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生態經濟論文
時間:2022-08-20 05: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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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市場經濟體制是生態與經濟一體化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它既是一種新的經濟體制,又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它是在可持續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經濟觀指導下,克服傳統經濟體制的根本缺陷和主要弊端的基礎上形成的,是一種符合生態文明發展觀要求的嶄新的經濟體制。它的運行是要把現代經濟社會發展轉移到良性的生態循環和經濟循環的軌道上來,實現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相互協調與可持續發展[3]348~349。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體制,必須要建立和完善能夠體現生態價值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傳統的市場經濟體制最大的弊端是它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并會導致社會內部嚴重的兩極分化。要避免傳統的市場經濟體制對生態環境和公共性自然資源的破壞與浪費,就必須改變自然資源不能反映市場價格的制度安排,使生態產品具有相應的價格,以實現生態經濟建設者的利益補償。該制度的重點應該包括[5]11:一是建立真實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系、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機制。目前,我國資源性產品(石油、天然氣、水、土地、電力、煤炭)價格大多數由政府控制,整體價格偏低,沒有真實地反映市場的供求。不但難以對地方政府和企業起到節約使用資源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反而由此產生了大量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建立科學合理的產品價格機制,本質上就是建立一個資源產品價格反映資源稀缺和環境成本的機制。這種價格機制要求盡快明確政府職能,建立合理的政府補償機制。通過完善資源價格體系結構,將資源自身的價值、開采成本、環境代價等均納入資源價格體系,為資源有償使用的實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快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建立邊界清晰、權能健全、流轉順暢的生態資源資產的產權制度。自然資源產權界定及產權關系不明晰,容易導致因爭奪資源而發生沖突,破壞資源礦產;容易導致資源的流失和生態環境的破壞。因此,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產產權制度[6]。三是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生態補償機制是這樣一種經濟制度:通過制度創新實行生態保護外部性的內部化,讓生態“受益者”付費;通過體制創新增強生態產品的生產能力;通過機制創新激勵投資者從事生態投資,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這一制度的實施,既離不開市場機制,又離不開政府的強制力和執行力。因此,必須按照責、權、利相統一、共建共享、政府引導與市場調控相結合和因地制宜積極創新的原則,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長效機制,推動區域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體制,既要反映中國國情、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和社會主義經濟本質,又要體現可持續發展經濟體制的一般性。我國的基本國情:生態環境嚴峻、資源匱乏、社會環境問題嚴重,這迫使我們不得不加快進入生態市場經濟社會。自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陸續提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社會,倡導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最近又提出實現中國夢。政府提倡的這些問題,正是我國當前最嚴峻從而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因此,我們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努力朝著可持續發展經濟體制邁進。可持續發展經濟體制的本質特征就是生態與經濟相結合,生態與經濟一體化,生態凌駕于經濟之上,生態系統為人類提供的服務有時可能比為我們提供的產品更有價值。從長遠發展趨勢來看,生態經濟將成為21世紀的主流經濟形態。這種新經濟形態的運行過程能夠保證:堅決反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去謀求發展;堅決反對以犧牲當前的發展去危害長遠的發展;堅決反對用局部的發展去損害整體的發展;堅決反對用自身的發展去剝奪他人的發展。在新的生態市場經濟體制下,能夠實現人類自身價值和自然界價值的統一,當代人的發展權和后代人發展權的統一;能夠實現“生態—經濟—社會”三維復合系統的協調發展[7]。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體制,不僅要把物質文明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軌道,而且要把生態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軌道;不僅要把經濟系統中的全部經濟社會生產與再生產納入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軌道,而且要把生態系統中某些自然生態生產與再生產納入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軌道。黨的十八大總部署,明確提出要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這樣,我們要建構的社會主義生態市場經濟體制,不是孤立地建立在經濟系統的生產和再生產領域的經濟體制;而必須是建立在能夠使“五大建設”協調發展的經濟體制,強調“五大建設”均衡發展、可持續發展和以人為本的生態市場經濟體制。
2建立能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有機統一和最佳結合的生態經濟制度制度是由正式約束、非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共同構成的。生態經濟制度建設必須遵循生態學原理,特別關注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工業文明的發展目標是單純追求GDP,用消滅生態價值來創造經濟價值,在獲得最大量經濟效益的同時,毀滅了巨大的生態價值。整個社會的生產和再生產過程,始終是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和經濟資源,達到盡可能地更多的自然資源轉化為物質產品的目的。人們把追求經濟效益作為唯一目標,忽視生態上的要求,這種在生態上的巨大缺陷不僅不能實現經濟增長或經濟發展與可持續性的有機統一;而且造成了當今巨大的生態危機,更談不上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和最佳結合。伴隨著人類對工業文明的反思,人類要擺脫這場生態危機,呼喚一場文明形態的全面變革。這場變革就是生態文明的轉型,以生態文明取代工業文明成為人類歷史發展不可逆轉的必然選擇。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對生態環境問題日益重視。理論界和社會各界開始對人口、資源、環境等問題進行新的思考,政府也積極采取各種措施推動環境保護及生態文明建設。1983年,環境保護被確立為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環境保護觀念開始深入人心。到2007年,建設生態文明寫進黨的十七大報告,我們黨開始將生態文明建設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要求,并提出要使“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建設已經上升為執政黨治國理政的重要戰略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更高的戰略層面,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并列。生態文明戰略地位的提升,體現了黨對生態文明建設認識不斷深化,生態文明建設實踐在不斷深入,建設生態文明自覺性在不斷增強。同時,黨的十八大報告還提出:“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的嶄新概念,將生態文明提升到了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特定時代的高度。站在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這樣一個高度,我們清楚地知道,生態文明新時代應該具有以下本質特征:(1)生態時代不僅是人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而且是人與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這兩種發展關系是相互依賴、互相制約、互相作用的有機統一;(2)生態時代的人與自然環境的協調關系是人與社會的社會關系,人與社會環境的協調關系是人與人的生產關系;(3)人與自然的協調關系,是生態時代的自然屬性,人與人的協調關系,是生態時代的社會屬性。這兩種屬性的有機統一,構成了生態時代的本質,這兩種屬性的協調發展,形成了生態時代的自然史和人類史,并推動生態文明從低級向高級不斷發展。因此,生態時代的本質特征,就是把現代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移到良性的生態循環和經濟循環的軌道上來,使人、社會與自然重新成為有機統一體,實現生態與經濟協調與可持續發展[8]。在生態文明的新時代里,我們要以“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為目標。要想給我們子孫后代留下更藍的天、更綠的地、更青的山、更凈的水,我們必須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明確要求。堅持生態立國的基本國策,堅持生態優先發展的戰略方針,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針,是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機統一和最佳結合的生態經濟制度。生態經濟是一種與地球的生態系統保持和諧關系的經濟,是人們在為實現自身利益努力的同時,將更加關注生態利益、社會利益和他人利益。生態市場經濟是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相結合的經濟,能夠正確反映生態系統的商品和服務的價值和全部成本,能夠有效地克服傳統市場經濟發展中不顧社會成本、環境代價而一味追求經濟效益的缺點,使發展經濟、保護環境、優化生態辯證統一起來并實現三者協調發展。因此,貫徹和落實“生態立國”的基本國策和生態經濟優先發展的根本方針,其實質就是經濟社會活動全過程的生態化變革,其目的就是生態與經濟一體化的整合過程[5]11。
3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
我國是一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發展中國家,目前正面臨著發展經濟和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如果沒有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備的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法律制度體系,都將嚴重制約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制度框架,但轉軌中的經濟體制依然制約和扭曲了自然資源的配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資源被無償甚至廉價使用,這不僅導致了資源危機、能源危機和生態環境危機,也助長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目的在于打破資源環境瓶頸制約,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水平。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原則、目標等深刻地融入和全面貫穿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生態文明建設對法律法規方面有更高的要求,現有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與生態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適應。因此,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必須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新理念為指引,以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觀作為生態立法的基礎,運用生態學的觀點將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作為以一個有機整體來加以考慮,構建一個標本兼治的環境立法體系,借助法律手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決貫徹國家和地方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在科學預見的基礎上超前立法、加快立法。建立和完善符合生態文明建設需求的法律體系。在各種經濟立法中要突出生態文明的內涵,使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在經濟法律體系中得到充分的體現。在建設生態文明的新時代里,我們不僅僅滿足于對現有法律法規的修修補補,而必須在全面梳理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徹底清理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規定。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立法。我國環境法制建設起步較晚,存在許多問題。我們現在特別缺乏一種能使“三個目標”(生態目標、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三種效益”(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和最佳結合的法律制度安排。因此,我們必須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國情,根據時代法制要求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根據生態目標優先、生態效益優先的鐵的原則,完善現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要使制度安排得到實施,就必須建立起完備的符合生態市場經濟要求并且具有高度可操作性能的司法體系。建立和加強生態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根據市場經濟體制下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根據時代法制要求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根據生態目標優先、生態效益優先的鐵的原則,完善現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同時要使法律制度得到貫徹實施,就必須建立起完備的符合生態市場經濟要求并且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司法體系。沒有這樣一種司法保證,生態市場經濟社會的生態效益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加大環保管理機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力。加快制定部門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修訂和終止那些不適應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經濟政策法規,創建有利于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經濟政策法規。加快制定有關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監測等專門法律法規。健全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對現有的環境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進行修訂,使環境標準與環境保護目標能夠做到相互銜接、協調和配合,減少和盡量避免相互矛盾。對一些不適應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經濟政策法規重新修訂,創建有利于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的經濟政策法規。
作者:高紅貴汪成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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