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集群融資風險控制論文

時間:2022-04-11 08: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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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集群融資風險控制論文

一、中小企業集群與外部金融支持

自上世紀90年代波特(M.Porter,1990)提出產業集群(IndustrialClusters)概念以來,集群理論發展非常迅速。結合理論與我國產業集群發展實踐,本文所研究的產業集群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產業集聚:

(1)一定數量的企業在地理上的集聚(GeographicalConcentration),至于集聚原因,可以是硬件條件,例如外部規模經濟,也可以是軟件條件,例如制度環境或者社會資本等。

(2)以價值鏈為基礎的專業化分工(Specialisation),不僅僅是同類企業的大量集聚。

(3)企業、政府、學術科研機構、金融組織和中介組織的多重參與,以及各個參與方之間的動態競爭與協作機制。

(4)作為具有(1)、(2)、(3)特征的集群應該具有長期存在的基礎和發展前景。

(5)技術、市場和組織的創新。其驅動力來源于三個方面,首先,新企業的不斷涌現和技術多樣化;其次,集群內部創新網絡的形成;第三,創新與生產、市場的密切聯系。國內外經濟發展的實踐和理論研究均表明,產業集群是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模式之一。例如,意大利工業區發展的經驗表明,產業集群的發展產生了大量積極的外部性,使得集群內中小企業在沒有大企業那樣的管理和資源支持的情況下,依然表現良好。而無論在產業集群的根植性、生產要素培育、創新能力塑造,還是可持續競爭優勢的獲得方面,外部金融(ExternalFinance,例如政府補助、企業財務杠桿的運用、金融體系)的支持是否存在且有效、集群及其內部企業能否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都是至關重要的。首先,簡單的產業集聚要發展成為一個專業化和柔性化的區域生產網絡,其企業家精神的培育需要金融體系的支持,在企業家精神驅動下展開的集群內部協作與競爭,有助于減弱產業集群發展的組織性風險(即集群結構過于穩定可能導致的創造力僵化);缺乏金融體系的支持往往導致集群內部中小企業的非正式融資行為,而非正式融資的短期性、規模和市場規范性均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第二,外部資金的引入,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資(FDI)的引入,對于保持集群的開放性、進而對集群的可持續增長有重要影響,有助于減弱集群的技術性風險(即專業化分工可能導致技術的不連續性,并進而引致集群的脆弱性)和網絡性風險(即合作可能導致集群自我封閉、競爭壓力減弱和創新能力下降),第三,協同融資服務體系的建立將推動產業集群向更高級的組織形式區域創新系統轉化,網絡節點之間互動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問題。在理論中,金融中介理論和優序理論在解釋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得到了廣泛的應用。金融中介理論認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借款方與貸款方之間存在較為突出的信息不對稱情況,借款方的事前逆向選擇(不知道中小規模貸方投資項目的真實價值)和貸款方事后的道德風險(不能確定貸方要求的資金能否被有效地利用)都使得信貸機構對中小企業缺乏信心,導致了較高的風險溢價,較高的風險溢價又反過來吸引了更高風險的項目,最終,信貸機構借貸款項給中小企業的預期利潤被人為降低。最后導致的結果是,在給定利率水平下,借款方往往采用信貸配給的方式,只對那些能夠提供有效擔保的項目進行融資。優序理論則認為,在多數情況下,中小企業只有一個管理者,他經常還是公司全部股份的擁有者。中小企業的運營并不以最優資本結構為目標,對于那些能夠在最小程度上影響其運營的融資形式有明顯的偏好。因此,中小企業融資首先會考慮企業擁有者的個人儲蓄和內部產生的資源,其次才會考慮短期或長期的債務,最后也是最不愿意采用的融資方式就是會稀釋股權的權益融資。目前,結合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實踐,可以發現,無論是在外部正式金融機構融資、政府政策性金融還是民間金融方面,中小企業融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難與問題。民間金融的非正式性和非規范性在客觀上阻礙了其運行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政府的政策性金融由于有產業政策導向,也未必適合所有的中小企業。在外部正式金融機構方面,中小企業融資難則存在以下普遍的原因:

(1)信息不對稱,獲取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成本較高,財務報表和審計的不連貫性,缺乏第三方信息提供機構等等。

(2)貸款規模小,交易成本較高。

(3)受資本結構、市場波動和管理能力的限制,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較高。如不采取切實措施解決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單獨依靠政策性金融(例如補貼利率、指導性信貸、政府信用擔保等)的傳統手段來推動中小企業融資,由于沒有抓住問題的癥結所在,其推動作用既有限,也難以持續。因此,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看,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必須要解決兩個關鍵問題:第一,中小企業在規模和資金等現實條件的限制下,如何通過產業組織形態的改變來獲得融資優勢;第二,當前存在的正式金融機構融資、政府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三個外部融資渠道,如何通過有效的制度激勵,增強三個渠道外部融資的協調性和互補性。從實證研究方面看,產業組織的變化有助于改變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相對于單一的中小企業而言,居于產業集群內的中小企業更容易獲得外部金融的支持。一個發展成熟的產業集群往往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鏈、較為完善的組織形態和有效運行的內部交易網絡,這些條件的具備使得金融機構和集群內部的中小企業都有足夠的激勵進行相互合作。從金融體系的角度看,產業組織形態的變化也會激勵金融體系的創新活動??赡艿脑蛟谟冢a業集群的根植性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國內的研究和實踐也表明,集群的根植性所帶來的企業合作、銀企之間較為緊密的聯系、企業之間的共性特征等因素,都有助于降低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和交易成本。從博弈論角度看,集群內部,企業與企業,企業與銀行形成的三輪動態博弈也將為企業形成三個層次的信用增級,看促成放貸的同時降低了不良貸款率,形成良性循環。隨著近些年來互聯網金融和大數據應用的迅猛發展,集群式產業組織形態所形成的網絡信息關系和關聯數據流還造就了極為難得的協同環境,為集群內資本和信用的監測識別提供了天然的優勢,也為進一步降低融資交易成本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

二、中小企業集群融資風險分析

從我國目前的實踐上看,產業集群內的中小企業還缺乏正式的外部直接融資渠道,金融機構貸款在企業資金來源中的比重較低,企業缺乏充足的抵押品和擔保是集群內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影響因素。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之下,由于資金鏈斷裂造成企業經營難以為繼的情況比比皆是,中小企業集群融資風險凸現。本文認為,目前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重要風險性因素,制約了集群內中小企業與外部金融機構的互動,阻礙了金融機構利用創新的融資方式支持產業集群的發展。

1.周期性風險:產業集群生命周期風險與外部融資手段錯配

產業集群是一個具有集聚、發展、成熟和衰退等幾個階段生命周期的經濟地理現象。從最初的企業集聚到集群成熟,有較長的時間跨度。在這一期間內,企業集聚能否順利轉變為產業集群,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同樣的,金融機構所面對的融資群體,并非在一開始就具備成熟產業集群的特征。在這樣的情況下,產業集群融資所面對的對象,也并非在一開始就是一個具有完善治理形式的集群,在更多的情況下是一個個獨立的中小企業。一些基于完善集群設計的融資方式,也并不完全適應當前產業集群發展的需要。包括政府、企業和外部金融機構等集群治理的參與方,如果不對產業集群生命周期這一風險因素有較為切實的認識,由風險錯判所帶來的外部融資手段錯配,很可能會成為阻礙產業集群發展的障礙。一般而言,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集群,在集群發展的初期,從金融機構自身風險控制的角度考慮,以單個中小企業的實力,是難以獲得金融機構支持的。這一期間集群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只能是兩個來源,一是企業的自我投入或民間金融,二是政府的政策性金融。但當企業的自我投入有限、而民間金融又不能合法運作時,政府的政策性金融就要在集群發展的初期起決定性作用。政府的財政資金是有限的,其資源能力無法覆蓋全部需求,這樣,客觀上就需要金融機構的進入,這種進入是以政府擔保和補貼為前提的。顯然,建立于政府信用和補貼基礎之上的金融機構對集群的融資,是一種間接式的介入。盡管在事實上形成了集群發展的外部資金支持,但這種支持背后的激勵機制是缺失扭曲的,從而也是不可持續的。因此,當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到中期,集群組織形態和治理機制逐步完善之后,政策性金融必然要考慮退出,取而代之的應該是完全市場化的融資手段。分別從我國東西部地區的情況看,集群外部融資手段是否匹配將對能否成功規避集群風險產生重要影響。在東部地區,當前各類制造業集群已經非常成熟,以技術創新和持續經營為目標的集群根植性是當前探討的主要問題。與此相應的,在外部金融支持方面,當前探討的主要問題是基于市場機制的外部金融機構(正式與非正式)如何對集群內的中小企業進行有效融資。而在西部地區,隨著東部地區產業轉移速度的加快,西部地區產業集聚也隨之提速。但從總體來看,西部地區產業集群還處于企業集聚的初步階段。盡管企業集群已有一定規模,但集群特征并不明顯,產業發展的方向也不明確。在這一階段,在企業集聚區內的中小企業所需要的外部金融支持,除了企業的自有資金外,更為主要的是由政策性金融所帶動的外部金融支持。外部金融機構對集群的融資,主要是在政府產業政策指導和政府信用的支撐下展開的。因此,對于東部地區而言,再繼續強調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對于產業集群的升級和發展是不利的;對于西部地區而言,至少在當前階段,以市場化的中小企業融資模式來衡量集群融資效率則是不恰當的。

2.管理風險:產業集群治理結構模糊與信用體系缺失

集群作為現代工業產業組織形態,必須要有一個合法授權的機構,實現對集群的治理。治理的目的有二,其一,建立集群內部企業之間的關聯關系,促進專業化分工;其二,維護集群內部的競爭環境,保持集群的創新能力。集群內部的過度競爭,特別是惡性的價格競爭,會惡化集群內部的產業環境,具有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的優秀企業難以在集群內生存,最終的結果是淘汰好的企業,留下壞的企業。另一方面,集群內部無競爭,靠價格同盟維持集群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最終導致的將是集群專業化分工受阻,創新能力喪失。集群治理必須要防止這兩種風險情況的出現,維持集群內部合作博弈的格局。就當前我國產業集群治理的發展情況看,大多數的集群沒有一個多方參與的有效治理機構,集群的重大事項決策權和日常管理均授予政府委托的管理機構。這種模式的風險在于:其一,缺乏形成多方參與治理的激勵。由政府委托機構進行集群治理,在利益共享方面難以實現多方共贏,難以形成合理的激勵,促使外部金融機構積極參與集群治理。其二,企業信息系統缺乏,難以降低融資成本和風險。產業集群之所以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積極作用,在于外部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針對集群(企業群體而非單獨的企業個體)展開融資來降低對中小企業融資較高的交易成本和融資風險。但如果沒有多方參與的集群治理機構,單獨由政府一方掌控企業群體管理,由于受運作成本的限制,無法形成對集群內企業經營情況的適時動態跟蹤,管理方所擁有的信息落后,使得集群作為一個整體難以成為外部金融機構的合格對象。其三,政企不分,融資風險承擔主體錯位。政府在集群發展風險方面承擔了過多的責任,導致了大量的尋租行為。較為普遍的情況是,產業園區引入的企業在土地使用、稅收、勞動力等多方面享受眾多的政策優惠,企業實際投入集中在與生產相關的設備和廠房方面。因此,一旦集群發展受阻,企業可以通過轉移資產迅速撤離,而留下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負債、失業問題等則主要由政府承擔了。這樣的風險分擔機制遠遠超出了政府能承擔的范圍3.技術風險:產業集群低端技術鎖定風險與產業政策調整無論是政策性金融還是基于市場機制的外部融資行為,產業集群本身的競爭優勢和企業的贏利能力都是重要的依據。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的中小企業集群所處的領域多為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且大多處于產業價值鏈的低端,通過利用勞動力資源優勢、規模的快速擴張來贏得價格優勢和形成競爭能力。在外部需求旺盛的情況下,這樣的集群本身內涵的低技術風險被旺盛的需求因素所掩蓋,可以在產業政策和技術水平保持穩定的情況下實現快速的擴張。相應地,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在中小企業快速擴張、企業群體結構成熟的過程中得到解決。在國際金融危機和經濟蕭條的影響下,這一過去成功的中小企業發展模式客觀上已難以再繼續復制。一方面,外部不旺、勞動力供給萎縮,產業低端技術擴張的基礎性條件不易具備;另一方面,政府產業政策在結構調整升級的指揮棒下,越來越傾向于高技術產業,以低端技術水平為主要特征的中小企業集群想獲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機會也正在逐漸降低。在兩個方面因素的作用下,通過承接產業轉移發展起來的中小企業集群,面臨如何適應內需的需要、通過擺脫低端技術鎖定風險的新問題。因此,要想順利擺脫低端技術鎖定、增強集群的競爭優勢,以市場機制為條件,產業集群的發展獲得金融機構融資的支持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產業集群本身無法擺脫中小企業所固有的高風險、高成本融資特征,集群要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也是難以做到的。在這方面,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兩難選擇。

三、基于風險控制的西部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模式選擇

從當前解決集群內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思路上看,一般采用的方式包括:其一,以政府信用為基礎、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其好處在于,集群環境可以緩解企業和擔保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抵押物處置便利,可以較好地實現風險控制。同時,當前信用和擔保體系建設的問題在于,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擔?;鹨约靶庞眯畔⒎掌脚_的建設與產業集群的規劃發展結合不緊密,對產業集群的發展實際的支持力度不足。其二,根據不同的企業類型,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例如關系型融資、互助擔保性貸款、信用評分型貸款、抵押擔保貸款等等。其三,若干中小企業通過股權或協議建立“聯盟“,通過合力減少信息不對稱,降低融資成本,或者相互幫助獲取資金,主要方式包括集合債券、擔保融資、團體貸款等。從金融機構風險控制的角度看,各地實踐中所采用的這些方法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機構的融資風險。但由于各地集群發展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采取的針對性措施未必就適用于其他地方。因此,有必要在實踐的基礎上,從更為一般的系統性風險控制層次對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模式進行歸納和總結。一個具有一般意義的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模式(見示意圖)應當從時間維度和結構維度兩個層次來加以描述。從時間維度上,按照產業集群生命周期的階段性特征,可以將集群融資分為初期階段模式和成熟階段模式兩個層次。在不同的層次上,集群融資的對象、融資渠道、信用體系的來源和構成,都是不同的。

1.初期階段模式

在初期階段模式上,這一階段由于中小企業集群尚處于初期的企業集聚階段,在集群內部,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多方參與治理主體,在市場方面,集群競爭優勢也尚不明顯,內外部的條件限制均使得集群還無法作為一個獨立的主體進行融資活動。在這一階段上,集群內部的中小企業個體是集群融資實際上的融資主體,集群周期性風險因素是導致外部金融機構融資風險的最主要因素。鑒于中小企業本身缺乏獲得金融機構融資的實力與條件,信用風險過大,外部金融機構缺乏必要的激勵去參與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在這一階段上,采用完全市場化的融資渠道(無論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來促進融資,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就正式融資渠道而言,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中小企業較弱的實力和較差的信用條件都會使得金融機構“惜貸”,反過來,金融機構的惜貸和信貸配給又會使得中小企業進行逆向選擇,由此形成的融資市場效率必定低下。就非正式融資渠道(例如民間金融)來說,盡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正式融資渠道的弱點,但其存續的合法性、經營的規范性以及較高的融資價格均對尚處于發展初期的中小企業不利。從風險控制的角度看,市場化的融資渠道無法達到效果的原因在于:由于交易制度和交易能力的限制,融資風險無法在交易的雙方之間得到合理的配置。因此,要解決這一問題,初期階段模式中必須要引入第三方,也就是政府,來對過大的融資風險進行分擔。政府以政策性金融的手段進行適度介入對于融資風險的控制有如下影響。首先,通過補貼的手段激勵外部金融機構參與對集群內中小企業融資,降低外部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機構承擔融資風險的能力。其次,通過政府擔保、規范民間融資渠道等形式作用于融資市場,提高融資市場的規范性和穩定性,分擔融資風險。第三,通過產業政策和相應的稅收、市場等優惠政策作用于中小企業,加快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以縮短發展周期,降低集群生命周期風險,提高中小企業承擔融資風險的能力。如前文所言,在初期模式階段中,由于集群多方治理結構的缺乏,外部金融機構對集群的融資是一種“間接”的介入和參與,其內在的激勵在于政府的支持與信用。盡管初期階段模式在集群發展初期的一個較短的時間期限內可以取得較好效果,但也會造成融資市場的定價機制扭曲、融資風險過多地由政府承擔等一系列問題。因此,隨著集群由初期發展階段向成熟階段轉變,融資模式也必須要隨之調整,以規避周期性風險以及融資手段錯配問題。

2.成熟階段模式

當集群的發展進入成熟階段,集群的融資模式也必須調整為成熟階段模式。這一階段的集群融資,有以下幾個特征。第一,集群融資的基礎性機制是市場機制,政府的政策性金融必須要適時退出。政府對集群融資的參與僅限于對融資市場的管理和對集群治理的參與兩個方面,不再全面介入集群內中小企業的融資活動。第二,以集群的多方治理結構形成為標志,集群融資的主體對象由初期階段的中小企業轉變為集群。第三,外部金融機構通過參與集群治理的方式來提高信息的對稱性,通過依靠市場機制來確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盈利性。第四,外部金融機構需要考慮的導致融資風險的主要風險因素是集群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從風險控制的角度看,成熟階段的集群融資模式與初期階段模式之所以不同,在于導致融資風險的因素轉變。集群的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已經成為導致融資風險的主要因素。要應對管理風險因素,就需要構建一個包括企業、政府、社區和金融機構在內的多方參與集群治理結構;要應對技術風險因素,就需要集群能夠對市場和技術的變化有靈敏的反應。對于中小企業集群融資而言,這意味著,一方面,外部金融結構不僅要通過融資市場與集群內的中小企業建立聯系,更要通過參與集群治理的方式來更為動態和深入地把握集群內企業的經營情況;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群體必須改變過分依靠自身實力和政府來向金融機構融資的狀況,應通過積極參與集群治理,以一個整體的形式,來建立與金融機構更為廣泛和穩定的聯系。因此,成熟的集群融資模式中有一個關鍵點,即構建多方參與的集群治理結構。培養有承擔風險能力的市場交易主體,轉變初期階段模式中融資風險過多地由政府承擔的情況,使得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可以在集群這一產業組織框架下得到較為合理的分散與承擔。

3.政策含義

集群融資之所以對于改變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意義,就在于集群這一產業組織形態不僅改變了外部金融機構參與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還改變了中小企業自身,使得中小企業群體可以在集群這一統一的融資平臺上展開融資活動。對轉型期的產業集群融資來說,上述集群融資模式分析有以下政策含義。首先,政策決策方面,判斷區域產業集群的發展階段是把握集群融資風險因素的前提。在促進外部金融機構參與對集群融資的過程中,究竟是采用市場化的模式還是政策性金融,在產業組織政策方面,必須要以集群發展的階段和特定風險因素的確定為判斷標準。其次,政策措施方面,改變當前單一的由政府派出機構管理產業園區的做法,構建由企業、政府、金融機構和社區等多方參與的集群治理結構,這是激勵外部金融機構參與對集群內重要企業融資的重要機制。同時,以集群治理機制為基礎,加快構建集群內部交易技術平臺的構成,提高集群內部信息共享與交流水平,提高集群作為一個融資平臺的信息化程度,為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的良性互動創造條件。第三,政策落實方面,隨著產業集中速度的加快,當前政府指導、參與中小企業融資所采取的種種措施,應該結合集群這一產業組織形態的變化來加以調整和修正。在集群發展的初期,政府要果斷地對融資市場進行管制,而隨著集群的發展與成熟,政府要有同樣的決心,退出對融資活動的直接介入,轉而通過對融資市場的管理和對集群治理的參與來引導融資活動在市場機制上展開。

作者:蔣瑛蒙山單位:四川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