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貧困生資助狀況調查

時間:2022-02-21 1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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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貧困生資助狀況調查

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時首次提出“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政府、高校、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基本上形成了包括政府、高校、銀行、社會、學生個人等在內的多主體、多形式的貧困生資助政策與體系,資金來源已成多渠道的發展趨勢,資助金額、資助力度不斷提升,但由于需要受資助的對象人數較多,貧困生資助金額相對有限。因此,在“精準扶貧”的視域下探究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1蘇北高校貧困生受資助現狀

本研究以蘇北(徐州、淮安、鹽城、連云港、宿遷)地區高校貧困大學生為研究對象,調查其對貧困生資助政策的了解程度及對資助效果的態度。研究方法包括問卷調查法,調查問卷采用自編問卷《高校貧困生資助狀況調查問卷》,包括資助認定、資助需求、資助路徑、資助成效四個維度。本研究實際發放問卷204份,回收204份,其中有效問卷204份,有效回收率達100%。調查研究表明,94.02%的貧困生來自農村和鄉鎮區,家庭所在地經濟欠發達的貧困生達到了70.10%,有6.86%的大學生家庭特別貧困。而大學生在校平均月生活費并不低,83.82%的貧困生生活費來自于父母的供應,這加重了貧困生家庭的負擔,表明了當前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政策實施的必要性。1.1貧困生資助的認定。貧困生的認定工作是貧困生資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精準扶貧有著重要意義。調查結果顯示,有58.33%的人認為學校貧困生認定是合理的,41.67%的人認為貧困生認定不夠合理??梢?,資助過程中存在不公平現象。精準識別貧困生是實現高校精準幫扶的基礎,這需要高校對貧困生深入核查。但是在發放補助前經過深入調查的高校只占20.1%,經過簡單調查的高校占61.27%,還有18.63%的高校發放補助前未進行調查。這些信息都表明高校貧困生的認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和主觀性,不能精確到每一位貧困生,使得資助不公平的概率大大增加,不利于資助工作的有效開展。1.2貧困生資助的需求。根據調查顯示,貧困生生活費主要用于飲食、社交娛樂、學習資料、衣著和醫療五個方面,其中飲食和學習資料最為主要,分別占94.12%和69.12%。雖然高校對貧困生的資助基本上滿足了部分貧困生基礎的生活需求,但是不能滿足大部分貧困生真正的需求。貧困生在學習上面臨的壓力、需求都要比非貧困生大得多。因為他們需要購買學習資料、支付培訓費用,所以他們經常參加勤工儉學,導致學習時間不夠。其中,影響學業的貧困生占71.57%。1.3貧困生受助的路徑。對于貧困生資助,高校學生了解的渠道有媒體宣傳、學校宣傳、輔導員和同學告知以及學生手冊四種,其中通過輔導員和同學了解資助的貧困生占49.51%,學校宣傳占24.51%,學生手冊占17.1%,媒體宣傳占3.92%。此外,對貧困生幫助最大的主要是國家各類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分別占36.27%和32.84%。在高校提供的資助方式中,只知道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勤工助學這五種資助方式的人數過半,分別呈會推廣的不到位所致,貧困生不能及時有效地獲得資助信息,容易錯失資助機會,從而對他們的生活、學習、心理產生影響。1.4貧困生資助的成效。在被調查的人群中,接受過資助的貧困生占被調查人數的65.2%,他們都接受過不同形式的資助。然而即使有了資助金的幫助,仍有14%的貧困生認為資助金不足以解決他們的困難,有67%的貧困生認為資助金基本上可以解決他們在校的經濟困難,只有19%的貧困生認為資助金可以解決他們在學校的經濟困難。由此可見,資助金雖然可以基本上解決大部分貧困生的困難,但仍有小部分的貧困生不能通過資助金解決困難。

2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中存在的問題

2.1認定工作精準性欠缺。蘇北高校對貧困生的認定流程,包括兩個步驟:一是填寫貧困申請,并自行提供證明;二是學校對于申請材料進行核實。但是部分高校沒有深入調查貧困證明是否真實可信,不能嚴格、準確地核實大學生有關貧困的相關信息,包括生源地、戶口類型、父母職業、家庭成員等,更沒有結合貧困生在校生活情況、消費情況來深入了解貧困生是否真的貧困。有的學生誠信意識缺失,為了得到資助金,虛報材料,開假證明,僥幸獲得資助。2.2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雖然當前蘇北高校資助政策宣傳渠道很多,包括媒體的宣傳、學校的宣傳、學生手冊以及輔導員、同學的宣傳等。但是大部分學生是通過班主任、同學的告知了解資助這一政策,這就說明媒體的宣傳、學校的宣傳力度還不到位。另外,通過對一些大學生進行訪談,發現有些受資助的貧困生只是按照文件指示上交相應的材料,將近四分之一的大學生不知道自己到底符不符合“貧困生”這一身份,對于資助政策的具體內容不是很了解,甚至還有將近四分之一的大學生還不知道申請貧困生資助渠道。由此可見,資助政策的宣傳效果不佳。2.3資助過程監督機制缺失。部分蘇北高校在貧困生獲得資助后,并沒有有效監督資助金的使用情況,或者流于形式。有的貧困生沒有將資助金用到刀刃上,進行奢侈消費,穿著名牌,用著高檔手機,鋪張浪費,大筆揮霍資助金,而真正貧困生卻沒有獲得相應的資助,生活和學習狀況均受到影響,導致資助失去了應有的意義,違背了資助設立的初衷,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2.4貧困生受助形式較為單一。當前蘇北高校對貧困生的資助方式主要是以經濟資助為主,其目的是解決貧困生在校的基本生活消費問題,但是根據調查以及訪談發現,貧困生往往要比家庭條件好的學生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會出現各種心理問題,如自卑、敏感、焦慮等,這類大學生明明家庭經濟困難,但是他們羞于接受經濟上的資助,擔心別的同學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們,因而在貧困生認定時放棄申請名額,這就意味著他們不僅要承受著經濟上的壓力,還要承受著同齡人感受不到的心理壓力,造成人際關系困難以及學習困難,更有甚者產生偏激行為。這也充分說明貧困生除了需要經濟上的幫助,他們還需要精神上的救助。

3推進“精準資助”工作的對策建議

根據上述調查分析和結果,針對目前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政策實施存在的問題,對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提出以下建議:3.1引導受助觀念,增強誠信意識。應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受助觀念,一方面無需自卑,接受資助是為了更好地發展自己的人生;另一方面,戒除“等、靠、要”的消極心態,心懷感恩,努力上進,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杜絕不勞而獲的思想。此外,少數大學生通過虛假貧困證明的方式進行申請,導致貧困對象的認定不準確,對資助政策的執行造成了阻礙,這都是大學生誠信意識的缺失造成的。因此,大學生應該增強自我誠信意識,提升個人的內在修養,這不僅有利于個人將來的發展,也利于提高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對象的精準性,從而促進蘇北高校資助工作的順利展開。3.2優化認定標準,增強監管力度。高校需要建立貧困生檔案,準確掌握貧困生候選人的生源地、戶口類型、父母職業、家庭成員情況,將貧困生的基本信息進行系統錄入與管理,做到信息不遺漏,信息準確而真實,從而為貧困生認定標準定量化做準備。在推進高校貧困生資助認定工作的同時,還應該加強對貧困生的后續監管,使得認定程序更加合理。學??梢酝ㄟ^建立信息反饋渠道的方式來監督已經受資助的貧困生,其他學生通過意見箱、郵箱、電話等途徑舉報少數弄虛作假和鋪張浪費的貧困生,基于這種情況,高校要核實后立即取消其受助資格,必要的情況下要追回資助資金,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格控制不合理現象,做到相應的約束,以保證資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3.3擴大宣傳力度,合理分配名額。高校需要在學校官網、貼吧、公眾號等校媒體上有關貧困生資助政策的信息,來宣傳貧困生資助政策,讓更多的大學生了解這一政策。另外,高校各個學院的輔導員可以在講解學生手冊的時候,對貧困生資助政策這一項內容進行詳細講解,讓學生充分了解、理解資助政策的內容、形式等,讓更多真正的貧困生得到資助。高校在分配資助名額時,不要根據各學院、班級人數比例來分配資助名額,而是根據對貧困生分布的整體情況的調查統計,按照貧困生比例高低分配資助名額,打破籠統的平均主義做法,將助學金送到真正需要幫助的貧困生手里。只有這樣合理分配資助名額,資助才能實現最大程度化的公平。3.4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法規。政府作為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中資金投入的主導力量,應當加大對蘇北高校的資金投入力度,來彌補蘇北高校自身資金提取的不足,為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目前,我國對資助各方的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規范和約束,明確資助政策執行各主體的責任以及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貧困生進行制裁,這是我國高校貧困生資助政策工作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將蘇北高校貧困生資助政策工作與法律保障相結合,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才能從根本上提升資助政策的科學性。

作者:王敏 莊妍 單位:徐州工程學院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