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會計信息勾稽關系的研究

時間:2022-05-21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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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會計信息勾稽關系的研究

問題的提出

關于截然相反結論的產生,本文認為除了樣本選取或者實證研究方法具體處理上的差異外,隱含的信息披露成本可能也是原因之一。根據信息經濟學理論,信息披露與其他任何行為一樣,也存在著成本效益問題。只有信息披露產生的效益大于信息披露的成本,信息披露行為才具備經濟上的合理性。而事實上,諸多實證研究,卻都只考慮了信息披露成本效益兩極關系的效益端———即信息披露對(權益)資本成本的提高或降低,而忽略了成本端———即信息披露成本。據周勤業等(2003)關于公司信息披露所付費用的調查表明,我國上市公司2001年日常信息披露的平均費用為132.33萬元;而且62.16%的被調查公司認為信息披露費用占公司總體費用的比例逐年上升。很明顯,忽略信息披露成本因素,對實證研究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經濟后果(信息披露對(權益)資本成本的提高或降低)結論的真實性和可信性將會產生極大影響。那么,究竟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與(權益)資本成本之間是何關系,以致諸多學者在研究信息披露對(權益)資本成本的影響時忽略了信息披露成本因素?這一現象的發生,是因為不易取得實際數據的被迫忽略,還是某種內在關系導致的必然?目前國內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尚不深入,雖有楊輝(2003)、王樹林(2009)、賈釗(2009)、王建亭(2011)、李淑麗(2011)、陳濤(2011)等的研究,但大多都基于對信息披露成本自身概念、構成、或者成本收益內容的分析,極少涉及到其與(權益)資本成本之間關系的研究,更無較為深入的定量研究。因此,本文將在這個方向進行一定的探索。同時,鑒于自行收集各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數據比較困難且可信度較差,本文將以周勤業等(2003)在滬深兩交易所的網站上進行問卷調查所得到的相關數據為基礎,探究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與(權益)資本成本之間的關系,為更好、更科學地進行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經濟后果研究提供支持。為方便起見,以下將周勤業等(2003)一文均簡稱為周文。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從大類上講,資本成本包括債務資本成本和權益資本成本,但是,由于債務資本成本一般在提供時就已確定,受后續信息影響的概率和幅度較小。而權益資本成本其金額很難確定,在理論上等于投資者要求的回報,隨著后續信息的具有很大變數,而且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權融資偏好”,故而,本文所指資本成本,僅指權益資本成本,不考慮債務資本成本。

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及權益資本成本分析

(一)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對信息披露成本的界定,本文沿用胡凱(1999)等學術界較為通用的說法,即信息披露成本是指企業為進行會計信息披露而可能發生的一切支出項目,以及由于某一披露行為可能為企業帶來的損失(機會成本)。那么,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狀況究竟如何?以下,將對照信息披露成本的界定內容進行分析。1.提供信息的成本。該成本指從建立財務信息系統到會計信息的披露完成所花費的一切支出。周文調查表明,我國上市公司2001年日常信息披露費用主要包括在指定報紙刊登信息披露文件的費用、公司內專職負責信息披露工作人員工資、信息披露工作中支付的中介機構費用、網站披露信息所付費用以及文本印刷費,占信息披露費用的比例分別為19.94%、6.35%、73.05%、1.64%和3.72%;而其費用總額占管理費用的平均比例則達到4.09%。鑒于其發生的經常性和大量性,這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的信息披露成本將構成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的主體。2.競爭劣勢成本。這是指競爭對手或合作單位利用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調整其經營策略或談判策略,從而使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所引起的成本。周文中關于披露信息導致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程度的調查,表明信息披露工作并未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在本文中,對此項信息披露成本忽略不計。3.行為管束成本。它主要表現為因公司未能實現預測目標而造成投資者及其他財務信息使用者對公司不信任,從而產生的失信成本,用企業股票價格的下跌、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的下降等來衡量。因此,可以認為,作為信息披露成本組成部分的此類成本,本身已經在公司的融資成本中予以反映,如果旨在考察信息披露經濟后果(對資本成本的影響),就可以不予考慮。4.訴訟成本。企業可能會因為會計信息披露而引起法律上的爭端。事實上,由于訴訟成本的存在,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在進行信息披露時會采取謹慎的態度,盡量較少披露可能給公司帶來訴訟風險的信息。而且,由于我國特殊的股權結構,大股東與管理當局在利益上具有極大的同向性,而中小股東又缺乏維權意識,因此,在我國,尚未出現較大規模的因信息披露而引發的訴訟案,訴訟成本也就無從談起。但不可否認的是,由于信息披露質量較低,我國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和處罰行為卻時常會為上市公司帶來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雖然與訴訟成本的本意不符,但是,其都是由于信息披露中的問題而給公司帶來的額外開支,故而,本文將由于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而發生的支出,亦納入信息披露成本的范圍內。5.政治成本。在西方,如果一個企業在其財務報告中顯示出其利潤水平高于其他企業,政府常常會考慮其利潤水平是否合理。如若政府認為該企業存在“超額利潤”,便經常會采用一些行政手段(例如稅收征管)來將其“超額”的部分予以平均化,使不同的主體共享。這樣,企業就有可能因為其會計信息披露行為而承擔“超額”的社會負擔,如稅收負擔等,這種負擔就是提供會計信息所引起的“政治成本”。由于該部分成本的產生,取決于政府行為,而且我國稅法及相關條例的出臺程序相對固定和復雜,不像西方國家具有較強的機動性。因此,因其信息披露行為而承擔“超額”的社會負擔,如稅收負擔等,從而引起的信息披露“政治成本”的可能性就較低。故而,在本文中,對此項信息披露成本忽略不計。綜上所述,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由提供信息的成本和處罰成本組成,而且提供信息的成本是經常性的支出,構成了信息披露成本的主體;處罰成本則屬于或然性支出。(二)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益相對于信息披露成本,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益則較為簡明。如王小全等(2000)、彭文楓(2005)等均指出信息效益是公司在改變信息披露后所獲得的收益,主要包括使公司減少或降低籌措資金的成本;增加公司影響力,擴大公司影響面,給公眾留下良好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的聲譽等。而事實上,周文的調查研究表明上市公司認為信息披露對產品銷售、品牌宣傳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作用不是太大。因此,正如諸多學者所關注的那樣,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益主要體現在使公司減少或降低籌措資金的成本上??紤]到前述我國上市公司融資偏好的因素,本文所指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益主要體現在使我國上市公司減少或降低的權益資本成本,對信息披露帶來的產品銷售、品牌宣傳等方面的促進作用,則以信息披露增加引起公司利潤變動的比率來替代。(三)我國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本文所指的權益資本成本,是指股票投資者投資于企業時所要求的最低報酬率,在數值上等于使企業預期未來現金流量的資本化價值等于企業當前價格的貼現率。權益資本成本的估計有很多方法,但總體而言,主要分為兩類:傳統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和股利貼現模型。但由于CAPM假定權益資本成本的差異僅僅由市場風險β的橫截面差異導致,而林海,洪永淼(2005)以及Easley(2002,2005)的研究均指出,信息風險也是資產回報的一個決定因素。因此,使用傳統的CAPM來估計我國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不太適合。同時,雖然在使用中大都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進行了一些改良,但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學者在估計權益資本成本時,大多都借鑒了股利貼現模型。而就股利貼現模型而言,縱有諸多變形,但是,其本質都為:P0=∑(1+r)-1E0(dpst)(1)其中:P0為第0期的股價,r為估計的權益資本成本,E0(•)表示求期望,dpst為每股股利。也就是說,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依賴于股價和每股股利的高低。

基于會計勾稽關系的相關分析

(一)研究假設為了更好地進行基于會計勾稽關系的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與權益資本成本的關系分析,本文特作如下假設:1.公司無需用當年利潤進行的彌補的虧損,公司稅后利潤全部作為分配現金股利的基數;2.公司無增發、配股行為,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為π;3.公司僅發放現金股利;4.公司實行固定年股利支付率政策,年股利支付率為θ;5.公司信息披露增加前后的股價變化率等于每股收益的變化率。因此,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將僅依賴于每股收益的高低;6.公司信息披露增加后的每股股利為d1,所得稅稅率為ω;7.信息披露增加引起公司利潤變動的比率為μ;8.信息披露增加前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別為e0和e1;9.因增加信息披露而發生的成本中,計入管理費用的部分為n,因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而被證監會處罰的罰款支出為m;1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為c。(二)基于會計勾稽關系的初步分析勾稽關系是指表格中任意數據間的邏輯關系,因此,本文的會計勾稽關系是指各會計科目間的邏輯關系,如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根據會計勾稽關系及本文假設,有:信息披露增加后每股股利=信息披露增加后股利總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即:d1=信息披露增加后凈利潤×θ/π根據國稅發[2000]84號第六條規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此,有:信息披露增加后凈利潤=未扣減罰款支出的利潤總額×(1-ω)-m=[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支凈額(不含罰款支出)]×(1-ω)-m令A=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支凈額(不含罰款支出),則有:信息披露增加后凈利潤=(營業利潤+A)×(1-ω)-m由于: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將管理費用區分為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計入管理費用的信息披露成本(n)和其他管理費用兩部分,則有: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費用-其他管理費用-財務費用-n令B=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費用-其他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則有:營業利潤=B-n故而,有:信息披露增加后凈利潤=(A+B-n)×(1-ω)-m=(A+B)×(1-ω)-n×(1-ω)-m因為:計入n+m=因增加信息披露而發生的成本,所以:信息披露增加后凈利潤=未扣減新增信息披露成本的利潤總額×(1-ω)-n×(1-ω)-m,此時:d1=[未扣減信息披露成本的利潤總額×(1-ω)-n×(1-ω)-m]×θ/π=未扣減信息披露成本的利潤總額×(1-ω)×θ/π-[n×(1-ω)+m]×θ/π=信息披露增加前利潤總額×(1+μ)×(1-ω)/π×θ-[n×(1-ω)+m]×θ/π=信息披露增加前每股收益×(1+μ)×θ-[n×(1-ω)+m]×θ/π=e0×(1+μ)×θ-[n×(1-ω)+m]/π×θ因為[n×(1-ω)+m]/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則:∞t=1信息披露成本與權益資本成本:基于會計勾稽關系的研究d1=e0×(1+μ)×θ-c×θ=[e0×(1+μ)-c]×θ即:e1=e0×(1+μ)-c(2)(三)進一步分析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當公司實行固定年股利支付率政策時,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在信息披露增加前后(令其為r0和r1)的差異主要來自于每股收益(e)。下面分三種情況進行深入分析:1.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在信息披露增加前后無差異,即r1=r0此時要求e1=e0,將(2)進行代入,得:e1=e0×(1+μ)-c=c0即:c=e0×μ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與信息披露使公司每股收益增長額相等,則不會對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產生影響。2.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在信息披露增加后下降,即r1<r0此時要求e1>e0,將(2)進行代入,得:e1=e0×(1+μ)-c>e0即:c<e0×μ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小于信息披露使公司每股收益的增長額,則信息披露會使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下降。3.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成本在信息披露增加后上升,即r1>r0此時要求e1<e0,將(2)進行代入,得:e1=e0×(1+μ)-c<e0即:c>e0×μ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大于信息披露使公司每股收益的增長額,則信息披露會使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上升。

基于會計勾稽關系的分析指出: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小于信息披露使公司每股收益的增長額,信息披露成本的存在就會使公司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反之,則會使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下降;如若二者相等,則不會對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產生影響。亦即,上市公司在進行信息披露數量(質量)決策時,應該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及信息披露使公司每股收益的增長額之間的關系來決定信息披露的數量(質量),只有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加所發生的每股稅后信息披露成本小于該比例時,才能進行信息披露數量(質量)的進一步增加和提高。該結論同時也表明,在現有的權益資本成本計算方法下,信息披露成本作為一個因素,已經被隱含于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過程中。因此,目前常用的根據上市公司現有財務數據計算權益資本成本,并直接檢驗其與信息披露質量之間關系的做法都是欠妥的,因為,信息披露成本的作用被掩蓋了,當前方法所計算的權益資本成本,事實上已經考慮了信息披露的成本和收益。也就是說,在討論信息披露數量(質量)與權益資本成本關系時,不能忽略信息披露的成本因素,而應將其作為一個重要變量,植入信息披露數量(質量)與權益資本成本的數量關系分析中,否則,其結果就待商榷。

本文作者:楊紅張鵬工作單位:長安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