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風險控制研究
時間:2022-07-17 1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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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是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的簡稱,是指項目建設方按照相關法律,運用招投標方法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并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由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所有步驟和具體活動安排,進行全程承包的建設管理模式。在EPC模式下,總承包方負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及后期維護,有助于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質量,是一種較為先進的建設模式。同時,由于建設方對建設項目的控制減弱,加之總承包方的利益訴求與建設方不完全一致,該模式也存在一定風險,需要采取相應風險防范措施。
1EPC模式的主要優勢EPC
工程總承包模式與傳統的設計和施工分開管理模式相比,具有以下優勢:第一,有效整合設計、采購、施工三個環節的合同關與利益格局。EPC模式下,設計、采購、施工單位的溝通協商更為順暢,各方互相配合、合理交叉,有助于建設周期、項目質量和建設成本的有效控制,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第二,有助于設計方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實現創新。在展開工程建設的過程中,重視設計的功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發揮,能夠優化工程項目建設整體方案。第三,工程建設過程之中明確建設工程的質量主體,能夠為工程質量出現問題之時展開追責及索賠創造條件。第四,促進項目管理的現代化、系統化、科學化。EPC模式避免常規模式下施工機構臃腫,層次重疊,管理比例失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第五,有利于控制項目投資總額。EPC模式下的投資總額相對明確,有利于項目資金的充分利用。
2EPC模式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風險分析
EPC模式雖然有許多優勢,但從項目建設方的角度看,在項目的諸多階段(如: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甚至項目設計等等),EPC模式的采用會引致一些風險,這些風險主要有:2.1建設項目的決策和設計風險。在項目的決策、設計、實施及竣工等階段,因采用EPC模式導致的風險一直存在。在項目的決策及設計這兩個階段,相關結果對造價的影響達70%以上。此外,EPC模式的項目通常工期要求較緊,若總承包方對項目背景數據收集不及時或不全面,或者出現另一些情況,如:受不同完成主體之間溝通不暢等問題影響,將對工程進度造成不利影響。2.2項目造價控制風險。當采用EPC模式的過程中出現前期準備不足、開工延遲等情況時,出于確保工程總進度的考慮,總承包方會采用加大入力、物力和財力投入等方式確保目標完成。這些舉措將會加大管理難度,建設成本也隨之增加。此外,建材成本、人工成本經常處于波動狀態。此外,建材成本、人工成本以及政策規范經常處于波動狀態,這些變化給EPC項目的工程造價帶來極大的風險。2.3設計變更風險。項目具體建設標準不夠完善,缺乏細化方案,可能會導致總承包方為追求利潤最大化,降低設計標準,或者采用劣質材料或產品,給項目質量和安全造成一定風險。設計方案的后期更改給工程項目的造價帶來很多不穩定因素,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的因主要有:材料品牌、材料規格、材料型號等等。建設方對項目描述不清楚,往往會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風險增加。2.4竣工驗收風險。EPC項目的收尾階段是:建設主體對工程完成情況展開驗收,對項目進行移交并展開試運行。這一過程中主要存在兩種風險:其一、質量風險或者功能風險,承包方向建設方進行項目移交時,如果建設方未能嚴格把關,將導致存在缺陷的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其二、履行合同的風險,受估算工期過短或開工延遲等情況影響,項目執行會偏離預算范圍,導致費用明顯超支等情況出現,引發雙方在結算過程中的爭議。
3EPC模式下建設方對建設項目的風險控制措施
3.1決策和設計風險控制。采用EPC模式的項目建設方可以使用既定的方案展開招標工作,如基于設計單位的設計方案進行招標,而后再將設計的細致工作交由總承包方完成。選擇總承包方之時,建設方要從資質、業績、能力等方面嚴格審查,選擇在諸多領域(如設計和施工等)具有較高管理水平及較高技術的總承包方,為項目預期目標的實現創造有利條件。3.2項目造價風險控制。EPC項目合同是建設項目實施的指導性文件,是確定建設方和總承包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因此,在選擇項目合同模式時,需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及總承包方的技術水平,靈活選擇不同合同模式。需注意的是,在訂立合同時,需從以下兩方面來考慮:一是要考慮風險分擔規則,避免將過多的風險不合理地劃分給總承包方,導致其增加工程造價,或一旦發生高風險事件致使總承包方無法履約,進而影響項目進展;二是要考慮合同的執行成本及對總承包方的激勵作用,促使其全程選擇與建設方目標一致的行為,避免項目建設出現超投資、超工期以及工程質量標準下降的現象。3.3設計變更風險控制。采用EPC模式的建設方,可在合同條款及附件中添加一些規定,如:規定總承包方制定工程開展過程中的標準規范,從而對總承包方的諸多舉措進行有效約束。再如:基于鼓勵承包方展開新方案的設計等考慮,制定獎勵性條款,當承包方制定并實施有助于降低成本、加快工程進程的方案時,對承包方進行獎勵,為項目的按時、按質完成創造有利條件。3.4竣工驗收階段風險控制。EPC模式運行過程中,監督機制主要是兩種:過程管控、事后監督管控。過程管控模式效能的發揮主要依靠:監理工程師、日?,F場代表、政府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等,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展開監督和管制。其主要依據是EPC總承包合同當中的相關條款。事后監督控制模式效能的發揮則主要依靠:竣工驗收標準的設置及嚴格執行,雙方在合同當中約定的工程質量獎懲條件,以及違約責任條款下的責任追究機制。這兩種模式效能的發揮對竣工驗收階段的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
4結語
在現代工程項目之中,EPC模式所占據的位置越來越重要,日益成為工程建設方、承包方所采用的主流模式。防范由這一模式催生的工程造價風險、進行成本控制對項目的順利展開及完成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項目建設方開展工作之時,必須采取有效舉措防范風險,使EPC模式的優勢得到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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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德青 單位:福建弘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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