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師德建設解析
時間:2022-04-01 1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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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于幼兒教師師德問題,孔子等人提出了精妙的論述,后人又以規范、條文等形式固定下來,并不斷地探究、衍生出新的涵義。重視幼兒教師師德建設,是幼兒之利、幼師之利和社會之利。然而,當今幼師失德的現象并不鮮見,主要表現為幼師虐童、缺乏愛崗敬業精神、職業倦怠,以及幼師專業素養過低、職業發展主動性欠缺等。提升幼師師德,可以采取社會立德、幼師樹德,嚴格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完善教師發展培訓體系,以及完善法律法規等措施。
[關鍵詞]幼兒教師;師德;失德;立德
一、師德之論,傳于古,衍于今
中華民族歷來注重為師之道?!墩撜Z•子路篇》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其可闡釋為“品行端正之人,無需發號施令,也能引得他人紛紛服從;而品行不正之人,即使發號施令,他人也不會服從”,這或許是我國師德規范最初的雛形———為人須“正”?!罢敝瞬灰欢閹?,但為師之人必然“正”,具備“正”的德性是成為教師的必要條件。《學記》指出“善教者使人繼其志”,即善于教授他人者為了傳承其志向而努力不懈,暗含能被世代傳頌的人一定是學識淵博、德行出眾的人,這就對教師的學識和品德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法言•學行》里“師者,人之楷模也”也佐證了這句話。然而,學識淵博、德行出眾的教師并不一定優秀。教者,不僅要重德行、養學識,還要懂得教授學生的門道。我國古代《學記》對教師素養提出了較為詳盡的要求,即在遵循“藏、息、相、輔、預、時、孫、摩”教學原則的同時,采取教學相長、長善救失、啟發誘導,以及問答、練習、類比等教學方法。中國古人對師道進行了深入的探究,可以將具備師德的人歸納為品行端正、德行出眾、學識淵博、善于授受之人。這些師德準則,適用于各個教育階段,對幼兒教師也同樣起著規范和引領的作用。師德文化,源遠流長,流傳至今,其中許多已經成為大眾共識,并以法令、規程等形式固定下來,后人的研究也日益豐富著師德的內涵。2008年頒布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中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道德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一名合格的教師須具備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終身學習的品性,能將國家情懷、崗位職責、學生關懷、能力提升結合起來。這對后續相關法令、法規的制訂起到了指引的作用。2012年頒布的《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對幼兒教師提出了“師德為先、幼兒為本、能力為重、終身學習”的要求。師德為先的標準將幼師的師德置于首要位置。細則中“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依法執教”“關愛幼兒”“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等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對幼師的師德要求,是對《規范》中“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的細化和發展。2016年頒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幼兒園教職工應當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該規程對幼兒教師的師德提出了更為詳細的要求,即“幼兒教師應具有良好品德,熱愛教育事業,尊重和愛護幼兒,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相應的文化和專業素養,為人師表,忠于職責”。當今,學者們對師德進行了廣泛研究,紛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葉瀾在《教師角色與教師發展探析》中指出,教師的德性是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修養而形成的特質化品德,教師品德的核心是“教師的善”“教師的公正”和“教師的責任感”。還有一些學者認為幼兒教師不僅要具備專業知識、技能和倫理道德,還應具備專業的道德信念與責任、對兒童及兒童教養者的倫理責任。幼兒教師職業道德是幼兒教師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博大的師愛、深厚的學識和良好的師表[1]。這些研究極大地豐富了幼兒教師的師德的內涵。但無論古今,幼兒教師的師德都不僅限于狹義的個人品德范疇。因此,關于幼兒教師的師德,高尚的品德是前提;豐富的學識是基礎;精湛的教技是重點;仁愛的心靈是關鍵;終身性的學習是補充。
二、師德之重,應有之義,不可或缺
師德文化,源遠流長,傳承和發展幼兒教師的師德不僅是對民族文化的敬重和對法律法規的恪守,而且有著切實的現實意義。幼兒教師的師德建設符合幼兒健康發展的需要;符合幼兒教師專業成長的需要,也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一)幼師師德建設符合幼兒健康發展的需要。師德決定教師對兒童的態度和其保教行為,具備良好師德的幼兒教師會重視幼兒的主體地位,將尊重與愛護幼兒貫穿于保教過程的始終。掌握幼兒身心發展規律,能為各年齡階段幼兒提供科學的保教。與時俱進,不斷塑造更先進的保育理念和方法,對幼兒的健康成長大有裨益。此外,幼兒善于模仿,《墨子•所染》稱“人性如素絲,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孔子家語•六本》也稱“久入芝蘭之室而不聞其香,久入鮑魚之肆而不聞其臭”。教師是幼兒入園后相處時間最長的對象之一,其言談舉止無一不被幼兒有意注意或無意注意著,并成為幼兒競相模仿的對象。當良好的師德與幼兒教師結合為一體,幼兒習得的就是良好的行為習慣,當不合格的師德與幼兒教師結合為一體,幼兒習得的就是錯誤甚至粗鄙的行為習慣??梢姡邆淞己脦煹碌挠變航處熓谴龠M幼兒健康成長的主力軍。(二)幼師師德建設符合幼兒教師專業成長的需求。良好的師德是塑造合格幼兒教師的基本條件。《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中提出“師德為先、幼兒為本、能力為重、終身學習”四項基本理念,體現了師德既是幼兒教師的基本素質,又是教師發展的核心成分。提高幼兒教師師德水平,實則是打造合格幼兒教師的必由之路。師德引領幼兒教師成長。幼兒園工作繁重,教師既肩負著保教職責,又承擔著來自自身、學校組織、家長和社會公眾的壓力[2]。具備良好的師德,也就具備了愛崗敬業的基本素質和不斷進取的決心。幼兒教師要辯證地看待工作中的壓力,將壓力轉化為動力。同時,師德又是幼兒教師不斷修正和規范自身思想及行為的指南。例如,“愛國守法”要求教師以國家、社會的利益為重,使其不會違背社會公德或侵犯他人權利;“為人師表”要求幼兒教師注意自己的言行,從而塑造良好的社會模范形象。(三)幼師師德建設符合社會發展的需求。師德的高標準指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實現公民“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目標相契合。幼兒教師師德建設,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構起著推動作用,也是對提出的“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響應。同時,師德建設也是社會公德建設的風向標,教師的一言一行是社會矚目的焦點,教師群體師風師德的優劣間接反映了社會公德水平的高低。樹立高標準的師德準則,充分發揮幼兒教師的榜樣帶頭作用,將極大地推進社會公德建設。
三、師德之憾,“失德”挑戰師德
近年來,幼兒教師師德問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幼兒教師失德,不僅表現在虐童事件上,還表現在幼師缺失愛崗敬業精神、工作倦怠、專業素養過低及職業發展主動性欠缺等方面。(一)虐童,幼師失德的焦點。近年來,幼兒園虐童案件頻發。例如,攜程幼兒園教師毆打幼兒,給幼兒強行喂食芥末;浙江溫嶺幼兒園教師揪幼兒雙耳使其懸空;上海格林雙陽幼稚園一教師將蕓豆放入一女童下體;山西太原一女教師狂扇幼兒數十耳光等[3]。以上曝光的僅僅是幼兒教師虐童行為當中的一種———肢體虐待。值得注意的是,虐童行為還包括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視及對其進行經濟性剝削[4]。國際社會將“兒童虐待”(childabuse)定義為有責任撫養、監管及有操縱權的人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的行為[5]。受虐待的兒童不止要忍受軀體傷害,還有可能產生自卑抑郁、人格障礙以及嚴重的行為問題[6]。種種虐童行為嚴重違背了《規范》中“關愛學生”的要求,對社會產生惡劣影響,讓人痛覺師德淪喪、教師隊伍建設堪憂。然而,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姚金菊副教授稱,幼兒教師虐童現象并沒有呈高發趨勢,僅是因為幼師職業的特殊性以及公眾對教育的關注,才使媒體的報道產生了連鎖反應[7]。(二)幼師缺失愛崗敬業精神、工作倦怠。研究發現,幼兒教師的職業認同感處于中等水平,民辦幼兒園教師的職業認同感顯著低于公辦幼兒園教師,其職業認同感普遍有待提高。幼兒教師的工作滿意度處于中等偏下水平,明顯低于小學教師和中學教師的工作滿意度[8]。非學前專業的教師滿意度顯著低于學前專業的幼兒教師,公辦幼兒園教師和鄉村教師滿意度顯著低于其他群體。在控制收入等條件以后,民辦幼兒園教師滿意度顯著高于公辦幼兒園。教師學歷程度未對滿意度產生明顯影響[9]。幼兒教師的工作倦怠情況同樣不令人樂觀。研究表明,幼兒教師有較嚴重的情緒衰竭,而工作倦怠的核心內容就是情緒衰竭,預示著幼兒教師工作壓力大,消極情緒常常積郁不解,公辦幼兒園教師的情感衰竭程度相比民辦幼兒園的教師更高[10]。工作倦怠可能是幼兒教師罹患頭痛類生理問題以及焦慮類心理問題的重要成因,嚴重影響個體的工作效績和工作滿意度,增加其離職的風險[11]。幼兒教師長期處于工作倦怠的狀態,難以延續對本職工作的熱愛,無心工作或無法順利完成工作,無暇拓展自身能力,缺失對幼兒的深入關愛,師德水平受到嚴重挑戰。(三)幼兒教師的專業素養過低。目前,幼兒園教師學歷水平總體偏低,且專業不對口現象嚴重。我國《教育法》規定,幼兒教師須具備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然而,2010—2011年全國幼兒園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只有96.5%和97%[12];不具備教師資格證的幼兒園教師占比較大。有數據顯示我國無教師資格證的幼兒教師達六成[13],民辦幼兒園無證上崗的情況更為普遍,這意味著眾多幼兒教師根本不具備從事幼兒保教工作的資格。此外,幼兒教師受到專業不對口的現象也很嚴重。2011年,在全國各類幼兒園教職工中,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占教師總數的44.7%[14]。當下許多幼兒教師都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沒有掌握科學的保教知識和全方位的保教技藝,總體專業素養過低,是造成幼兒教師隊伍師德水平不高的客觀原因。(四)幼兒教師職業發展的主動性欠缺。幼兒教師職業發展的主動性缺失,是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主要受制于職稱評選機制不完善和專業培訓的機會欠缺。學前教育缺乏獨立的職稱評選晉升機制,其教師參評通常歸入小學教師職稱參評體系中,參照小學教師的標準及專業要求進行評審。介于幼兒教師學歷偏低和晉升名額有限,幼兒教師競爭劣勢突出,壓縮了幼兒園教師職業發展的空間,嚴重影響了幼兒園教師的社會認可度,抑制了幼兒教師的專業發展動機[15]。此外,幼兒教師受到專業培訓的機會非常少[16],大部分農村幼兒園沒有明確的教師培訓制度,民辦園幼兒教師參與培訓的機會更少[17],幼兒教師缺乏職業發展和系統性提升其專業素養的客觀條件。教師通過個人的力量獲取職業發展較為困難,且難以建立起職業發展的積極性,這對于培養“終身學習”型的幼兒教師有弊無利。
四、師德之立,迫在眉睫
幼兒教師種種失德表現,難以令人滿意。因此,必須加強幼師師德建設。首先,社會應重德,教師應樹德;其次,嚴格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完善教師發展培訓體系;再次,提高幼師待遇,完善職稱考評機制;最后,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一)社會重德,教師樹德。加強幼兒教師師德建設,首先要提升社會整體道德水平。為此,應打造社會“德文化”,以“德”浸潤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幼兒教師在有“德”的環境下成長,從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待工作,幼兒教師應以“德”作為自我要求的準則,舉手投足彰顯其高尚的道德水平,使“德”行貫穿其一日保教的始終,徹底杜絕虐童行為的發生。此外,幼兒教師應主動樹立新時代師德的榜樣,規范自身的言行,堅守“德高為師,身正為范”的職業信念,踐行為人師表的基本準則,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二)嚴格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完善教師發展培訓體系。全面提升幼兒教師學歷水平,保證幼兒教師接受學前教育專業訓練。第一,要以幼兒師范學校學歷水平為基本條件,以學前教育本科學歷水平為打造重點,以學前教育研究生學歷水平為發展方向,確保幼兒園在符合實際條件的情況下,引進更多高層次的專業人才。第二,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園長和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有條件的幼兒園要確保人人有“證”,對待偏遠、鄉村幼兒園要在力爭人人有證的前提下,適當放寬證書限制。第三,應增加幼兒教師學歷進修和轉崗培訓的機會。打造多樣化的教師培訓形式和系統化的培訓內容,按照教師的需求進行培訓,注重教師的主體參與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教師培訓保障體系,確保各幼兒園獲得公平、適宜的培訓機會。此外,應制訂適用于其他學段教師轉崗的入職培訓要求、實施辦法和考核標準,使轉崗培訓成為轉崗教師的入職前提[18][19]。(三)提高幼師待遇、完善職稱考評機制。加強幼兒教師的培訓固然重要,改善幼師待遇也非常重要。我國幼兒教師待遇水平較低,令人堪憂。湖南一調查顯示,湖南省幼兒園教師的平均工資為2251元,大部分幼兒教師的收入介于1500元到2500元之間,遠低于湖南省教育類職業平均工資水平[20],民族地區幼兒教師的待遇更是不容樂觀。調查顯示,貧困民族地區幼兒教師的工資極低,2000元以下收入的占總工資數量的73.8%[21]。工資較低,是使幼兒園離職教師數量日益增多的重要原因[22]。為了提升幼兒教師的待遇,應嚴格執行幼兒教師準入制度和評聘制度,構建相應的幼兒園辦學標準和獎懲制度,政府應制訂科學、合理的工資待遇評定方式和財政補貼制度[23]。此外,應著力提升非在編教師的待遇水平。其一,打破編制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對于完成同樣任務、承擔同樣責任的非在編教師實行同工同酬;其二,制訂不同類型的非在編幼兒教師的待遇標準和投入政策;其三,控制幼兒教師流動速度,加大對非在編幼兒教師的監管[24]。此外,應完善職稱考評機制,建立獨立的幼兒園教師職稱考評機制,在考評項目中,增設“德評”一項,以此來提升幼兒教師的工作動力和以德自律的能力。(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是保護幼兒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兒童權益一旦受到侵犯,法律就是保護他們最有力的武器。針對幼兒教師的虐童行為,有必要進行明確的法律規制。當前,我國多個法令文件都明令禁止虐童行為。如《憲法》《婚姻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但以上法律多采用“禁止”“不得”“勸阻(誡)”等口號式規定,沒有厘清幼兒教師的權責界限和虐童的具體防治措施。相比之下,一些法治文明程度較高的國家和地區,早已注重運用刑法來詳細規制虐童行為[25]。我國對于“虐待罪”實施主體的界定也僅限于家庭成員,家庭成員以外的幼兒教師實施虐童,并不構成“虐待罪”。如山西太原女教師狂扇幼兒數十耳光,僅僅被視作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當事人僅被判處十五日拘留[26],引起社會一片嘩然。為杜絕幼兒教師虐童,應將虐待兒童案件的處理納入法制軌道,建立起全方位、多層次、體系化的兒童保護體系。第一,應積極貫徹《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使保護兒童切實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二,要完善刑法的相關規定,制訂專門的兒童虐待防治法,擴大虐待罪的主體范圍,其范圍應從家庭成員擴展到監護人,同時完善受虐待兒童的救助機制;第三,可以借鑒日本的做法,在刑法中設立“暴行罪”。不管是女人、老人還是小孩,只要實施了兒童虐待,都按照“虐待罪”處理,從而進一步加強對兒童的保護[27]。
參考文獻:
[1]蔣凱.幼兒園師德問題及建設對策研究———以錦州市區幼兒園為例[D].渤海大學,2014.
[2]張鶴.幼兒教師心理壓力及其調試策略———以W幼兒園為例[D].哈爾濱師范大學,2017.
[3]段建強.風口浪尖上的幼兒園[N].科學導報,2012-10-5.
[4]Geneva.Reportsoftheconsultationonchildabusepre-vention[R].WHO,1999.
[5]喬東平,謝倩雯.中西方“兒童虐待”認識差異的邏
作者:馮文全 練曉迪 單位:西華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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