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的社區銀行導向研究
時間:2022-07-10 0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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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金融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它能有效地對市場中所有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要解決“三農”問題(即農業增長、農民增收與農村發展問題),必須發展農村經濟,而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賴于農村信貸供給和農村金融服務。然而,長期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在城鄉之間采取了不同的發展模式(郭旭紅,2013)[1],城市化傾向的金融發展戰略弱化了對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性,致使農村金融供給不足,農民貸款難,直接阻礙了農村經濟發展(王曙光、喬郁等,2008)[2]。因此,強化農村信貸供給也成為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提出要在農村增設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金融機構,也即現在所稱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并于2007年1月進一步出臺了《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以及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明確了農村金融市場準入規范,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走向多元化的發展路徑。2009年12月,銀監會頒布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提出將于未來3年再設1300家左右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大力推動其發展。2014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農村金融發展歷程表明單靠商業銀行或者合作金融組織都不能解決農村金融發展問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要緊密圍繞農民“貸款難”、“貸款貴”和銀行“難貸款”這三個問題,從商業銀行和合作金融組織兩個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互相競爭、互為補充的市場格局。通過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暢通外部資金進入農村的渠道;通過培育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提高農村地區內部資金融通效率;通過發揮地方政府作用,完善農村金融監管和政策支持體系。伴隨著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全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得到了飛速發展,據《銀監會2011年年報》資料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242家銀行金融機構共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726家(見圖1),且大部分設在中西部省份,占比達到60%以上。在信貸投向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扎根縣域經濟,83.9%的資金投向了“三農”和中小企業。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創立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農村企業及農民的貸款難問題,有效降低了農村地區金融排斥的程度(鄧旭峰等,2013)[3],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針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蓬勃發展,多數學者以村鎮銀行為研究對象,對其運行機制、支農績效、存在的問題及其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的研究(王曙光,2008[4];丁忠民,2009[5];郭曉鳴、唐新,2009[6];楊小玲,2010[7];洪正,2011[8],等),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以上研究均忽略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揮作用的重點領域。從我國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角度來看,應力推以縣域經濟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區銀行的布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初衷就是根據國外社區銀行的經驗來操作運行的,定位服務于農村縣域地區。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出現并不僅僅是一個增加金融供給總量的過程,而是涉及農村、農業和農民等各方面的行為。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2007)也強調要把“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辦成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社區銀行”。中國銀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楊再平(2010)也強調,“村鎮銀行的發展應該堅持安分守小、扎根農村、做特做優做強的原則”。2012年5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浙江省麗水市啟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試點總體方案首次出現鼓勵設立社區銀行的說法。作為主要面向農戶的新型金融機構,其主要存在于農村社會中,其經營發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農村社區的影響。基于此,本文從社區銀行的特點優勢入手,結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現狀,探討二者的耦合機理;并針對今后發展中存在的相關問題,提出對應的政策建議。
二社區銀行的概念及歐美國家社區銀行發展分析
(一)社區銀行的概念及特點
社區銀行(CommunityBank)的概念來自于美國等西方金融發達國家,其中的“社區”并不是一個嚴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個省、一個市或一個縣,也可以指城市或鄉村居民的聚居區域。凡是資產規模較小、主要為經營區域內中小企業和居民家庭服務的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都可稱為社區銀行。根據ICBA(美國獨立社區銀行協會)給出的定義:“社區銀行是獨立的,由當地擁有并運營的,其資產從少于1000萬到數十億美元不等的機構。”晏露蓉和林曉甫認為社區銀行是按市場化自主經營的,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和個人客戶的中小銀行[9]。因此,社區銀行并不局限于位于城市社區的銀行,而是資產規模不大、主要為服務區內中小企業和居民家庭服務的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姚海明在分析金融機構發展史后指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是現有大型銀行控股的微型銀行,貸款公司在農村也早有類似的民間組織,資金互助社本質上也是信用合作社[10],都類似社區銀行。從目前我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區域和設立方式來看,基本上是按照社區銀行的架構來運營的。
(二)歐美國家社區銀行發展分析
國外社區銀行長期發展態勢較好。例如:截至2011年3月底,為當地中小企業、家庭居民提供金融服務的美國社區銀行總數超過7000家,擁有50000多個分支機構,資產規模分布在1000萬美元和100億美元之間。根據2011年美國ICBA統計,截至2011年3月底,約有82%的社區銀行的網點分布在農村和城市郊區。從分布地域看,社區銀行網點幾乎遍布全美。從圖2可以看出,雖然上世紀美國銀行并購潮以及金融危機的影響,社區銀行總量下降,但新的社區銀行仍然不斷成立。從服務的細分市場看,社區銀行定位于中小企業和社區,而根據美國小企業管理局統計數據,美國GDP中有50%以上由小企業創造,這無疑帶來了社區銀行業的興旺。正是由于服務市場和服務區域的差異化發展策略,使得社區銀行能在激烈的銀行競爭中持續發展(Keeton,2003)[11]。圖2美國新成立的社區銀行數量(單位:家)資料來源:FDIC,2010雖然歐洲大型銀行的壟斷程度遠高于美國,但社區銀行仍然得到了發展。20世紀90年代,由于銀行業經營面臨困境,歐洲不少銀行實施網點撤并計劃,導致一些地區,尤其是偏遠地區出現了“金融短缺”(financialshortage)現象。為應對可能發生的危機,歐洲國家掀起了“社區銀行服務運動”(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主要包括新設社區銀行、共享分支網絡(Sharedbranch)、利用分支機構和特許經營(Franchises)等渠道,而澳洲的社區銀行主要采取分支機構模式、模式以及電子銀行模式。截至2010年底歐元區17國約有7000多家為個人和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類似社區銀行的中小型銀行機構,例如:儲蓄銀行、合作銀行以及地區性銀行。德國有2000多家具有社區銀行功能的中小儲蓄銀行和合作銀行,為所在地區中小企業和居民家庭信貸服務。法國和英國也都有100多家社區銀行。由于社區銀行服務的細分市場定位于中小企業和個人消費,各國政府普遍都采取了扶持發展的策略。從國外目前發展趨勢看,可能因為并購等原因導致未來社區性的金融機構數量和規模下降,但是,從總體市場格局看,社區金融機構以其服務獨特性,依然會活躍在各國的金融活動以及社區性經濟運行中(Hein,KochandMacDonald,2005)[12]。轉軌時期的中國,“社區制”成為社會管理的重心,建設社區金融服務機構也隨之成為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重要舉措。
三社區銀行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耦合機理
我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端于社區銀行,但以村鎮銀行為主要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面臨著成本高、風險大等問題。社區銀行作為一種具有互惠性的關系資源,是具有橋梁紐帶作用的媒介資源,能夠解決金融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進而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之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作用。社區銀行最主要的特點在于為當地社區經濟發展提供多元化的經營服務。本文結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探討兩者的耦合機理。第一,細分市場分析。社區銀行專注于中小企業、社區居民和農戶這個細分市場,通過其積累的深厚信息資源和優良的服務水平,以簡化的手續和快速的資金周轉,用少量資金解決細分市場中客戶的需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服務。因此,引導社區銀行進農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資金外流”現象(王愛儉,2006)[13]而導致的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問題。第二,服務區域分析。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設立網點基本上扎根于縣域,并逐步延伸到廣大中西部偏遠地區,這與社區銀行金融服務貼近居民的要求相一致。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重心轉向大城市,網點主要集中在城區,縣以下金融市場則主要由農村信用社占領。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實施推廣,在中央的優惠政策下,國有商業銀行紛紛實施縣域金融發展戰略,通過設立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形式,為農村地區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因此,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扎根于縣域區域,完全符合社區銀行對社區居民提供就近服務的要求。雖然最近幾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設立速度較快,但整體上來說,全國的網點數仍然有限,農村信用社在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中依然處于主力軍乃至壟斷地位(周脈伏,2012)[14],制約了其發展。同時,目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縣域的知名度不夠,開展業務困難重重,這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王蒙,2013)[15]。第三,產品定位分析。金融商品的豐富程度是一個地區金融發展水平的標志。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開辦社區金融業務方面已有一些大膽有益的嘗試,開發了多元化的金融產品。從目前我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態勢來看,產品服務的多元化趨勢正在明顯加強。以村鎮銀行為例,村鎮銀行不僅可以開展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中長期貸款、結算、貼算等銀行金融機構的傳統業務,也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開展相關金融業務,部分村鎮銀行主營業務情況如表1所示。
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社區銀行導向過程中的相關政策建議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創新量體裁衣式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豐富返鄉農民工、下崗職工、農村青年、農村婦女就業創業系列產品,創新支持城鎮化建設金融產品,開辦住房、家電、子女上學等消費貸款和民生金融業務,持續提升服務契合度。這些多元化的金融業務有助于社區銀行快速發展,一系列國家層面政策的出臺,必將進一步激活農村信貸市場、促進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多元化,為實現社區銀行的發展積累一定經驗。從以上分析可知,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選擇社區銀行的發展導向定位是正確的。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農民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認知度不高,加上農村資金供給本身較少,易導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發放難度較大。農業、農村經濟風險高、效益低,制約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儲蓄存款的增長。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同城市商業金融機構,以及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相比有著很大的差異,單一的監管制度不利于其可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蔣俊毅、侯少夫,2013)[16]。因此,要創新監管方式,如采取“目標導向”模式(文春暉等,2013)[17]。針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本文提出如下一些政策建議。
(一)政府有效支持。政府的支持與引導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初期的發展起到不可替代的引領作用。一是政府應該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農村的金融需求,促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二是通過規劃、稅收、財政、補貼等方面政策傾斜,完善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政策;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楊小玲,2011)[18],做到全國征信系統的全民化、聯網化。
(二)加強協調統一,實現城鄉金融一體化管理。在廣大農村地區,眾多大型商業銀行之所以遠離農村金融市場,原因在于農村金融業務存在運營成本較高,經營風險較大,收益周期較長,經營利潤率較低等諸多問題。為此,在農村社區銀行推動過程中,政府部門應該通過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促進農村社區銀行在競爭中良性發展。例如,由于沒有形成一個城鄉金融一體化管理框架,目前我國村鎮銀行普遍未納入人民銀行大小額支付系統及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限制了村鎮銀行在銀行卡發行,印制票據,銀行間的直接匯兌等業務的開展,阻礙了村鎮銀行的發展。因此,政府部門應加強各方面協調和統一,實現城鄉金融一體化管理。
(三)建立健全法律約束保護機制。健全的法律保護和約束是社區銀行能否在農村長期持久發展的關鍵所在。國外的經驗表明,社區銀行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完善的法律體系保護和約束。在我國,相關部門應首先分析社區銀行的差異化服務特點,然后進行專項立法,并根據不同機構的定位以及服務的差異性,采取有差別的監管制度。如針對農村資金互助社,應制定《農村合作金融法》進行規范,并建立配套的政策保障和補貼機制。
本文作者:陶雪飛工作單位:南昌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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