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改制實踐
時間:2022-05-11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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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是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解決農村各類社會矛盾和問題,最終歸結為廣大農民共享經濟改革成果,促進農民共同富裕和整體性社會生活水平提高的根本途徑之一。從2008年開始,臨安鎮黨委、政府把推進農村股份制改革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加速城市化發展進程的一項重要舉措,實施并推行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收購新模式,有效地破解了制約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瓶頸,最終解決了農村土地問題,推動了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
臨安鎮是建水縣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轄區內交通發達,玉蒙鐵路、晉思線、323線,通建、雞石高速公路等交通網絡貫穿境內。臨安鎮面積358平方公里,轄區內有19個村委會和10個社區居委會,111個自然村,262個村民小組?,F貫服路401全區總面積的有農村,區劃調整后,從原郊區劃入有戶籍人口53385戶150691人;農業人口97403,非農業人口54451。2011年,通過對全鎮19個村委會的“三資”全面清查,各類資產賬內外原值分別為:(1)固定資產:12743萬元;(2)在建工程:6839萬元;(3)集體預留用地:2284萬元;(4)各類債權:5705萬元。通過清查發現大部分資產集中在城郊、韓家、永善、紅廟幾個村委會的部分村民小組,都是城郊結合部的農村地區。近年來,臨安鎮19個行政村雖然有了一定程度發展,集體經濟的發展在全縣也處于領先水平。但是,在承接城市化發展的要求上,在土地經營模式、組織結構、管理體制等層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影響并制約著全鎮經濟的整體性發展。臨安鎮農村和全國其他地區一樣,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將土地承包到戶,1999年在全鎮農村地區進行了二輪土地延包。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因工業化建設步伐的日益加快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在城郊結合部的農村地區,耕地資源在急劇減少,農業產值的比重在不斷下降,集體土地因城鎮化建設被征用,從而引發出農民無地或少地的現象,乃至產生了“無地村”、“無地戶”的發展局面。因此,明晰和界定集體產權,是解決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集體資產的嚴重流失,保護農民的切身經濟利益,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分配制度和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模式,不斷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舉措之一。根據農業部、省、州、縣相關文件精神,2008年6月臨安鎮率先在條件比較成熟的城郊村委會第二十三村民小組推行了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成立了股份合作社,212人成為股東;2011年10月,臨安鎮第二家股份合作社在韓家村委會第一村民小組掛牌成立,739人成為股東;2011年12月,臨安鎮的第三家股份合作社在城郊村委會第十二村民小組成立,554人成為股東。近三年來,城郊村委會第二十三村民小組的股民每年人均分紅3000多元,每戶達10000多元,村民享受到股份制改革所帶來的切身經濟利益。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的主要經驗
臨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股份合作社改革中,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提出申請。根據本小組的情況,村民小組長按照社員的意愿提出進行股份制改革的申請,由村委會代為上報鎮政府,鎮政府批復后,在村委會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由本級組織相關人員參與的股份制改革領導小組,參與具體的籌備工作。
2.清產核資、進行專項審計。聘請縣政府農村經濟審計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審計,根據審計工作的相關程序明確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情況,對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并進行相關賬務的處理。清產核資是整個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重點,也是群眾關注的焦點,清理工作以核清現有家產,理清村里的一些歷史舊賬等遺留問題作為宗旨。同時,將清核的結果以召開群眾大會和利用村務公開欄的形式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的質詢,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予以調整,最終結果經村民代表簽字確認。
3.資產量化。根據審計工作報告,明確本村民小組的經營性固定資產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總額,兩項合計再減去相對應的負債后即為可量化的資產總額。
4.股東資格認定。凡屬本社戶口,在股份制改革確定的時點以前出生或正常遷入,享有分配權且健在的人員都是本股份合作社的股東。股東資格的認定通過召開社員大會或利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進行確認。
5.股權配置與量化:設立集體股和個人股。臨安鎮已改制的三個村民小組集體股占總股份的比例為25%,個人股比例為75%。集體股是指村民小組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后歸股東共同享受股權利益的股份;個人股是指村民小組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后按規定分配給本社股東個人的股份。各村委會根據村民小組的具體情況對個人股的分類有所不同,可以界分為兩種形式(:1)城郊村委會:基本股和村齡股。基本股是指在股份制改革確定的時點以前出生或正常遷入,享有分配權且健在的人員所享有的股份,具體配股數量按1998年12月31日二輪延包以前、2001年12月31日以前、股份制改革確定的最后時間三個時點進行不同比例的配股,分別配置60股、45股、30股;村齡股是指在1982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分有承包土地且健在的村民所享有的股份,股份配置為10股。(2)韓家村委會:土地股和人口股。土地股是指在1982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分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村民享有的股份,每人配置土地股45股;人口股是指在在股份制改革確定的時點以前出生或遷入本社,現健在且享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權的村民享有的股份,每人配置人口股55股。
6.股權界定。在股份制改革確定的時點以前出生或遷入本社,現健在且享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權的人員,都屬于本社股東。原非本社人員,因各種原因戶口遷入本社的外插戶、空掛戶或在遷入本社戶口時已明確不享受集體分配的村民不予配置股份。
7.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根據相關程序,成立股份合作社,組建法人治理結構,頒發股權證書。
8.股份分紅。董事會根據當年的收益情況,認真做出財務報告,制定股份分配實施方案,接受監事會的監督。紅利的分配總額為總收入扣除繳納各種稅費后的余額。股份分紅,堅持多有多分、少有少分、虧損不分的原則。個人股的紅利按同股同利的原則全部分配到股東個人,但股東一旦有勞教、服刑、戒毒和計劃生育懲治等特殊情況,分紅全部歸本社集體所有。集體股紅利的30%用于集體擴大再生產,70%用于日常業務支出以及年滿60周歲以上老年人群體的社會生活補助以及公益性事業等開支。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1.有效地解決了土地經營權的收購。土地問題是事關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根本問題之一。能否解決好土地問題,是農村改制成功與否的主要標志。城郊村委會第十二村民小組緊緊抓住土地問題這個關鍵環節,堅持“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尊重民意、兼顧公平”的原則,創造性地實行了土地經營權的收購,并將土地經營權轉化為股份合作社可予以量化的資產新模式,有效地解決了土地這個根本問題,為其他村民小組下一步的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
2.失地農民的社會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確保了城郊農村地區的社會穩定程度。對每一個農村家庭來說,股份合作社一年近萬元的分紅已能維持最為基本的社會生活費用開支。
3.實現了多渠道增收的最終目的,推動了村民的共同富裕。改制后,村民變股民,確定了股份“生不增、死不減、進不增、出不減”,并受物權法保護的股份這個“恒產”,以后年年可以按持股額進行分紅。因此,股民有了“穩產”,真正實現了“有恒產才有恒心,有穩產才有穩定”的社會穩定功能。
4.提高了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水平。改革后形成了“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董事長”的經營管理模式,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并實現了民主化、科學化的決策方式;經營方針、重大投資項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務經股東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創新了經營管理機制,推動了集體經濟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股份合作社股東普遍反映,股份制改革以后的投資決策,比以前更為慎重,投資項目的成功率也比原來要高得多。
5.明晰了產權,探索出一種公有制資產配置的有效實現形式。集體資產折股量化以后,明確了集體資產的產權主體,使農民明白自己所擁有的資產份額。這不但有利于加強對集體資產運營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而且有利于保障股東的合法權益。經過股份制改革的村民小組,出現了“三多三少”的喜人景象:提合理化建議的多了,發牢騷、講怪話的少了;要求增收節支、提高分紅水平的多了,希望組織旅游、多搞福利的少了;關心集體經濟發展的多了,損害集體利益的少了。
6.有效地杜絕了各類社會矛盾隱患,推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對違法違規,對老人、子女及直系親屬不盡社會責任和義務的股東,在紅利的分配上制定了限制性條款。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存在的問題
臨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處于摸索階段,在改革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和解決好的問題。
1.股東資格認定不統一、不科學、不合理。韓家第一村民小組在股東資格的認定上對分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村民不管是外遷參加工作或死亡一律認定為股東,這一做法不科學,也不合理。對一個鄉鎮來講,股東資格的認定應一致。
2.在集體股與個人股分配比例上,集體股比例較小。
3.在個人股的股份配置上,應盡量平等科學量化。韓家第一村民小組的土地股與人口股配股差別太大,分有承包土地的股東配股為100股,而無承包
地的僅為45股;城郊村委會的小組在不同時點出生或遷入的股東配股數量不一致,有明顯區別,基本股配股應追求平等科學量化。
4.紅利的分配存在問題。紅利的分配總額為總收入扣除繳納各種稅費后的余額,這種說法不明確,應進一步細化為:總收入—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集體股紅利的30%用于擴大再生產,這一比例偏低,應適當提高,增加集體積累,購建更多的固定資產。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的建議
1.科學發展觀是改制的根本指導思想??茖W發展觀第一要務是發展,推進農村改制就是為了推動發展。在改制工作中,指導各村民小組成立股份合作社,制定長遠發展規劃,實現公司式運作和集約化經營模式,推動了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
2.加強黨的組織領導是確保改制成功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證。在改制工作中,縣、鎮兩級都應成立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明確思路,制定方案,定期召開協調會并協調解決問題,保證了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3.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理論與實際操作的培訓,造就一支懂理論、會操作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骨干隊伍。產權制度改革后要注意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堅持創新。
4.充分尊重民意是改制工作得以順利推進的關鍵環節。農民群眾是改制工作的社會主體。推進農村改制,涉及到農民群眾的根本經濟利益,改不改,如何改,都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改制各個環節都讓群眾廣泛參與,接受群眾民主監督,實行民主決策,最終得到了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擁護。
5.實現村民共同富裕和整體性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改制的最終目標。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重要體現方式,也是廣大群眾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改制后,不斷加快城鄉統籌發展步伐,壯大集體經濟實力,股民按股份進行分紅,取得了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實現了多渠道增收的目的,促進了村民的共同富裕和社會生活水平的整體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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