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平等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06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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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雖然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有著質的區別,但它畢竟是現代市場經濟中的一種,必然具有現代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所以市場經濟中影響公平的各種因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同樣會發揮作用。
我國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市場機制的運作帶來了效率的提高和經濟的快速增長,同時也出現了百姓收入差距的進一步擴大,兩極分化日趨嚴重,造成較為普遍的不公平感。由于傳統體制及信用觀念的慣性作用,不少國有、集體企業仍把從銀行借款及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當做“國家資金”使用,政府部門仍然熱衷于干預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而且都不愿或不必對借貸資金的償還承擔嚴肅的責任。這時市場的發展對平等提出了愈來愈高的要求。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作重要講話時,把平等提得很高,比此前任何時候都更加強調公平的位置。他說:“要在繼續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為突出的位置。”在市場經濟如果談不到平等經濟活動就無法健康發展。
二、制約市場經濟平等發展的原因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私人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同樣存在,并會導致分配上的差距。由于價值規律的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同樣是無情的。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生產者,由于資金、技術、質量、服務等方面的差距,其勞動得到社會的承認的狀況必然是不同的,因而所得利潤、可供分配的個人消費品都不可能相同,有時差距還十分巨大。
2.當前我國還沒有建立一個競爭機會平等的機制,真正做到競爭活動的參與、競爭規則的公正、競爭過程的透明、競爭結果的有效。作為市場主體的不同企業在市場中法律地位不平等,權利義務不一樣。我國目前的企業立法首先有涉外、國內之分,其次有不同所有制之別。與此相配合,則是在人、財、物生產要素的配置上和產、供、銷安排的待遇上的區別對待。從而造就不同等級企業在競爭起點,待遇和機會上的不平等。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國建立平等市場經濟體制的任務比西方任何一個國家都要艱巨。
3.政府部門過多強調行政管理,滋生了行政權力的膨脹和濫用。行政權力的隨意干涉,造成了部門、行業分割和地區封鎖。各部門、各行業唯我獨尊,利用權力資源對市場實行封鎖和壟斷,剝奪了非本部門、本行業的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機會,制造了本部門、本行業經營者與非本部門、本行業經營者經濟條件的不相同,嚴重損害了公平競爭。[1]
三、發展市場經濟建立公平競爭的對策研究
市場經濟得以形成和發展的前提是承認市場主體作為商品生產者和交換者獨立平等的地位。自由平等是市場經濟發育的基礎,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我國的市場經濟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之上的市場經濟,它必然要求市場競爭的前提、過程和結果都必須遵循一定的公平原則,以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有的平等性。在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化的大變革時代,應當摒棄傳統的狹隘平等觀念,樹立一種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平等觀點,即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如果要正常運行,就必須保證交換者的平等地位,交換行為的意志自由,以及交換的等價性[2],使全社會造成一種普遍的機會平等的氣氛。具體說來,理解下面幾點是特別重要的1.從市場經濟的前提來看,當資源參與市場的分配,那么誰占有的資源越多,所獲分配也必然越多,從而與他人形成一定的差距。如不同地區擁有的不同自然資源、政策資源,不同分工形成的不同的智力資源、城市與農村之間存在的不同的機會資源、企業主與雇工擁有的不同的資本資源等等,參與分配時得都會形成較大的差距。所以首先要解決不同市場主體所占有資源的不同會導致分配結果的差距問題。
2.市場經濟條件下,平等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礎上的,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恩格斯指出:“在社會發展某個最早的階段,產生了這樣的一種需要:把每天重復的生產、分配和交換產品的行為用一個共同規則概括起來,設法使個人服從生產和交換的一般條件。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后來變成了法律?!盵3]環境公平是市場機制順利運行的條件,是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保證。正如美國經濟學家布坎南新所說:沒有合適的法律和制度,市場就不會產生任何體現價值最大化意義上的效率。[4]
3.我國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不是以革命的方式、而是以改革的方式進行的。這就是說,它不是在政權發生更迭的條件下急速地進行,而是在原有的執政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實現。政府通過制定法令、制度、標準等形式確保市場機制運行的基本秩序,確保市場交易的效率與公正性。但轉型時期的政府既必須保持相當大的權力,又必須高度重視來自政府內部的反對改革或假借改革之名謀取私利的行為。[5]避免指政府部門始終以“超人”自居。強調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和要求政府職能轉換,政府部門是為企業和全體公民服務的“仆人”并非無它經濟就無法運轉。打擊在“放開搞活”幌子下行政權力進入市場、權錢交易、大肆“尋租”等問題。使不同所有制經濟,不同行業和產業部門、不同經濟區域之間規則統一、待遇相同、機會均等,使經濟運行規則和政府的管理行為真正規范化。
和諧社會是公平、正義的社會,它是由物質方面向精神文化乃至倫理道德層面擴展的社會狀態。其最大的特點就是要求經濟發展和社會平等必須相互適應,兩者的關系猶如自行車中的兩個輪子,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論文關鍵詞]市場經濟平等政府法律
[論文摘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道德,法律和經濟有著緊密的聯系方式。市場經濟得以形成和發展前提是市場主體的平等。平等與市場經濟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
參考文獻
[1]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法律主體的重新架構[J],劉繼峰,當代法學,1997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93頁
[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538-539頁
[4]布坎南,《自由、市場和國家》,第79頁
[5]吳敬璉,《中國:政府在市場經濟轉型中的作用》河北學刊2004年7月第24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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