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期女性位置

時間:2022-06-28 05:29:01

導語:文藝復興時期女性位置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文藝復興時期女性位置

一、引言

文藝復興是指13世紀末在意大利各城市興起,以后擴展到西歐各國,于16世紀在歐洲盛行的一場反封建、反教會的思想解放運動,其實質是正在形成中的資產階級在復興希臘羅馬古典文化的名義下發起的弘揚資產階級思想和文化的運動。它主張張揚個性,反對神學中心論,反對禁欲主義,反對宗教蒙昧,這些現代人本思想即人文主義。在以佛羅倫薩為中心的文藝復興中,文化藝術呈飛躍式發展,藝術大師輩出,文藝作品異彩紛呈,這些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的真實生活,是當時社會形態的投影,并且從一些代表性文學作品中可以發現,女性地位較中世紀并沒有發生很大的改變。所以,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學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女性的社會地位,我們有必要通過對文藝復興時期代表性文學作品的研究來探究歐洲女性在這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社會地位。

二、文藝復興及此時期文學作品與女性的關系

文藝復興是歐洲從封建農奴社會向近代資本主義社會過渡初期,在這一轉型時期,受城市興起、資本主義發展、宗教信仰衰落、人文思想傳播等因素的影響,社會的價值觀念與倫理道德發生轉變,這些強烈地沖擊著當時的女性,她們開始有意識或無意識地爭取自身的尊嚴和權利,思考自身的處境地位,挖掘自身的價值,以獲得社會的認可。文藝復興產生于意大利,首先應該承認的是,文藝復興是一場資產階級性質的思想文化運動,它維護的是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然而,當時資產階級還很軟弱,無力與阻礙其發展的封建制度展開正面的沖突,在這種情況下,采用了宗教改革以及文藝復興兩種形式作為武器,來進行一場與封建制度以及宗教勢力的斗爭。事實上,文藝復興只是一種手段,并非要重新建立古典文化,而是要擺脫封建思想的束縛,意在使新文化以及資產階級思想得到發展,它雖然宣揚個性解放,肯定人的尊嚴,鼓勵追求幸福,但事實上,這個時期的女性無論是因為舊時代的禁錮,還是因為文藝復興并沒有從根本上提倡提高女性地位,總之,女性仍然被排擠于社會生產領域之外。當然,我們要承認,在這場浩大的文藝復興運動中,女性的地位在發生改變,但是這一改變是極為遲緩的,甚至在某些方面,女性的地位相比于中世紀是下降的。女性史學家凱利?加多爾指出:“在文藝復興時期,當男性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增加一個機會時,相對的就是女性喪失她們在封建社會制度下享有的一份實際權利。”所以從文藝復興最終的結果來看,對女性地位的改變并沒有起到重大的影響。文藝復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稱為男性的文藝復興,那么就更無從提起對女性地位造成多么大的改變。而被稱為男性的文藝復興的原因有兩點:一是當時的史料對女性的記載甚少,即使有所記載,大多數也是關于王公貴族的記載,對民間社會中的女性極少提及。如果女性具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怎么會出現史料極少記載的情況?二是在文藝復興這個人才輩出的時代,確實很少有女性的身影,但是許多優秀男性卻被世人熟知,如意大利的彼得拉克、薄伽丘,法國的蒙田、拉伯雷,西班牙的塞萬提斯、維加,英國的斯賓塞、莎士比亞,等等,甚至在佛羅倫薩也沒有女性大師的記錄。這不能不引起世人的反思與探究。這是否是因為女性被排除于許多藝術之外而被當作被表現與被凝視的對象,亦或是對女性完全的漠視?在那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前一種假設看上去更為貼切,或許也能解釋為什么許多藝術作品都是以女性形象為主來完成的。所以,在這場文藝復興中,女性與男性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同時也反映出在社會地位中,女性與男性的地位還是不平等的。文藝復興的中心思想是人本主義,人本主義要求解放人、尊重人。如果想在文學作品中表現出這一點,就要塑造出具有反抗精神的典型人物。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學作品中,不乏有許多刻畫女性形象的著作,表現出女性的美麗、純潔、勇敢與智慧。這些作品宣揚了女性個性的解放,希望女性能夠脫離封建社會的束縛,這與當時甚至是整個文藝復興過程中女性低下的社會地位并不矛盾,并且是統一的?,F實社會中的女性與文學中塑造的女性不同之處,在于沒有反抗的意識或者能力。作者借女性地位的現實情況塑造出這些敢于擺脫封建束縛的形象,在于更深層次地刻畫出人文主義的要求與內涵?;谂援敃r的社會地位,并不可能全面實現女性與作品中的主人公一樣去勇敢地擺脫不平等待遇或是封建宗教的束縛,所以即使文藝復興時期對女性形象的塑造較多,也并沒有給女性的地位帶來改變,相反,僅僅證明了女性在當時社會始終是被表現與被凝視的對象,而不是社會變革的主流力量。

三、文學作品反映出的女性地位

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學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眾多文學巨匠為人類文明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包括文學作品在內的諸多文藝創作都追求展現真與美。在這段歷史時期中,文藝作品所表達的重要意義是無可替代的。每一個時代的作品都會具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于是被賦予特定的時代痕跡,尤其是文學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會留下當時社會的烙印,對研究那個時代的社會特征提供了重要的依據與幫助。所以,我們可以通過對文藝復興時期代表性著作的研究來分析當時女性的社會地位。

1文藝復興時期女性的家庭地位文藝復興時期,女性在家庭中依舊是處于附屬地位,她們不能隨意選擇自己從事的職業,甚至不能隨意走出家門,她們不是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是家庭的點綴物。如果女人有才能,自然會使丈夫自豪,但是即便如此,所有的活動也必須在家中進行,如果外出掙錢,則意味著家庭的恥辱,因為這無疑標示著這個女人所在家庭的破產。這一點在當時的許多作品中都有所影射。如薄伽丘的《十日談》中,宣揚了對愛情的自由追求、對女性的由衷贊美,但是也出現了很多矛盾的思想,薄伽丘晚年要把《十日談》燒毀,也許就是因為他陷入這些矛盾與困惑中不能自拔,而這些矛盾的思想就表現在認為女性的地位低下,不服從男人的女人應該受到嚴懲。這種思想是當時社會女性地位的真實寫照,同時也說明了即使是薄伽丘的作品也擺脫不了時代的局限。在《十日談》中,時常會出現男性對女性蔑視的情節,同時也有女性自身的妄自菲薄。如在第九天的故事九中,女王愉快地開始了講述故事,她說:“自然、風俗、法律都要求女人屈服于男人,受男人的支配欲統治,女人要對男人逆來順受、耐心忍讓、惟命是從,更不用說對男人保持貞操了?!迸跽J為女性需要男性的統治,并通過講述一個妻子被丈夫毒打后變成賢妻良母的故事,證明了“女人朝三暮四,生性善變,對于這些女人自然要用棍棒教訓;對于嚴守陳規的女人,棍棒下的呼吁警告也是需要的”?!妒照劇分械倪@一段敘述,在很大程度上顯示了當時社會男人的主流家庭思想以及女性的家庭地位。事實上,文藝復興時期的女性在婚后只能在家庭內活動,一系列對外活動都要由丈夫來,所以《十日談》所反映的女性家庭地位還是比較真實的。

2文藝復興時期女性的婚姻狀況文藝復興時期的女性,在婚姻問題上處于完全被動的地位。當時社會普遍認為,女性一生幸福的關鍵在于婚姻以及隨著婚姻而改變的財富與社會地位,而與此女性的學識沒有關系。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女性的婚姻主要靠父親做主,而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嫁妝。這一場景在莎士比亞的很多作品中都有所呈現。如《羅密歐與朱麗葉》可以作為當時婚姻是父權制的引證:兩個旺族蒙太古與凱普萊特為世仇,而兩家子女卻相愛,并通過修道士勞倫斯的證婚結為夫婦,而朱麗葉的父親堅持讓朱麗葉嫁給帕里斯伯爵,朱麗葉詐死,羅密歐殉情,最后朱麗葉也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暫且不論莎士比亞要宣揚的思想,就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愛情悲劇對當時的婚姻制度也可見一斑。蒙太古與凱普萊特兩個家族由于世仇而不允許羅密歐與朱麗葉的結合,可見當時的婚姻大致屬于父母包辦的范疇,尤其是朱麗葉的父親堅持讓朱麗葉嫁給帕里斯伯爵,而朱麗葉仍舊能夠對帕里斯保持適當的禮儀,說明朱麗葉在愛情與父命面前是十分矛盾的,她不能直接違抗父命。值得一提的是,在伊利莎白時期法定的結婚年齡為男性14歲,女性12歲,而望族會更早,朱麗葉面臨的情況就是因為父母要確保地位財產而提早為她安排婚事。所以說,很大程度上當時的女性在婚姻上是與家庭的財產增減有很大關系的,而女性的父親會最大限度地實現嫁妝的價值。女性婚姻中的嫁妝是文藝復興時期財產延續的一種手段,并且在婚后嫁妝并不歸女性支配而是受男性支配,在文藝復興時期,沒有嫁妝的女性只有兩個去處:妓院或修道院。隨著嫁妝要求越來越高,許多家庭將女兒送去修道院并令其得到一部分財產,但是這部分財產的價值卻遠遠不值嫁妝的價值。父權制婚姻與婚姻中的嫁妝體現出當時女性在婚姻這個影響一生的問題上沒有自己決定與選擇的權利,并且婚后仍舊從屬于男性。

3文藝復興時期女性的社會地位在文藝復興時期,城市活動的公共空間形成了排斥女性的局面,并且在接受教育方面也朝著將女性限制在家庭和私人空間發展。以佛羅倫薩為例,許多教堂、洗禮堂都成為了公共聚集的地方,主要為男性活動的場所,而通常女性是被排斥在外的。事實上,當時的女性如果要追求知識,只能進入修道院與世隔絕,所有與外界或公共接觸的職業都不提倡讓女性來擔當。在教育方面,人文主義鼓勵市民或貴族的女兒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女性不能進入公立學校,所以學習的東西也是以基督教美德和道德倫理為主,都是為以后的婚姻或獻身教會服務的。人文主義者不鼓勵女性學習修辭學,認為數學也不屬于女性領域,在很大程度上剝奪了女性在各方面的權利,使女性很少能夠融入文藝復興的主流,從而形成了以男性為中心的格局。莎士比亞名著《威尼斯商人》就表現出了這一點?!锻崴股倘恕返呐魅斯U西亞給讀者的印象是溫柔、機智、果斷、勇敢,但是事實上是文藝復興女性的代表人物。首先,她的婚姻是依照父親的遺愿來完成的,雖然和所愛的人在一起,但是鮑西亞明顯地表現出在家庭中的從屬地位。在法庭審判的情節中,鮑西亞以女扮男裝的形象出現,在法庭的表現充滿了智慧與勇敢,她的光芒甚至蓋過了劇中的男性,明顯不是自己說的那樣“不學無術、沒有教養、缺乏見識”,但是她的律師身份始終不是以女性形象出現的,這說明了兩個問題:首先是當時家庭對女性的要求,認為女性的領域僅僅局限于家庭;其次是社會對女性的要求,當時社會的行業活動是以男性為核心的,女性不應具有與男性同等的行動自由。同時,文藝復興時期女性具有卓越的才識屬于另類,主流女性只能接受一些以家庭或相夫教子為核心的教育,社會不提倡女性擁有與男性一般的學識。這兩點作為當時的社會現狀充分體現出女性在社會地位上受到嚴重的不平等待遇。

四、結語

總之,在文藝復興時期,雖然眾多文學作品以女性為主人公對女性進行了人性的解放與歌頌,但是由于時代的局限和諸多社會因素的影響,這些解放與歌頌并沒有完全實現。在不否認文藝復興重要意義的同時,我們也應客觀、科學地認識到,當時的女性無論在婚姻、家庭或社會中都沒有完全的自由,并且沒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在整個社會中,仍然呈現著以男性為中心的格局,而女性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以附屬于男性的地位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