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發展地區鄉規民約建設發展路徑

時間:2022-06-23 1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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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發展地區鄉規民約建設發展路徑

[摘要]本文結合中西部銜接的后發展地區H市鄉規民約建設發展實際,對相關調查問卷進行數據統計分析,探討建立包括生態發展、公共管理、民主權力和疫情防控四個維度的分析框架,并嘗試提出如何通過建設促進治理的對策和路徑,促進內容與作用間的生產機制形成,改善其作用效果。

[關鍵詞]鄉規民約;建設;鄉村治理;發展路徑

1研究背景

鄉規民約在農村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鄉村自治的一種主要方式。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要“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四中全會《決定》則進一步提出要“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梢姡泄仓醒胧种匾曕l規民約在社會治理尤其是農村治理中的作用,研究鄉規民約的建設、調整和創新,對新時代農村社會治理具有重要意義。所謂鄉規民約,通常的理解是指農村地區約定俗成的傳統習慣,或是由村民共同制定并遵守的用于本地的規約,是一種規約村民的行為準則。鄒喻等主編的法學大辭典對鄉規民約的解釋是:“鄉規民約是中國由鄉村群眾集體制訂,進行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并自覺自愿履行的民間公約?!编l規民約形式多樣,內容廣泛且具體,與鄉村民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在協調鄉村社會關系、約束村民社會行為、保障基層群眾利益、弘揚社會文明新風尚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有關研究認為,中國農村社會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長期存在、代代相傳的如道德倫理、風俗習慣等,一個是短期形成、效應直接的如民間規約、鄉村慣例等。鄉規民約作為農村社會的非正式制度,是鄉村治理的常見手段和重要載體,是村民認同和行動邏輯的治理基礎。鄉規民約作為農村自治的重要表現形式,是不同于國家法律的社會規范,在鄉村治理中有其獨立發揮作用的空間。各種各樣的民間法、軟法、社團規范、鄉規民約等發揮著法律無法替代的作用??偟膩砜?,發展到今天,鄉規民約建設已成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中自治明確的建設內容,尤其是在后發展地區,鄉規民約賴以生存和發生作用的社會基礎猶在,鄉規民約作用及效果仍然明顯,研究和建設鄉規民約,發揮鄉規民約的社會治理功能和作用,仍有其特殊意義。

2研究思路

2.1研究目標

為了解后發展地區鄉規民約建設現狀,課題組對湖南省西部地區H市農村的鄉規民約建設現狀包括其建立、內容、執行、作用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通過問卷掌握鄉規民約現狀的第一手資料,分析其作用機制,并就如何優化和完善鄉規民約提出建議,發揮治理作用,為推進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系統建設提供參考。

2.2調查區域和調查對象

調查區域為湖南省西部地區H市農村,該市經濟上屬于省內較典型的后發展地區,區位上屬于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是武陵山經濟協作區中心城市和節點城市,2018年納入國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在后發展地區中具有代表性。H市現有13個縣市區,2000多個建制村。我們抽取了100個村進行調查,抽樣比在3.5%左右,采訪對象確定為村組織負責人,因其是鄉村治理責任人,對鄉規民約的主動建立和執行、作用效果感受也最為明顯、真實和全面。

2.3研究設計與框架

2.3.1調查內容和指標設計課題組通過查閱相關文獻,并經過對部分村組織負責人實地訪談后,用內容分析法歸納,初步確定以鄉規民約的作用效果為主要調查內容,擬定由4個一級指標和10個二級指標構成的指標體系(參考調整了學者高其才、陳寒非的研究分類),見表1,旨在解決可用于驗證與對應本文后面的路徑分析框架問題。四個一級指標代表鄉規民約作用效果的四個維度,大致歸為生態發展、公共管理、民主權力、疫情防控。2.3.2調查問卷設計根據確定的調查內容,問卷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各村鄉規民約的基本情況(問卷第1-7題);第二部分是各村鄉規民約的主要內容(第8題10個選項);第三部分是對鄉規民約的作用效果進行量表測評(第9題10個選項),采用五分制李克特量表,從“很不符合”到“完全符合”每個選項分為五個等級,得分為1~5。2.3.3數據收集方法通過抽樣確定調查對象后,2020年6月至9月間向村組織負責人(村支書)現場發放調查問卷后收回。第一次發放問卷103份,收回有效問卷93份,后進行了第二次補充調查,收回有效問卷7份,兩次共收回有效問卷100份,調查的整體可信度較高。調查中課題組同時還重點訪談了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省級美麗休閑鄉村或省級村規民約建設示范村共7個。2.3.4數據處理和分析調查結果利用社會科學統計分析軟件SPSS統計分析。本研究重點對設計的鄉規民約效果量表統計,先進行初次修正,考慮嘗試用探索因子分析測試,按特征值大于1抽取,對低值負荷(<0.5)題項刪除,如果發現因子抽取不夠理想,經初次修正后第二次可用固定抽取3—4個因子再分析,嘗試選取合適的探索因子歸類,然后結合鄉規民約內容結果,分析提出有關對策建議。本次暫不進行驗證因子分析,主要是考慮到本次調查鄉規民約研究的并不是評價體系構建,只需探索因子,分析找出適當的主要維度方面,用于簡明歸類,方便進行鄉規民約內容建設的討論分析,所以暫不需要進一步驗證因子分析或討論結構模型和擬合度問題,那是另一個研究問題。

3調查統計情況

3.1基本情況

3.1.1被調查者基本情況采訪對象年齡在26歲至66歲之間,平均年齡41歲,男性占絕對優勢,達90%;民族構成上少數民族(55%)多于漢族(45%),少數民族中又以侗族(25%)和苗族(22%)為主;文化程度上,占比最大的是大專,為47%,其次為中?;蚋咧校?1%。調查對象所在村絕大多數已脫貧,僅有5個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按該省脫貧新標準尚未脫貧。3.1.2鄉規民約建立情況在所調查的村中,有98%的村都立有鄉規民約,占絕大多數,其中經過村民討論修訂的占89%,利用其他村的規約模板的占9%,一方面說明H市農村鄉規民約建立的普遍性,另一方面說明在鄉規民約的建立中,村民參與程度高。3.1.3鄉規民約的執行主體情況就調查情況看,鄉規民約的主要執行者正是村支“兩委”及其下屬的專門組織和人員,共占到約56%,也是新時代鄉村治理多元主體中處于關鍵位置的網絡節點,體現了本次調查對象選擇的代表性意義;傳統社會中鄉規民約主要執行者鄉賢和宗族長輩則分別只占到25%和19%,表明新農村變遷帶來的時代變化。

3.2鄉規民約的主要內容

從調查數據看,鄉規民約的內容在所設計的10個方面(10個二級指標)均有涉及(表2),其中涉及到鄉風文明和傳統文化的最多,其次是公共事務、生態環境、糾紛調處和治安維持,而產業增收和醫衛健康兩項涉及最少。

3.3鄉規民約治理作用效果

調查問卷進行了鄉規民約治理作用效果的量表分析,最后的統計結果通過信度效度檢驗:(1)初次修正:按特征值大于1抽取,選取最大方差法旋轉,在題項因子負荷最小系數絕對值小于0.5時不提?。航Y果顯示,總體信度92.7%,克隆巴赫a系數為0.927,大于0.9,說明問卷題項的內部一致性高:因成分矩陣結果中提取因子成分一個,題項治安維護低于0.5,統計結果中已忽略顯示,故修正并刪除該項。(2)用固定抽取4個因子再分析統計,提取法為主成分分析法,最大方差法旋轉,得出結果:①本次因子KMO值為0.92,巴特利特球形檢驗的近似卡方為708.968,顯著性為0.000,P<0.05,符合因素分析的相關要求。②經過探索性因子分析,第一個維度得到4個題項,因子負荷為0.684~0.891,第二個維度得到3個題項,因子負荷0.684~0.750,第三個維度得到1個題項,因子負荷為0.877,第四個維度得到1個題項,因子負荷為0.92,如下表3:③本次因子成分解釋總方差的貢獻率為86.678%,達到指標要求:根據探索因子分析結果,鄉規民約作用的成分矩陣:第一個維度包括4個題項,分別是文化弘揚、文明建設、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可稱為生態發展方面,第二個維度包括三個題項,分別是資產保護、公共事務、調處糾紛,可稱為公共管理方面,第三個維度包括一個題項,稱之為疫情防控方面,第四個維度包括一個題項,稱之為民主權力方面。旋轉后所有因子負荷0.68至0.92之間,解釋總方差貢獻率為86.678%達標。此結果雖然基本符合前面的研究設計,但有個別題項仍需要刪除和修正,公共管理維度中刪減一個二級指標(維護治安的作用結果最低,因未達0.5值刪除)。本文后文的對策和路向分析即可從以上4個維度展開討論。

3.4鄉規民約問卷調查的有關結果歸納

一是在內容上,鄉風文明、文化傳統方面統計結果排名普遍在前,最高達94.9%,而產業增收方面內容上統計結果排后58.6%。二是在效果上,保護生態環境、弘揚傳統文化、鄉風文明建設三方面作用最明顯,其因子載荷水平高。三是內容與作用上表現一致的主要是鄉風文明、生態環保等方面:保護環境、弘揚文化、文明建設三項內容選擇最多,其作用也最明顯,反映治理效果好。四是內容與作用上也存在不一致的矛盾,主要是產業增收雖然內容上規定較少,但是在治理作用上產業發展卻感受明顯。本文分析認為,原因在于某些鄉規民約內容與作用之間缺乏有效的生產機制。產業增收方面的效果在近年來政府與社會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過程中同步發生,顯然受益于政策扶持多,但人們潛意識仍將其歸結為更熟悉的鄉規民約治理作用。五是疫情防控方面的作用是新調查問題,其作用的認可來源于鄉規民約健康衛生方面的有關內容,這方面的效果與內容一致。本文分析認為,鄉村的農民對自身健康的認識和理解水平得以加強,鄉規民約的健康衛生規定得以遵守,這方面鄉規民約內容和效果之間形成了有效的生產機制。結合H市調研實際看,鄉規民約在促進鄉村治理,特別在肺炎疫情防控戰役中,以“四級干部集村部集社區”為核心推行防疫重心下沉農村和社區實現有效治理,鄉規民約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推進農村實現穩定、教育引導貧困群眾自覺做好自身防控、迅速組織群眾自我恢復農業生產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

4討論:后發展地區鄉規民約建設發展路徑

從調研訪談的綜合情況來看,自2010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規定村民自治制度,H市農村多數村公布或新修訂了鄉(村)規民約,對鄉村自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調查結果顯示,鄉規民約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認同和肯定,有些鄉規民約的內容與作用效果形成了良好的生產機制,有部分內容與作用效果間卻還沒有形成一定的生產機制。由于H市地處武陵山片區,受經濟、文化、民俗等因素影響,區域內農村民主議定鄉規民約的情況并不均衡,鄉規民約在一些村的治理中尚未起步或流于形式,表現為鄉規民約在推進鄉村治理中存在著范疇不廣、效果不明、作用不強、特色不彰等問題,推動鄉村治理作用尚不顯著。鑒于此,本文從鄉規民約統計結果所確立的生態發展、公共管理、民主權力和疫情防控四個維度出發,進一步討論加強相關內容建設以有效提升鄉規民約的治理效果。

4.1強化生態發展的生態功能定位,突破治理內卷

本次調查顯示,H市鄉規民約在生態環保與鄉風文明方面的內容與作用效果有一致性,這符合生態發展的方向,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下,鄉規民約作用的生產機制有所不同。因此,后發展地區可結合本地農業生產區和生態功能區的建設實踐,適當有效地突出生態功能區地位,強化鄉規民約中生態發展的功能定位,以此為契機,培育共同信任的鄉村規約價值觀取向,規范和調節鄉村利益共同體。鄉規民約積極作用得以發揮的重要前提是做好頂層功能設計,五中全會明確,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業生產區和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鄉規民約功能性設計理應堅持上述目標導向,強調農村生態功能,深化農村改革,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只有改進創新,才能改變舊的路徑依賴,突破越來越低效重復的鄉村管理內卷,進入以生態可持續發展為功能目標的新的農村發展模式和常態。

4.2提升公共管理的多元主體參與,完善協同治理

有關調查結果顯示鄉規民約治理效果與產業發展內容存在不一致的矛盾,我們認為應當從協同治理的角度來解決,即促進規約價值觀共同體建設和鄉村利益共同體規范的統一,其內涵就是在鄉規民約的建設優化過程中,要綜合協同村民個體、鄉民社會、村支“兩委”基層組織、“三社合一”集體經濟組織及社會企業等多元主體之間的利益和價值取向。在規約價值觀共同體的構建中,既要堅持民族傳統性,也要保持開放互動性,既要建立創新平臺,也要完善制度措施。可見,規約價值觀共同體是民族意識形態領域的理念賦予而不是剝奪,本質上有利于社會公平和可持續發展。對鄉村治理而言,這是一個協調統一、不斷發展的過程。鄉規民約作為構成不同鄉村價值觀共同體和組織的規范力量,將治理共同體的價值與利益等核心要素引入基層治理領域,意義在于通過對經驗事實的理論概括,在此基礎上形成對治理基本問題的一般性認識和操作執行建議。

4.3重視民主權力和疫情防控的執行機制,提升路徑依賴

鄉規民約建設既是鄉村治理能力建設和治理體系的一部分,也是政府主體的政策調整對象和多元共治內容。調查結果在鄉規民約的民主權力和疫情防控方面的作用效果提示要進一步解決執行力的問題,執行力在以下方面需得到重視:①對鄉規民約建設完善作發生性的歷史分析,實事求是結合當地規約歷史沿革形態;②鄉規民約建設完善中注重地區差異的敏感性;③注重觀念史和意識形態等心智結構對鄉規民約演化和政策活動的影響;④政府按照鄉村治理供給側改革及需求側管理的要求完善鄉規民約執行內容,注重支持服務,使鄉村治理走向善治。

4.4改善社區教育,強化輿論引導,形成長效機制

鄉規民約的建立和執行具有非強制性,因此必須加強教育宣傳,強化輿論引導,以期形成長效機制。在農村鄉規民約的教育宣傳和輿論引導中,農村社區教育作為主陣地,鄉規民約的宣傳教育應該成為農村社區教育的一項功能。但目前H市農村社區教育的發展并不平衡也不充分。調查中發現,部分村的社區教育氛圍較濃,社區教育活動開展得較好,鄉規民約的宣傳效果也較明顯,如一些村通過繪制平安文化、法治文化、治家格言、家風家訓等宣傳標牌和文化墻營造村民遵守鄉規民約的氛圍,強化鄉民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理念,提高廣大村民的自覺、自為意識。如果基層農村的社區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完全沒有開展,失去對鄉規民約的宣傳和倡導,鄉規民約的治理作用自然無法顯現。因此,發揮農村社區教育宣傳作用,是促進鄉規民約內容與作用之間生產機制形成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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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明 單位:懷化廣播電視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