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職業教育制度建設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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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職業教育制度建設時代意義

摘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是國家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制度保障措施,是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基礎,對引領我國職業教育發展具有跨時代意義。從縱向、橫向、領域上進行制度引領,規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從中央、地方和社會三個層面制度互動,催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國家各部委共謀制度設計,地方各組織共舉制度執行,社會力量共商制度評估,形塑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

關鍵詞: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制度建設;時代意義

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建構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2015年,教育部與重慶市政府就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試驗區的設立簽署了相關協議。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指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現代性”體現在適應需求、有機銜接和多元立交方面[1]。加強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對促進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強社會建設和文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重要的跨時代意義。

一、制度引領:規范現代職業教育

體系的發展制度引領是制度建設的基礎,具有指向性和規范性的特點,其對事物發展的指向性、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具有重要作用。(一)縱向上引領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貫通?!冬F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指出,在2020年,目標是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架構是實現由初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技術型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在縱向上規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層次。初等職業教育階段主要引導該階段學生學習初級理論知識,培養初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職業性,為學生提供具有職業氣息的學習氛圍和環境。因而,該階段的制度建設具有初級性和基礎性。完善技術技能培訓制度建設,課程開發和學習制度建設等有助于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職校學生經過初等職業學校的職業熏陶,對職業教育有一定的認識,初等職業學校學生從縱向上延伸發展至中等職業教育階段。該階段主要引導學生學習中級理論知識和必要的實踐知識,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建設、師資培訓制度建設、校企合作制度建設等。該階段的制度建設有助于鞏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階段主要由專科高職/本科高職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兩種層次構成,該階段制度建設對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完善有重要作用。該階段主要引導學生學習中高級理論知識和實踐知識,同時要求學生必須學以致用,參與實訓基地或者工廠實踐操作,參與校企合作等實踐活動。其中,中高職銜接制度、經費保障制度、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制度等對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具有關鍵作用。從專科/本科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到研究生層次職業教育制度建設,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規范了最終方向,即順著初等、中等、高等職業教育三個階段貫通發展。在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內部,從縱向上完善初等、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制度,有助于推動職業教育更好更快發展,對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具有方向性的作用[2]。(二)橫向上引領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溝通。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外部環境中,職業教育制度建設本身并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普通教育制度建設、人才市場制度建設、繼續教育制度建設等相互融通、共生,從橫向上溝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與其他教育體系。我國現有的教育體系主要包括普通教育體系和職業教育體系。學生在完成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和初中教育之后分流,根據不同的考察標準分別進入兩大教育體系中學習,注重學術型學習的學生進入普通教育體系,注重實踐型學習的學生進入職業教育體系?,F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基于這一現狀,在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過程中,促進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中等教育之間相互融通發展,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技術本科)和普通本科教育之間對應融通發展,普通本科教育縱橫地溝通到專業學位研究生層次的發展,應用技術型本科縱橫地溝通到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層次發展,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溝通的機制體制,規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與普通教育體系的溝通[3]。職業教育的實踐性和社會性決定其發展是與人才市場緊密聯系的,人才市場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規定職業院校培養的人才層次、培養方式和質量標準等,職業院校根據人才市場要求培養人才。兩者的有機銜接與溝通是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關鍵所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規范了學生在校學習→市場就業→再學習→再就業的制度體系,實現人才在教育領域和職業領域轉換與溝通,為職業教育與人才市場順暢對接提供制度基礎。(三)領域上引領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融合。從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系統結構來看,制度建設從領域上規范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范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基于終身教育理念構建的,最終目標是建構一個縱向貫通、橫向溝通和開放融合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在辦學層次上,職業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等三個層次,各個層次之間順序貫通,上一層次制度建設影響下一層次的制度建設;在辦學類型上,職業教育分為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學歷與非學歷、公辦與民辦等多種類型,各類型之間雙向溝通、互相影響;在辦學模式上,涵蓋職業培訓、職業繼續教育和職業終身教育等,各個模式之間開放融合。無論是從辦學層次、辦學類型亦或是辦學模式來看,制度建設是各個層次、各個類型和各個模式職業教育發展的基礎,是完善各個領域內職業教育發展的重要保障。例如,職業教育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制度建設從國家頂層設計角度入手,規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統籌管理和協調發展;技術技能人才系統培養制度建設和終身學習制度建設,系統規范了現代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目標、類型,并完善終身職業教育的形式和內容;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與校企合作制度建設意在進一步推進職業教育的校企共贏發展,引導職業院校校企合作實現精細化、組織化管理;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明確中高職銜接、五年制、“3+2”等招考形式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助推學習者能夠順利接受跨界教育和升學教育;職業教育多元化與國際合作交流制度建設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注入新元素,拓寬了職業教育發展視野等。不同層次的制度建設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規范了方向,不同類型的制度建設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規范了要求,不同模式的制度建設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規范了界限。

二、制度互動:催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

制度互動是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落地的策略,具有交互性和影響大的特點,其主體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具體而言:中央、地方和社會三個層面之間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中央宏觀規劃制度設計,地方統籌管理制度落地,社會(含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等)積極參與制度踐行,三個層面形成制度互動,催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一)中央宏觀規劃制度設計。中央宏觀規劃為地方統籌管理和協調發展制度建設提供政策引導,為社會積極參與和具體實施制度建設提供政策依據[4]。例如,宏觀國家政策建設方面,《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愿景;經費投入制度建設方面,《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等政策規定要完善資金投入制度,為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提供經費保障;教師培養培訓制度建設方面,《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等政策指出了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資建設制度等具體措施。中央與地方屬于上下級單位,中央指導地方具體落實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為地方政府統籌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相關制度建設提供戰略框架和藍本,宏觀上規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二)地方統籌管理制度落地。在堅持中央宏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地方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的特點,統籌管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完善落地,同時由于東、中、西部經濟發展水平不一,部分地方政府還可以在國家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制度建設的框架下,構建區域性制度,因而具體策略在具有相似性的同時,兼具差異性,如中本貫通制度、職業院校招生考試制度、教師培養培訓制度、雙證融通制度、多元辦學和國際交流合作制度、產學研結合與校企合作制度等。各個地方關于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文件的出臺是對國家政策文件的集中反映,是國家意志在各地方政府的具體表現,二者有機互動,共同促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的發展,見表1。從中央和地方制度互動來講,中央負責宏觀制度的設計,規劃制度最終應該呈現的狀態和結果;地方依照中央關于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整體框架統籌協調和具體實施,執行國家總體發展要求,從而反作用于國家制度建設的宏觀規劃。二者有機結合,形成中央和地方間的制度互動,以“區域試點→完善設計→區域推廣→再完善設計→全國施行”路徑,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三)社會積極參與制度踐行?!秶鴦赵宏P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在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制度建設中,應該積極支持各類社會機構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為職業教育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指出教師教學不能局限于學校,職業院校教師應該積極利用各類社會機構、行業企業資源提升自身實踐能力等。這一系列國家政策文件將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納入到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框架中,國家明確指出應積極吸引各類社會資源向職業教育匯聚,推動政府、企業和社會等主體共同辦學,進一步發揮行業企業、學校和社會各方面的貢獻。完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制度建設、校企合作制度建設、多元辦學制度建設等,在國家宏觀規劃設計和地方統籌管理落實的指導下,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中央、地方和社會三者關系中,中央宏觀規劃制度設計——從宏觀層面系統規范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參與制度建設的總體發展方向,引領中央、地方和社會三個層面之間的制度互動;地方統籌管理制度落實——從中觀層面統籌區域職業教育體系制度建設和社會資源協調發展,上承中央的宏觀規劃,下啟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社會積極參與制度踐行——從微觀層面著手,積極參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度的踐行和推廣。中央、地方和社會三者,相互推動,協調共生,共謀制度建設的優化和完善,催化現代職業教育的發展。

三、制度共建:形塑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

制度共建是制度建設的旨歸,具有共建性和交互性的特點。根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目標和要求,國家各相關部委共同進行制度設計,地方政府、各相關行政部門、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等負責制度的具體執行,社會力量(行業企業)積極參與制度評估,國家、地方和社會等多主體圍繞“制度設計”“制度執行”和“制度評估”,共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框架,形塑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一)國家各部委共謀制度設計?,F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是一項宏觀設計和統籌謀劃相結合的系統工程。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戰略的引導下,依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戰略框架,教育部、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各部委堅持普適性原則、和諧性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共同進行制度設計,其目的是為了制度效益的最優化。國家各部委在設計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中,堅持以“上下結合”綜合路線為策略——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制度設計需要國家層面的“自上而下”與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層面的“自下而上”相結合,以“自上而下”為制度設計主流,以“自下而上”為制度設計輔助基礎[5]。國家各部委根據以堅持政府統籌規劃、市場需求導向、產教融合發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等為基本原則,首先在宏觀層面進行頂層制度設計,努力優化資源配置和推動制度設計成本最小化,尋求國家、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各個主體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設計中的平衡點,構建多主體制度設計和互補機制。國家各部委“自上而下”主謀制度設計,建立國家各部委主導、地方政府和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現代職業教育制度建設機制,完善適應現代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基本制度體系。國家各部委“自上而下”頂層設計制度建設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缺少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這種頂層設計的制度建設缺乏科學性。因此,國家各部委就某一制度的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調動各個主體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強調地方政府部門、教育部門對制度設計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積極吸收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研究人員的意見與建議,關注職業院校教師、學生和家長的聲音。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自下而上”共謀制度設計,國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等上下結合,從而促使多主體參與制度設計,推動制度設計的科學性。(二)地方各組織共舉制度執行。地方各組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上承中央政府的制度設計,下啟社會各個主體的制度執行,堅持多主體參與原則,調動地方各組織共舉制度執行。教育部與重慶市政府共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試驗區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在地方貫徹落實的具體表現,地方教育機構基于已有的制度設計,聯合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等具體負責制度執行。地方政府是區域職業教育發展的主導者,在具體制度執行中,應堅持統籌區域全局,協調地方教育部門、企業、行業和職業院校多主體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個主體共舉制度執行的積極性。地方政府主動下放辦學和管理權力于各個主體,鼓勵多種形式的辦學和管理形式,充分利用企業、行業優勢資源,吸收企業行業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建議,關注職業院校教師、學生對于具體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評估制度執行體系。地方各組織共舉具體制度執行,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完善添磚加瓦。(三)社會各力量共商制度評估。制度評估不僅是檢驗制度是否科學合理的重要環節,更是制度建設實現螺旋式上升的必要階段。評估某制度是否合理并不是由某一主體決定的,而應由政府、社會力量各個主體共同商討“制度評估”,這有助于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的科學化和有效性。加強行業企業參與制度評估。構建職業教育行業企業評估體系,健全第三方主體對職業教育的督導和評估,完善職業教育制度評估方法,建立職業教育定期督導和專項評估制度,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職業院校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法制建設、政策制度、考核評價制度等多種途徑進一步落實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制度建設的評估效果。擴大職業院校自主參與制度建設評估權限。深化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制度,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置、人事管理、教師選拔和評聘制度等方面的自主權,提高職業院校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評估的話語權。構建職業院校制度建設評估體系,完善職業院校對現代職業教育發展的督導評估體制,擴大職業院校自主參與制度建設評估權限,形塑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

四、結語

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建設是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的重要保障,為我國現代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制度基礎??v向、橫向和領域上的制度引領,意在規范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國家、地方和社會力量間的制度互動,意在催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制度設計、制度執行和制度評估,意在形塑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發展。通過從不同層次、不同主體、不同領域的制度建設,建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基本制度探索為重點,以省級試驗為平臺”的主題制度建設模式,為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發展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供經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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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莉 張俊生 姜伯成 單位:西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