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改革與建設現代農村金融體系

時間:2022-07-09 1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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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改革與建設現代農村金融體系

一、保定市農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績

近年來,保定市響應中央政策,積極推動了農村改革的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全面進步,農業和農村經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農村金融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經形成了以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為主體,還包括郵政儲蓄銀行、貸款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組成的正規農村金融體制。1993年10月成立了易縣扶貧經濟合作社,2003年成立了淶水縣扶貧經濟合作社,創造性地開展了以“扶貧社+小額信貸+貧苦戶”為主要形式的小額信貸開發式扶貧的實踐。2010年初,保定轄區共有24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占河北省的44%,全部位于革命老區8縣。2011年,經過保定市銀監局等各相關部門的努力,消除了這些空白鄉鎮,并且成立了保定市第一家村鎮銀行———唐縣匯澤村鎮銀行,已經于2011年11月30日正式開業,資產14479萬元,存款8810萬元,貸款4501萬元,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二、保定市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機構的網點數量相對較少,無法完全滿足農村的金融需求。由于農業的高風險、低收益等特點,國有商業銀行逐步退出了農村市場;原本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主力的農業銀行也調整發展戰略,將業務重點向大中城市轉移,大量撤并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大大削弱了對農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于還處于嘗試或探索階段,還面臨著盈利能力差、社會認知度低等缺點,業務規模也比較小。同時,雖然消除了金融空白鄉鎮,但是,在農村地區仍然是一個網點要輻射好多個村莊,給離網點相對較遠的村民辦理業務帶來不便。此外,業務量大、工作人員效率低等會導致農民為辦一筆業務需要花費大量等候時間,這些都有可能抑制他們的金融需求。

2.金融產品種類比較單一,不能滿足農戶的多樣化需求。長期以來保定市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只辦理存款、貸款等最基本的業務,貸款的種類也比較單一,主要是聯保和小額貸款,消費信貸、理財產品等基本出于空白狀態,近幾年,在國家惠農政策的感召下,農民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隨之而來的必然是生活的改善或者理財需求的出現,農村信用社還沒有適應這些需求的產品。

3.資金外流比較嚴重,涉農資金投入比例較小。由于金融機構的商業化取向,為了追求高收益,農村現有的為數不多的金融機構也多把在農村吸收的存款投向城市,比如郵政儲蓄,在農村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的保定市農村信用社由于存在經濟規模小、貸款手續繁瑣、員工素質較差的諸多缺陷,難以滿足農戶的資金需求,支農作用有限。

三、完善保定市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

1.進一步引入新的農村金融組織,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多層次化。一方面,在前期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可以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如果唐縣匯澤村鎮銀行能夠順利運營并得到農民的認可,那么可以考慮在其他地區增設新的村鎮銀行,以滿足農村資金需求規模小、時間急、頻率高的特點。同時,可以合理疏導和利用民間資本,在當前這種農村金融需求無法通過正規金融機構得以滿足的情況下,民間金融必然會大量存在,與其一味的打擊、取締,不如因勢利導,民間金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優勢,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農村金融的有益補充作用,國家正在試圖以溫州為試點推行民間金融的改革,如果試點成功的話,我們也可以在實施細則的指引下嘗試將民間金融正規化,發揮其了解當地情況、便利融資的優勢,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

2.完善金融服務,開發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農民的不同需求。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全面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勢下緩解農村和農民“貸款難”的有效手段。農村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而目前,保定市的農村金融服務種類比較單調,服務針對性不強,難以適應農村傳統經濟向高科技、高收益、高競爭能力的現代化農村經濟轉型,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逐漸推進,農民對金融服務的要求有了明顯提高。各金融機構應該貼近農村實際,“量身定制”符合農村實際的新產品,探索適合我市農村實際情況的金融產品,滿足農村種養業、個體私營加工、外出務工等多方資金需求。

3.農村信用社要完善自身業務,發揮支農的主體作用。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的農信社,如何加強文明規范化服務建設,提升服務文化內涵,增強核心競爭力,已成為農信社發展中亟待研究解決的重要課題。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農村信用社具有得天獨厚的網點優勢,而且因為貼近農村,可謂是天時、地利、人和,因此農村信用社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積極拉攏農民成為自己穩固的客戶群體。盡快推進信用社改革,吸引農戶、工商戶、私營企業主等多種經濟主體投資入股,增強信用社自身資金實力和營運能力,增強信用社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拓寬服務領域和業務范圍。

4.培養和引進金融人才。在某種程度上說,金融工作者的水平和素質直接決定了金融機構的業務水平。由于農村條件較差,很難吸引金融人才,有扎實理論基礎和熟練業務操作能力的金融人才是非常短缺的,隨著農民金融需求的多樣化,農村金融機構不僅要辦理為農民辦理存貸款業務,還要充當他們的“理財顧問”,成為推廣金融業務的宣傳員,這就對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背景,有足夠的知識儲備才可以為農民提供專業的服務和建議,因此要采取各種措施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

5.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由于農戶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存在多種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業保險可以為農民提供風險保障,讓他們安心搞生產,對確保農民增收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在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的原則指導下,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的范圍。市財政要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保費補貼,采取多種方式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擴大承保主體,積極鼓勵龍頭企業中介組織幫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

6.加強農村金融監管。監管部門要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加強涉農信貸投向監管,確保涉農信貸資金投入實體經濟。實行差別化的監管政策,對“三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等涉農金融機構,在資本管理、流動性管理、準備金提取等方面,實行差別化的金融監管政策,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加大對農業科技和農村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持續支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