨縣、恭城縣、萬秀區、防城區、浦北縣、港北區、北流市、田東縣、南丹縣、合山市、天等縣等12個縣(市、區)作為自治區級試點縣。試點縣原則上每個設區市一個,先行先試,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新體制機制,以期總結可復制、易推廣的經驗和做法,為改革全面鋪開提供示范和借鑒。至2016年11月,12個縣全面完成了改革試點任務,順利通過自治區驗收,其中:鹿寨縣、恭城縣、防城區、浦北縣、港北區、田東縣、南丹縣、合山市、天等縣等評定為良好等級,馬山縣、北流市、萬秀區等評定為合格等級。至此,我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完成了試點任務,加上2009~2011年實施完成的柳江縣、永??h、德??h、蒙山縣等4個試點縣,我區共有18個試點縣(市、區)完成改革試點(2個全國試點縣、16個自治區級試點縣),有13761處各類小型水利工程納入了改革范圍,累計頒發權屬證書13558本、落實管護主體13582處、簽訂管護責任書13582處、建立健全管護制度13307處、培育用水者合作組織985個。

2主要經驗做法

(1)落實主體責任,高位推動改革。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縣級人民政府為改革的責任主體。自治區黨委政府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納入深化農村改革重點推進,并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列入自治區年度績效考評。自治區深改領導小組出臺了《關于強化改革落實確保改革實效的意見》,強化落實改革主體責任、督辦協調、督察、工作機制等,高層次、全方位推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各設區市均按要求成立了改革領導小組,出臺了實施方案。各試點縣按照改革要求,成立了以書記、縣長為組長的領導機構,制定出臺實施方案,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改革實效。(2)強化保障措施,助推改革進程。自治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安排了1000萬元專項用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縣工作經費,按每個試點縣70~80萬元補助標準,支持改革試點縣開展工作。同時,自治區財政部門預算增設了4000萬元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專項經費,與市縣落實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進行掛鉤補助,促進各地加快改革。(3)統籌協調推進,務求改革成效。結合實際編制印發了《廣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南》,進一步明確改革范圍和目標任務,規范工作流程和步驟方法,指導各地有序加快推進改革。制定實施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縣驗收辦法》,統一驗收標準,規范驗收程序,確保改革工作成效。加強業務培訓和宣傳工作,連續3年舉辦了3期全區水利系統改革業務培訓班,連續2年在全區水利系統新任領導業務培訓班開設深化小型體改業務課,培訓水利領導干部和業務骨干共160人次,指導各市、縣開展培訓90余次,共培訓近2000人次,市縣鄉村四級水利改革工作人員基本得到了培訓。進一步加強宣傳,積極營造改革輿論氛圍,在全區各市縣廣播電視、報紙及網絡等大范圍高密度開展水利改革宣傳,編制印發宣傳海報20800套張貼到村屯。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深改辦報送改革信息20篇,編發電子簡報8期,積極主動匯報改革進展。(4)加強督促指導,推廣成功經驗。實行定期、不定期深入開展督促檢查,共開展督查指導100多批次,每個試點縣督促指導不少于5次。通過督查指導確保改革工作少走彎路,推動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和工作整改。及時總結試點縣成功經驗和做法,并多渠道多維度進行推廣,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體平臺加強宣傳、推廣和溝通??偨Y推廣了柳江縣小型水庫管理“縣水利局+鄉鎮水利站+家庭式值守”管護模式、農村供水工程“公司+鄉鎮集中供水工程+用戶”管理模式;合浦縣在小型水庫管護“專群結合模式”(1名水庫職工+2名外聘群眾)、依托水管單位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實現鄉鎮水利站全覆蓋的模式;八步區小型水庫管護人員配置“1+1+1”模式;馬山縣小型水庫“以大帶小”管理模式;蒙山縣“村級水管員”模式;鹿寨縣“村級農田水利項目競爭遴選”模式等。(5)強化試點示范,加快面上改革。為充分發揮試點示范作用,加快推動面上改革工作開展,我們創新出“123”(一片兩會三現場)工作方法。“一片”即以試點縣所在市區市為一個片區;“兩會”即結合試點縣自治區驗收會同時由設區市就地召開改革推進會;“三現場”即設區市組織轄區內其他縣水利部門領導和改革業務負責人現場觀摩核驗、列席驗收會現場學習,驗收會后由設區市政府現場召開改革推進,自治區驗收組就地參加改革現場推進會,提出工作要求并現場解答改革難點疑點問題。通過觀摩現場核驗、列席驗收會現場學習、現場推進和答疑,各地水利干部較好領會改革的精神,交流了工作經驗,掌握改革的方法,注意改革中的問題,收到良好效果。

3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共性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部分地方改革力度不夠,工作方案不完善。一些縣的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力度不夠,沒能充分協調各部門積極參與,制定的《實施方案》不夠切實具體,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夠強,甚至難以實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灌區末級渠系等未全面納入改革范圍的現象普遍存在。一些地方改革工作人員、工作經費明顯不足,改革工作進展緩慢。(2)地方財政較困難,落實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無保障。部分水利工程確權給集體、村委或者用水者協會,工程管護經費難以足額落實到位,甚至無法落實。確權為國有的小型水庫,管護經費落實也不足,管護人員工資補助多在300~1000元/月,沒有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部分小型水庫非汛期沒有落實管護經費。(3)部分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庫、水閘等工程,仍未能徹底解決管護主體能力不足、無技術支撐等瓶頸問題。部分由鄉(鎮)、村管理的小型水庫、水閘無專門的管理機構,絕大部分是聘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村民看管水庫,管理缺位嚴重,管護主體能力及技術支撐不足,看護人員文化水平層次不高,無專業技術知識,管理還沒有真正實現從“看”變為“管”的轉變。(4)相當部分用水者協會沒有很好發揮作用。部分已組建的協會管理不規范,沒有“造血”功能,導致協會未能正常開展工作、良性運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4工作對策及建議

當前,我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已進入總結、推廣試點縣經驗和做法,全面推進非試點縣(市、區)改革工作階段。結合我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及建議如下:(1)進一步加強督查指導。按照自治區深改領導小組《關于強化改革落實確保改革實效的意見》,強化落實改革主體責任、督辦協調、督察、工作機制等,自治區、市加強對各縣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有效推動各地落實好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化壓力為動力,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充實工作方案,精心細化工作步驟,推動改革工作落地生根。確保我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均衡、深入開展。(2)突出抓好改革重點。從改革內容上重點抓住落實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解決管護經費等環節;從改革對象上重點保證完成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革任務。對小型水利工程的管護主體明確責權利,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能力提升及管護隊伍人員技能培訓,結合實際抓好國營水管單位“兩費”落實。(3)注重長效機制建設。抓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實見效,激發社會參與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積極性,加快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保障水利工程良好運行和發揮效益。制定、完善公共財政水利項目資金的安排與使用管理制度,突出支持、鼓勵改革,推動水利工程管護長效機制的加速形成,鞏固提升改革成果。

作者:謝松斌 單位:廣西水利工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