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制度演進與票號產生研究
時間:2022-05-30 1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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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本位貨幣制度確立對明清商業貿易發展的影響
從明代中后期,由于銀本位制度的施行,刺激了工商業的發達,主要體現在貿易量的擴大和遠距離商業的發展9。首先是明代官俸銀支、“一條鞭法”的賦稅折銀的實施,加強了明朝社會的貨幣化和商業化程度,刺激了長途販運和國內貿易的發展。明代中后期,國內已有晉商、徽商、潮商、陜商等“十大商幫”,茶葉、絲綢、鹽、鐵、煙葉的轉運貿易繁榮,商路不僅遍布國內,還形成“茶馬古道”等商業遺跡,蔓延至日本、朝鮮、俄羅斯等地,與俄羅斯貿易的“茶葉之路”十分發達。經長期的發展,中俄貿易、中國與中亞的貿易,都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達到鼎盛。其次,國際貿易在歐美地理大發現和白銀全球流動的背景下快速發展,由于歐美新大陸的發現和主要歐洲國家對外貿易的崛起,中國大陸扮演了商品輸出和資本輸入的雙重角色。一方面對外貿易興盛,與東亞之間的“朝貢貿易”,中菲貿易、中日貿易、中英貿易都很發達,奠定了“海上絲綢之路”的美譽;另一方面,貿易的發展促使國內物美價廉的絲、茶、瓷器、手工業品、銅錢、藥材、蔗糖、香料等土特產源源不斷輸往國外,而中國國內對白銀幣材的缺乏導致了白銀的大量流入。解釋白銀大量流入原因的文獻不計其數,但大體有彭信威(1954)的“貿易結算”說,濱下武志(2009)的“朝貢”說,彭慕蘭(2003)的“商業利差”說,彭慕蘭、弗蘭克(1999)的“資本利差”說10??傮w來說,白銀的大量流入是由于在明清對內對外貿易發展的基礎上,商業利差和資本利差導致資本追逐的結果,白銀的大量流入反過來又極大促進了中國商業化和貨幣化程度,帶動了工商業乃至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進步,明清商業經濟的興盛景象得以徐徐演繹封建社會經濟的最后巔峰。
銀本位貨幣制度確立對金融業發展的影響
貨幣制度變化勢必引起與貨幣有關的金融業的變化,銀本位貨幣制度的確立帶動了金融業務和金融機構的發展和演變。首先是金融信用工具的發展。明清由于白銀貨幣的滲透,在日常工商貿易中,金融信用工具得以快速發展起來,市場普遍流通的有堪稱宋代“飛錢遺意”11的明清會票,有銀號、錢莊發行的錢票、銀票,有民間用于轉賬流通的兌帖、期帖、上帖、撥兌等,據說這些金融票據的信用“與現錢無異”。金融信用工具的革新,是貨幣工具發展的直接結果,而貨幣工具的發展很大程度應歸因于銀本位貨幣制度的建立。其次表現為金融業務的擴大和深化。典當、存放款、代客保管、鑄造和兌換等金融業務先后出現并有很大發展。以典當業為例,由于明代以后商人因參與大宗貿易而勢力崛起,明代的典當已經由政府或寺廟投資,改為商人資本投資為主12。典當的業務范圍涉及了商人平民日常生活的各類私有財產、金銀器物甚至“囤當米谷”,蔓延到比較大宗的工商業經營。清代中期以后,南北方的典當業由于資本雄厚經營范圍已經超出典當本業而兼營放貸。明末錢莊和銀鋪興起,同樣是由于白銀充當貨幣后,銀錢兌換和白銀熔鑄、保管、兌換的需求所致,隨著商業貨幣化提高和錢莊銀鋪業務的擴大,清代中后期錢莊和銀鋪的業務逐漸擴大到存放款、簽發錢票銀票、進行銀錢匯兌、金銀買賣,甚至代辦政府捐納13。票號也在同時期產生,依靠晉商的商業網絡主營白銀匯兌,并一度發展為規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明清金融機構。第三,銀本位制度下中國傳統金融機構網絡的建立。在明清特殊的社會經濟環境之下,尤其是在銀錢復本位這樣獨特的貨幣制度之下,當鋪、錢莊、銀鋪、鏢局、票號構成了一個相對完善的金融信用體系,發揮著繁榮工商業、支撐社會進步和發展的作用。當鋪以經營典當為主,兼營兌換、保管、存放款、匯兌等業務;而錢莊、銀鋪始以貨幣保管、兌換為主業,明末轉為存放款、匯兌為主業;鏢局以押運為主業,以匯兌、保管為輔;票號以匯兌為主,并兼營存放款、兌換、保管業。各金融機構之間,分工不同而各自獨立經營,有的以行業會所為依托,有的以同鄉彼此聯絡,各業各號之間是一種競爭中合作的關系。清代中后期,尤其19世紀50年代前后,主營匯兌的票號在所有的金融機構和網絡中,依靠自身的經營有方和漸與清政府密切的關系脫穎而出,逐漸在當時的金融體系內部發揮支柱作用,它匯兌公款、組織借款、代辦捐納、匯解稅餉,儼然成為清政府的“大管家”。
票號在當時金融業的組織定位和功能
從本質來說,貨幣也可以看作是票據和支付憑證,宋代的飛錢就是由“公據”演化而來的,“公據”即取款憑證。明代則出現了用于異地匯款使用的“會券”或稱“會票”,其形質與現代匯票已經比較接近,采用異地支付匯兌方式。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金融屬性得以加強,客觀上要求由固定的金融機構簽發、承兌,依靠其信譽廣泛流通,從工商業中成熟起來的票號承擔了這一重要職能。票號被刻上山西的烙印,源于晉商。山西商人是較早從事對俄貿易的商人團體,晉商通過從閩、浙、兩湖販運茶葉到蒙古、俄羅斯,或從俄、蒙及少數民族地區帶來馬、牛、毛皮等貨物并與內地的煙葉、雜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開辟了恰克圖、張家口、歸化等當時重要的內陸口岸14??梢哉f,票號是在晉商貿易和信用票據發展的基礎上,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矛盾的產物15。時至清代,滿清皇室在入關以前就模仿中原鑄造銅錢使用,入關后推行銀錢平行本位,“銀與錢相為表里,以錢輔銀,亦以銀權錢”16,但實質上仍推行銀為主的貨幣制度。而商業發展使往來匯兌成為市場上的常態,票號成為專門進行長途匯兌銀兩、承兌匯票的機構。票號在金融業務和金融關系上與錢莊(錢鋪)、銀號、當鋪、鏢局等金融機構連結網絡,各自發揮著不同的功能。在業務上,票號主營匯兌、借款和存款三種,存款方面票號需要依賴錢鋪的保管功能,有說“一票號每通四五家之錢鋪,而結合為之保管銀錠”,錢鋪會對此項保管制定很低的費率,體現對同業的支持17。票號與銀號之間的業務往來主要在捐項上匯兌方面,即通過票號匯兌上捐銀兩的兌現以完成從匯兌到取現的過程,實質是銀號承擔了票號的現金出納角色。在與錢莊的業務聯系上,票號分支機構眾多,而錢莊遵循本地經營的原則,所以一般情況下“本地之事錢莊任之,各省間之事票莊任之”18。在與諸金融機構的關系上,票號常常出資本支持與己有關而即將倒閉的錢莊、錢鋪,以使自己的業務鏈條安全、完整。這種彼此依賴、相與為業關系下的金融體系,為銀本位貨幣制度框架下經濟發展和運行提供了強大支撐。不僅如此,票號更主要地承擔了貨幣信用提供者的角色,票號發行的票據主要有匯票、銀票、錢票、小票等幾種。由于信用卓著,票號簽發的票據完全可以在不兌換的條件下一定范圍內流通。如廣州票號發行的銀票可以流通,而銀號的銀票卻不能流通19。
銀本位貨幣制度的衰退對原有金融體系的破壞
由于貿易往來的需要和外國商人銀元兌碎銀以獲利的動機,從清初開始西方的銀元就開始流入國內。鴉片戰爭前,外國銀元的流入對我國貨幣流通產生很大影響,首先是日常結算中錢票的使用被大幅取代,人們更喜歡用銀元結算;其次銀元以“元”為貨幣單位,一定程度造成銀兩結算的被動局面。外國銀元在國內大量流通,也為經銷銀元的外國銀行入主中國鋪平了道路。截至甲午戰爭,英、法、德、日四國在香港和上海設立的銀行共有14家20。到1913年,外國在華銀行共21家,分支機構達125處21。正如李宏齡22指出:“至于外國銀行,漸將及于內地,所有商家貿易,官紳存款,必將盡力所奪,外人之素習商戰,則非我所能敵”23。除了銀元流通和外國銀行入華,對票號沖擊更大的是外國銀行發行的紙幣。最先受到打擊的是中國的制錢制度。太平天國時期,云南滇銅難以運出,鑄錢因材料缺乏時鑄時停,產量下降。銅錢的走私也非常嚴重,后來又發生了嚴重通貨膨脹,朝廷通過制錢減重和濫發紙幣度過危機。最終造成由機器鑄造的銅圓替代銅錢。辛亥革命前后,外國銀行和中國銀行發行的紙幣數量就已經達到一個高潮,形形色色的紙幣有地名鈔、軍用鈔、兌換卷、銀票、銀元鈔等名目。一開始外國銀行發行的鈔票基本上是可以兌換銀元的,因此取得了不錯的信譽,但隨著流通日廣,發行量的增加,對華剝削的深化,兌現逐漸成為空話。據單年度統計,1910年花旗銀行發行紙幣23.3萬美元,1912年麥加利銀行發行74萬鎊紙幣。辛亥革命前后發行紙幣的銀行還有日本橫濱正金銀行、臺灣銀行(日管)、大清戶部銀行等。紙幣的大量發行,使傳統存、放、匯的金融業務被銀行壟斷,廣泛流通的紙幣使市面流通的銀元、銀兩的使用大為減少,票號主營的匯兌業務大幅縮減。19世紀末葉,票號在官商銀行、外商銀行和蓬勃興起的私人銀行的夾擊下,已經搖搖欲墜。1904年—1907年,票號面臨改革重組的重壓,但由于自身的落后性和保守性而錯失良機。辛亥革命以后,振興票號已無計可施,加之國內金融機構倒閉風潮的影響,票號這一輝煌百年的金融機構轟然坍塌。顯而易見,銀本位的貨幣制度才是票號的生命之源。票號從源起、興盛到衰亡的生命周期,折射出銀本位貨幣制度從確立、發展、成熟到衰落的發展變化。隨著傳統貨幣制度的衰滅,票號的歷史使命已然完成,其退出歷史舞臺也在情理之中。
本文作者:李勇五工作單位:山西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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