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堂教學研究論文
時間:2022-03-16 0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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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樂課堂教學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目標的確立既受到整個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的制約,也對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的建立有著重要的影響。本文從系統論的角度出發,對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確立以及在確立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其他一些因素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關鍵詞: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
近幾年來,大家關于普通學校(非音樂專業)音樂課堂教學的目的任務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音樂課堂教學的目的到底是以增強學生的素質為主呢,還是以掌握音樂基本知識、技術技能為主?這一爭論對音樂課堂教學的各個方面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從音樂課堂教學大綱、教材的編寫原則與體系,到音樂課堂教學的實踐與評價,都涉及到這兩個方面。這些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勢必對音樂課堂教學、學校音樂教育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根據系統論的觀點,我們認為音樂課堂教學的目的,實質上就是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目標,本文試圖運用系統論的觀點,對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進行初步的探討。探討的重點在于尋求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正確指導思想和思維方式,而不在于目標本身。其主要目的是探索解決這一問題的新途徑,以便在今后的進一步討論中逐步統一認識。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層次劃分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稱之為系統,都可以作為系統來進行考察。一個系統本身又是它所從屬的更大系統的組成部分。我們把音樂課堂教學作為研究對象,無疑可以把它作為一個系統來考察。音樂課堂教學是一個具有多層次結構的系統,整個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又是從屬于更高一層次的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的,而學校音樂教育系統又從屬于更大的學校教育系統。研究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首先必須明確在什么層次上進行。作為一定層次的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在研究考察它的目標時,必須了解其與所屬的更多層次和其下屬層次的關系。只有明確了這個問題以后,我們才能從全局出發、從系統出發來研究考察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各層次的目標,才不至于把“學校音樂教育”“音樂課堂教學”“一次音樂課”這三個不同層次的目標相互混淆。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屬性
認識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屬性,是確定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基礎。對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進行哲學分析,具有下列一些重要屬性。
(一)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多向性
任何一個系統,當輸入尚未確定之前,其輸出就具有多樣性,此時的系統處于中介狀態。系統的輸出可以理解為系統的功能,也可以理解為系統的目標。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在尚未引進主觀條件時,其目標也具有多樣性。所謂多樣性就是指處于中介狀態的系統,可以向多方向運動變化,或具有多種目標。當然,這種多向性不是無規律的,它是由系統的內外條件所決定的。要使事物(系統)向某一目標運動變化,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是事物內部具有的可能性,一個是促使事物運動變化的外部因素。處于中介狀態的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在一定條件下具有下述多種功能:
1.全面提高學生的音樂修養。
2.發展多向思維,啟迪智慧的增長。
3.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思想和高尚的道德品質。
4.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審美感情、審美情操,完善學生的人格。
5.促成個性自由和諧的發展,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
必須指出,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上述功能,是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正效應。這些條件是否出現,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這一問題我們將在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制約性中作進一步的分析。此外,了解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多向性,其目的在于充分開發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功能,提高系統的具體效應,而不是用這一功能去排斥和否認另一功能。這是我們音樂課堂教學改革最根本的目的。
(二)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制約性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多向性是從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整體功能來分析的,這一目標的實現,是依靠系統所屬各個層次的各個組成部分或稱之為子系統來實現的。但音樂課堂教學系統下屬子系統的功能是由輸入的條件來決定的,而輸入的條件又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因而使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也受到多方面的制約。
首先是受到來自學校音樂教育和學校教育大系統的制約。音樂課堂教學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的組成部分,雖然占有重要地位,但必須服從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的需要,承受學校音樂系統所賦予的任務。例如學校音樂教育系統需要音樂課堂教學,以便使學生掌握科學的理論與方法,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組成部分的音樂課堂教學就必須實現這一目標。這是任何系統的整體功能大于各組成部分功能之和的關鍵所在。
其次,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還受音樂師資的數量和質量、教學環境、教學條件以及教學的時數、時間安排等因素的制約。在確定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各層次的目標時,都必須充分分析上述的有關條件。特別是在確定一節音樂課的目標時,在有限的教學時間里,必須從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眾多目標中做出必要的選擇,確定課堂的重點目標。
此外,音樂課堂教學必須協同學校的德育、智育系統,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服務。任何不考慮音樂課堂教學在學校教育中所處的層次及與其他眾多子系統的關系,試圖擺脫學校教育大系統的制約而孤立地確定音樂課堂教學的目標都是片面的。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制約性告訴我們,在確定目標時,必須全面系統地考慮問題,顧及各有關方面的相互關系,從客觀實際出發,這樣才能把目標建立在科學可靠的基礎之上。
(三)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對立統一性
對立統一性是一切事物、一切系統最本質的屬性,眾多的目標以對立統一的關系存在于音樂課堂教學系統之中。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對立,是由于不同的目標需要不同條件才能實現而引起的。這種對立在音樂課堂教學實踐中,突出地表現在教學內容的選擇和教學時間的分配上。例如,把一次音樂課的目標確定為重點使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樂理知識,就要求選擇和安排大量的教習,大量的教習必須有相應的時間保證。但一次課的時間是一個常數,基礎知識教習占用的時間多了,進行別的教學內容的時間就少了,因而別的教學目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反之亦然。但是,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各項目標之間不僅存在對立的一面,而且也存在統一的一面。例如,思想覺悟的提高,有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利于其他目標的實現。又如,學生掌握了學習音樂的理論和方法,有利于提高學生的識譜能力,增強學生的審美意識和審美能力。而學生審美能力的改善、素質的提高,又有助于加速音樂知識、技能技術的掌握,它們之間又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一般說來,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對立,主要表現在同一時間上;而目標的統一,則主要表現在時間的先后順序上。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對立統一告訴我們,在研究考察目標時,既要看到目標之間相互對立的一面,又要看到目標之間相互統一的一面。任何只強調一面而否定或忽視另一面的觀點,都是片面的。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與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的確定及相互關系
(一)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的確定
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是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社會對學生的音樂要求來確定的。學校音樂系統目標概括起來主要是:豐富學生的情感體驗,培養學生的審美情趣,促進學生個性的和諧發展;通過音樂的藝術形象,培養學生的革命理想,陶冶高尚的情操,啟迪智慧,使他們的身心得到健康的發展。其理由如下:
1.音樂教育是一種富有強烈藝術感染力的審美教育,它可以把高度發展的社會理性轉化為生動直觀的感性形式。其蘊含的政治思想內容、倫理道德內涵,均使受教育者在提高音樂審美感受、表現能力的同時,心靈得以凈化,道德情操得以升華,完善精神人格,達到崇高的精神境界。
2.音樂是一種具有節奏性、平衡性和有機統一性的完美音響運動形式。它積淀著的情感和理想,是一定社會內容的特殊反映。受教育者參與的感知、聯想、想象以及理解等心理過程可以得到良好的塑造,促成個性品質向著完善和優化的方向發展。此外,在音樂排練和演出活動中,既可以形成學生的群體意識和協作關系,培養他們的集體主義精神,也可以使他們的個性品質受到鍛煉和檢驗。各種音樂技能的訓練還有助于學生的自制力、毅力、耐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從而促進人的整體素質的提高。
3.由于音樂不是單向思維的載體,因此音樂學習過程中的心智活動存在著多種思維方式的參與。諸如音樂的無語義性有助于學生通過發散性思維向創造性思維的發展;音樂與數學的某些對應、比例關系和內在聯系,又可啟發學生的邏輯思維和抽象思維。這種多向思維的交替運用,可以調節大腦興奮和抑制功能的平衡。結合聯想、意向、記憶、想象等多種心理過程,有促進智力開發的作用。
4.健康優美的音樂對在校學生生理的成長有著積極的作用。它可以給學生愉快輕松的審美享受,有消除疲勞、調節精神的功效。聽覺訓練可以訓練學生敏銳的視聽覺,使二者具有靈敏、準確、協調同步的反應能力,從而達到“耳聰目明”的效應。
(二)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確定
根據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功能及其所處的層次,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的主要目標可以概括為:使學生掌握音樂的基本知識、技術技能;提高音樂表現意識,增強學生的藝術修養,培養正確的音樂審美情趣;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為提高學校音樂系統的整體功能和實現學校音樂系統的目標服務。
確定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主要根據是看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實現對提高學校音樂系統整體功能所起的作用。在系統中整體的功能大于各組成部分之和,是任何一個系統最基本的特征。學校音樂教育系統既然作為一個系統,那么它就不應該是各有關部分的簡單相加或堆砌,而要求音樂課堂教學等各有關部分有分工有合作,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相互加強,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和提高系統的整體功能。
“系統中整體的功能大于各組成部分之和”,這是系統論最基本的觀點,如果不是這樣,那么系統論也就失去它應有的價值了。所以我們在設計音樂課堂教學系統時,必須服從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的要求。因此,是否有利于提高學校音樂系統的整體功能,為實現學校音樂系統的目標服務,是確定和評價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的根本依
據。
(三)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與學校音樂系統目標存在質的同一性和量的差異性
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和學校音樂系統雖然具有不同層次的隸屬關系,但就其所要達到的目標來看,在性質上卻具有同一性,這是由于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程度不同地承擔著學校音樂系統的各項任務。因此,當我們將學校音樂和音樂課堂教學的任務抽象概括成目標時,就會發現他們在性質上驚人的相似。也許正因為這樣,人們才把為時不多的音樂課堂教學看作學校音樂教育的基本形式。
然而,音樂課堂教學和學校音樂教育畢竟是處于不同層次上的系統,兩者的范圍不同、內容不同,形式也不盡相同,盡管其目標在性質上具有同一性,但兩者決不能等同、混淆和相互代替。它們之間是部分和整體的關系,在量上存在著十分明顯的差異性。雖然音樂課堂教學系統承擔著學校音樂教育的各項任務,但當我們對其所完成任務的程度進行定量分析時(可以用模糊數學中的隸屬函數來表示)就會發現,音樂課堂教學系統只能完成學校音樂教育系統各項目標所要達到的部分數據,而且無論從整體上或是從部分上其差異程度都是很大的。
了解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和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目標質的同一性和量的差異性,對我們進行系統設計(包括系統目標的確定),具有一定的數學意義。
總之,運用系統論方法,為研究和建立音樂課堂教學系統目標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改變了過去以“音樂研究音樂”的思維方式。音樂課堂教學作為學校音樂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研究和確立必須以有利于提高學校音樂教育系統的整體功能為根本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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