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市場經濟制度下加強藥品引進管理

時間:2022-03-01 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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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市場經濟制度下加強藥品引進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發展與完善,昔日藥品流通的三級調撥和批發格局已從形式和內容發生較大變化。藥廠生產的藥品可通過各種渠道直銷醫療單位和藥品經營網點,尤其做新藥推銷更是“超常規”發展。這對于活躍和繁榮醫藥市場、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藥品價格、方便醫療一單位和患者、推廣使用新藥無疑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藥品推銷隊伍異軍突起,推銷商、廠商如雨后春筍無序增長與競爭,影響著藥品的正常流通,干擾了醫療單位的正常秩序。

1.藥品推銷隊伍的現狀和問題

1.1推銷人員成份復雜可謂“百花齊放”。工、農、商、學、兵、政、黨等人士共參與,醫藥、工商、稅務、物價、工會、婦聯、計劃生育等部門齊上陣。他們所持有的證件多是由廠方提供一套“三證”復印件(合格證、許可證、營業執照),再加上聘書,辦一個臨時工作證即可,據了解這當中絕大多數推銷人員未通過資格審查和上崗培訓。

1.2推銷員素質低、專業知識差絕大多數藥廠只要求應聘人員提供學歷或職稱證書復印件,而規模不大的小廠只要能為其推銷藥品,便可為推銷員辦理一切手續。因此,這類人員對藥學、醫學及藥品法規知識非常匾乏,有的連自己所推銷的藥品名稱都認寫困難,屬于哪類新藥也不知曉,更談不上正確介紹藥物的成份、藥理作用、主要用途及毒副反應等。

1.3推稍手段五花八門有的通過召開所謂新藥新聞會推銷藥品;有的堂而皇之直接深人門診和病房接觸大夫做“人的工作”;也有的通過贈送禮品或直接給大夫提取“開方費”,以達到銷之目的。

1.4價格混亂擾亂市場一是由于推銷渠道不同造成價格懸殊;二是推銷手段不同造成價格差異;三是定價標準不同,造成同一品種因產地不同而價格不一。

1.5改頭換面,老藥變成“新藥”有的藥廠由于受利益的驅動,本身無新藥研制和生產,將老藥改頭換面,或者改變劑型,或者復方制劑增加某種成份,即作為新藥投向市場,推向醫院。

2.我院對新藥推銷商所采取的對策我院系二甲綜合醫院,具有一定規模,為了整頓和規范推銷商的商業行為,加強對新藥流通環節的管理,為病人提供安全、合理、經濟、有效的藥品,我院于今年七月份出臺了《新藥引進審批管理辦法》,使醫院在新藥引進工作中做到選擇有原則.審批有手續,采購有計劃,使用有反饋。避免過去新藥中請盲目性,采購隨意性,使用泛濫性。同時,有效遏制了推銷商‘’滿天飛”“游擊戰”的現象。具體做法是:

2.1建立健全新藥審批機構

醫院成立藥事委員會領導下的新藥引進審批小組,醫務科長任組長,成員主要由藥劑科高、中級職稱專業人員組成,日常工作在藥劑科。小組定期學習藥政法規及文件,掌握新藥信息動態,討論和解決新藥采購、供應、使用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

2.2規范新藥引進審批程序

凡來我院推銷新藥的推銷商,首先到藥劑科領取一份“新藥引進申請登記表”,填好后連同新藥有關資料、“三證”復印件、藥品價格批文等交藥審小組秘書統一管理,進行分類,適時召開新藥審批會.通過后由藥審小組在登記表簽署意見推薦到有關臨床科室??剖矣懻摵筇顚憽靶绿厮幤焚徣松暾埍怼保浛浦魅魏灻?,交藥審小組秘書報請藥事委員會最后審定,藥劑科根據批準數量安排采購。

2.3選擇合法藥品供應商

我院自1993年規定,藥品原則上不從藥廠直購,必須從取得“三證”的合法國家二級醫藥批發部門進貨。因此,對于審批同意進院的新藥也一律從與我院簽訂業務合同的醫藥公司(站)中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從未取得“三證”非法從事藥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發生任何業務關系,從而凈化了我院藥品進貨渠道。

2.4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我院在藥品采購工作中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并堅持“質量第一、價格合理、讓利公開、送貨及時”的十六字方針,本著質量效益的原則,花最少的錢購買最適當、最安全、最有效的藥品,對違反《藥品管理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廠商,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在我院的推銷權。同時,對有上述行為的醫務人員,醫院將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從而,規范了我院藥品購銷行為,維護了我院正常的工作和醫療秩序。

2.5定期評估新藥

對已經在我院臨床試用的新藥,達到半年時間后,要求由使用科室填寫“新特藥品使用信息反饋報告表”,交至藥審小組,對其臨床療效、不良反應進行客觀評估,以決定是否停購、再購或進人我院基本藥目。這樣一來,使新藥審批、采購、驗收、使用等環節都滲透了制約機制,推動著我院藥品管理工作沿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