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型金融發展循環經濟論文

時間:2022-03-31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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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型金融發展循環經濟論文

摘要:

本文通過對山西省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典型實證分析,針對當前資源型地區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從政策層面探討在新的經濟增長背景下,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應建立怎樣的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和金融資源配置機制。

山西省屬于典型的資源型地區,全省煤炭產量占全國的1/4以上,焦炭產量占全國的40%,與煤炭關聯建立起來的煤炭、焦炭、冶金、電力等傳統產業產值占到全省工業產值的80%,提供的財政收入占到全省的一半以上。本文通過對山西省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典型實證分析,針對當前資源型地區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從政策層面探討在新的經濟增長背景下,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應建立怎樣的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和金融資源配置機制。

2006年5月,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與山西省環保局聯合出臺"停貸治污"政策,在限制污染企業授信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對呂梁、孝義市等27個焦化項目發出風險提示后,各家銀行立即停止了對相關企業的貸款,在全省起到了很強的警示作用。2006年,全省有500多家污染企業由于達不到環保標準,貸款申請被拒絕;還有50多家企業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投入資金添置環保設施,在達到環保標準后,其貸款申請得到了銀行的批準。最近,省環保局又開列了117家污染企業名單。對此,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已要求金融機構,立即停止向其發放新貸款,并對原有貸款進行清收。同時,山西各市人民銀行中心支行都分別出臺了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優化信貸結構,大力支持煤炭產業鏈、煤化工、環境治理、高新技術工業園區等循環產業的工程建設和企業經營。

金融機構在給予重點企業、項目貸款優惠利率政策,加大信貸投入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手段和方式,提高金融服務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的同時,還面臨的著許多問題。

其一,循環經濟資金投入仍顯不足,缺口較大。如大同市3個全省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塔山工業園區、大同醫藥工業園區、陽高龍泉工業園區),共計93個核心項目,總投資近350億元,其中計劃企業自籌92億元,約占26.5%,需融資258億元,占全部投資的74.5%。呂梁市柳林縣高紅工業園區承載7個循環經濟項目,總投資需112.9億元,其中企業自籌資金64.9億元,后期工程尚需資金48億元。

其二,缺乏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專門政策。循環經濟項目大多具有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社會效益明顯的特點。目前,環保、稅務等部門多采用費用返還、所得稅抵扣、增值稅免征等方式對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項目給予支持,但對金融部門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可能出現的風險缺乏相應的財政貼息等補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部門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容易形成在循環經濟發展支持上的商業信貸缺位。

其三,循環經濟發展的融資機制還不健全。目前,山西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金融手段相對單一,主要是依靠銀行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信貸投入,給予利率優惠,以及限制對污染企業的授信等間接金融手段,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股票市場融資、債券市場融資、基金市場融資和開發性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夠。如循環經濟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權還比較困難,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予以扶持,還沒有設立專門用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投資基金,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支持還沒有對循環經濟基礎項目長期建設過程中的商業信貸缺位形成有力補充等。

其四,金融機構放貸"短期化"行為明顯,導致循環經濟產業鏈啟動難。循環經濟的正常運轉與發展,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工程投資,且要經歷較長的時間周期。但目前,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短期行為日益明顯,企業難以獲取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來啟動和完善產業循環的各個環節。

其五,金融機構支持循環經濟產業鏈結構單一,影響了新興產業的發展。從山西全省情況看,金融機構支持循環經濟發展還主要集中在傳統的優勢產業上,而對新興產業以及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涉足較少,對能源的綜合開采率和回收利用率還略顯低下。

對于這些問題,筆者建議,必須加強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和政策支持。為鼓勵和支持資源型地區優先發展循環經濟,中央銀行應充分發揮宏觀調控職能,制定和出臺相關政策,為資源型地區發展循環經濟提供政策支持??梢钥紤]逐步探索實行結構性的差別利率政策,嚴格實行扶優限劣措施,對科技、環保等可持續發展產業實行低利率政策,確保綠色、環保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同時將支持循環經濟的因素納入商業銀行的業績評價機制,使之成為評價商業銀行經營績效的重要因素,激發商業信貸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積極性。中央銀行分支機構在傳導宏觀貨幣信貸政策時,應注意多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及時了解轄區內循環經濟發展情況和相關資金需求,通過"窗口指導"向轄內金融機構推介循環經濟重點建設項目,并通過制定相應的信貸考評辦法、地區信貸工作指導意見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循環經濟產業的信貸資金投入。

建立和完善循環經濟非銀行融資支持機制

一是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優先支持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上市融資,優先支持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上市公司增發新股和配股,優先核準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和建設項目發行債券,鼓勵和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籌集資金,鼓勵和支持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優勢突出的企業通過收購兼并迅速做大做強。

二是保險業金融機構要在對循環農業開辦傳統的種植業、養殖業等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開展涉及循環經濟的財產險、責任險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商業性保險業務。

三是加大開發性金融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等方式,彌補循環經濟基礎項目長期建設過程中商業信貸缺位的問題。四是充分發揮現有的產業投資基金對支持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調動產業投資基金優先選擇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和項目的積極性,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鼓勵適應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金融創新。首先,創立專門的循環經濟投資基金。資金的主要來源:一是由政府財政出資解決;二是引入其他長期性的社會資金,主要包括郵政儲蓄資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長期性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三是從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繳納的污染費、罰款中按一定比例直接轉入循環投資基金專戶。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國家推動循環經濟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的發展和執行,進行國家監管和信息系統建設等。其次,探索嘗試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吸收相對穩定的中長期資金,再以貸款方式投入到需要動用大量資金、但社會效益較好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項目中。對于經濟效益比較好的環保企業,也可以允許他們發行企業債券,以滿足這些企業對資金的需要。第三,積極探索循環經濟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開發與利用。

加大金融對循環經濟相關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循環經濟是一種科技含量很高的經濟發展模式,其相關技術研發需要大量的資金,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對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的支持需要通過金融手段吸引風險投資。因此,金融在支持循環經濟項目建設的同時,也應注重對循環經濟的清潔生產技術、環境污染治理技術和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的開發研究和推廣應用給予充分的金融支持,加快發展與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相關的風險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