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經濟規則改革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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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經濟規則改革論文

一、入世,政府首當其沖

世貿組織的最大特點就是為各成員制定國際貿易政策提供了一套法律框架,即WTO規則,用來規范和約束成員的政府行為,以消除或限制各成員政府對跨國(境)貿易的干預。由于WTO規則絕大多數都與政府經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關,幾乎影響到成員方經濟管理的各個層面。因此,入世后受到第一輪沖擊和挑戰的是政府而不是企業。WTO各項原則都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每個成員國政府都必須按市場經濟規律管理經濟,做到政企分開,政府決策和執行透明化,政府管理規范化、法律化??梢?,WTO對政府的要求涉及經濟管理和經濟體制方面的根本問題,由此給政府帶來的挑戰也是全方面、深層次的。

二、我國政府目前的經濟規制有待改革

經過十多年的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中國已不是原來的高度集中的中央計劃經濟國家,計劃的范圍、程序、方法等許多方面均已發生重大變化。1994年以來,根據十四大精神,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中國全面推進了經濟貿易體制的改革,使其與WTO多邊貿易體制的適應性有了進一步增強??梢哉f,我國政府經濟規制已有較大轉變,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與不足,主要表現如下:

1.經濟法律還不太完善,目前政府經濟管理中無法可依或法律依據不足的現象相當普遍,法律法規內容含糊不清,規定過于籠統,解釋空間過大,造成執法難,隨意性大,存在以部門、地方條規否定國家法律的現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依然存在。

2.透明度與政策的可預見性較差。目前還普遍存在政府部門主要以內部文件和規定作為管理依據,政策本身透明度不高,政策執行程序透明度更低。

3.經濟政策統一性、穩定性、連續性不夠,影響中國履行WTO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義務。如一些部門和地方從自身利益出發,制定某些政策,缺乏統一協調,導致涉外經濟政策相互矛盾、前后不一。中國統一大市場尚不完善,地區封鎖和行業割據時有發生,各自為政、政出多門,影響中央政府統一對外履行承諾的能力。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面臨的是一個新的環境,需要接受世貿組織已經制定好的游戲規則,我們不能擅自改變它,而只能遵守、支持這些規則。入世是推進我國經濟市場化發展的歷史契機,將為我國各方面的改革開放提供新的動力。因此,政府部門只有積極迎接挑戰,在WTO的框架下主動改革,才能確保我國經濟在全球經濟競爭中贏得主動,從而在全球化的激烈競爭中維護本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國家經濟安全。

三、WTO背景下我國政府經濟規制變革的原則性要求

由于WTO規則總體上體現了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加入WTO對中國政府經濟管理變革提出了某些原則性、方向性要求,這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概括說明:

第一、規范。它表示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和行為首先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要求經濟貿易法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其次,政府經濟規制不得與WTO基本規則和中國承諾的義務相沖突,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第二、統一。為了統一履行對WTO承諾的義務,在涉及WTO多邊規則的領域我們必須保證經濟貿易法律和政策的統一實施,確保地方政府職能與中央的一致性,避免執法和行政過程中的隨意性。WTO補貼與反補貼協議還對各國經濟、貿易、財政、金融、科教、環保、地區和產業政策等提出了廣泛的約束性要求。

第三、效能。政府經濟管理要更新理念,從重審批轉向審批與管理并重、管理與服務并重,要從全面監管轉向以重點監管為主;改運動式、間歇式大檢查大清理為常規的間接監管,顯著提高政府監管水平,改進管理規則,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個案處理,方便大多數守法企業,嚴厲處罰個別違法違規者。

第四、服務。市場經濟是親商經濟,政府重要職能之一是為企業參與國內外競爭創造良好條件、提供服務。政府經濟管理寓于服務之中,服務又寓于管理之中,特別是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政府公共服務水平是一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方面。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完善涉外經濟活動的服務體系,是中國更好地利用加入WTO機遇的重要條件。

第五、透明。政府要具有較高的透明度、可預見性和穩定性,特別是在涉外經濟活動中,所有政策法規要在指定媒體上公布,而且要提高制定與執行政策程序的透明度。實行聽證制度,避免立策的隨意性與盲目性,提高政策的穩定性和權威性,建立統一的法律咨詢機構,統一對外解釋法律與政策的具體內涵,保證企業能夠隨時了解政策變動。

四、WTO背景下我國政府經濟規制改革具體措施建議

從形式上看,中國入世后政府所面臨的挑戰,較多地表現在涉外經濟管理體制上,但進一步分析,則不難發現問題更源于經濟體制本身。或者說,涉外管理的問題只是經濟體制問題在一個特定方面的反映。在中國“入世”的背景下,一方面要加快對不適應世貿規則的涉外體制、法規和政策的調整,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要在深化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上付出更大努力。

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至關重要,其中的一個基本問題是政府、市場與企業的關系。在新的開放格局下,特別是經過亞洲過金融危機以后,對于政府強力干預扶持部分企業和產業發展的做法,必須持非常謹慎的態度。相比之下,創造一個有效率的市場環境更加重要,更具有基礎意義。因為中國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的立足點是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但比較優勢要轉化為現實的競爭優勢,特別需要有效率的市場環境的支撐。體制轉軌和市場環境不會自然形成,因此,強調市場起作用,并不否認政府起作用,但政府作用的重點和方式應根本性的轉變。政府應當將自己的主要注意力、發揮作用的基本點明確無誤地放到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上來。

另一方面,不同國家存在很大差異。中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仍然處于經濟轉軌過程中。這些特點決定了在現階段政府轉變職能,首先要從對企業的直接干預中抽身,集中精力搞好宏觀調控與市場的“培育”和“完善”。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政府起作用的領域要多一些。顯而易見,此時政府的作用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重要的并不是政府作用的“多少”,而是政府作用的“定位”和政府作用“范圍”的合理性。

在明確政府作用的方向、重點和方式的基礎上,今后一個時期應當選擇若干重要而條件成熟的領域加快推進政府改革。具體而言,我國政府經濟規制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面:

1.轉變政府職能和行為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是中國加入WTO后履行相應義務和對外承諾的當務之急,也是中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內容。按照“規范、統一、精簡、透明、服務、效能”的原則,建立符合WTO要求的高效的政府經濟管理體系,減少針對中國的貿易摩擦和爭端,同時也為各類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務;要加速改革政府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對經濟活動的行政干預,簡化審批程序,變微觀直接管理為宏觀間接管理,強化服務意識,健全服務功能;在全面清理中國已經頒布的經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符合WTO規則的經濟法律體系,強化依法行政的意識,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加強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復議對執法進行監督;要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新形勢,盡快建立參與WTO多邊貿易體系活動的協調機制和對各國經濟貿易法律政策的評審機制。

2.改善宏觀經濟管理,妥善應對市場開放和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沖擊

加入WTO以后,中國宏觀經濟管理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妥善應對市場開放和更高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各種沖擊,維持經濟穩定。首先,在加入WTO市場開放的過渡期,實行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防止經濟過熱或過冷,是我們應對外部沖擊的基礎條件。中國宏觀經濟政策必須針對市場開放帶來的宏觀經濟影響實行瞬時調節,防止由于小的失衡引發大的問題,影響經濟穩定。其次,加入WTO將進一步加快中國向開放型經濟的轉變,中國必須建立健全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宏觀經濟管理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利率、匯率和其他經濟參數的市場化,形成以市場調節機制為基礎的高效的開放型宏觀經濟管理體系,增強其應變和防范風險能力。第三,面對更加頻繁的資本流動和與國際金融市場更緊密的聯系,必須改善金融調控,加強金融監管,強化對短期國際資本出入和大規模資本流動風險的管理,防范經濟、金融全球化風險,避免感染國際金融危機,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3.確立開放的產業發展模式,調整產業政策實施機制

加入WTO以后,中國產業的發展環境和機制都將發生重大轉變。為了提高中國產業國際競爭力,適應參與更加激烈的國內外競爭的需要,必須調整中國現有的產業發展模式,規范產業政策手段,加快產業結構的調整。首先,必須確立面向全球的產業發展模式,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策略。堅持產業發展的高起點,以國際競爭力為產業發展優先考慮目標,發揮大國經濟效應,注重培養中國產業的動態比較優勢,以一定的跨越式發展取代等距離追趕。其次,適應新經濟和國際產業結構調整的趨勢,加快產業升級步伐。在抓住機遇擴大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同時,針對加入WTO對中國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的挑戰和壓力,加快新興產業的培育和整體產業升級,高度重視發展高科技產業,逐步改變中國在國際分工中的不利地位,爭取更多的貿易利益。第三,按WTO規則要求規范產業政策手段。選擇具有非專向性的政策手段,如放寬市場準入、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基礎研究、競爭政策、加強政府規劃指導和市場信息服務等,來促進重點產業的發展。第四,產業管理模式需要調整,政府職能的重點將由直接管項目、管資金轉向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將大大弱化,中介機構的作用將會大大增強,市場機制將在產業發展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4.改革和完善國際收支的調節機制

加入WTO以后,國際收支調節復雜性和重要性更加突出,中國應按照市場開放的步驟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國的國際收支調節機制。第一,在堅持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和經常項目有條件自由兌換的基礎上,逐步放寬匯率浮動的范圍,根據中國主要經貿伙伴的經濟、外匯情況以及國際金融市場狀況,形成以市場為基礎、比照一攬子貨幣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使人民幣匯率逐步成為調節中國國際收支的重要工具,便于防范國際金融波動對國內經濟的沖擊,加強人民幣在國際上的地位,促進中國對外開放和發展。第二,配合國內金融改革、利率市場化的進程,積極、穩妥、有步驟地開放中國的資本市場,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加強和完善對國際資本流動的監測和管理,監測國家外債規模和期限結構,避免大的外債風險,建立防范機制,完備必要的干預手段,保障中國的金融安全。第三,完善中國的國際收支調節機制必須做好與國內經貿政策的有效銜接。

5.建立健全產業救濟保障機制,減緩市場開放的沖擊

WTO允許各國建立產業救濟安全保障機制,減緩開放市場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沖擊,確保產業調整的平穩進行。要抓緊建立進口產品監控體系和預警、保障機制,加強對進口的動態監測。完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機制,盡快制定《保障措施條例》,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反補貼條例》,設立專門機構和培養專門人才;加緊出臺《反壟斷法》,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防止外國跨國公司對中國市場的壟斷,明確規定對壟斷行為的認定、處罰、執法程序和執法機構;在對明顯不符合WTO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進行修訂和調整的同時,組織力量加強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建立和健全中國的技術標準體系,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6.加快建立符合WTO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的外經貿促進體系

清理并及時調整規范現行促進出口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貸和信用保險制度、調整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支持中小企業擴大出口;加強外經貿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為企業提供高效的現代化信息服務;加快電子商務的推廣和運用,研究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鼓勵中國企業積極參與電子商務;大力培育和促進中介機構的發展,使商會、協會等成為中國加入WTO后處理涉外經濟活動可借助的重要力量。

另外,政府有必要廣泛開展WTO知識的普及和人員培訓,使全民熟悉WTO有關規則,從而在制定有關法規和日常行政管理中自覺遵守和利用WTO規則為中國服務;加緊培訓一批WTO談判專家人才,積極參與WTO規則談判,更好地維護中國經濟利益。

收稿日期:2002-02-2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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