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金融壟斷與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聯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7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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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金融壟斷與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聯研究論文

摘要:我國國有銀行進行了股權分散化、引進戰略投資者、改善治理結構等改革,但我們的改革仍然是只對外資開放金融業,對內資歧視嚴重,中小企業也很難獲得發展的資金。此文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關鍵詞:壟斷;融資;中小企業

一、我國金融業壟斷的現狀

近幾年,我國國有銀行進行了股權分散化、引進戰略投資者、改善治理結構等改革,采取了剝離數萬億壞賬,使用財政資金、外匯儲備充實資本金等措施,使得銀行的壞賬率和資本利潤率皆有所改善,但我們的改革仍然是只對外資開放金融業,對內資歧視嚴重,中小企業也很難獲得發展的資金。

四大國有銀行壟斷由來已久,而當銀監會成立后,不但沒有破除原來的商業壟斷,反而因其確保了行業準入的難度(基本不準入),實際上加強了銀行業行政壟斷的程度。由于金融行業高度壟斷,人們手頭余錢只有存入銀行這一條渠道,因而一旦有收益略高于銀行利息的國債發售,老百姓便紛紛將資金轉投國債。由此出現了我國改革進程中的一個矛盾現象:一方面是民間資金流向單一,累積在銀行;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業苦于缺乏資金,難以發展。壟斷地位的確保導致銀行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無須競爭,也喪失了危機感和服務意識,金融體系還是被作為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的重要工具而加以運用,其資源配置效率仍然非常低下。大量的資源隨著改革的推進轉變為銀行不良資產,客觀上難以完全適應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需求。

由上可見,國有金融壟斷極大地阻礙了中國的經濟現代化進程,壟斷導致了腐敗,導致了金融低效率,使得中小企業難以做大做強。

二、金融壟斷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影響

在我國,銀行的特點:一是資產規模都很大,二是許多為縱向垂直管理,產業組織方面處于高度壟斷狀態。這種特征的銀行系統,對于分散的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從經濟學上講,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分攤成本高、資產抵押難、道德風險大這樣一些無法克服的難題。因此,大型和縱向的銀行不給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是由其自身內在的經濟規則決定的。

一個國家的融資體系,如果高度集中壟斷,并且大都是資產規模大的銀行,它支持的必然是資本密集型的大企業;同時,如果微型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則金融體系就不會給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勞動密集型的微型和中小企業就很難發展。中小企業得不到銀行的正常信貸,要想繼續發展,就必然轉向民間資金。這就必然催生了民間非法集資和地下錢莊的盛行。以地下錢莊來說,高額的貸款率是維持其經營的惟一手段,目前地下錢莊的貸款率是30%以上,中小企業向他們借貸資金,當然也會意識到其中的利益訛詐,但為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也只能飲鴆止渴。長此以往,不但會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會嚴重地影響到社會的穩定。

國有銀行既然不愿意為中小企業服務,就應該讓中小企業自己開辦銀行來服務自己。我國民間蘊藏著巨大的資金潛力,并且已經在緩解民有企業的資金困難方面發揮了有益的作用。2002年底,重慶力帆、宗申等16家民有企業商議,共同出資10億元,籌建“重慶就業銀行”,2004年7月,正式上報計劃,經過10個月的審查,2005年5月底,中國銀監會正式下達“不同意建立重慶就業銀行”的通知,原因是發起人股東中沒有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有關報道表明,近一兩年來,有很多民營企業申請新辦銀行,并且以服務于中小企業為主旨,但申請后就如石沉大海,沒有消息。

民辦銀行作為集中民間資本來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最好最正規的渠道,為什么就得不到批準呢?其根源就在于金融壟斷,壟斷不僅給國家創造了超額的壟斷利潤,而且也給壟斷勢力帶來滾滾財源。根據調查,目前就全國而言,企業每獲得100萬元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其非正常的申請費用在8萬元左右。農戶和個體工商戶被尋租的境遇最為糟糕,平均每1萬元貸款的申請費用接近1000元,而且時間拖的很長。而據一位長期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員透露,信用社情況可能更為嚴重,一些金融詐騙分子為了貸“不用還”的錢,用于賄賂銀行官員的錢數,甚至已經在貸款總額的30%左右。

三、決金融壟斷性經營的具體措施

要想打破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壟斷格局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只依靠國有商業銀行以外的金融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大力支持與協助。

(一)積極支持金融組織創新,建立與完善我國國有融資體制外金融組織體系

一是實行有差別的金融機構設置管理制度,適當降低設置區域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條件,大力促進各類金融機構的發展。二是積極支持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如村鎮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以彌補國有商業銀行金融服務的空缺。三是引進外資銀行及興辦中外合資銀行,增加金融市場競爭機制。公務員之家

(二)適應多元化經濟結構和對多元化金融服務的要求,大力推行金融機構多元化

通過對各種金融機構的職能、服務對象和業務范圍進行合理界定,對金融機構的組織層次進行規范,形成一個既有分工又功能互補、分層次的金融體系,使金融結構跟經濟結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沒有一個完整的金融體制,就不能有效的調節資源配置,實現持續穩定的增長。

(三)鼓勵民間金融業的發展

我們要立法鼓勵民間金融市場的發展,把民間金融市場納入法治化管理軌道,絕對禁止民間高利貸,把符合經濟發展趨勢的民間資本經營形式規范化管理,促進金融業的競爭和發展。

(四)大力發展私人銀行、中小銀行、農民銀行、企業債券,允許多渠道融資,加強法治與監管

改革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利用現代化技術加強金融監管,疏導而不是堵塞民間金融,擴大私人銀行試點,將規范的地下錢莊合法化,發展企業債券市場,進一步發展股份制銀行,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自主集資融資。

四、結束語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不僅僅在于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各種局限,還在于國家信貸、融資的體制、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能夠建立健全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擔保機制。同時在此基礎上,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建立健全民間融資渠道,并以信用、擔保機制作為標尺,用以衡量中小企業的成長性及風險性,促進并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