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賬款管理與核算研究
時間:2022-12-12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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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長,合同金額大,費用支出種類多等相關特點,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施工的過程中需要根據工程推進情況持續進行材料采購、結算人工費用以及設備支出,這些大量的費用支出需要由甲方來進行支付,但是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上來看,施工企業存在應收賬款收回困難的情況,這也是當前爛尾工程多,拖欠施工人員工資現象多的根本原因,本文將針對建筑施工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以及應收賬款核算進行研究。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應收賬款;管理與核算
建筑施工企業在運營過程中,應收賬款的管理與核算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說這是關乎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決定性內容,建筑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建設過程中不斷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如果應收賬款的管理與核算出現問題,就會導致工程建設中斷,施工企業將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由于施工企業的運行模式如此,所以強化應收賬款的管理與核算是每一個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所要思考的重點問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為了保障相關企業資本運轉和資本管理的正常進行,企業需要對資產計提各種減值準備,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本文將圍繞建筑施工企業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相關問題對應收賬管款管理與核算進行研究。
1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應收款項中,到期無法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極小的那一部分應收款項。企業到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會對企業的經營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繼而形成業的資產損失。這一部分損失稱之為壞賬損失。壞賬準備是企業基于會計管理中的謹慎性原則而計提的一種損失準備,用來應對在未來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所形成的壞賬,企業會計賬面想要真實反映企業資本經營情況就必須針對應收賬款中大于實際可收的回部分進行合理估計并做好損失準備,這就是壞賬準備的基本情況[1]。
2壞賬準備的形成與核算表方法
想要分析壞賬準備是如何形成的,首先我們就要明確當前企業會計在面對壞賬的情況下采用何種方式,當前,企業會計在面對壞賬的情況下通常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首先是直接轉銷法,直接轉銷法比較好理解,實際就是在應收賬款無法收回,壞賬已經計提的情況下,將這一部分壞賬直接轉入當期費用,將應收賬款進行沖銷。企業在會計科目上也不需要設置備抵科目,但是這種方式存在較多的不利因素影響,容易在時限性和賬目核算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我國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企業只能使用備抵法來對壞賬損失進行核算,這種方式就是預先在科目中設置備抵科目,按照會計人員的估計和實際情況的發展來估算應收賬款以及其他應收款中能夠收回與不能收回的部分,并設置相應的壞賬準備,按照權責發生制將實際發生的壞賬部分納入本期費用中[2]。這種壞賬準備的形成方式是我國當前企業會計比較通用的一種方式,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并且誤差較小,尤其對于建筑施工企業這樣資金鏈運作非常依賴于應收賬款的企業來說,備抵法能夠有效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提升企業運營穩定性。當某一應收款項全部或部分被確認為壞賬時,再根據其損失金額沖減壞賬準備,同時注銷相應的應收款項金額,這是我們在進行壞賬處理過程中的實際操作方式。企業按照相關要求可以依照自身實際情況從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四種方式中選擇計提壞賬準備的方式。
3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納稅調整
按照現行稅法以及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企業應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并且為了簡化企業納稅復雜程度,相關規定中對于核銷壞賬應具備的條件、收回已核銷壞賬的處理也做到了基本一致,在這之中稅法又規定了采用限額扣除法來對企業計提壞賬準備金作出規范,這主要是對稅前扣除的相應部分進行額度上的規定,其中具體的要求是,只有在本期年末中小于等于應收賬款額度千分之五的部分,才允許進行稅前抵扣,而超出的部分不能進行稅前扣除。但是當前建筑施工企業在進行會計工作的過程中通常都是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工作,而在會計制度中,其規定企業可以自行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這就與稅法的相關要求有所不同,為了滿足稅法要求進行合法合理納稅,我們在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要求完成壞賬準備的相關工作后需要按照誰發的相關要求來進行調整,最終確定應納稅所得,稅務單位在企業納稅過程中,只要求企業壞賬準備的計提必須符合稅法要求,而關于這一納稅調整具體應該如何進行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這里提出一些個人看法供大家研究參考,我認為,企業在計提壞賬準備的過程中,不管是稅法中規定的可稅前扣除額還是稅法中規定不能進行稅前扣除的部分,它們都有可能在以后年度轉回,也有可能進一步向以后年度遞延,并按照具體的影響時限對相關年度的納稅調整產生影響,在實際進行納稅調整的過程中,我們應當充分理解稅法中對于不重復征稅也不重復扣除的相關稅收原則[3]。對于計提壞賬準備金中可以稅前扣除的部分中,如果應收賬款本身在年度工作中沒有產生變化,即應收賬款仍未收回,那么我們就可以對這一部分不做納稅調整。按照稅法規定我們進行的納稅調整應該符合本公式: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壞賬損失金額:核銷的壞賬-收回以前年度核銷的壞賬+(年末應收款項余額-年初應收款項余額)×5‰,其實對于這一共識我們可以進行簡單理解,那就是稅法相關規定實際上同時使用了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對于已經核銷的壞賬允許扣除,對于收回的核銷壞賬應該計入應納稅所得,這一部分具有直接轉銷法的相應特征,而允許企業稅前扣除按照年末應收款項余額的5‰計提的壞賬準備,屬于備抵法的應用。
4壞賬準備的涉稅風險
建筑施工企業在計提壞賬準備的過程中也存在很多涉稅風險,這里我們簡單地進行介紹。一些企業在計提壞賬準備的過程中按照備抵法針對應收賬款中千分之五的部分進行了所得稅前扣除,在進行應納稅所得額核算的過程中直接將這一部分進行了扣除,這就違反了稅法相關要求,稅法中對于可扣除部分有明確要求,未經核定的部分不得扣除,符合規定并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壞賬損失才可以在稅前扣除,在未經稅務機關審核的情況下,即使在限額內的部分也不能在稅前進行扣除。這里我們只是舉了一個比較常見的涉稅風險,其實在建筑施工企業中,壞賬準備涉稅風險的類型還有許多,這里我們不再一一贅述,我們需要明確一個理念,不論我們依照會計制度先關規定對壞賬準備做出怎樣的設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都必須按照現行稅法相關規定進行調整,否則就會發生風險[4]。
5需要注意的問題
我們在進行應收款管理核算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強化對應收賬款的監督管理力度,要及時發現應收賬款中存在的風險,并且針對風險去進行管控,避免發生壞賬損失,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想要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就必須保障工程建設資金的充足,那么我們就必須強化對于應收賬款的管理與核算,對于這一部分的工作一定要落實工作責任,對于開發投資企業要定期通過合法手段了解求企業內部運營狀況,保障應收賬款的按期收回,同時應該加強財務工作人員對于這一部分的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充分學習稅法現行規定,做到合理的納稅調整,避免涉稅風險。
6結束語
當前我們常見到很多建筑工程由于建設資金問題導致停工,導致爛尾工程的出現,而拖欠施工工人薪資這一社會熱點話題也和施工企業的應收賬管理核算工作有很大關聯,對于施工企業來講,科學嚴謹地進行應收賬款管理與核算工作,是企業最為重要的財務管理工作,也是企業穩定發展的基礎所在,我們必須明確應收賬款管理核算工作中的相關問題以及國家相關規定,科學細致的進行相關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壞賬的出現,降低企業風險。
參考文獻
[1]顧新莉.建筑施工企業加強應收賬款管理與核算研究[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4(7):141-142.
[2]陳峙君.關于企業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與核算的策略探討[J].財會學習,2019(17):113-114.
[3]陳韻悅.關于企業加強應收賬款管理與核算的策略探討[J].現代營銷,2019(4):227-228.
[4]王雁兵.應收賬款管理與核算的研究[J].商情,2018(27):133.
作者:許秀萍 單位:山西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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