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監管目標的法經濟學分析
時間:2022-06-03 02:32:45
導語:金融消費者監管目標的法經濟學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從法學的角度看,保護和權利是密不可分的,是同一問題的兩個層面"私法自治原則在金融領域的失敗,是國家運用公權力對消費者加以保護,即進行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原因"與普通商品交易不同,在金融交易關系中,強勢的金融機構與有限理性的消費者之間的博弈能力差異,使契約自由無法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從而在金融消費領域產生了公法俘獲現象)使用公法來干預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公法俘獲現象不能被簡單地看作是公法獲得了對私法的優勢地位,而是國家通過公權力進行的二次制衡過程"私法調整下的金融機構和消費者之間的權利失衡,可以通過公權力的介人進行二次制衡,從而使得消費者權利得到救濟"事實上無救濟便無權利可言"而根據世界銀行2010年的金融可獲得性報告,各國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的主要問題,也正是權利的救濟不足:各國有關消費者權利的規定雖比較充分,然而由于缺乏權利實施的解釋和權利可訴等保障機制,從而使得權利處于空置狀態"根據監管有效性理論,在公法干預方式的選擇中,監管是最佳的途徑¹"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目標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是對消費者在金融領域權利的主要保護方式"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三分之二的金融監管者將/金融消費者保護0作為目標之一"監管機構依據法律,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這里所說的消費者利益并非是所有的消費者利益,只有上升為法定權利的消費者利益才能成為保護的客體"換言之,根據權利利益理論的解釋,消費者權利背后才是可以要求監管機構保護的利益"因此,消費者權利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目標的法學含義"實踐中,監管機構是通過實現消費者權利的可訴性將權利轉化為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的"。金融服務是社會稀缺的重要資源,是消費者重要的經濟福利,不僅涉及消費者的消費公平,還會影響其收人公平和財產公平¹"消費者進人金融領域,開立銀行賬戶、獲得養老保險等權利,是消費者作為公民和社會成員享有的基本權利,應該得到保護"消費者的金融交易權和教育權應首先得到保障,這是消費者其他權利得到保護的基礎"擁有金融交易權和教育權的不僅包括現實的金融消費者,還包括潛在的金融消費者,是對所有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因此,本文將其列為基礎性權利"交易權是人門權,是金融消費者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最大程度地保護消費者的金融交易權是經濟實現包容性增長的基礎"消費者金融交易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不發達和逆向選擇造成的金融排斥"教育權即獲得金融知識的權利"金融知識是消費者社會生活的基本技能,無論是否參與了金融交易,消費者都應具備一定的金融知識"也就是說,獲得與基本社會生活相匹配的金融教育,是全體消費者的基本權利"。交易性權利與交易權不同,是消費者在獲得交易權后在金融交易法律關系中的權利"根據英國金融服務局的總結,消費者在金融交易領域的風險分為四類,表示消費者的四類風險:一是審慎風險,即金融機構的倒閉風險;二是惡意風險,即金融機構在提供服務或建議時,存在欺詐、誤述、故意誤售金融產品或未披露有關信息等風險;三是適宜性風險,即消費者購買了其不理解或不適宜于其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風險;四是履行風險,即投資無法產生期望回報的風險"相應的,交易性權利是對金融機構造成的上述風險的一種制衡,分為安全權、隱私權、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四類"雖然這些權利在金融領域都體現為財產權,但是并非所有的權利都可以根據市場中的/商談倫理0和私法約束來實現侵權保護,而是需要建立各種制度來實現,例如存款保險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冷卻期制度等等"。
消費者效用: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目標的經濟學含義
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學問題,在管制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市場失靈理論中有其經濟學理論基礎"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提供的消費者獲益并非指直接的經濟收人,而是消費者通過參與金融活動使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得到滿足"為此,消費者偏好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價值導向"根據消費者購買的金融產品的類型,消費者獲益可以分為基本金融服務效用、風險型金融服務消費者效用和非金融產品效用"。消費者實際獲得的效用總量會受到消費者個人偏好的影響"金融消費者偏好不僅是消費者效用的基礎,而且其排序決定了監管規范的價值取向"消費者的偏好各不相同,消費者群體無法得出相同的偏好,這就會出現個人排序和社會選擇的矛盾"按照福利經濟學理論,解決沖突的辦法是把集體選擇規則中所反映的價值看作是相對基本的,而個人排序不是基本的"一旦集體選擇規則選定了一種社會排序,那么個人就有義務接受這種排序,不管個人所顯示的排序是什么樣的"鑒此,本文認為,消費者運動追求的價值觀代表了消費者的基本偏好排序,是代表消費者利益的偏好排序,即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價值取向和消費者偏好應當一致"消費者運動的發源是為了追求安全和公平,消費者福利在二戰后受到重視,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要求的組織的出現使消費者更系統地提出了/消費者主義0"其基本主張就是,對一切與人類生活有關的事物進行檢討,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應該有利于人類生活得幸福、安全,有利于人類的公共福利"因此,和其他領域的消費者保護一樣,安全、公平與消費者福利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基本價值導向"1.安全安全權包括消費者生命安全權、健康安全權、財產安全權等"其最早出現在英國1215年的5大憲章6第三十九條中:/凡自由民,除經其所在州依法判決或遵照國內法律之規定外,不得對其進行扣留、監禁、沒收財產、剝奪其法律保護權或加以放逐、傷害、搜索或逮捕"0消費者作為公民的一個側面,在金融領域享有其財產的安全權"金融資產的安全分為存款資金的安全和非存款金融資產的安全"目前,各國對存款資金的安全保護相對較好:根據國際存款保險人協會(IADI)統計,截至加ro年2月,已經有1腸個國家(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有些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也并非對存款資金不加保護,而是采取了其他形式的隱形保護模式"2公平公平是被哲學、政治學、法學等領域廣泛討論的一個概念"其具有不同的定義,但無論何種定義都和正義緊密聯系"羅爾斯從締結社會契約的人的原始狀態出發,認為處于公平的/無知之幕0下的人們將選擇兩條正義倫理原則:一是平等自由原則"這一原則確定和保障公民平等的基本自由與政治權利"二是經濟平等原則"這一原則確定在什么條件下社會經濟利益分配的不平等是合理的"羅爾斯指出,對于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該遵循以下兩個原則來解決:(l)差別原則,即在符合代際正義的儲蓄原則條件下,使最少受益者得到最大利益;(2)機會公正平等原則,即在公平的機會平等的條件下,使所有的職位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在金融領域,消費者追求公平體現為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公平博弈、消費者獲得公平的經濟機會、消費者的期望收益與所承擔風險的公平匹配"3.消費者福利對/金融消費者福利0的定義和對/福利0的定義一樣困難"從表征上分析,金融活動是一種市場行為,任何機構都不可能保護消費者在金融活動中一定獲得經濟收人"因此,消費者真正需要保護的,是其在金融活動中公平合宜地獲得足夠的金融福利,如增值、匯兌方便、跨期保值、減低風險等"消費者能否獲得金融服務,是其面臨的首要問題,而這個問題往往會被很多現象所掩蓋"一些基本金融服務,如銀行賬戶、養老保險等,具有公共產品性質,是一國公民依法享有的福利,國家應進行干預以確保消費者有權獲得金融服務"。1對消費者基本金融服務效用的影響消費者的基本金融效用包括跨期消費、基本銀行賬戶服務功能、基本信貸服務功能、基本保險服務功能和金融消費者教育等"這些是消費者作為社會成員的基礎性權利.是嚓管機構應該供給的消費者福利,否則就會發生社會排斥"另一方面,金融資產的安全也是監管干預下消費者應當獲得的效用"如果沒有監管的干預,消費者就無法獲得金融服務,也就不能成為金融交易關系中的消費者角色,無法通過司法和其他途徑維權"為此,保證消費者獲得一定水平的金融效用(用UI表示)是金融監管的重要責任"消費者可獲得的基本金融功能與一國經濟基礎和金融發達程度正相關"由于一國經濟基礎和金融發達程度在一定時間內變動較小,本文將其設定為常量a"將監管機構對金融消費者基礎性權利保護的資源投人用cF表示,U,可以表現為c;的函數"由于金融穩定是消費者獲得基本金融服務效用的基礎,系統性風險過大造成的金融機構的倒閉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基本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因此,金融審慎監管也是影響U,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說,Ul函數中應當包含金融審慎監管投人C,變量"歸納如下:a為消費者可獲得的基本金融功能為常量;、為消費者i在基本金融服務上投人的資金;C,為金融消費者基礎性權利保護監管的投人;C,為金融審慎監管投人;w、、為消費者i可獲得的基本金融服務的效用"由此可得:w*,=aUI(C;,Cp入,)(l)當發生金融排斥時,U",w、一aU:(CF,Cp,、,)一0,即消費者被排斥在金融領域之外"2.對消費者風險型金融服務效用的影響消費者購買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服務以獲得資產增值,例如購買股票或其他理財產品,體現了消費者的公平發展權¹"在一定時間內,金融體系對風險型金融服務供給的水平應是穩定的"據此,本文假定消費者可獲得的風險型金融服務是個常量刀;金融資產的價格與期望收益正相關,而與金融資產風險負相關"無論消費者的風險偏好如何,消費者都需要其能以合理價格購買到由一定風險和期望收益組成的金融資產"這需要市場約束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共同來達成"消費者可獲得的效用還取決于金融消費者風險的控制"金融消費者風險不同于金融資產風險,是消費者在購買金融服務時發生的風險,即上文提到的審慎風險、惡意風險、適宜性風險和履行風險"金融消費保護監管的目的就是防范這四類風險的發生"用C,表示在金融消費者交易性權利保護上的監管資源投人,風險型金融產品的效用可以表示為金融監管C,和市場約束m的函數"刀:消費者可獲得的風險型金融服務,設為常量;C,:金融消費者交易性權利保護監管的投人;、:消費者i在風險型金融服務上投人的資金是、;w":消費者i可獲得的風險型金融服務的效用w""w"=那2(Cp,Cq凡、)(2)當、二o時,w"一四2(Cp,Cq川)二o因為風險型金融產品效用的獲得一定要投入資金"系統性風險在金融服務領域由金融審慎監管和市場約束予以控制"但也可能出現盡管金融審慎監管投人很多,但由于市場約束存在缺陷而仍無法控制系統性風險的問題,從而給消費者帶來負的效用,甚至造成w"<O"3.對消費者非金融產品效用的影響金融產品的負外部性還對消費者的其他非金融產品的可獲得效用U0產生影響"例如:金融領域內的消費者風險過高或金融服務的供應低下,都會使經濟發展遲滯,并影響消費者的信心,從而降低消費者的其他效用;金融危機下,消費者的就業都會因此受到影響"減少金融體系的負外部性體現了全社會和全體消費者的利益,符合安全、公平與消費者福利的價值導向"鑒于金融的負外部性與系統性風險占相關,金融審慎監管應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金融負外部性。
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目標實現最大化的分析
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是以消費者利益為核心的監管,從經濟理論上分析,可以將其目標概括為在各項約束條件下,達到消費者效用的最大化"。根據以上的分析,金融消費者的可獲得效用是基本金融服務、風險型金融服務和非金融產品服務三個部分效用的總和"消費者i在三個部分可獲得的效用如下:、、產召、.產4qI曰吸了、了.、w*一aU,(CF,Cp入,)w"一月UZ(Cp,Cq,叭)w"=f(Cp聲)U"(、)(6)鑒于上述三個部分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穩定,\.,、,、在本文的分析中均假定為常數,且為十、+、=x"消費者i為一國最大多數金融消費者的代表,其偏好代表了金融消費者群體的偏好"消費者i的總效用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偏好"本文以消費者投人的資金量的比率來代表消費者對該領域的偏好,消費者在不同領域的投資比重作為權數,對效用進行加總"雖然消費者整體的效用并非是單個消費者效用的簡單加總,但是消費者i的效用總和最大時,最大多數消費者實現了效用最大化,可以推出整個消費者群體的效用最大化,從而達到監管目標"消費者i的效用總和W表達如下:W一備Wil+資W:+瓷W"一知U>-CF,Cp,、#,+枷2(Cp,Cq,m,、,+督f(Cp聲,U"-、,由此,可得金融消費者監管的目標函數(7)、,r為,,,~"、.耘"二,,""____、.與對""、,,z_.、1了"、Max[W卜Max}號aU,(CF,C",\,)+若歸從(C",C",m,、)+嘗f(Cp聲)U"(、)l又呂)-.-~.L0/-.一-/IX一~.、~卜.一p.-,-.X尸一之-一p.一q.一,-飛-X一-一p廠-一/、一1.J。由于一國在金融監管上的資源投人C是確定的,可以得到約束條件如下:C一CF+Cp+C,(9)變量包括:CF(監管機構對金融消費者基礎性權利保護的資源投人)、幾(監管機構對金融消費者交易性權利保護的資源投人)、C,(監管機構對金融審慎監管的資源投人)"。我們可以根據1、2和3將wi,,w:,w"這些隱函數轉變成具有顯性表達式的形式,并求出C,、C,和C,的顯性解"由于CF、C"和C,的范圍為(0,C),且對w*l和w"而言,C;和C"越大越好,即CF和C,對效用的一階導數為正數"由于金融審慎監管太嚴或太松都會影響監管的實際效果,而金融審慎監管成本C"太大或太小會直接導致監管的過嚴或過松,并會最終影響到總效用,因此應該在(0,C)內找到一個最優值,使得總效用達到最大"關于金融監管對消費者的三部分效應,其效用函數在前面只是從性質上反映各成本對其的作用,表現為隱函數"為了更好地提取各監管成本對效用的影響效果,需要將隱函數顯性化,以便更加直觀、明晰地獲得監管成本投人的均衡效果"依據各監管成本對效用影響的定性效果,這里將隱函數wi,,w",w"做出如下的顯性函數的表示式"該顯性函數的表示式是在考慮各監管成本的定性影響效果的基礎上,參照馮#紐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數理論和阿羅和德布魯的瓦爾拉斯均衡的均衡分析框架所進行的改進性的設計,是一種具有較好代表性的分析思路"w";=a、ICFCP(C一Cp)(10)w"=人CqCp(C一CP)(川嶼=7與qC,(12)其中a尹奪為常數;a為一國現有的金融包容度和發展基本金融的其他條件;口為一國風險型金融服務的發達程度和市場約束能力;7為系統性風險和其他對金融領域產生影響的不確定因素"。
結論與政策建議
雖然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是金融監管的一部分,但是其考慮的領域不能僅限于金融領域,因為消費者的經濟效用也來自非金融領域"因此,本文以消費者的整體經濟效用為研究的出發點,并從中梳理出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與金融發展、消費者偏好及金融審慎監管之間的關系"。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目標的達成,需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從本文的最大化分析中,可以得到如下結論:一是一國現有的金融包容度和發展基本金融的其他條件a越小,即金融包容度越低,金融審慎監管投人就越高,而風險型金融服務的監管投人C,則越少"這表明,在金融包容度較低即金融發展不發達的國家,保護消費者基礎性權利是監管當局的主要任務"二是一國風險型金融服務越發達,消費者可獲得的風險型金融服務月越大,金融審慎監管投人就越多;另外,系統性風險和其他對金融領域產生影響的不確定因素7越大,越不穩定,金融審慎監管投人就越多,且風險型金融服務的監管投入q也越多"這表明,在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上,金融業發達國家也需要不斷進行修正"次貸危機的發生也印證了這一點:即使是在風險型金融服務發達的美國和英國,同樣需要重新修正其金融審慎監管"。本文的分析表明,如果消費者對非金融領域的偏好提升,為加大,就需要金融審慎監管的投人C,和風險型金融服務監管的投人C,也相應增加"這印證了金融審慎監管與風險型金融服務監管在制度上存在部分重合,如信息披露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等"如果消費者對基本金融服務的偏好提升,\,加大,則金融審慎監管投人就應減少,基礎性權利保護監管也應減少,而風險型金融服務監管的投人C,應增加"這個結論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一個現象,即當金融消費者基礎性權利保護完善,而金融消費者交易性權利保護出現問題時,消費者會較多地選擇安全無風險的金融產品(例如銀行存款),而不敢涉足風險較高的股票、期貨等金融產品"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加大對風險型金融服務的監管,以使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的效用"。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和金融審慎監管之間的關系隨著金融發展狀況的不同,一般可以分為金融發展起步階段、金融產品快速發展階段和金融服務發達階段"當處于金融發展起步階段(第一個階段)時,廣大消費者可獲得的金融產品嚴重缺乏,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應致力于發展微型金融、提高金融包容性"這與旨在維護金融穩定的金融審慎監管存在較大的差異"當金融逐漸發達,金融產品日益豐富(第二個階段)時,金融消費者對風險型金融服務的偏好會提高,xe加大,這就需要增加金融審慎監管的投人,以減少系統性風險"這時,在金融安全問題上金融審慎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將出現重合"當一國金融服務步人發達階段時(第三階段),對消費者的交易性權利的保護更加重要,金融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責任則高度重合,降低系統性風險以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健康,將成為兩類監管的共同核心"。
本文作者:陳文君劉曉明殷林工作單位:上海金融學院
- 上一篇:金融危機對金融業的影響和策略研究
- 下一篇:昆侖銀行個人金融業務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