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資源配置與資源浪費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09 09:29:00

導語:市場資源配置與資源浪費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場資源配置與資源浪費研究論文

[摘要]資源短缺的實質是資源被無端的浪費。無論是丟棄性浪費、消耗性浪費還是破壞性的浪費,其特征是生產者浪費他人資源。浪費的原因是自然資源市場外配置,其途徑是生產的負外部性和行政權力取代市場配置功能。資源配置回歸市場,必須界定權利,轉變政府職能和完善法制等。

[關鍵詞]資源浪費;負外部性;市場外配置;界定產權

我國經濟迅速發展過程中,凸現其資源短缺,而且主要是自然資源的短缺。按照目前的自然資源消耗量和自然儲量,很難保持經濟發展的平穩和實現預定的目標,甚至無法發展。資源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有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國不但不是地大物博,而且是人均擁有資源很少的資源貧乏國。二是經濟發展速度與資源消耗成正比例,加大發展速度所需要的資源相應增大。三是資源開發、利用的浪費。自然資源的浪費更加影響和放大了其它兩個因素。浪費使資源顯得更為貧乏,使發展中消耗比例更加擴大。同時,一頭是不惜自然資源的流失與浪費,另一頭是一定量的節約和循環利用。使得節約和循環利用的緩解措施徒勞而無功。因此,認真分析我國自然資源浪費的根本原因,有效地遏制浪費,是我國資源安全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制度性需要。

一、自然資源成堆性浪費呈循環形結構

自然資源的驚人浪費呈現立體結構。從開發、生產使用到排出的各個層面都是大量浪費。首先,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的丟棄性浪費。礦山的開采、土地的開發、草原的放牧、森林的采伐等方面的粗放式開發利用中,不能科學有效地充分利用,而是大量地閑置和丟棄,甚至是利用少,丟棄多。而且丟棄的難以回收。例如礦產資源的開采,《經濟參考報》2005年7月10日刊文統計:“中國煤礦回采率平均只有35%,一些鄉鎮煤礦的回采率僅為15%,有些低至10%?!崩速M的是采購的3倍還多,而且浪費的不可回采。專家稱“揀肥丟瘦”的粗放式開采為“吃菜心”行為。其次,自然資源產品作為要素投入生產中的消耗性浪費。GDP的增長依靠資源的大量墊入而造成資源過快地消耗?!豆饷魅請蟆吩?004年12月27日刊文公布:“中國每創造1美元GDP所耗資源是美國的4.3倍,是德國的7.7倍,是日本的11.5倍”。大手大腳的生產性消耗資源是又一種浪費。生產中不但不尋找替代品,而且不惜加倍地消耗。最后,自然資源的開發和生產的排出損害生態環境的破壞性浪費。一是開發中對資源的破壞?!吨袊洜I報》2004年12月4日報道:“我國煤礦采空塌陷率創高記錄。平均塌陷系數為0.24(公傾/萬噸)”。許多地面成漏斗狀,找不到安全的地基,打的水井成了擺設,地表水被礦渣污染,導致村民被迫搬遷。二是過度使用造成的破壞。草原因過度放牧和非常規使用而大面積沙漠化,森林過度砍伐而成為黃土山坡。三是生產排放性的自然資源破壞。本不稀缺因為被污染而照樣短缺??諝馊≈槐M用之不絕,溫室效應、酸雨的出現,優質空氣變得稀缺了。水資源緊張的一個重大原因是水資源污染后可用水太少了。

自然資源的多方面浪費有其共同的特征。第一,集聚性浪費。丟棄性浪費、消耗性浪費、破壞性浪費三者之間不是間斷性的此起彼伏,而是齊頭并進的浪費成堆。第二,自覺性浪費。生產者本應對浪費進行效用核算,盡量避免出現浪費。但是,我國的生產者不惜浪費而效用更佳。開采礦產“吃菜心”,可以節約收邊料和開伴生礦的成本去開采更新的資源才是效用。生產越多,資源浪費成倍遞增,但利潤也相應增加。這是樂意的浪費,生產者并不希望通過技術創新以減少浪費。第三,他人性浪費。生產者不吝嗇浪費,但生產者以外的社會他人則因此而承擔浪費的后果。代內和代際可用資源更少,污染了的環境治理由國家埋單和社會民眾受害;開采地的搬遷是村民不是礦主等,生產者受益,社會他人受損。所有特征概括起來,就是因為價格對生產者并不起作用。稀缺的自然資源價格顯著低于價值,浪費后影響生產成本的增量不明顯;公有資源的公共產品性,浪費后沒有計入生產成本,由社會他人承擔。因此,生產者缺乏尋找替代品和技術創新的動力機制,放任于浪費之中。

二、自然資源的浪費緣自繞過價格的市場外配置

自然資源浪費的特征表明,因為是不惜浪費他人的資源,而不斷地循環形的浪費。這主要是被浪費的公有物在市場外轉化成私人產品時的結局。公有資源轉化為私人產品的過程中,不是在市場上通過價格信號的導向決定資源配置的市場交易,是在否定或取代市場配置功能以后的市場外交易,而且是市場外繞過價格機制的外力性轉化,資源的稀缺性不能從價格中反映出來。這樣,形式上轉化為私人使用,實質上仍然是公共資源,并且還存在著形式上都沒有轉化為私人物品的,比如空氣的使用。價格不起作用的權利轉讓被經濟學家稱作市場外配置。市場外配置一般是行政權力配置和經濟負外部性這兩種主要方式組成。

經濟負外部性產生是生產者浪費的動力。經濟“負外部性意味著權利主體行使權利時的行為給他人造成了損害,主體沒有承擔其行為的全部成本,部分強加于他人身上,在經濟上表現為個人邊際成本低于社會邊際成本”。[1]自然資源的破壞性浪費是比較明顯的負外部性。由于環境影響和破壞反映遲滯,加上我國環境意識及其制度跟不上生產的飛速發展,則生產的環境成本沒有內化于生產過程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馬凱指出:“許多資源性產品生產過程中,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沒有體現在價格中,外部成本沒有內部化”。[2]而且,生產者造成的許多污染和破壞一時難以量化,很難內化于生產者成本和反映在資源要素的價格中。生產和使用資源要素的企業缺少因成本約束的節約外力,浪費成本外攤于他人是必然的了。浪費成本強行讓他人承擔,并沒有與他人談判、交易和體現價格,純屬于無約束的生產者一方的自愿,受損害的他方是特定少數或不特定多數。因此美國經濟學家范里安總結認為:“外部效應最主要的特征是存在人們關注但又不在市場上出售的商品。”[3]被污染的環境就是市場外出售的商品。

最直接的資源浪費來自于無視價格的行政機關配置資源。自然資源征收和劃撥中的大量資源流失是資源浪費的主要渠道。依靠權力含量決定資源去向的行政配置是市場外的權力處置,不是市場內權利配置。首先,行政強制征收后分配稀有資源?!白钪匾闹贫拳h境就是,資源的擁有者和消耗者之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有公平地交易的權利。不幸的是,我們的市場環境所缺乏的恰恰就是這一點”。[4]農村集體土地要轉為城市工業用地,不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建設用地者直接談判,而是單向征收,行政機關按照統一的標準對資源所有者給予補償,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其次,稀缺的自然資源以行政特別許可形式直接劃撥。資源使用權的取得稱為特許物權?!疤卦S物權是指經過行政特別許可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權利。由于它是基于開發、利用土地之外的自然資源而享有的權利,故我國學者稱為自然資源使用權”。[5]即是以招標、拍賣方式取得使用權,也是象征性的,實質仍是行政配置。《行政許可法》第53條規定:“行政機關按照招標、拍賣程序確定中標人、買受人后,應當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依法向中標人、買受人頒發行政許可證件”。采礦權取得時,國土資源部門發給采礦權人的是行政權力的采礦許可證,而不是民事財產權的產權證。最后,行政配置后,初使取得(或出讓取得)的資源使用權又嚴格限制流轉,很難形成自然資源配置的再流轉(二級市場)。嚴格限制“使其他主體無法進入,自然資源的不可交易也就成為現實。中國法律并不排斥自然資源的使用,然而排斥了交易”。[6]我國的《民法通則》第81條及相應的自然資源單行法律都嚴格限制自然資源使用權流轉。

重要而稀缺的資源由政府直接配置,由于政府信息不完全、手段單一,而不能通過價格信息將資源配置給最值得使用的使用者手中,失去了價格導向的核心作用。同時,行政權力與社會強勢集團最容易結為一體,盡量避開價格的約束。價格信息缺乏和規避價格的結果是資源使用權取得時的受讓價格明顯低于其價值。美國獲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薩繆爾森認為:“價格本身總是起著配給有限的供給量的作用;它上升以便抑制過多消費;它下降以便刺激消費,減少生產和消耗過多儲量。當政府插手干預供給和需求時,除了貨幣之外,還會有某些東西起著配給者的作用——而這樣做時通常會伴隨相當的浪費?!盵7]

三、矯正市場外配置的關鍵是建立科學法律制度

遏制資源浪費的最好藥方是矯正資源配置的市場外交易,在市場內讓價格與其價值相符合,達到資源配置最優。但這是一項長期的整體工程,不是那個部門在那幾年就能完成的。比如經濟的負外部性,一直是經濟學家十分重視的問題,至今沒有徹底內化負外部性的良方。根據我國自然資源產權狀況和行政權力結構以及法制現實,應當重點從以下幾方面形成合力,實現市場內的資源配置以遏制資源的浪費。

首先,明確地界定產權。“產權不是指人與物的關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關于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它是一系列用來確定每個人相對于稀缺資源使用時地位的經濟和社會關系”。[8]“有關外部效應的實際問題,一般都是產權未能很好地界定的情況下發生的?!盵9]礦山開采的采礦權、地下權、地上權、水使用權之間的產權界定不清,相鄰權受到影響;行政機關直接配置資源的權力與權利界定不清,權力作為價格信號決定資源去向;生產者使用公共的草原、空氣空間的公共品出現的“公地悲劇”是產權主體虛化和不清晰;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權嚴格限制市場流轉屬產權殘缺等。這些都是因為產權界定不清。產權界定清晰,則能通過相應價格表達在市場上交易。因為物在市場上的價格交易實質,是體現在物上的權利交易,所以物的權利狀態是市場外轉化為市場內交易的基礎,必須科學地界定產權。

其次,是行政職能的轉變。行政公共管理的職能不能直接插手資源的配置,這要求正確處理行政管理與市場配置的關系和功能定位。由市場價格配置資源達到帕累托最優,是市場的基本功能。我國“十一五”規劃中重點突出了市場的基礎配置作用。市場配置存在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出現市場失靈,“看得見的手”只能在市場失靈時起作用。政府彌補市場配置的不足,是在一定范圍內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如界定產權、制度安排、直接許可、許可后的監督和處理等。政府調控市場不是通過價格進入市場成為經濟人,或者承擔舉槌的拍賣者,不能直接干預經濟。這要從管理理念,管理能力以及權力本位各方面有一個根本轉變的過程。其轉變是目前所期望而且十分迫切的。

最后,法律制度創新。自然資源價值的實現是以自然資源的市場供給與配置為條件的,而市場供給與配置是否安排和怎樣安排則是法律的選擇。自然資源配置的法律并不缺少,門類齊全。法形式的完備不能代替法內容的科學。《行政許可法》關于自然資源的配置許可則不是有效安排。起草許可法的專家大都認為行政“特許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資源”。[10]學術理論被《行政許可法》第12條第2項及第53條認可,行政機關配置稀缺資源“合理合法”。這說明,讓政府將資源配置權返給市場的法律變革任務還很艱巨。要使市場外配置回歸市場配置,號召性的政策只能助陣,根本出路在于與之有關的法律各部門合力構筑科學的資源配置法律體系和法律制度,從制度的規范上讓其無法在市場外配置,從制度上遏制資源浪費。

參考文獻:

[1]周林彬.物權法新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216

[2]馬凱.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j].求是.2005,24

[3][9](美)H·范里安.微觀經濟[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95,700

[4]秋風.資源浪費源于定價權錯位[N].中國青年報.2004,12,4

[5]楊立新等.物權法[M].北京: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233

[6]肖國興等.自然資源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7](美)薩繆爾森.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647

[8](美)菲呂博騰.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04

[10]汪永清.行政許可法教程[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