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倫理的構建與功能
時間:2022-01-28 0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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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瑞蓮賀琳工作單位:中南大學
委托責任在金融領域具有特殊意義,它“在決策判斷上需要有一個防御性的價值標準”。[5]這意味著,金融倫理作為科技時代的一種責任倫理,主體的道德責任不是實際風險發生后的追溯性補救,而是從金融行為主體的職業責任出發,以審慎態度規避未來風險的前瞻性預防。第二,調控機制的層次性。金融交易是一種高度市場化的交易,交易者從來都是在時間、風險和收益的均衡中尋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金融發展又是一個螺旋式的創新過程,不斷改變利益-風險從而社會資源或財富的分配格局,為交易者突破既有技術和法律規定,謀求自我利益最大化提供新的契機。因而,金融倫理對金融系統的調控是在金融的動態發展過程中逐層推進的,包括外在調控機制和內在調控機制。前者基于金融市場共同默認的文明自利原則和行業以及金融機構共同設定的市場激勵機制,分別以底線倫理和市場倫理進行調控,以他律手段維護金融市場的誠實、信用和公正。而后者是一種以自律為手段,旨在提高主體道德自主開發能力的調控機制。它通過拓展金融行為主體的道德自由空間,增強其理解和辨識道德合理性的能力,以及在金融創新過程中創造性解決倫理問題并自主開發倫理規則的能力,在動態中維護金融倫理秩序。第三,價值標準的非道義性?,F代金融理論接受了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經濟學假設,功利論和權利論成為其衡量金融制度和金融行為善惡的價值標準。一方面,為了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成本-效益分析成為金融活動決策的基本工具,交易者只要是在維護金融系統穩定和正常交易規則前提下,在道德上就被允許以最小風險、最短時間獲得最大收益。另一方面,與道義論強調個體應當服從絕對律令不同,以權利論為基礎的金融倫理強調有條件的等價交換原則,所謂正當的、合理的金融秩序,不是通過犧牲特定個體或特定金融機構的利益來換取社會整體利益,而是要在基于權利資格的正義原則下實現個體與整體的“雙贏”??傊?金融倫理是社會倫理體系的特殊倫理形態,是人們在反思和追問內在金融關系的基礎上,主觀建構的用來調節不確定條件下金融體系內部利益關系以及金融資源和風險分配與經濟、社會、環境和人自身發展關系的價值理念和行為原則規范。
金融倫理的結構
結構是部分構成整體的方式,彰顯著部分與整體之間內在的邏輯關聯。金融倫理作為金融內在秩序和主體自覺的統一,其結構方式同時遵循兩種邏輯,一是金融活動的展開邏輯,二是道德自身的生成邏輯。就金融活動而言,一般是從宏觀層面的金融制度到中觀層面的金融市場,再到微觀層面的金融組織(機構)和金融個體依次展開的。而金融個體的道德也是一個從客觀之“倫”到主觀之“理”、從外在之“倫理”到內在之“道德”、從他律到自律的生成過程。與之相應,我們可以嘗試以金融制度倫理為基礎,金融市場倫理和金融組織倫理為核心,金融個體道德為目標,國際金融倫理為延伸,建立金融倫理的基本結構。金融制度倫理是協調金融制度設計、運行和評價活動中利益關系的價值理念和原則規范。金融制度倫理涉及三方面問題,一是金融制度本身的倫理問題。金融制度作為改善交易成本、促使金融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合理配置的交易規則,既界定了人們參與金融交易的選擇空間,也對金融交易行為形成激勵-約束的導向架構。如此看,金融制度不僅是金融技術發展的自然結果,本身關于投資者、融資者、監管者以及社會公眾之間在金融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安排也存在正當性問題,需要依據一定價值理念作出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二是金融制度之中的倫理問題。金融制度是在管理、實現和調適等具體運行過程中動態實施的,金融制度設計中的各種利益關系會隨著制度運行過程而發生改變,這就需要解決管理者的價值觀、監督和裁決的正義程序、沖突調適的道德原則和規范等問題,以維護金融制度的持續正義。三是金融制度背后的倫理問題?!敖鹑谥贫润w系是將社會政治的需要貫穿于經濟的中樞網絡系統”,[6]金融被嵌入社會既有政治、經濟和文化中而與之構成整體。金融制度的設計、運行和評價始終面臨協調金融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環境以及人自身發展關系等金融系統背后的倫理問題。金融市場倫理是協調金融市場交易活動中利益關系的價值原則和規范。金融交易是一種零和游戲,建立金融市場的目的不是避免輸,而是“為了交易和對風險回報進行分配,也為了在個人之間、在不同的時間段之間、在不同的國家之間和在不同代際之間進行財產分配”。[5](P5-6)也就是說,對金融市場而言,最重要的是以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倫理原則搭建一個平整的游戲廣場,以協調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中介機構與客戶、政府與其他金融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保證金融交易各方發生可以期望的倫理行為。另外,在金融市場廣泛存在的委托—關系中,我們不僅面臨人對委托人的忠誠等倫理問題,還不可回避委托人對人的責任以及二者共同的社會責任。金融組織倫理是協調金融組織治理活動中利益關系的價值觀和行為原則規范。金融市場的主體組織包括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金融活動本身的高風險性使經營者、股東、債權人、客戶等個體自覺融入組織中,把組織作為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同時,由無數“契約網”所構成的組織為實現自身目標,又以強大的官僚體系控制、異化個體行為。金融組織成為主要金融關系的節點。金融組織的治理倫理為金融利益的協調和實現提供價值基礎,主要包括社會責任取向的價值觀、組織和社會共生的治理目標、倫理導向的激勵機制、倫理領導和倫理決策等方面。金融個體道德是協調金融從業人員、個體投融資者金融行為的價值原則和規范。與“倫理”的外在性不同,“道德”要求被個體認同、確信和踐行,成為個體的“德心”、“德行”和“德品”。對金融從業人員來說,個體道德主要指職業道德,解決從業者在職業行為中面對重大利益沖突時的倫理選擇、增強個人道德選擇能力的認知開發、職業良心的培育以及長效道德自律機制的形成等問題。對個體投融資者而言,其道德問題包括投融資行為本身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如投資標準的善惡性質、投融資者的誠信以及投融資者對投融資行為的社會責任感等。國際金融倫理是協調國際金融活動及其倫理關系的原則和規范。隨著經濟和金融全球化、一體化趨勢的進一步增強,各國金融體系日益融入全球金融體系,金融機構、工商企業和普通公民也越來越多地進入國際金融市場。全球金融發展的不平衡使國際金融領域面臨不同于民族國家內部的金融倫理問題。最突出的問題有國際金融體系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平等話語權問題、國際資本市場監管的倫理話語以及發展中國家的作用問題、國際倫理規制的制度創新問題。金融倫理的結構性標示了金融倫理的系統性。盡管我們關于金融秩序的道德想象常常囿于個體道德,特別是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但職業道德是組織對個體的角色要求,它生成于特定的組織倫理;而金融組織又是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其行為受到金融市場倫理的引導和約束;同樣,金融市場是在特定金融制度安排中發育和運行的,金融市場倫理不過是金融制度倫理的具象化而已;在資本全球化背景下,國際金融倫理具有獨立于民族國家內部金融倫理的特殊內涵。這樣,金融倫理學的致思方式應突破“個體主體”框架,更多關注以“整體”為道德主體的金融制度倫理、金融市場倫理,金融組織倫理和國際金融倫理。否則,金融倫理學的發展可能被阻滯于合法性質疑,金融倫理秩序的構建也可能成為一種道德“烏托邦”。
金融倫理的功能
突破“個體主體”框架,拓展甚至更加強調以制度、市場、組織、國家等“整體”為道德主體的金融倫理結構,不僅可以通過優良道德的制定培育個體良心,為金融效率的提升注入軟動力;更可以通過把正義、和諧、公平、共生、尊嚴等價值理念和原則規范融入金融制度設計、金融市場運行、金融組織治理以及國際金融活動中,促進金融社會良心的發育和存養,彰顯出協調金融與經濟、社會、環境和人自身發展的綜合功能。第一,提升金融效率。金融效率一般指金融資產種類、數量和結構的變化,金融產品價格的升降、收益率的高低以及金融交易總規模的大小和金融技術的擴散效應等。金融倫理對金融效率的作用主要表現:一是促進金融資源配置的公平性和均衡性,讓每個參與金融市場交易的有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平等地享有獲取金融資源的權利,并進一步平等地享有獲取其他經濟資源和社會機會的權利,從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為金融效率的持續改進提供社會經濟資源。二是提高金融市場的誠信水平,降低因彼此不信任而產生的內耗成本;或者基于高道德水準而使用支票,持有股票等長期金融資產,減少交易的時間成本和材料成本。三是通過忠誠對待股東和雇員、顧客、供應商、社區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重視社會問題管理,積極回應社會,贏得良好的公司聲譽資本,從而提升公司證券的內在價值。第二,推進經濟正義。經濟正義的本質規定性在于經濟制度和體制、經濟活動以及經濟主體行為符合自由、平等、效率和秩序等正義原則。[7]金融制度倫理的核心價值是正義,具有正義美德的金融制度不僅為弱勢企業、地區和人群提供了平等享有金融資源的機會,也為他們叩開財富之門,平等獲取其他經濟社會資源,實現經濟制度的價值目標提供了可能。在公開、公平和公正的金融市場倫理引導和約束下,各經濟主體被激勵從事既有利于金融穩健發展,又有利于保護環境、增加就業、縮小貧富差距、促進人類進步的正義經濟活動。同時,經濟主體也從金融倫理實踐中獲得關于正義的認知、情感體驗和意志磨練,從而形成穩定的正義品質,為正義的經濟行為提供保證。第三,促進社會和諧。金融倫理的社會功能隨著金融社會的到來而凸顯。當幾乎所有社會資源都要通過金融的作用在社會各部門、各群體和各組織之間進行轉移,甚至人的生命(如人壽保險)、住房、醫療也要納入金融活動時,金融活動所創造的就是能夠迅速轉化為社會能量的經濟能量。而且,正如西美爾指出:“富人對財富的享受超過了用他的錢所能買到的那些樂趣?!斬敻粨碛姓叩闹車h境可以為他對貨幣的使用提供更好的機會和更大的自由的時候,這種增長的幅度還會變得更大”。[8]金融資本巨大的自然增殖能力會加劇社會“馬太效應”。因此,當正義、平等、和諧成為金融活動的基本價值理念時,金融市場就不僅可以為窮人配置金融資源,甚至可以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與社會發展。大量事實和研究表明,孟加拉格萊珉銀行對窮人的收入、就業、消費和抵抗風險的能力等經濟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也對窮人的健康、教育、婦女權利等社會方面發揮了促進作用,從而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因貧富懸殊和社會不平等而引發的社會沖突。同樣,金融個體的誠信、節制和責任為金融交易提供了共同的善性行為期待,既有利于金融穩健發展,也可以避免金融動蕩對社會經濟秩序的破壞。第四,增進人類自由。自由作為價值標準,是“程序的”,更是“實質的”,它包括“免受困苦———諸如饑餓、營養不良、可避免的疾病、過早死亡之類———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夠識字算數、享受政治參與等等的自由”。[9]從自由就是享受人們有理由珍視的那種生活的可行能力看,金融倫理從四個方面增進人類自由:一是在公平和誠信原則下,金融欺詐、投機、操縱、內幕交易受到限制,競爭性機制打破了市場壟斷,人們所擁有的勞動、知識、資本和工具等各種經濟資源能夠在金融市場得到更優配置,并轉化為一種實際的、功能性的可行能力,使人類自由得以擴展。二是以社會責任為導向的公共金融,如助學貸款、公共醫療保險、小額貸款等,可以使弱勢人群平等獲得教育、就業、醫療保健等社會機會,并進入可行的各種“活動”組合中參與公共討論、表達價值偏好、進行個人選擇。三是在公開、公平和公正價值規范體系支撐下,金融市場依托廣泛的信息咨詢、共享平臺,保證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以及交易主體的民主參與,從而推進信用工具創新和信用關系擴張,為普遍的社會交往活動提供透明性擔保。四是倫理化的金融尊重人的尊嚴,重視開發生計保險、房屋保險、不平等保險、收入相關貸款以及貧富人群之間、代際之間、國際之間高度風險共擔的金融產品,為人們,尤其是弱者化解基本生存風險和經濟風險,從而享受有理由珍視的生活的自由,提供防護性保障。隨著金融向現代經濟社會生活的全面滲透以及與現代科技的全面融合,金融體系內外面臨著日益復雜的利益關系,合理金融秩序的建構不僅需要金融個體的良心發現,更需要從金融與經濟、社會、環境以及人自身協調發展的價值高度,安頓好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組織和國際金融活動的社會良心。這也是金融倫理研究從末到本向縱深推進的必經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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