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前金融創新的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5-28 10:34:55
導語:對當前金融創新的調查與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目前,該業務的參與主體范圍已大幅拓寬,開戶時間在6個月以上、資產規模達到250萬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或企業,均可參與該項業務,且對于融入資金不限用途。保險業。一是保險公司投資業務。保監會旨在拓寬投資渠道的13項新政措施中已有10項陸續出臺,不僅降低了門檻、增加了投資范圍,更進一步提高了投資比例。如險資獲準投資的領域擴大到銀行理財產品、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及通過購買債權或股權計劃的形式進行基礎設施和不動產投資,直接投資實體經濟。據統計,2012年以來,全國保險業累計發行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新增金額約500億元。按照目前全國6萬億保險資產數量和用于基礎設施和不動產投資比例不超過20%的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總額可達1.2萬億。二是保單質押貸款。客戶可將購買保險產品的保險金,按照協議規定,從保險公司獲取一定比例的資金,最高額度可達保險金現值的80%。銀證合作。一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通過結構性重組,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的證券。國內資產證券化2008年因美國次貸危機而停止,2012年《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出臺后,國開行與中信信托合作,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了首單101.66億元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二是票據資產管理計劃。委托方(一般為銀行)委托證券公司設立票據資產管理計劃,將募集來的理財資金用于購買銀行的已貼現、未到期的票據資產,持有至到期而獲得收益,票據轉出銀行可以因此而增加信貸規模。如光大銀行長沙分行與方正證券合作開發此類產品,2012年共發行4期,銷售金額1.42億元。銀保合作。一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業務。保監會下發《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2012年90號文),明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險資金外,還可受托管理養老金、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機構的資金和能夠識別并承擔相應風險的合格投資者的資金。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將不再局限保險業資產,銀行理財資金等其他機構資金也可以委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于實體經濟。二是保證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對銀行貸款提供債權擔保甚至貸款回購,起到解決銀行貸款抵押難的作用。如湖南省人保財險與農信社合作開展的小額信貸保險,有效解決了中小企業抵押不足貸款難的問題。銀證信合作。主要是券商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由證券公司設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上游資金來源既可以募集客戶資金,也可以對接銀行理財資金池,下游對接信托公司信托管理計劃等,證券公司僅負責運作管理,不承擔任何風險。這一業務主要是銀信合作受監管影響背景下,銀行理財資金借道證券公司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將資金由此前的銀信渠道轉為銀證信渠道,投資實體經濟,達到規避監管的目的。一是發展速度快。近年來,證監和保監出臺多項新規,放寬券商、險資的投資品種、范圍和比例限制等,尤其是保險資金幾乎可以投資所有的金融產品,而銀行業金融機構受政策約束較多,在監管套利驅動下,金融業務創新尤其是銀行業務創新快速發展。2012年,全國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總額僅在三個季度中從年初的2819億元猛增至9296億元。二是業務運作復雜。在目前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下,各行業間金融合作產品層出不窮,跨行業、跨市場,環節多,在設計上往往經過層層包裝,繞開行業監管,如銀證信合作產品等。同時,金融控股集團日益增多,旗下擁有銀證保等各類金融性公司,各子公司之間可以開展業務合作、交易等。因此,各行業金融業務相互交叉,資金在行業間、機構間流動,運作模式較為復雜。三是資金較多投向調控領域。金融創新產品由于運作復雜,各環節只負責自身業務范疇,并未掌握上游資金來源和下游資金最終去向。如證券公司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上游可以對接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池,但對于銀行理財資金池具體來源并不清楚,下游資金去向為信托計劃,至于信托計劃將資金運用至何處也不知情。因此,導致較多資金投向了重點調控領域。如2012年湖南省信托公司向實體經濟投放資金中,4%投向商業性房地產,49%投向政府融資平臺。
當前金融業務創新對金融管理的影響
一是金融業務創新風險較多。金融業務創新由于發展速度快,部分產品的設計缺乏有效論證,而其資金投向領域十分廣泛,涉及到一些國家重點調控領域。因此,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政策性風險等。二是導致金融風險被低估。金融業務創新將大量表內業務轉向表外發展,導致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率等部分金融風險評估指標虛高。以銀行機構互買理財產品為例,大多數銀行機構對投資購買的他行理財產品,均視為對其他商業銀行的債權,在會計核算上大都計入“投資”科目,金融資產四分類中反映為“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或“貸款和應收款”(投資項下的其他應收款),并且未對理財投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或貸款損失準備,使風險資產規模表面減少。三是金融創新風險具有高傳染性。金融業務創新并未減少金融風險,而是將風險分散給廣大投資者,且由于涉及的環節較多,各機構間關聯程度高,甚至可能通過層層設計放大了風險。因此,一旦某一環節發生風險,可能在各金融市場、各金融行業和各金融機構間迅速傳遞,從而產生美國的次貸危機般的系統性金融風險。一是可能出現監管缺失。當前,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發展模式,而部分金融創新業務處于不同金融行業的業務邊緣,一些交叉性業務在操作過程中并未明確統一的風險標準,加之各監管當局缺乏統一的協調配合,部分業務在各自行業監管范圍內均為合規行為,而串聯起來的各塊業務的金融創新可能出現違背監管意圖的情況。二是加劇金融機構監管套利。當前證監和保監政策放松限制,而銀監政策則進一步收緊,如2010年叫停銀信理財產品,并將代客理財業務納入表內之后,2012年又要求各銀行將同業代付納入表內等。各行業監管政策的標準不一,導致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機構監管套利的動機較為強烈。三是降低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業務創新尤其是各金融行業合作產品成為規避監管的有效渠道,降低了監管的有效性。由于銀信合作理財產品需要銀行計提撥備,占用其資本經營系數,部分銀行通過引入券商環節,利用銀證信合作模式規避監管。一是流動性管理難度加大。一方面,金融業務創新放大了貨幣乘數,使等量的基礎貨幣派生出更多的貨幣供應量。另一方面,銀行資金來源渠道不斷拓寬,常規貨幣政策工具效果減弱。如理財資金等不受存款準備金率影響,信貸資產證券化等導致銀行對再貼現需求下降。二是重點領域調控難度加大。除銀行信貸、信托外,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都將成為資金流向實體經濟的渠道,而通過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的融資對于資金使用用途并未做嚴格限制。因此,資金可能通過金融業務創新的方式,流向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等重點調控領域,增加上述領域宏觀調控的難度。三是傳統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有所改變。傳統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中以信貸渠道為主,但隨著金融業務創新的發展,銀行在貨幣政策傳導渠道中的地位和作用均有所下降,證券、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傳導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因此,貨幣政策不僅要關注銀行體系,更要關注證券、保險行業,不僅要關注貨幣市場,更要關注資本市場。
針對當前金融業務創新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各行業交叉環節的金融信息進行全面、系統的收集和整理,有利于準確把握金融運行狀況。通過構建金融業綜合統計協調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金融業綜合統計框架,做到口徑統一,對金融業務創新產品進行分產品逐筆統計。一是發揮“一行三會”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尤其在金融創新監管層面上,積極擴大信息共享范圍。二是各行業監管政策要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協調配合。三是加強各監管當局的合作,在對相同類型的資產管理等創新業務方面,統一監管口徑,避免資金在行業間尋求監管套利。四是增強跨市場、跨行業的資金流動監測和風險監測,對整個資金鏈進行監測、監管,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首先對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進行重新評估和設定,金融創新對貨幣供應量的可控性、可測性均產生了一定影響,因此需擇機選擇其他可行的中介目標。其次進一步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完善價格型政策工具調控機制,充分利用公開市場操作等方式進行宏觀調控。最后擴大貨幣政策工具的適用范圍,進一步豐富貨幣政策工具,嘗試運用非常規貨幣政策工具進行調控。
本文作者:黃河工作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 上一篇:城市商業銀行金融開發的案例分析
- 下一篇:論金融開放效應差異的發展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