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節能目標建筑節能對策思索

時間:2022-03-26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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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節能目標建筑節能對策思索

1“十一五”我國推動建筑節能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1.1建筑能源服務水平會持續提高,消費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合理引導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的增長,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結構不斷升級,這在建筑能源服務水平方面體現得尤其突出。前文分析結果表明,即使采取有效措施,2010年我國的建筑能耗也可能將增長到5.5億tce左右,比2005年增加約40%,這也預示著“十一五”期間將成為我國建筑能源服務水平的快速上升期,包括建筑面積、室內環境舒適性要求和各種用能設備的能源服務水平需求等。此間,不但新建建筑的能源服務水平會大幅度提高,約420億m2的既有建筑的能源服務水平也將逐步提高。此外,長江流域新增的冬季采暖需求也將促使建筑能耗進一步增長。建筑能源服務水平提高將直接影響建筑有用能基數,并對建筑能耗總量的控制構成嚴峻挑戰。尤其在目前的GDP核算方法中,居民生活用能不直接產生GDP,所以對“十一五”GDP能耗下降20%節能目標的實現有著重要的影響。

當然,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就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建筑能源服務水平日益提高本無可厚非,并且這種趨勢也無法阻擋。但是,考慮到我國的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引導“節約型”的消費方式成為我國的一種必然選擇。受傳統思想的影響,目前許多人存在追求“豪宅”、“攀比”的消費心態,工作和生活中的浪費現象比比皆是。尤其是隨著貧富差距的拉大,許多富有階層擁有數套“豪宅”,而貧窮階層卻無錢買房,這也進一步拉動了對新建住房的市場需求。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出臺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文件,其中包括引導節約型的消費方式。此外,近期出臺的“國六條”規定,新建建筑中90m2以下戶型的建筑比重不低于70%;在2006年8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中,也提出了對采暖空調溫度控制的要求。但是,能否從體制方面、經濟手段方面根本解決上述問題,從而有效引導“節約型”消費方式的形成,是影響建筑能源服務水平能否得到合理引導和控制的關鍵途徑。

1.2建筑節能政策的執行效果差,同時需要進一步完善

1.2.1強制性節能政策實施不力

我國正處于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存在著法治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這在建筑節能政策領域也有所體現,并且嚴重影響了我國節能工作的開展。例如,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但是由于諸多原因,執行效果非常不理想。根據建設部最新的調查結果,到2005年底,大城市中新建居住建筑實際在施工過程中按節能設計標準施工的結果是:北方地區比例為50%,夏熱冬冷地區比例為14%,夏熱冬暖地區比例僅為11%左右。我國目前正處于住房、家用電器消費的旺盛期,如果對新增建筑(設備)最低能效標準市場準入門檻控制不好,因為這些設施要用數十年,勢必會造成極大的能源浪費。再如,我國對新建建設項目要求進行節能評審,但是多年以來該政策一直未得到有效實施。

1.2.2強制性節能政策缺失

以大型公共建筑為例,其單位面積耗電量高、節能潛力大、并且已經成為許多城市用能大戶,但是至今,仍然尚未出臺關于針對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政策。再以能效標識制度為例,我國的能效分級標識體系建設剛開始起步,2005年3月剛頒布了電冰箱和空調器的能效分級標識制度。但是對于其他產品,沒有建立能效分級體系。尤其是建筑物能耗標識制度,我國尚處于概念階段,還沒有對不同地域、不同功能的建筑物提出能耗標識的政策要求。

1.3缺乏建筑節能經濟激

勵政策和節能長效機制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表明,市場是配置資源的基礎力量,“利益驅動”是基本規律,節能效益是影響能源用戶參與節能積極性的根本性因素。尤其在建筑節能領域,其能源用戶是13億人口的廣大社會公眾,建筑面積超過400億m2,分散性特點非常顯著。在這種情況下,僅靠抓幾個項目、幾座建筑無法解決根本問題。要全面推動建筑節能工作,必須建立基于市場的節能長效機制。而當前的市場上并不缺乏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建筑節能技術,正是由于缺乏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和長效機制,導致這些技術沒有得到大面積推廣應用。

1.3.1節能激勵政策

節能激勵政策(例如,補貼、減免稅等)是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推動節能工作的重要途徑。在支持的節能領域中,因為建筑節能具有很強的公益性特點,并且空調和采暖導致季節性尖峰能源需求,此外建筑能耗在發達國家中占的比重比較高,所以建筑節能在絕大部分西方國家的節能激勵政策中占據著主導位置,大部分的節能激勵政策和資金用于建筑節能領域。目前,我國基本沒有建筑節能方面的經濟激勵政策,最大障礙是資金障礙。首先是缺乏長期性財稅激勵政策方面的支持,針對節能型建筑物、高效節能技術和設備新出臺的財稅激勵政策基本沒有。其次,對于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缺乏節能專項基金支持。國外經驗表明,作為公益性非常強的節能領域,節能專項基金對推動節能工作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并且大部分節能基金用于支持建筑節能領域。當前,在我國,支持建筑節能改造的資金主要是國債和一些國際合作項目。并且,國債中支持的建筑節能項目的比例遠低于工業節能項目。而對于象國外的“節能公益基金”、依靠征收資源稅、環境稅(碳稅、生態稅)建立的節能基金,我國基本沒有。這些問題導致建立建筑節能激勵政策體系嚴重缺乏資金來源。由于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成本相對較高,在市場經濟“利益驅動”的規律下,導致許多用戶對節能產品和技術望而卻步。以節能空調為例,市場上的節能空調比一般空調的價格約高出幾百元到上千元,但我國并沒有出臺象發達國家那樣的補貼或者減免稅政策,從而導致了我國節能家電市場“叫好不賣座”的事實。節能型建筑、其他先進節能技術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也普遍存在類似的問題。再以節能改造的優惠政策來看,許多國家對能夠達到一定能效水平的能源審計和節能改造活動給予補貼或者減免稅優惠,而我國這方面的優惠政策則非常少。

1.3.2能源價格形成機制

能源價格直接影響能源用戶的能源費用,是影響節能積極性的直接因素。縱觀我國的能源價格體系,自從進入市場經濟階段后,我國的煤炭、電力等能源價格已經向市場放開,目前油價也在逐步與國際接軌。過去的20多年間,許多能源品種的價格都翻了數倍,甚至十幾倍。目前,我國的煤炭、電力、天然氣價格水平已基本與國際水平相當,對于我國這樣一個人均GDP水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的國家來說,能源價格已經很高。能源價格持續攀升,客觀上對提高用戶的節能積極性、有效推動節能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拋開能源價格的這種快速上升趨勢是否合理,當前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多是從能源供應方考慮如何收回相關建設成本,但是對能源消費環節如何有利于促進用戶的能源節約意識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考慮得較少,從而對節能工作產生了負面影響。

首先,在當前能源價格中考慮的資源和環境成本非常少,不利于節能。一方面沒有真正反映能源資源的實際成本,導致大量的小煤礦泛濫,在不考慮開采效率和環境成本的情況下無序開采;另一方面導致建立類似于國外相關節能基金(主要來自于能源稅、環境稅)缺乏合理的資金來源。

其次,不同能源品種比價不合理,不利于節能。從國家資源利用最大化角度,在哪些部門、哪些行業使用哪種能源利用技術最合理,不同能源品種比價應該是多少才有助于不同能源品種的合理利用,目前尚缺乏系統的研究。近年來,我國在大力推動能源優質化進程,高效、清潔的能源利用技術將有利于能源效率的提高。但是,相對于煤炭價格,優質能源(尤其是天然氣)價格偏高則是影響這一進程的一個主要因素。

第三,我國當前主要采用的單一能源價格政策,不利于節能。一方面,大部分情況下,針對不同行業領域,同一能源品種未普遍實施差別價格,影響了國家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例如,對于天然氣這種清潔、高效、對我國又是非常寶貴的資源自身來說,從國家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角度,如何最為有效地利用天然氣資源、在哪些行業應該優先推廣、在哪些行業應該抑制使用,在當前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中沒有得到反映,其結果可能導致適合于煤炭的領域使用了天然氣,而適合于使用天然氣的領域卻使用了其他能源,從而降低了國家的整體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此前,我國已經出臺了“分時電價”政策,雖然對節能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出發點也主要是削減電力容量需求。

另一方面,針對人均能源消費量差別很大的不同社會群體,沒有出臺差別價格(例如階梯能源價格),不利于節能,也不利于資源的公平利用。總體上,我國城鎮人口中人均能源消費量是農民的3倍左右,而即使是在城鎮中,也存在著少數富人消耗多數能源的問題。在當前的單一能源價格體系下,對于窮人來說,在人均能源消費量很小的情況下促使其節能,一方面節能潛力很小,另一方面不利于公平地利用能源資源;對于富人來說,這種平均的單一能源價格水平與其收入水平相比可能還不足以調動其節能的積極性,導致這些人均能源消費量很大,節能潛力很大的群體反而缺乏節能的動力,不利于形成節約型的生活消費模式。

1.3.3能源費用征收機制

繼能源價格之后,能源費用征收機制,即能源費用按照什么原則征收,也是直接影響用戶節能積極性的關鍵性因素。目前,我國在一些領域由于存在著能源費用征收機制不合理現象,嚴重影響了用戶的節能積極性。供熱體制改革問題盡管推動供熱體制改革多年,但是該政策一直沒有得到貫徹實施,目前北方城鎮地區仍普遍采用按照面積征收采暖費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建筑物是否節能、供熱系統是否節能,根本與用戶自身利益沒有直接的聯系,導致市場上不缺乏節能技術、節能潛力也很大,但因為缺乏市場需求而嚴重影響了北方城鎮地區建筑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政府機構能源費用征收機制問題當前,政府機構的年度能源費用的征收方式是根據前幾年費用支出的情況確定或者“實報實銷”,是否采用節能技術與政府機構的員工沒有直接聯系,甚至可能出現因為采取節能措施導致下一年度的能源費用撥款減少,不利于調動政府機構相關部門節能的積極性,從而影響了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

1.4建筑節能管理體制和節能隊伍能力建設需要完善和加強

1.4.1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障礙

建筑節能涉及到建筑物圍護結構和能源系統及設備(采暖、空調、照明、家用電器、辦公設備等),存在多頭管理、職責不清、各自為政等問題,這些問題尤其在地方比較突出。此外,節能政策、能源價格、財稅政策、環境保護、農村能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涉及多家政府部門,也需要節能主管部門進行大量的溝通、協調工作。1.4.2節能服務市場障礙在西方國家,大部分節能服務公司(國外稱為ESCO,國內稱為EMC或者EMCo)是從商業建筑(尤其是政府機構建筑)節能改造起家的,并且國外的建筑節能激勵政策給予了節能服務公司很大支持,使其在推動建筑節能的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政府的推動下,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但是,我國推動節能服務公司首先是從工業節能做起的。雖然因為建筑節能改造非常適合于節能服務公司開展業務,近年來我國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領域在建筑節能方面已經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但是由于仍然缺乏支持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節能服務公司往往面臨用戶節能積極性低以及節能融資、稅收、市場開拓、風險控制等方面的障礙。

1.4.3節能技術評估、檢測市場障礙

第三方節能評估、檢測市場是實施節能激勵政策的能力建設基礎。發達國家的節能評估市場比較健全,對推動實施建筑節能激勵政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國,節能技術檢測和評估市場(尤其是建筑物和采暖空調系統節能評估和檢測市場)基本尚未建立,節能產品和節能建筑的推廣應用形成很大的障礙。

1.4.4建筑節能隊伍能力建設障礙

在市場經濟國家,推動建筑節能工作的過程中,第三方中介機構發揮著重要的橋梁紐帶作用。這些機構一方面為政府應該優先制定什么方面的能源政策提供政策建議,同時幫助政府制定相關節能政策和標準,并對該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評價;另一方面為居民、設備生產商、房地產開發商和建筑用戶提供節能信息宣傳及培訓服務、節能審計服務、節能技術咨詢服務、節能效果評估及檢測服務等等,幫助節能技術、節能產品(建筑)的市場轉換和提高公眾的節能意識,同時將在此過程中遇到的節能市場障礙及時反饋給相關政府部門,以及時出臺相關政策來消除市場障礙。與此同時,市場經濟國家也通過公共財政及各種節能公益基金為這些中介機構提供經費支持,鼓勵這些機構開展各種節能活動。在我國,因為當前本來就很少的節能優惠政策和資金主要集中在支持具體節能項目方面,而對節能政策研究、節能標準制定、節能政策及技術的評估及信息傳播等公益性基礎工作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較小,導致節能隊伍能力建設薄弱,并進一步導致節能工作基礎薄弱的現實。由于我國建筑節能工作起步較晚,建筑節能政策研究的隊伍能力建設亟待加強。

1.4.5建筑能耗計量、能源審計和統計障礙建筑能耗計量和能源審計

能耗計量和節能量確認是影響用戶節能積極性的一把尺子。由于缺乏建筑能耗計量政策和硬件設施建設存在著大量的問題,導致一些節能政策無法落實的關鍵原因。在國外,普遍對建筑能源審計予以資金扶持,從而調動用戶對購買節能型建筑/用能設備和實施節能改造的積極性,但是,我國既缺乏建筑能源審計的隊伍,也沒有對建筑能源審計的鼓勵政策。建筑能耗統計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從終端使用角度對建筑能耗進行統計的方法和制度。但是,我國目前的能源消費統計工作中仍然集中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能耗方面,對公共建筑和住宅中各種用能設備的終端能耗沒有進行統計。導致目前我國沒有任何一個機構可以準確地給出建筑終端能耗的具體數據,包括絕對量和在整個社會終端能源消耗量中的比例;也不能準確地描述我國建筑能耗的具體特點,例如發展變化的特點、不同功能建筑耗能的特點、不同地域建筑耗能、建筑內不同終端用能途徑耗能的特點。在這種情況下,無法科學制定合理的建筑節能政策,也無法科學評估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

2“十一五”推動我國建筑節能工作的政策建議

2.1強化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重視程度,建立建筑節能政績考核制度

“十一五”期間能否挖掘近2億tce的建筑節能潛力,將對“十一五”節能目標能否實現產生深遠影響。各級政府必須轉變觀念,在抓工業節能的同時,重視建筑節能,實施建筑節能工作責任制,并作為政府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從而有效落實推動建筑節能工作的各項措施,積極挖掘建筑節能的潛力,為加快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發揮積極的作用。

2.2推動我國建筑節能工作的原則

2.2.1堅持“1個中心,2個重點”

1個中心是節能,即在滿足相同的室內環境舒適性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單位面積的建筑物終端能耗,這應該成為衡量建筑節能效果的根本指標(目前,在“節能建筑”概念方面存在許多誤區,以為建筑物中使用了一些節能技術或者利用了一些可再生能源就可以稱為“節能建筑”。實際上,體現“節能”性能的標尺應該是“在滿足相同的室內環境舒適性要求的前提下單位面積的建筑物終端能耗”;相關技術僅是實現節能目標的措施,而不應該成為衡量是不是“節能建筑”的標尺。在許多所謂的“節能建筑”中采用了一些墻體保溫隔熱技術、或者節能窗、或者使用了某些節能的采暖空調技術、或者采用了某些可再生能源技術,但是由于缺乏系統的集成優化,舒適性沒有明顯提高,單位面積的能耗卻增加了很多,本質上這不應該稱之為“節能建筑”。)

2個重點是建筑物本體和建筑用能系統(設備)兩手都要抓。(1)對建筑物本體,要通過合理的建筑設計和采用節能建筑材料,在保持建筑室內舒適性環境的前提下降低采暖空調負荷(有用能);(2)對建筑用能系統(設備),尤其是采暖空調系統,通過合理的設備選型、系統設計及運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終端能耗。

2.2.2從三個層面逐步推動

一是理順節能管理及能源費用征收機制: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的機制,理順各方關系、明確各方責任、使節能與各方(包括政府部門、企業和居民)利益直接掛鉤來促進各方的節能積極性。二是加強限制性政策:通過能效標準和強制性政策對建筑物、能源系統(設備)的能效水平及節能管理(尤其是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提出強制性要求。三是加大鼓勵性政策的力度:對高效的節能技術、產品(建筑)給予經濟激勵。

2.2.3針對不同的建筑用能特點有區別、有側重地推動

按照建筑物類型(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住宅)、氣象條件類型(5大熱工分區)、建筑特點(新增建筑和既有建筑)、能源系統(設備)類型的特點(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家用電器、辦公設備等),并綜合考慮我國的實際管理體制逐步推動建筑節能工作的全面開展?!笆晃濉逼陂g,建議:(1)優先抓新建建筑和新增用能設備的能效市場準入,同時結合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優先抓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系統改造和北方城鎮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兼顧局部圍護結構節能改造;(3)優先抓城鎮地區的建筑節能工作,兼顧農村住宅和居民生活用能的節能工作,“十一五”期間應該加大農村住宅和居民生活用能節能工作力度。

2.2.4以市場需求拉動建筑節能技術的發展

因為建筑節能的分散性非常強,僅靠支持幾個項目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所以通過建立節能長效機制,以市場需求拉動建筑節能技術的發展應該成為推動建筑節能工作的基本思路。2.3“十一五”期間建議優先實施的建筑節能政策考慮到我國當前建筑節能的基礎比較薄弱,并且許多政策涉及到管理機制問題(例如最典型也是最應該優先考慮的“熱改”問題),所以,要全面推動建筑節能工作需要一個長期過程,需要逐步開展。建議“十一五”期間應該優先實施的建筑節能政策如下:

2.3.1加強建筑節能工作的政府部門協調和節能隊伍的能力建設

(1)加強節能主管部門對建筑節能工作的統領協調。建筑節能不僅僅是建筑圍護結構的節能,包含了采暖、空調、照明、辦公和家用等各種電器設備的節能;更為重要的是,建筑能耗是建筑物使用過程中各種用能設備的能源消耗,而建筑物本體的節能性能僅是影響建筑節能效果的一個因素,所以,建筑節能涉及節能部門、建設部門、可再生能源部門、熱電聯產部門、農村能源部門、能源價格部門、財稅部門、環保部門、質量監督部門等諸多管理部門。因此,要真正抓好建筑節能工作,需要由具有綜合協調職能的部門(如當前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日后可能建立的國務院節能主管部門)加強對建筑節能工作的統籌、協調、管理和監督。

(2)從機構職能、人員編制、資金投入等方面加大對建筑節能隊伍建設的支持,加快地方建筑節能監測(監察)體系建設,確保相關的建筑節能政策能夠得到貫徹實施。

(3)加大公共財政及其他方式的節能資金對中介機構開展節能政策研究、節能標準編制、能源審計、節能評估、節能信息傳播等節能活動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杠桿效益,健全完善節能政策、標準、標識體系等基礎工作。

(4)加快支持和培育建筑節能第三方節能評估、檢測市場的健康發展。

(5)充分發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市場機制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在推動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中的作用。

2.3.2出臺強有力的限制性節能管理政策

(1)建立達標監督機制,強化新建建筑的建筑節能標準執行力度。對新建建筑,建議建立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行5個主要環節的監督機制,加強節能評審工作,并通過相關政策引起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實施節能工作責任制,保障強制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得到貫徹實施。建議對建筑物開發建設的全過程(包括建筑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頒發的環節、建筑竣工驗收的備案、要求銷售說明書中標明其能耗指標)加大監管力度,并注重過程抽查;各方共同參與(包括節能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并明確各方應該承擔的責任;對不達標的建筑采取嚴厲的懲罰性措施,包括限制預售、限制貸款、社會公布、司法懲罰等。

(2)加大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力度。建議出臺基于“能源定額管理”的“階梯能源價格”政策,采用行政與市場相結合的思路引導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加大對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力度,強制性實行能源消耗報告、能源審計報告等制度。

(3)加大新增建筑及建筑設備能效標識體系的管理力度。建議對建筑物和建筑用能設備大面積出臺強制性的能效標識制度。例如,對建筑能耗信息標識,建議首先在夏熱冬冷地區實施城市居民住宅能耗信息標識制度。

2.3.3建立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

(1)通過各種相關渠道加快建立節能專項公益基金,本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顚S谩钡乃悸?,將大部分資金用于支持建筑節能領域。建議的資金來源包括:在公共財政預算中設立節能科目、國債、征收附加電費、征收能源(資源)稅和環境(碳)稅、延長“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時間,并將建筑節能納入支持范圍、使用住宅公共維修基金支持建筑節能改造、國際合作項目援助資金等。對于公共財政對建筑節能領域的支持方式,建議改變當前將大部分公共財政資金用于支持少數節能項目的使用方式,更多的資金應該轉向支持節能機制的形成和長效機制的建立方面,多支持前文所述的節能能力建設方面和惠及廣大社會公眾的節能建筑、節能產品、節能技術的補貼和減免稅政策方面以及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建筑節能改造,使公共財政的社會效益最大化。

(2)建立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體系,加大節能技術的推廣力度,推動社會公眾形成的“節約型”生活消費模式。市場經濟下“利益驅動”是基本規律,而對于建筑節能這個涉及廣大社會公眾的節能領域來說,建立基于市場的能源價格體系和節能經濟激勵政策等長效機制是解決節能技術推廣應用的根本途徑。一是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首先,建議在能源價格形成機制中應該充分考慮在能源消費時如何有利于促進用戶的能源節約意識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而不是僅從能源供應方考慮如何收回相關成本。其次,建議在能源價格中充分考慮資源和環境成本,將多征收的大部分能源費用用做支持節能經濟激勵政策及相關活動的資金來源,并體現“??顚S谩焙汀叭≈诿?,用之于民”的思想。第三,建議建立基于“全社會能源消費目標管理”思路的“階梯能源價格”體系,對“奢侈型,浪費型”的消費行為進行合理控制。例如,通過建立不同類型建筑物和居民家庭的“能源定額管理”制度,并實施“階梯能源(資源)價格”體系。二是加快基于市場的能源費用征收機制改革使能源費用和能源用戶的自身利益直接掛鉤,從而調動能源用戶的節能積極性。在建筑節能領域,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加快落實和推廣供熱/冷計量收費機制(考慮到分戶計量存在的戶間傳熱及其他技術問題,暫時可先實施住宅建筑每個單元/門棟的供熱計量收費);二是改變當前“吃財政飯”的政府機構能源費用征收和繳納機制,采用能源費用“定額管理”或者“承包制”的方法。三是對新增高效節能產品(包括建筑物)的經濟激勵其特點是一般情況下這些產品都是新增的單一設備,并且安裝和運行操作比較簡單,同時大部分已經有了相應的能效標準。對于節能性能遠超過強制性最低能效標準要求的節能產品(包括建筑物),建議采用減免稅、補貼、政府采購等經濟激勵措施。四是對既有建筑及建筑能源系統節能改造的經濟激勵其特點是通常以節能改造項目形式出現。建議通過節能公益基金給予貼息、減免稅等方面的支持,同時建議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參與此類項目。同時,建議采用資金扶持方式鼓勵建筑能源審計活動。五是對高效、先進的采暖空調技術形式給予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其特點是這些技術不是單一設備,而是諸多設備和技術的集成,目前普遍缺乏統一的能效標準,并且新技術非常多。

如果在建筑開發階段選取的采暖空調技術形式不合理,將浪費大量能源。一方面建議加大對高效采暖空調技術研發、應用和推廣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建議政府向社會出臺指導性的技術政策,對合理的采暖空調技術形式進行引導。尤其是對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合理的采暖空調技術方式,應該盡快出臺指導性技術政策。六是加大提高公眾節約意識宣傳、教育的力度加大對社會公眾的節能宣傳和培訓力度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一項長期性重要任務。目前我國公眾的資源節約意識尚待進一步提高,工作和生活中與資源節約相悖的現象仍普遍存在。建議盡快建立長效節能公眾宣傳機制,采用多層次、多品種、范圍廣的宣傳教育手段,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社會基礎教育工作。

2.3.4加快建立建筑能耗的統計制度

建筑能耗統計是推動建筑節能最為基礎的工作。建議加快研究建筑物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符合國際慣例、適應中國國情可操作的建筑物能耗統計體,并盡快納入我國的能源統計工作范圍。同時,出臺關于建筑能耗計量的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