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會計論文
時間:2022-12-17 04: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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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會計鑒定的含義
在我國國學界,相關學者對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存在著長期的爭論,對兩者的本質進行探討,為我國司法會計鑒定含義的界定提供便利,使其基本性質得到有效確定。(一)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本質有一定的相同之處存在在20實際50年代,司法會計開始進入我國,在法學界和司法實踐中得到應用。根據司法會計活動的內容進行劃分,我國學者認為其存在著不同的含義。司法會計主要包括司法會計檢查和司法會計鑒定兩方面。作為司法機關的一項訴訟調查措施,司法會計檢查活動得到有效應用。廣泛開展司法會計鑒定活動,不僅在偵查機關對司法會計鑒定機構進行設置,而社會中介機構也紛紛對司法會計鑒定業務進行開展,所以,司法會計鑒定活動得到社會各界的重點關注。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英美法系的法務會計逐漸被我國學者引入,隨后國內學者則開始對法務會計進行關注。長期以來,我國學界對法務會計和司法會計鑒定的認識存在著不同的觀點,一些學者認為兩者屬于相同事物,而本質上也是一致的。也有學者任務,司法會計鑒定包含在法務會計內,在我國應對法務會計進行發展。另外一些學者則保持中立的態度,將“會計司法鑒定”或“法會計”要點提出,避免人們對法務會計和司法會計鑒定中有一定的爭議存在。在我國雖然司法會計鑒定和英美法系的法務會計中有各種區別存在,但是我們不能從表象上將它們進行區別,應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由于司法會計鑒定關系到我國大陸法系的法律,而法務會計則關系到英美法系的法律,所以,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之間存在著最根本的區別則是不同的法系基礎。由于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的產生和發展是在不同的法系基礎上形成的,其實踐形式必定會受到各國司法制度的制約,特別是疏松制度的影響。例如:在我國,公檢法機關擁有司法會計鑒定的啟動權,而在英美法系,當事人則擁有啟動的權利。實際上,兩者在本質上有一定的相同之處:1.從學科角度上進行分析,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都屬于會計學和法學的交叉學科,都是由會計學和法學理論作為基礎。2.在活動開展的過程中,兩者都受到委托人的委托,對財務會計資料證據或樁架鑒定進行提供,它們都是對審計的技術方法實施接建,構成自己的技術方法。在獲取證據方面,它們通過查證財務會計資料和相關資料,通過開展財務會計資料證據的尋找、分析和固定工作。3.兩者存在著基本相同的工作范圍。通常情況下,在工作范圍內,法務會計包括疏松支持和調查會計兩種,而我國司法會計鑒定主要是想法庭對財務會計資料證據或司法會計鑒定意見進行提供。另外還受到公檢法激光的聘請,為財務會計技術提供協助性作用,即訴訟支持。隨著我國開展的司法會計鑒定業務,企業也逐漸開展相應的調查和咨詢業務??傊?,我們存在著充分的理由,認為司法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屬于一項相同技術學科,并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下的實現和發展各不相同。兩者有本質的相同,都作為一項社會專業活動,為委托人進行財務會計資料證據或樁架鑒定意見的提供。
二、“排除法”的應用背景
雖然我國刑法沒有對犯罪嫌疑人沉默的權利進行賦予,但隨著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進一步提高,偵查訊問制度也逐漸達到法制化狀態,處于自我保護的能力,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罪行,對自身各種無罪的“證據”進行舉出,日益增多了無罪辯解的刑事案件數量,這是受理貪污、職務侵占等案件鑒定過程中,要求司法會計鑒定人員處理應將涉案金額等“量”的問題進行解決以外,還應對涉案財務事實“質”的屬性進行判明,即財務差錯和舞弊問題,協助辦案部門對案件的是否成立進行確認。目前,在我國司法會計學術界,對比鑒別法和平衡分析法是司法會計鑒定中的基本方法。在對比鑒別法中,參照客體為正確的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比較和對照直接證據所體現的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使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構是否正確及事實的鑒別判定的一種司法會計鑒定方法。而平衡分析法則是結合資金或數據量的平衡關系,運用驗證分析法,使某項資金或數據客觀情況進行推導并確認的一種司法會計鑒定方法。學者對其通過分析對比,對直接證據和參照客體是否一致進行觀察,若兩者有一定的差異存在,即可對資金損失額進行確定。后者則是與資金或數據的收付存之間量的平衡關系相結合,是資金損失額確定的另一種鑒定方法。也就是說,這兩種方法對涉案金額解決等“量”的問題上存在著一定的共性,局限于無法對涉案事實屬財務差錯或舞弊等“質”的塑性得到判斷。在鑒定司法會計的過程中,很多案件不僅要將“量”得到解決,又能將“質”的屬性實施判明。排除法的運用,能夠將原先兩種基本鑒定方法的局限性問題得到解決,確保司法會計鑒定領域內的一些復雜疑難案件破解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排除法”的應用
作為一種更專業技術方法,司法會計鑒定方法是司法會計鑒定人分析并論證涉案財務會計資料中的因果關系,也是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中的一項核心組成部分。司法會計鑒定方法并不具備固定的模式,從司法會計學科的形成開始,一直處于不斷完善和補充的狀態,產生于實踐,又為實踐工作提供指導性作用,因此,根據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存在?!芭懦ā笔窃谝恍┡c財務會計相關的錯誤因果關系的鑒定工作匯總,通過鑒別、檢驗和分析,將相關的其他可能性得到逐步排除和結論,從而將一種原因或結果得到確認的司法會計鑒定方法。在實質上,該方法是在因果關系中運用的邏輯推理方法,就是從已知將未知得到證明的方法,也就是說,無法從正面將某待證事項得到證明,通過將對立面得到逐項排除,對待證事項成立的方法得到反證。與該數學中的反證法基本相同??筛鶕懦龑ο筮M行劃分,主要包括排除原因、排除犯罪主體以及放出結果等。根據排除范圍進行劃分,又包括限定范圍排除法和無限定范圍排除法兩種,限定范圍排除法是在實現設定的會計期間范圍內進行排除,若無需設定排除的范圍,即可在任意的會計期間,則稱之為無限定范圍排除法。根據排除對象和財務事實的關系進行劃分,又包括直接排除法和間接排除法兩種。直接排除法是由于若干個互不相關的原因造成某項財務事實的產生,若能將除了某種原因以外的其他所有原因得到直接排除,則無法將某種原因得到排除,即可定人為客觀事實。例如:某已知事件X已經會產生,而導致X事件產生的全部原因又包括A、B、C、D、E五種,運用科學的分析論證,將B、C、D、E幾項原因排除,即可以確定導致X事件產生的唯一原因即A。間接排除法則是由若干個互不相關的原因導致某項財務事實的產生,而每種原因的成立都必須存在著若干個字因素,若能將某種原因導致的所有子因素得到排除,則會對某種原因的存在得到間接排除。以此類推,應當認定的客觀事實及最終唯一無法排除的某種原因。例如:已知X事項已經產生,而造成X事項產生的全部原因僅包括M、N,若假設N是導致X事件發生的原因,但N成立必須有A、B、C、D、E五種子因素之一所具備,若能將使N成立的五項子因素得到一一排除,那么此時N即可被徹底爬出。反之,M即造成X事件產生的唯一一項原因。在鑒定財、物短缺損失原因的過程中,“排除法”的作用極為顯著。
四、結語
綜上所述,司法會計鑒定是司法激發在對財務會計資料進行辦理的經濟案件中,為了將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專業性問題得到解決,指派或委托具有司法會計鑒定資質的機構和人員,通過勘查檢驗、分析論證和鑒別判定的方式對涉案財務會計資料進行運用,并給出鑒定結論的一項訴訟活動。排除法的運用能夠使司法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效保障。
作者:尚維珊單位:沁陽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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