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指標交易管理探討

時間:2022-12-21 09: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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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權指標交易管理探討

1大型集團公司開展碳排放指標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2017年是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元年,國家發改委在《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各央企集團應加強內部對碳排放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明確統籌管理部門,理順內部管理機制,建立集團的碳排放管理機制,制定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工作方案”。對于集團公司來說,通過集中管理模式、或半集中半分散式管理模式,形成統一管理歸口是集團公司應對全國統一碳排放管控的必要手段。如果由基層單位分散化管理,將導致集團碳排放權管理整體效率低下,碳交易成本高,甚至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1]。從目前碳市場治理結構來看,存在國家-省市兩級,發改-企業-行業三重維度,如果不形成統一歸口,很難形成話語權,反而受制于多個管理部門角色與視角差異,陷于被動;相反,如果集團形成統一管理歸口,可以在政策傾斜和應對碳交易市場風險時形成有利局面。從國際與國內碳交易試點經驗看出,只有形成統一的交易管理歸口,聚集交易頭寸,統一制定策略,才能形成市場主導地位,確保在市場定價中不被動,并且有能力實現自身經營預期。從推動集團節能降碳工作而言,不形成“數據-定價-技術-資本”四位一體的局面,很難對集團既定節能降碳目標形成推動作用,也無法充分利用碳市場以及其他相關政策帶來的機遇,并應對政策形成壓力和挑戰[2]。

2大型集團公司開展碳排放權指標交易管理的工作要點

2.1建立集團碳交易管理體系并統籌管理碳指標。借鑒歐盟碳交易體系(EUETS)實踐經驗,以及目前國內碳交易試點的交易管理實踐,通過集團層面或分公司層面統一開展碳交易業務,同時指導下屬企業完成碳排放履約。這樣做的優勢是可以發揮規模優勢實現盈利或降低履約成本,同時實現了低成本減排,并通過碳市場的妥善管理獲得盈利。因此,大型國有集團公司在實現集團碳資產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基礎上,更重要的是能夠將自身碳資產在碳市場中實現最大程度的增值,以有效降低履約和交易帶來的市場風險[3]。2.2統籌管理抵消額(CCER)的開發與使用。大型國有集團公司應合理制定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規劃和進展,并統一規劃CCER項目開發規模和進度,可以優先滿足下屬排放企業需求,兼顧目標市場碳交易經營需要。針對下屬排放單位配額盈缺情況,確定需求與履約方案,根據市場價格趨勢決定集團下屬CCER項目和外購CCER數量配置。2.3借助碳金融工具,支撐集團相關業務發展。結合可行的碳金融工具(如質押、回購、大型減排項目債券融資、碳資產證券化、期貨等),探索適合集團的碳金融發展模式,評估企業節能降碳、參與碳交易資金需求,確定資金機制與規模,最大限度發揮集團碳資產的金融屬性,創造資金價值。

3集團公司借助信息化平臺開展碳排放權指標交易管理的目標

基于可靠的碳管理軟件系統實施集團公司碳排放權管理,替代低效的逐級填表上報方式,可以大大提高企業內部碳排放/減排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對集團公司內部歷年基準碳排放摸底統計和未來的碳資產管理能力均有重要價值[4]。結合集團公司的管理需求,借助信息化平臺開展碳排放權指標交易管理的目標至少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分級分類建立集團統一的碳排放基礎信息庫;包括碳資產總量及其地區分布、行業分布、重點排放設施情況等信息。(2)繪制重點碳排放設施的數據地圖。(3)滿足各單位碳核查、碳交易和信息披露的要求。(4)及時關注研究國家的碳減排政策和碳交易情況,為碳市場啟動后的履約管理和交易管理作準備。(5)為集團內部企業轉讓配額提供信息,促進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配額的內部交易,降低企業發展的履約成本。

4集團公司碳排放權交易管理信息化平臺功能建議

4.1控排單位(高碳)碳排放數據管理。(1)監測跟蹤:從不同維度(年、月、分公司、行業、地區)對集團內下屬控排單位的碳排放數據進行監測跟蹤,并可導入歷史數據、生產計劃、減排方案等實現數據的統一精準管理。(2)月度數據填報與審核:根據集團內部精細化管理需求,進行月度數據管理,方便管理回溯,標記配額缺口,挖掘改善空間。對未按時上交的企業進行催報,同時進行數據的審核與交叉驗證,如發現可疑數據,及時整改。(3)數據的統計與分析管理:對控排單位的日、月、年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形成年度碳排放報表,進行碳排放數據的報告與披露。同時集團內部可進行對標管理和分析,根據控排單位碳排放數據庫進行管理,對每階段的碳排放情況進行分析,將碳排放單位每階段(按日或月)的煤耗、電耗、油耗、氣耗、水耗作成曲線圖,分析走勢,歸納總結,作為控排單位制定節能降碳的數據基礎。4.2減排單位(低碳)碳排放數據管理。對于集團公司來說,除了控排單位,還有可能包括減排單位。例如華電國際既有火電單位,也有眾多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單位。對減排單位的生產數據進行按月收集和監測跟蹤,統一規劃CCER項目的開發和減排量備案,以便實現對抵消額的統籌管理。4.3碳排放權指標分配量預測與倉位預警根據控排單位各時期碳排放規律和碳排放趨勢的分析,結合配額分配方案進行全年配額盈缺分析,當可能出現空倉時予以分級預警提示,并記錄、報告預警,便于集團公司制定進一步應對措施和策略。4.4碳排放指標和抵消額的統籌管理。集團內部的碳排放權指標流轉以及CCER抵消額的優先使用,可大大降低集團總體的履約成本。開發內部碳交易管理界面,用于內部買、賣需求的申報及撮合,可有效避免信息不對稱,同時也降低了手動管理的溝通成本及工作量。系統可根據集團配額及CCER碳資產分布情況,為每個控排企業計算出最優化的CCER使用和配額交易方案。4.5跟蹤政策信息及市場價格。建立信息匯總平臺,跟蹤碳市場最新政策動向、市場行情,便于集團層面及下屬單位能及時跟進當前市場走勢、實時更新最新政策,規避由于市場和政策信息滯后可能導致的風險。

參考文獻

[1]碳交易的企業路徑[N].中國海洋石油報,2014-10-17.

[2]寧彬.統籌能源環境管理大力推進節能減排[N].中國石化報,2014-03-19.

[3]雷立鈞,荊哲峰.國際碳交易市場發展對中國的其實[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1,21(4):80.

[4]于競博.低碳經濟下碳交易對企業財務活動的影響[J].現代商業,2012,(10):102.

作者:張裕全 李蕊 劉燦起 唐雪梅 單位:1.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中碳能投 ( 北京 ) 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