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特征、原則和作用

時間:2022-03-20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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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特征、原則和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由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民自愿組織起來,在技術、信息、資金、購銷、加工、貯運等環節開展互助合作的經濟組織。它以服務成員為宗旨,以生產經營活動為紐帶,以銷售、加工環節為合作重點,以維護成員利益為主要目的,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進行自我服務、自我發展、自我保護的一種行之有效的組織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我國是一項新生事物,目前還處于探索發展階段。但它作為各國農業和農村經濟走向現代化所共同的、不可缺少的組織形式,在國際上已有較長的發展歷史。這幾年在我國山東、上海、江蘇、河北、安徽等地區也出現了一批初具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業生產專業化與市場化的必然要求。由于各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不同,產業、產品存在差異,其建立與發展不可能采用統一的模式,所以要堅持多種形式共同發展,要尊重農民的創造。

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特征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建立在農民自助、自主、平等基礎上的經濟組織,其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農民為主體,自愿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農民自愿組成,從提供信息、種子種苗、技術輔導入手,逐步擴大服務領域,積極為農民提供加工、貯運、銷售和原材料采購等社會化服務。合作經濟組織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堅持農民自主原則,實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農民參加合作經濟組織并不改變他們現有的土地承包關系,不改變生產資料的產權關系,不對他們發展自營經濟產生任何限制。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實行分散生產,對外統一經營,體現出分工合作的特點。

(二)以維權為目的,保護利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內堅持非盈利原則,以服務每個成員為根本宗旨,協調行為,統一標準;對外統一經營,直接進入市場,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所以改變了農戶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排除中間商人,降低進入市場的成本,讓農民直接分享到農業生產后續環節中的利潤。

(三)以利益為紐帶,市場運作。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以利益為紐帶的互惠互利共同體,其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加農戶利益的實現程度。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的每個成員,既是利益的共享者,也是風險的共擔者。他們根據交售農產品的數量、質量返還利潤,根據勞動和資本的投入量分紅。并實行民主管理,讓農民參與經營監督和民主決策,增強農民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體現出一種“主人翁”精神。

(四)以產業為依托,逐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圍繞主導產業發展,在產業發展中壯大自己。特別是在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過程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與主導產業緊密結合的,多數地區是有什么主導產業,就有什么專業合作組織,農民有什么要求,專業合作組織就開展什么服務,圍繞主導產業發展專業合作組織,帶動農民增收。在專業合作組織的推動下,產業發展步伐加快,產業化水平提高。

(五)以合作為前提,能人牽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雖然是由農民自愿組成,但大多是在能人的牽頭下組織起來的。這些能人一般是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的人,在當地有威信、有組織能力和凝聚力。能者牽頭大致有三種類型:一是由部分種養大戶、營銷大戶牽頭,網絡區域內的農戶,通過利益紐帶把小規模農戶聚合成大規模的群體,實行適度規模經營。二是由龍頭企業牽頭,龍頭企業由“公司+農戶”逐步發展成為“公司+合作經濟組織+農戶”的產業化運行格局。三是農業技術部門或者流通部門骨干牽頭組建的經濟和技術組織。

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

從理論上講,農業是一個基礎產業,也是一個弱質產業,面臨著自然和市場兩種風險。抵御這兩種風險,一家一戶有很大的局限性。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自愿的方式把農民組織起來,實現弱質產業的弱小經營者的協作聯合,聯合的過程就是一個由弱變強的過程,對于抵御自然和市場風險、增加農民收入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從實際情況看,當前農民“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務,缺的是技術,愁的是銷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能適應農民的致富愿望,自我服務、推廣技術、開拓市場,實現自我發展,正是解決這一系列難題的有效組織形式。

從效果上看,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科技服務,提高了農業的產出水平;通過銷售服務,促進了初級農產品價值的順利實現;通過加工服務,實現了農產品的轉化增值;通過內部利益機制運作,擴大了農民受益的機會;通過聯合協作,降低了經營風險和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打破所有制、區域和行業界限,緊緊圍繞某一產業,實現生產要素在更大范圍、更大領域的流動重組,有利于調整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要從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特點出發,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把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激發出來。

三、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原則

(一)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原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得動搖農民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不得改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不改變農戶土地承包關系。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是獨立的財產主體,參加合作經濟組織并不對他們發展自營經濟產生任何限制。在這基礎上,可實行跨區域合作。

(二)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堅持“民辦”就是要尊重農民的意愿,以農民為主體,實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農民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可參加一個或同時參加多個合作經濟組織;堅持“民管”,就是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決策,嚴格按照合作章程辦事,堅持成員大會制度,一人一票;堅持“民受益”,這是核心,農民之所以愿意加入合作經濟組織,就是因為農民從中可以得到實惠,這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生命力所在。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三)堅持對內提供服務,對外參與市場競爭的原則。在合作組織內部,以服務成員為宗旨,積極創造條件為成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對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在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上下功夫,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四)堅持合作制分配方式的原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盈利和積累歸全體成員共有,在分配利潤時,應在保證合作組織發展的基礎上,按照交易額的比例返還給本合作組織成員。

四、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類型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組建形式多種多樣,但無論選擇哪一種組織形式,其基礎都應是農戶,經濟發展的起點也應是農戶。如果忽視了農戶這個基礎,再好的組織形式,也不能起到引導農民發展生產、順利進入市場的作用。根據其特征,結合當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現實情況,歸納起來大體有五種類型:

(一)企業帶動型。這種形式是以農業龍頭企業為依托,組織農戶共同參與而建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向農民提供服務,利用契約關系,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共建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形成規?;a,達到共同發展。

(二)農戶聯合型。由能人牽頭,農民自愿組織、自主管理,在組織內部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服務。

(三)專業協會型。即圍繞某項生產經營或服務項目而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一般由當地能人自發組織,通過農戶入會,交納會費,共享信息,協調行動,實現對會員利益的共同保護。協會著重為會員提供技術、銷售等服務。

(四)股份合作型。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大家自愿聯合起來,借鑒股份制出資的形式,由農戶共同出資而建立,通常以股份合作形式運作。股東交售的農產品數量與其持股數額相互掛鉤,資本在生產經營活動和收益分配中占有重要地位。收入分配實行按產品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方式。

(五)產品購銷型。由農產品產銷大戶和龍頭企業為主體,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原則,集產、購、銷于一體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它在農產品的購銷過程中,始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開展有償服務,重點在市場調查、信息反饋、營銷策略、商品促銷等經營方面發揮作用。農戶將農產品交給合作組織,合作組織按照保底價承諾服務,并按照實際銷售價為農民返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