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科技創新隊伍資助模式選擇
時間:2022-07-08 1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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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1年,創新群體基金投入經費總額達到17億元,共資助創新群體255個;中國科學院于2002年啟動“中國科學院創新團隊”計劃,據統計,截至2008年底,已組建海內外合作研究團隊70個,吸引海外優秀學者495名(其中已有283人當選為中國科學院海外知名學者)[3];教育部于2004年啟動了“長江學者與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在高校范圍內每年資助60個左右具有創新能力的科技團隊。截至2010年,已資助556個創新團隊;國防科工委于2006年啟動“國防科技創新團隊計劃”,第一批建設43個國防領域的科技創新團隊。與此同時,各省、各高校及科研院所也相繼出臺科技創新團隊的支持和資助計劃。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穩定支持科學前沿研究和培養創新人才與群體,為科技創新團隊營造寬松的科研環境,促進了學科交叉與融合;二是一大批研究工作處于國際前沿位置,獲得了重要的突破性進展;三是培養和支持了一批能在國際前沿科學領域沖擊世界一流水平的突擊隊和拔尖人才;四是促進了廣泛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我國科學家參與國際交流、沖擊世界科學前沿搭建了平臺;五是結合國家戰略需求,一些科技創新團隊的研究工作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關鍵科學技術難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偟膩砜矗覈馁Y助體系逐步適應了當代科技發展趨勢,科學基金資助模式實現了從資助科學家個體到資助個體與團隊建設并舉的戰略轉變;基于團隊協作的科技創新活動已經成為科技研究的主流形式;大型科技團隊初具規模,成果顯著[4];各類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快速推進,同時在培育創新人才、陶鑄科學帥才和形成科學學派等方面開始了新的實踐。1.2目前我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中科院和國家教育部等機構資助的科技創新團隊情況來看,存在以下問題:(1)資助經費比例偏低,資助率較低。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為例,2002-2011年的10年間,創新群體基金資助的團隊數量和經費一直增長,2002年資助的創新群體有20個,此后逐年增加,近來增加到30個左右。資助經費也逐年增加(見圖1),2011年創新群體項目資助經費已達17640萬元,比2002年增長了149%。但是就比例而言,創新群體項目的資助額占國家自然基金經費總額的比例偏低,而且該比例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在設立初期,創新群體項目在整個經費中占比為3.24%,近年來該比例一直下滑,2011年更是降到了1%以下(具體見圖1)。就資助率而言,2011年經有關部委推薦的創新群體申請項目89個,最后有30個獲得資助,資助率為33.7%,資助率偏低。(2)資助期限較短,延續資助少。根據目前情況,科技創新團隊的資助期限一般為2~3年??萍紕撔碌娘L險大,研究周期長。創新團隊生命周期的長短主要取決于團隊獲得的資助及管理水平。對多數團隊而言,資助期限的結束也就意味著生命周期的結束。如教育部每年資助60個團隊,真正獲得持續資助的不多,隨著3年資助期的結束,團隊也就基本處于解體狀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2002-2011年間共資助創新群體255個,從2006年開始創新群體可以獲得延續資助,其中獲得第二期和第三期延續資助的群體分別為139個和22個,所占比例分別為54.5%、8.6%,延續資助率不高。(3)甄別和遴選機制不夠完善。甄別和遴選團隊領導是創新團隊資助過程中的首要環節,考察團隊領導的創新能力、學術能力比較容易,但是很難考察團隊領導是否具有領導團隊進行集成創新的能力,包括領導協調能力、激勵能力、制度化管理能力、學術交流能力等。卓越的科技創新團隊所表現出的高于個體的創新水平,通常是團隊整體有機協調的結果。目前科學評價我國科技創新團隊的指標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尤其缺乏一套科學可行的評價團隊領導創新能力與團隊整體創新能力的標準。(4)缺乏戰略布局。目前,科技主管部門、教育部門和科研資助機構在資助創新團隊時,沒有充分考慮現有學科分布及未來學科發展趨勢,較少考慮團隊成員之間的協同關系和互補關系,在涉及國家重大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上缺乏規劃和遠景目標。有些科技創新團隊的組建目標不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而是以獲取資源為目的;有些高校和科研機構中經常出現臨時組建團隊,把一些缺乏合作基礎、不相關的研究人員組合在一起,作為創新團隊進行申報,導致后續科研活動無法得到保障。這種團隊并不能形成集群效應,更難以獲取重大創新成果,同時也難以發揮培養人才和科技創新的功能。
可資借鑒的國外資助模式與特征
1以美國、澳大利亞為代表的開辟優先發展領域資助模式
開辟優先發展領域、資助科技創新團隊的創新性研究是美國和澳大利亞科學基金資助機構支持創新性研究的重要方式,并采取多種資助機制或政策來支持。比如,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是美國最大、最有影響力的科研資助機構。它通過設立多學科優先領域、資助多學科研究中心、資助學科交叉團隊、資助會議探討等形式,支持創新團隊的創新研究[5];對于創新團隊的資助,主要通過設立問題導向的多學科優先發展領域計劃,如信息技術研究、納米技術、環境科學研究等。NSF在納米科學與工程優先領域中,專門設立了納米學科交叉研究團隊(NIRT)子計劃,鼓勵以團隊方式解決納米科學技術領域的研究與教育問題。為保證研究人員切實開展學科交叉活動,NSF規定申請此類計劃的研究團隊,主要研究人員(不包括學生)不得少于3人,但也不得多于5人。該項目的資助期限比普通項目多一年,為4年[6]。美國最高國立醫學研究機構———國家健康衛生研究院(NIH)設立了學科交叉研究中心基金、學科交叉研究合作計劃、學科交叉研究培訓、創新多學科交叉的技術和方法等,鼓勵和支持創新科技團隊的創新性研究及學術活動。澳大利亞研究理事會(ARC)目前是澳大利亞資助基礎研究的最大機構,隸屬于聯邦政府創新、工業、科學與研究部[7]。ARC對創新團隊的資助方法類似于NSF,即通過設立優先領域資助學科交叉研究,比如在2007年的資助框架“國家競爭性資助計劃(NCGP)”的聯合大類下,設立了如聯合研究項目計劃、國際聯合研究資助計劃和高等學術機構聯合特別研究項目計劃等,這些計劃都需要通過團隊合作的方式進行。ARC引導和鼓勵外部研究共同體,通過團隊合作的方式進行科學研究,支持多學科研究和早期研究人員提出的創新性方法,向最優秀和最具創造力的研究人員提供長期項目支持,向創新性研究提供約100萬澳元的種子基金資助[8]??偨Y兩國資助模式的特點,可以發現:為了解決創新團隊人為組織結構上的阻礙,使來自不同學科的研究人員在一定的資助期內,以學科交叉的模式一起共同工作,NSF和ARC不僅在可能出現學科交叉項目的單個學部內給予保護和支持,而且還設立覆蓋多個學部的多學科優先領域;不僅直接資助學科交叉研究,而且搭建促進學科交叉研究的平臺;不僅注重對學科交叉研究的支持,而且注重對學科交叉隊伍的培養等。
為了加強對創新類科技項目的管理,歐盟于2007年專門成立了歐盟研究理事會(ERC),全權負責創新類項目的管理。目前,創新類項目的管理體制與其它項目明顯不同,其中重點資助項目鼓勵創新型研究團隊作為申請者進行申請。該項目是為了鼓勵真正的基礎性、前沿性、交叉性研究,并且不為項目申報人預設研究主題,研究主題完全根據項目申請人的研究興趣而定。并且,在項目申報、遴選、過程監控、成果評審等管理程序上,與其它項目也存在一定區別[9]。ERC資助的創新項目需要由研究團隊來承擔,研究團隊從根本上有別于傳統的“研究網絡”或“研究聯合會”。創新研究團隊由一名首席研究員領導,團隊成員通常由高級研究人員、博士后、博士和碩士研究生組成。當創新團隊項目涉及多個或交叉學科并需要整合多個學科的知識和技能時,首席研究員可以確定其團隊中的一人為“聯合研究員”。聯合研究員對首席研究員而言,是專業知識上的一種互補。為進一步促進和支持這種多學科或交叉學科的研究申請,ERC推出了更大規模的項目,如“聯合研究員項目”可以申請到更大的ERC資助———團隊項目一般為5年,最大資助額為250萬歐元,此外還有最高金額為100萬歐元的額外資助[10]。從各國的實踐看,科研資助機構通過設立專門的申請類別(或資助計劃)來支持和資助創新團隊的發展模式仍處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當中,但是這種模式是未來各國科研資助機構的一種發展趨勢。比如NSF在2008年正式實施的一項“變革性研究計劃(TRI)”,就是為了促進具有高度獨創性、風險性并能導致科學革命的創新性研究。該計劃具有挑戰現有范式的特點和跨學科性質,同時鼓勵多個領域科學家進行合作。但是由于NSF缺少專門支持變革性計劃的獨立申請類型,目前大部分科學家并不看好這一計劃。
3以日本為代表的在普通(一般性)項目類型中資助科技創新團隊的模式
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是在《日本學術振興會法》(1967)的基礎上,以促進學術發展為目的,于1967年設立的屬文部科學省管轄的特殊法人。迄今為止,其資金已達1703億日元,全部由政府出資。在JSPS的一般性研究項目中設立了“萌芽性”研究項目,此類研究主要針對具有獨創性思維和奇特構思且尚處于萌芽期的項目,因此被稱之為“萌芽性研究”[11]?!懊妊啃浴毖芯宽椖恐饕槍儆谕谎芯繖C構里多個研究者共同進行的研究(包括項目負責人、屬于不同研究機構的研究者占研究人員總數的1/2以內,作為研究合作者參加的研究),資助金額一般不超過500萬日元。項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12]。目前大多數國家采用的同行評議制度雖然在評審創新性研究方面存在固有的不足和缺點,但是在實踐中,無論是日本的學術振興會(JSPS),還是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或德國研究基金會(DFG),大都是將團隊創新性研究(不一定是創新程度最高的研究)附含在普通項目或一般性項目申請中進行提交,并經由競爭性同行評議過程獲得資助,其中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尤為典型。此外,如英國研究理事會(RUCK)并沒有設立專門的項目資助創新團隊,但是通過改進和完善同行評議體系,從而實現對創新型科技團隊的資助。NSF則采取連續資助方式,在普通項目中支持創新團隊的創新性研究。
4以德國為代表的通過資助“新人”支持科技創新團隊的資助模式
各國科研資助機構都非常重視培養和支持年輕科研人員,因為“新人”不僅是未來的創新者,而且本身也擁有創新的思想和技術,因此培養和資助“新人”成為支持創新性研究的又一模式。比如德國研究基金會(DFG)是德國最大的基礎科學研究資助機構,主要資助自然科學和工程科學、生物學和醫學、人文社會科學4個學科領域的基礎研究。在具體項目的資助力度上,分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合作研究中心項目、博士園項目等類型。在一般項目中,為了培養青年人才、構建學術梯隊、促進學術合作,DFG專門設立了“研究團隊項目”,該項目在一般項目中獲得資助。實施該計劃是為了在前景看好的科學領域里,促進一個或幾個研究機構中的資深研究者們開展緊密合作。建立研究團隊計劃的決定由執行委員會作出,由聯邦教育、科學、研究與技術部(BMBF)提供特別資助[13]?!把芯繄F隊項目”由科學家們(特別鼓勵年輕科學家參與)組成中等規模的團隊,并由一位或數位擁有國際聲譽且具有豐富項目經驗的杰出科學家來領導。項目必須是具有時代性和高度創新性的,每個“研究團隊項目”可以由幾個項目(一般不超過10個)和其它資助模塊組成,但是只能作為一個團隊來申請同一個主題。項目期限一般為2~6年,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8年、每年約資助15萬~30萬歐元,可延續資助一次[14]??傮w而言,針對科技創新團隊的4種主要資助模式中,通過普通(一般性)項目的資助模式是目前各國支持科技創新團隊的主要形式,運用最為廣泛。其它3種資助模式是對該模式在支持科技創新團隊方面的補充。其中,開辟優先發展領域和資助“新人”模式由于面向國家需求,解決重大社會難題,并有利于培養優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因此運用較為廣泛。設立專門的申請類別(或資助計劃)資助模式雖然目前應用較少,但是未來各國科研資助機構發展的潮流和趨勢。
我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模式選擇和機制設計
1我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模式再選擇
我國科研資助機構對科技創新團隊的資助采用混合式,即以資助人才為主、資助項目為輔。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就是把創新群體放在人才項目的大類中進行資助,以資助人才為主,兼顧項目資助,而教育部和中科院則以資助人才為主,國防科工委也是以人為主、項目為輔??梢哉f,這種模式選擇在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在科技領軍人才匱乏和科研水平較低的情況下,能為少數優秀科研人員提供比較充分的發展條件,有效地孵化和培育科技團隊。但隨著我國科研規模大幅擴張、群體科研水平快速提升,這種模式會人為地造成資源過度集中,導致資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科技界的有序競爭。從發達國家或地區科技創新團隊的資助模式看,大部分采用以資助項目為主的資助模式,也就是說在普通和一般性項目中資助科技創新團隊。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情,可以采用資助項目和資助人才并重的模式。學習美國、澳大利亞、歐盟等國經驗,結合國家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定位國家科技戰略布局中的優先發展領域,設立專門的申請類別(或資助計劃)及資助模式,優先考慮前沿性、變革性、交叉性、高風險性的重大科技領域和新興領域,鼓勵科技創新團隊申請,同時在政策設計上向創新型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傾斜。這種資助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保護創新性研究,有利于團隊獲得資助;另一方面,通過設立專門的申請類別,明確表達和傳遞出資助機構支持和引導高風險創新研究的意圖,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廣泛地開展跨學科、跨領域合作,激勵更多的專業人士和研究人員以組建團隊的方式,更多地提交創新性研究申請。采用這種項目和人才并重的資助模式,需要把握幾點:一是加強戰略籌劃和布局,在資助規劃中進行前瞻性審視和把握科技創新團隊資助的戰略定位;二是結合國家戰略發展需求,加強科學目標引導,強調在基礎、前沿、創新和跨學科等方面的科研導向;三是營造開放創新的發展環境。主動參與全球創新網絡,統籌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積極支持創新團隊與國內外研究基地及團隊建立開放合作關系;四是構建激發創新性的團隊文化。成功的創新團隊無不具有激勵人進取的文化氛圍,在這種氛圍中,每一位成員都能在集體中得到施展才華的機會和舞臺,最大程度地發揮積極性和激發創造性。
2我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機制完善建議
(1)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評價機制。改進和完善現有評價體系,有效發揮結果性指標和過程性指標的不同導向作用,提高評價結果的客觀性與科學性。可以借鑒美國NSF的同行評議體系及德國研究基金會(DFG)的“2+1”通訊評審方式?,F有的評價體系重點關注對已有成果的可量化評價,如成果、論文、鑒定、獲獎等。這種“重結果、輕過程”的做法有違科技創新活動的內在規律,因為科技創新的風險大,研究周期長,短期內的成果數量并不能真實反映科技團隊的創新水平。要建立有利于鼓勵風險大的原始性創新研究項目,高度關注創新性強的小項目、邊緣項目以及學科交叉項目的評價體系及評價標準。此外,要強化對團隊領導率領團隊、進行集成創新的能力評價,科學合理地評價團隊領導人的創新能力與團隊整體的創新能力。針對團隊領導的評價標準,可以借鑒歐盟研究理事會對團隊領導———首席研究員的資格審查標準,即不僅考察其學術能力,而且考察其領導團隊、進行集成創新的能力,包括領導協調能力、激勵能力、制度化管理能力、學術交流能力等。
(2)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遵循創新者的利益偏好來設計有效的激勵機制,保證創新團隊中的團隊領導、主要研究人員、一般參與人員及技術支持人員都能獲得與其貢獻相稱的高額報酬,以鼓勵各行為主體在這一特定體系中發揮各自的作用。①加大對創新團隊的資助力度。歐盟、日本等國家或地區的創新團隊項目都是由政府直接投資,資助規模大,資助強度高。比如歐盟對每個創新團隊項目的最高資助可達25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2225萬元),而且通常可以申請延續資助;②適當延長資助期限,對創新團隊項目可施行3~5年的資助期限,對特別重大的科技創新項目,可以借鑒德國經驗,延長到8年。對于已經結題的研究項目,也可以采取延續資助的方式鼓勵其繼續進行研究;③保證科研資金使用的自由度。發達國家或地區在嚴格的預算制度和審計制度基礎上,充分保證研究人員使用資金的自由度和自主性,這是激發研究人員積極性的有效辦法;④減少行政性管理收費。比如德國和日本都規定創新團隊項目的受資助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申請人也不交評審費。
(3)進一步完善人才發展機制。創新團隊資助機制有利于吸納、凝聚、培養和發揮人才的作用,因此在設計資助機制時要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原則,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各國對團隊申請人的資格審查一般比較關注團隊負責人,對團隊負責人的申請要求和標準也較高,但是對團隊成員的要求和標準較低,這么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團隊項目能取得真正的實績,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培養青年人才,構建學術梯隊,促進學術合作;特別要借鑒德國所采取的青年科研人才資助政策,加大對優秀青年科研人員和青年科學家的支持及資助力度,在設計資助機制時要向青年科技人才和“新人”傾斜。比如德國研究聯合會(DFG)為支持和促進“新人”,設有專門的促進青年研究人員資助體系,具體的資助機制有:研究獎學金、EmmyNoether計劃(推動高素質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培養)、海森堡計劃(資助杰出的年輕研究人員)、萊布尼茲項目獎金(資助杰出的青年科學家)等。
(4)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引導及服務機制。一方面通過評價指標體系的導向作用,引導各個科技團隊確立創新目標和團隊發展愿景。一個創新團隊是否確立了一個清晰、有凝聚力的創新目標,關系到團隊的可持續創新動力[4];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機制,加強科技創新的宏觀指導與前瞻性引導,特別是關鍵科研領域的選擇和科學技術前瞻,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行一次中期和長期科學技術預測,前瞻覆蓋時間可擴展到30年,并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即首先確定重大科技發展戰略目標,然后根據戰略目標來確定需優先發展的關鍵科學技術,從而確定新的科研資助領域。
作者:張楚筠單位:上海市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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