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儲蓄率及中小企業融資論文
時間:2022-10-21 03: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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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1.1內部原因分析
融資成本高。研究數據表明,企業規模越小,風險越大,貸款費用也越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比大型企業在基準利率上浮動10%~30%,與大型企業為6.54%相比,中型和小型企業貸款平均成本為7.94%和9.58%。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大多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審計制度,由于內部管理問題,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級低,缺乏向外傳遞信息渠道,資信普遍較低,金融機構常常不愿意冒風險將資金貸款給中小企業。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水平低。主要體現在人事管理和財務管理上,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由于自身素質不高,缺乏企業整體意識和長遠戰略意識,通常以家族成員為主要管理人員;在財務管理上,缺乏科學有效的風險控制和監督體系,融資能力有限。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依賴銀行貸款,中小企業自有資金不足,無法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資本市場融資,許多中小企業只能依靠銀行貸款,有關調查結果顯示,金融機構貸款是中小企業融資首選,比例高達35.2%。
1.2外部原因分析
法律保護體系不完善。我國目前頒布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商業銀行法》等政策法規,缺乏具體的操作細則,部分規定己經和信貸業務的市場化進程不一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平等的生存空間和融資待遇等問題。融資平臺單一。我國沒有建立像美國等發達國家那樣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多種層次的資本市場,二板市場由于起步晚,還有許多地方亟待完善。信用擔保機制不夠健全。中小企業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加上缺乏風險分散和補償制度,難以取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任;與此同時,我國信用擔保機構僅有5%運營狀況良好,金融機構體系建設也不完善,體現在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數量不足、貸款手續繁瑣;中小企業想要取得金融機構貸款比較困難。
2中外小企業融資政策和渠道比較分析
2.1融資政策
國外發達國家有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在金融結構設立和財政政策方面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美日德三國均具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對中小企業予以支持。美國制訂了《小企業管理法》、《加強小企業研究與發展法》、《中小企業投資法》、《中小企業創新法》等一系列法律體系,多層次、全面保障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深層發展;并且規定地方銀行需按法律形式將融資額度的25%投給中小企業。日本出臺《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研究交流促進法》等,從保證資金、公平競爭、技術溝通與合作等形式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與發展。德國制定《關于保持穩定和經濟增長法令》、《標準化法》、《中小企業結構政策的專項條例》、《關于提高中小企業效率的行動計劃》等法律,對中小企業提供專門的法律保護。我國2003年為中小企業制定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和2009年制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為數不多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法律。
2.2融資渠道和平臺
國外發達國家融資渠道廣泛。美日德三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機構。美國在1958年成立小企業管理局,通過成立政府主導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長期貸款支持。日本在1948年創立了中小企業廳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并對中小企業進行企業管理;之后政府先后建立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商工組合中央金三個金融公庫,在資金上對中小企業提供幫助。德國設立一些國家政策性銀行,如德國清算銀行、歐洲復興基金、德國平衡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等為中小企業服務,德國目前有20家擔保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中長期信貸優惠和咨詢服務。我國是以國有銀行為主的銀行體系,金融機構自身還不能靈活調整融資模式,并對中小企業貸款大多設置了較高的門檻。美國具有多層次資本市場,除擁有最大的證券交易市場外,還具有數量繁多的中小型商業銀行、非銀行存儲機構、專業信貸機構,可以通過債券融資、貿易信貸、信用擔保貸款等方式取得資金。日本的融資來源渠道有商業銀行信貸、民間中小金融機構貸款、政府專門金融機構、中小銀行信用擔保機構、風險投資等。德國通過外來融資、股權融資、中介機構、政府的資金支持等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我國交易市場目前僅在上海和深圳設立,融資渠道主要包括權益融資、債務融資、民間融資等,但是由于起步晚,還沒形成規模。
2.3財稅政策
美國政府通過直接貸款,采取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實行政府采購、扶持科技創新的政策;通過債券擔保計劃、擔保開發公司計劃、微型貸款計劃等多種資金援助計劃和JOBS法案鼓勵中小企業融資。日本政府給予中小企業稅收減免,在資金上對中小企業技術研發提供支持,對營業額不足3000萬日元的中小企業可以免交個人消費稅。德國政府通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提供社會保障來減輕中小企業財政負擔。我國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實行25%的所得稅率;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從6%降至3%;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我國在財稅政策已經開始重視中小企業發展,但是仍不夠全面。
3啟示與建議
3.1政府角度政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建立健全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體系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法律體系,消除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歧視性法規。二是引導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和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從而使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三是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在資金和政策上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完善直接融資體系,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缺口。四是通過稅費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基金支持等對中小企業加大稅收優惠。五是降低銀行準入門檻,倡導設立更多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形成穩定長期的合作關系。
3.2銀行角度銀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一是商業銀行應根據中小企業特點制定出符合其貸款的方案,提供專門的優化信貸服務。二是銀行自身應該推動服務和制度創新,針對目前存在中小企業缺乏抵押物和擔保體系的不完善的情況,可以采用動態質押的抵押方式。三是銀行應與信用高的中小企業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實現雙方長期穩定收益。
3.3企業角度中小企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提高融資能力。一是通過強化資金管理運行效率提高內在融資能力,完善財務制度、按時歸還貸款來提高企業信用,定期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信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融資信譽,從而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二是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研發新產品、新科技來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三是改變以往高度依賴銀行貸款的意識,擴展融資思路,走適合自己的融資道路,可以通過民間融資、典當融資、債券融資等方式。總之,從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出發,政府應該從法律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支持,銀行應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征制定相應制度和服務,中小企業自身必應提升自身素質,從政府、企業自身和銀行三個方面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制度,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作者:吳茜單位: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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