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收入計劃的經驗及啟發

時間:2022-04-28 10:39:50

導語:日本收入計劃的經驗及啟發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日本收入計劃的經驗及啟發

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基于當時其特殊的社會與經濟形勢。二戰后,日本在經濟發展上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績,但同時也滋生出社會與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可持續等一系列突出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居民收入低,收入差距大;產能過剩,內需不足;失業率高,勞資關系緊張等方面。[1]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指,在一個相對確定的較短時期內,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實現居民收入翻番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方案。[2]其核心是引導產業結構高級化,并輔之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國際貿易等系列配套措施。(一)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重要舉措與基本經驗1.加大公共投資,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充實社會資本?!皣袷杖氡对鲇媱潯敝忻鞔_規定了日本政府在公共事業上的突出重任,通過加大公共投資力度,改變道路、港口、公用設施和服務等方面的落后狀態,以此擴大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居民收入。圖1列示了20個國家公共部門中重要的6個部門自1953年以來的社會建設投入,數據顯示1953年至1960年各部門的投入變化不大,只維持在低水平的增長率;然而,自1961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以來,各部門的建設投資顯著增長。尤其是道路建設的投入,至1970年計劃結束已增長660%,1955~1960年,一般公路的總長度延長了3.3%,1960~1965年延長了12.4%,1965~1970年延長了16.5%,延長的速度逐期加快;[3]其他各部門的建設投入均增長了將近300%~500%。從20個部門的總投資來看,自計劃執行到結束,投資總額增加了328%,且年工程件數也隨之增加了300%?;A設施的建設解決了大量日本居民的就業問題,大大降低了日本的失業率。公共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為日本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大力推進了日本進入后現代化時期。圖1重要部門建設資本投入(單位:10億日元)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九章《建設》。2.引導產業結構升級,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皣袷杖氡对鲇媱潯碧岢龅淖畛跄康氖菫榱烁淖儺敃r的經濟增長方式,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加速重化工業的進程。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日本進行了重大的產業結構調整。這一調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60年至1965年,主要特點是在企業進行大規模設備更新的帶動下,產業結構迅速高級化,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第二階段是1966年至20世紀70年代初,主要特點是謀求重化學工業生產設備的“大型化”和“合理化”,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4]為了推進經濟高速增長,實現國民收入翻一番的宏偉計劃,日本通過一系列產業政策和行政指導等手段,從扶持基礎產業到強化日本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施對重點產業的保護戰略,依次推行了鋼鐵、造船、石油化學、機電及汽車等產業的發展戰略,推行產業新秩序政策、促進企業合理化重組。[5]當時的產業結構升級直接造成了以技術革命為目標的民間企業旺盛的設備投資,這是日本經濟增長的最大動力;其次是日本重化工業急劇增長,成為日本的主導產業,同時帶動了耐久消費品產業的發展。從計劃執行后,諸多相關政策的實施促使了產業重點的根本性轉變,很多以前從事較低收入的農林水產業的第一產業的農民向收入較高的以城市為中心的工廠、事務所轉移,從事第一產業的勞動人口從1950年的48.6%下降到了1970年的19.3%,造就了三大產業就業格局發生顯著的變化,基本實現了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進而向第三產業擴展的產業結構的轉變(見圖2)。圖2日本勞動力產業結構(單位:%;1950~1975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產業動向調查。此外,從三大產業對GDP貢獻的格局來看,自計劃執行以來,GDP中第一產業的比重由19.5%下降到5.0%,第二、第三產業的生產總值上升,逐步代替了一部分第一產業的貢獻額。除此之外,日本在計劃執行階段,以重化工業為中心,從歐美工業國家大量引進先進技術,進行大規模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勞動密集型產品向資本密集型產品過渡,隨著產業結構的轉型,國民經濟結構也隨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3.促進對外貿易,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為了保護本國的民族工業,二戰后至1960年以前日本一直維持著貿易管制的政策。然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以出口為中心的外匯收入的擴大是完成該計劃的關鍵。20世紀60年代,日本對其產業結構進行了全面升級,在此基礎上,日本的重工業得到迅猛發展,其工業制成品也大量進入國際市場進行銷售。而國際市場帶來的巨大收益也使日本政府清楚地認識到進一步開放市場,實行外匯與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性。于1963年成為GATT(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11大主要成員國之一,于1964年開始享有IMF的8大主要成員國待遇,同年成為OECD成員國。[5]實施開放式自由化計劃后,日本實現了貿易自由化、匯率自由化和資本自由化,這對日本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計劃執行之前,日本的國際收支余額均維持在100萬美元左右,少數幾個年份接近500萬美元;然而自計劃實施后,國際收支余額雖然大幅震蕩波動,但這正是自由經濟的成效,且多數年份的國際收支余額維持在500萬美元,在1968至1970年時甚至超過了1000萬美元達到了2000萬美元,與之前貿易管制時期形成鮮明的對比。此外,日本與國際跨國公司密切合作交流,進行技術貿易,吸收先進的管理經驗。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之后,在國際貿易中日本的技術貿易額與技術導入件數飛速上升(見圖3),與計劃實施前的緩慢增長形成鮮明的對比,實現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外國資本和技術大量涌入日本,促進了技術的革新,加快了設備的更新,激活了投資環境,同時也提高了經濟增長率,使產業國際競爭力迅速擠入國際前列,使整個日本的產業體制得到優化和改善,對完成“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圖3技術導入件數與技術貿易額(1950~1970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十八章《國際貿易、收支與合作》。4.增加教育科技投入,提升人口素質,振興科學技術。從1960年日本執行的收入倍增計劃來看,目標是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而實施的過程中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作為中心環節,注重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引進,提高國民的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民潛在能力,從而大幅度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效率。[6]基于此,“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非常重視教育與科學技術,重視人才的培養,教育作為政府公共職能的關鍵部分被首次從經濟作用的角度正式列入經濟計劃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該計劃規定培訓人才與振興科學技術事業,做好經濟增長與培訓人才雙重任務,振興科學技術事業以及確立教育及職業訓練制度。首先,日本自1960年起實行了9年制義務教育,并切實加大了教育資金的投入,自1960年起,教育支出呈快速增長態勢,到1970年日本的教育支出已擴大為1960年的4倍。從“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教育政策的實施效果來看,從1960年計劃實施開始,日本各階段的教育升學率快速上升。至倍增計劃結束時,日本的義務教育入學率幾乎達100%,高中升學率超過80%,大學升學率也接近20%,遠遠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這不僅促進了日本國民素質的普遍提高,增強了勞動者的能力,也為其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大國奠定了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從而達到縮小收入差距、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目的。其次,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非常重視以加強技術創新來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日本倍增計劃中以科學技術作為國家發展基礎,加大對科研技術創新的投入,采取了一系列振興科學技術發展的具體措施,例如大幅度增撥科研和設計試驗經費,確定優先發展尖端技術的方針,推行鼓勵科學技術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等。日本政府以及企業為技術進步投入了大量的科研資金,從1952至1960年,科研經費增加了3倍;然而自“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以來,科研經費便快速增長,至1970年止,科研經費已經高達3000多萬日元,為1960年的6倍。此外,在大力推行科學技術的努力下,日本的科研專利數也獲得了很大的成功。在計劃執行之后至1970年,專利數迅速上升,增長了將近4倍之多(見圖4)?!皣袷杖氡对鲇媱潯睂嵤┑目萍紕撔聭鹇砸褳槿毡境蔀榧夹g強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成效,日本科研創新和技術進步對其國民收入高增長的貢獻率達55%①,居世界領先水平。圖4日本科研專利數、科研技術投入總額(1950~1970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十七章《科學技術》。5.緩和雙重結構,確保社會穩定。所謂雙重結構是指城鄉二元結構以及技術、設備均較先進的大企業和生產方式較落后的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并存的現象。在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農業占有重要的地位。自收入倍增計劃提出不久后,相繼出臺了《農業基本法》、《農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十年土地改良長期計劃》等一系列法規,加大對三農的政策傾斜。這些惠農政策的實施,將農戶總數的60%轉移到非農業方面,使其余40%的農戶的生產規模都能夠保證家庭勞動力充分就業。全部就業人口中的比率,由1955年的37.9%降到1960年的30%,1965年又降到21%,1970年更降到16.1%;1967年一個農民家庭的平均收入超過了100萬日元,也超過了每個工人家庭的平均收入86萬日元。[7]同時,日本鼓勵人口從收入水平較低的農村地區向收入水平較高的城市地區轉移,這種做法不僅減少了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也為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做出了貢獻。在計劃執行后的10年間,大約有將近1000萬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了城市。[8]《農業基本法》是日本政府為促進其農業產業快速發展從而使其經濟合理可持續高速發展而提出的重要方案。該法案的出臺快速推進了日本農業的機械化、現代化,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做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針對其國內壟斷資本快速擴張以及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二元結構造成的收入差距問題,日本政府大力推行了中小企業的改革,并將其與產業結構升級相結合,以此來提高中小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并促使其規模經營。1963年起,日本政府連續出臺了《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中小企業指導法》、《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扶植法》等10個法案,[9]這些法案促使了日本企業集團化的趨勢,不少中小企業的經營活動被納入企業集團總體活動中,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縮短了產品的開發周期,同時加強了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專業化協作,集團企業的發展成為溝通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橋梁,緩和了兩者的矛盾。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雙重結構”的矛盾也在計劃實施之后得到了有效的緩和。6.提高勞動者報酬,著重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使國民收入更多地向居民傾斜。勞動者報酬在國民收入中占很大的比重,是初次分配結果是否公平的直接體現。日本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著重強調提高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重,使國民收入更多地向居民傾斜,重新構建了政府、企業、居民三者之間的利益合理分配機制,理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尤其是非常重視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包括農民、工人等,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提高廣大人民的需求能力,因為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后,有更高的邊際消費傾向。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后,日本的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勞動者報酬率)發生了非常顯著的變化?!皣袷杖氡对鲇媱潯睂嵤┲蟮?0年工業化進程中后期,勞動者報酬比一路回升,提高了近4個百分點,一直維持在45%左右的較高水平上,處于當時OECD國家前列。這與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工業化中后期階段實行的收入倍增計劃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奠定了日本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比較穩定的格局,為提高國民收入、建設和諧社會、縮小收入差距打下良好的基礎。[10]7.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在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過程中,日本政府注重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1961年實施《國民年金法》,這部法律保障的對象不僅包括被雇傭者,還包括自營業者等其他民眾,實現了全民保險。以后又相繼實施了《兒童福利法》、《身體障礙者福利法》、《社會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維持了最低收入者的生活,發揮了保障福利的機能,也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創造了有利條件??傮w來說,農民比工人補得多,欠發達地區比發達地區補得多。[11]在倍增計劃實施的10年間,政府社會保障支出每年增長18%,且社會保障支出占GDP比重自1961年執行計劃以來,迅猛上升的態勢與計劃執行之前的低水平增長甚至出現下降的趨勢形成了較明顯的對比,這足以說明了當時的政府為民生所做出的努力。雖然當時日本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并不完善,無法與同一時期的美意等發達國家相比,但在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下,維持了最低收入者的生活,發揮了保障福利的機能,是從貧窮救濟制度向貧窮預防制度的全面性轉變。[3](二)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成效與負面影響1.國民收入實現了翻番。由于“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有效執行,日本于1967年提前完成了國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標,1968年超過德國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1970年10年期的計劃完成時國民收入及國民經濟有了飛躍的發展。1960年以前,日本的國民收入緩慢增長,基本維持在10萬億日元左右,在1960年達到13萬億日元;在計劃實施之后的10年里,國民收入一路快速上升,以年均11%的高增長率提前實現了計劃的目標;到1970年,名義國民收入接近突破60萬億日元,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從GDP來看,在1960年之前,實際GDP增長率基本維持在7%~8%的水平;自計劃實施以來,實際GDP年均增長率高達10%以上(見圖5),有些年份甚至達到了12%的高水平。短短10年間,普通人的收入增長超過一倍。并且日本倍增計劃十分罕見和成功地實現了“經濟增長”與“國民增收”的同步協調統一發展。圖5日本1955~1970年名義國民收入、實際GDP增長率(單位:10億日元;%)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二章《國民經濟》。2.收入分配均等化,特別是城鄉收入分配均等化。二戰前,日本收入不平等程度一直在上升,至1940年,基尼系數甚至超過了0.6,日本成為十分不平等的社會。到了二戰以后,由于戰后經濟重建,基尼系數大幅下降。然而在1950年至1960年間,由于日本經濟發展方式存在諸多不利因素,基尼系數又重新開始回升,在1960年接近0.4的警戒線。在1960年12月提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并得到有效實施后,為日本社會帶來了共同富裕的結果。10年間基尼系數持續下降,到1970年基尼系數僅為0.256,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傾向逐漸加大,與二戰前形成鮮明的對比。在此階段,日本形成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社會。3.消費擴張拉動了需求,經濟增長帶來了就業增長?!皣袷杖氡对鲇媱潯庇行У靥岣吡司用袷杖?,擴大了內需。各種家庭耐用消費品的普及率高達90%以上。為了應對內需的大幅拉升,以出口為主的制造企業清楚地認識到了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隨之積極轉型以便應對國內需求的增長,促進了日本的家電、汽車等工業的迅速崛起。在計劃執行以前,日本的消費指數緩慢增長,消費指數基本維持在40左右;然而在計劃實施之后,消費指數快速上漲,至1970年消費指數已接近100。計劃的有效實施,是解決經濟消費低迷、內需不足的根本原因,使消費與當時的投資、出口“三駕馬車”一起拉動了經濟快速增長。此外,“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以來,經濟快速增長帶動了整個社會的就業,產業結構轉變使第一產業的勞動力逐漸向第二、第三產業過渡,工廠由于投資所帶來的設備更新引起了勞動力需求的迅猛增加,教育的普及帶來的國民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這些都意味著勞動者就業的增加。計劃實施的顯著效果是1969~1972年的日本失業率在世界各國中屬于最低的水平,是美國、意大利、韓國等國家的1/4,是瑞典、芬蘭等福利國家的1/2。值得關注的是,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時,也產生了一些始料未及的弊端。10年間,伴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物價出現了相應的上漲勢頭,高增長帶來了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從1961年至1970年,日本的平均通貨膨脹率為5.77%,10年間東京的消費物價上漲了76%之多。此外,經濟增長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農業發展衰退,社會中出現了一切向錢看的不良風氣。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刺激下的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是“畸形的”,存在著發展的不平衡和結構性矛盾———首先是迅速擴大經濟所造成的畸形性,其次是由于跟不上過于迅速的擴大經濟和結構變革而引起的畸形性。[12]日本20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出現的經濟低迷和至今依然揮之不去的麻煩,可能與之前令日本人一直驕傲的高速增長有一定關系。

結論與啟示

(一)研究結論日本經濟高度發達,國民擁有很高的生活質量,是全球最富裕、生活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這與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初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有密切的聯系。面對二戰后產能過剩、內需不足、居民收入低、收入差距大、失業率高、勞資關系緊張等問題,日本適時推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其重要舉措和基本經驗在于加大公共投資,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充實社會資本;引導產業結構升級,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促進對外貿易,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增加教育科技投入,提升人口素質,振興科學技術;緩和雙重結構,確保社會穩定;提高勞動者報酬,著重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使國民收入更多的向居民傾斜;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皣袷杖氡对鲇媱潯比〉昧伺e世矚目的成就,提前完成了國民收入翻番目標,形成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社會,引發了內需的啟動和消費結構變化,推動了產業結構升級,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但也產生了一些始料未及的負面效應,如通貨膨脹、環境污染、農業衰退、物欲橫流、發展的不平衡和結構性矛盾等問題。(二)啟示與建議現階段我國面臨的經濟增長問題雖然與20世紀60年代的日本有著高度的相似性,但是由于我國和日本所處的時代背景不同、所經歷的歷史沿革不同,所以在我國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時必須要深刻認識到一些制約因素,比如,我國勞動者素質與生產效率不高,制約了居民收入持久增長;政府的服務和管理水平較低,制約了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低收入群體特別是農民的增收困難,影響和制約了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經濟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難度加大,制約了經濟總量實現倍增;此外,我國現階段面臨著世界經濟和政治氣候的強烈波動和沖擊,經濟發展遇到了非常不穩定因素的挑戰,這些都有可能影響我們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方式和步伐,阻礙我們完成倍增計劃的目標。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其成功經驗對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1.限制大資本經濟壟斷,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場競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日本對中小企業發展給予了大力支持,緩解了二元結構,擴大了就業需求,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私人投資雖然增長很快,但卻大起大落,非常不穩定。特別是近幾年,有利可圖的行業基本被國有壟斷資本占據著,私人投資很難進入行政壟斷領域。因此,對我國來說,要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除了對企業實行一般的減稅、降息外,還要求政府向企業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務,特別是要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放松規制,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嚴格控制自然壟斷范圍。有些行業適當放松管制,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加強市場的競爭度,在分割行業壟斷勢力的基礎上扶植和培育新的競爭實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13]對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和領域,應進一步調整其分配關系,加強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透明度,特別是要對高管人員實行限薪,并嚴格控制其職務消費,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防止該行業與其他行業的收入差距過大。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融資難、擔保難,企業負擔重,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應進一步改善創業環境,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山梃b日本的經驗,限制壟斷資本,合理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減輕中小企業稅負,營造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加大財稅、信貸等扶持力度,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2.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根本目的是要實現國民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以達到國民經濟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借鑒日本成功的經驗,在我國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必須做到以保障民生為根本出發點,努力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歷史任務。[1]近些年來,我國勞動報酬占比卻持續下降,而資本、管理等其他要素的收益越來越突出。勞動報酬過低造成居民收入增長慢,嚴重影響了居民消費需求的增長,內需難以提高,阻礙了我國經濟結構由過度依賴出口轉變為投資、消費、出口共同協調發展。[11]借鑒日本經驗,在我國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應堅持以公平分配為中心,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居民三者之間的關系,將更多的利益向居民傾斜,做到國民經濟與國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向勞動者傾斜,做到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在初次分配領域實現公平、合理的分配。3.打破二元結構,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政府推行的相關農業措施成功地緩解了城鄉二元結構的矛盾,解決了農民增收困難的問題,拉動了農民的消費內需,大力促進了農業現代化、機械化的發展,農村人均收入甚至高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其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學習。我國由于二元經濟結構限制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特別是地區之間資源的市場配置作用,資源集中于大中城市、發達地區,以致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差異較大。為了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首先應該降低戶籍制度對人口流動的限制,努力消除戶籍制度壁壘,消除勞動力流動的各種障礙,讓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充分自由流動,為城鄉人口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讓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能夠正常地享受到城市的教育和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這一方面可以改善農村居民收入、統籌城鄉資源,另一方面有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出以及城鄉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其次,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基礎設施差距。第三,加快農業勞動力向非農部門轉移,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尤其是非農就業機會,以提高農民的非農收入。同時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和金融政策鼓勵城市企業雇傭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由此達到大幅度增加農村居民收入,從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目的。4.強化教育機會均等,加大人力資本投入,提升勞動者技能和人力資本水平。日本政府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執行中非常重視國民教育、重視人才的培育。日本在增加教育經費的同時還調整了其在各級學校中的分配,這種變化均衡了各地的教育資源,是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不斷改變的,為解決我國教育資源發展不平衡的現狀提供了啟示。借鑒日本經驗,我國要加大公共教育經費的投入,進一步增加人力資本投資,特別是要加大對低收入群體人力資本的投資力度,為每個勞動者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這是有效增加國民收入的重要舉措。由于貧困群體的收入低,只能維持基本的生存,低收入者難以負擔自身及其子女的受教育費用。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變這個群體的知識結構,提升人力資本水平,從而提高自身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受教育機會的平等在某種意義上是社會收入分配的起點公平。因此,要做到個人收入分配的起點公平,政府應擴大在教育方面的支出,特別要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使這些地區居民享受到同等的教育。政府要著重提高低收入地區農民的教育水平,這也是縮小地區之間農民收入差距的關鍵所在。建議中央和省級政府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2/3以上,以保證我國義務教育的公平性,減少或消除窮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僅可以解決個人收入分配的機會不均等問題,提高人力資本的收入回報,也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5.振興科學技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日本科研創新和技術進步對其國民收入高增長的貢獻率達55%,在倍增計劃中意義非凡。在發展先進科學技術方面,日本以引進國外技術為主,開發“自主技術”為輔的方針,先模仿歐美先進技術,消化吸收,然后再創新,從而形成自主技術。用較短的時間縮短了同歐美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逐步建立了獨自的工業體系,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利用技術紅利方面還有很大空間。中國應該學習日本引進先進技術的經驗,同時重視海外先進技術和中國人才的匹配。首先,政府應強化對科技工作的管理,改革科技組織體制,制定相應的科技基本計劃,從宏觀上系統地推進科技改革。其次,要重視基礎研究,促進產學研之間的良性互動。我國科技創新存在的兩大問題是基礎實力薄弱以及科技的實踐性不足,所以應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同時促進企業、大學以及研究所三者相互合作的科研體系,使科技研究的成果能夠有效地進入市場,創造出高附加值的產品。第三,要充分利用國際技術合作的機會,吸收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推進科研水平發展,從國際角度上加強國內科學技術事業的開發。6.建立健全社會保障與社會救助體系,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弱勢群體幫扶力度。日本在執行計劃期間對社會保障的支出大幅增加,國民普遍擁有較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享有較高的醫療衛生、教育與生活保障,逐步實現了全民保險的目標。相比之下,我國在社會保障方面存在著覆蓋面小、財力薄弱、管理落后等諸多問題。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中,應更加重視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鑒于農村貧困問題更為突出,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更為滯后,因此,首先應加快推進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建立不分城鄉、不分地區、不分年齡、不分性別和不分職業的全社會均能享受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次,建立統籌的社保賬戶。目前因為地方社保政策制度不統一,賬戶信息不共享,使得外地人和本地人在養老、醫療等多方面享受不同的待遇,增大了勞動力資源在地區間的流動成本,也削弱了社會保障的再分配調節作用,因此,建立統籌的社保賬戶非常必要。再次,完善對低收入群體的社會救助體系,對低收入者生活必需品實施最高限價,對低收入勞動者制定高于市場出清水平的最低工資,[14]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群的財政投入,由此提高社會貧困人群的收入,降低貧困發生率。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收入倍增計劃意義重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志性大事。民富才能國強。在當今國際國內政治經濟的復雜情境下,努力達成居民財富的快速增長既是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機提升綜合國力、增強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

本文作者:孫敬水黃秋虹工作單位:浙江工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