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領導經濟職責審計

時間:2022-05-13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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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領導經濟職責審計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項有效措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提出并逐步發展起來的,是審計領域的一個新的課題。2008年上半年,我們石化街道財務審計科對部分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對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干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結合實際,我就此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實效性不強。

“先審計、后離任”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則。一般來講,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其作為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評的依據,同時將審計結果列入干部考核檔案。由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所處環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都是在領導干部換屆換崗的時候進行的,往往都是“先離任后審計”,即組織部門在考核任用干部時,沒有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用人與審計脫節。這種“馬后炮”式的審計,給審計人員核實問題、搜集證據、征求意見、處理問題、落實結論等帶來諸多不便,審計報告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作用也無從發揮。特別是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給追究責任帶來了困難。

2、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不足。

⑴、財務收支是橋梁,責任到人是結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審計法人、評價自然人”的活動,它的著眼點是人,由事及人,單位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只是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橋梁和中介。因此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除按照財務收支的有關內容及規定程序操作外,還必須將財務收支的結果進行提煉和升華,要把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內容和問題落實到領導干部個人頭上,也就是李金華審計長所說的: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支結果的人格化。

⑵經濟責任和資金活動的關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圍繞“經濟責任”這條主線開展的,財務收支審計是以“資金活動”為著眼點的,經濟責任涵蓋財務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各項經濟指標還處于摸索階段,只陷于對單位的收支審計,而對領導干部的宏觀經濟目標、決策、管理等內容涉及較少。有限的審計資源難以應付工作量日漸增大的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政策難以落實,審計工作思路和具體的審計技術方法面臨新挑戰。

3、審計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財務審計科是“2塊牌子1套班子”,審計人員又是財務人員,在完成日常財務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內部審計工作。由于時間和自身建設的限制,可能對審計工作的質量有一定的影響。

三、建議和意見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協調力度。

⑴作為負責牽頭的組織部門,平時多與紀檢、審計等部門了解、溝通,并督辦工作進展的情況;各事業單位、部門也要及時、準確地將掌握的問題、工作進展情況向組織部門報告,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更突出、對問題的監督更及時,形成對審計對象進行動態監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內審計的力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有利于實現監督的及時性和連續性,變被動為主動,進一步將監督關口前移。要達到這個目標,必須要遵循兩點:一是通過任期內的審計積累相關資料,在干部調任時盡快拿出審計意見,縮短調任時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以解決“審”、“任”的銜接困難;二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根據部門和領導干部任職情況,引入現代技術手段,建立年度審計檔案,儲存、利用常規審計成果,使經濟責任審計由“離任算賬”變為年度考核。

⑶要狠抓落實,實行責任追究;要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的制度。對審計對象限期整改,對久拖不辦或拒不辦理的,要依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2、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一是要發揮審計監督在查處腐敗中的作用,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熟悉財政財務、精通查賬的優勢,逐步建立起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二是要發揮監督審計在預防腐敗中的作用。審計部門要堅持“審、幫、促”相結合,積極探索對經濟領域里帶有普遍性、傾向性或者某些制度、政策方面帶有缺陷性問題的分析研究,提出在制度完善、加強管理,健全機制等方面的建議。三是要發揮審計監督在權力監管中的作用。要在審計監督過程中關注領導干部的決策行為,及時提出促進管理和改善決策的意見和建議,提高領導決策水平;要推行審前公示制和審計結果公告制,接受群眾監督。

3、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相結合的作用。為緩解審計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將資金量小的事業單位由內部審計承擔,將資金量大的事業單位及企業由社會審計組織承擔。審計部門由以前的獨立承擔任務,轉為對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組織進行監督的功能。這樣既緩解了審計時間緊、人員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審計部門搞好責任范圍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