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法學教學評析
時間:2022-04-08 0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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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了解司法考試碰撞下本校法學教學評價,本著科學務實的態度,筆者于2012年下半年對本校法學專業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具體調查對象如下:本校大二、大三、大四共計371人,共發放調查問卷162份,收回調查問卷162份,調查問卷的發放占總人數的43.67%,其中民族學生180人,發放調查問卷66份,占人數的36.67%,漢族學生191人,發放調查問卷96份,占人數的50.26%,可以看出,本次調查的范圍是比較廣泛的,所調查獲取的數據是能反映或者說明問題的。
2司法考試碰撞下本校法學教學評價調查的具體問題及情況
司法考試碰撞下本校法學教學評價調查問卷總涉及10個問題,其調查的具體問題及情況匯總如下:(1)當問及對法學專業課教學的質量是否滿意時,有26人選擇滿意,占16.05%,95人選擇比較滿意,占58.64%,41人選擇不太滿意,占25.31%;(2)當問及對法學專業課的考試方式是否滿意時,有32人選擇滿意,占19.75%,83人選擇比較滿意,占51.23%,47人選擇不太滿意,占29.02%;(3)當問及法學專業課的考試方式應該是什么時(多選),有83人選擇閉卷考試,占51.23%,65人選擇開卷考試,占40.12%,59人選擇提交一篇小論文,占36.42%,108人選擇案例分析,占66.67%,55人選擇口試,占33.95%,64人選擇平時成績結合考勤情況,占39.51%,77人選擇綜合考核,占47.53%;(4)當問及在司法考試背景下,關于平時法學實際運用能力考查,是否同意通過課堂辯論、課堂實景角色模擬,參加模擬法庭及社會實踐活動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詢等活動作為平時成績時,有141人選擇同意,占87.04%,21人選擇不同意,占12.96%;(5)當問及關于平時表現占總成績的比例,最佳選擇是什么時,74人選擇30%,占45.68%,55人選擇40%,占33.95%,33人選擇50%,占20.37%;(6)當問及在司法考試背景下,是否同意采用筆試、口試相結合,理論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來作為本學科的考核方式時,有135人選擇同意,占83.33%,27人選擇不同意,占16.67%;(7)當問及在司法考試背景下,關于考試內容,要體現全面性,是否同意在考試內容上增加口頭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法學應用能力、社會道德意識測試內容,使考試內容能體現出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考查時,有131人選擇同意,占80.86%,31人選擇不同意,占19.14%;(8)當問及在司法考試背景下,關于考試題型,是否同意筆試以案例分析題為主,重點考查學生的法學應用能力,用口試考查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用模擬法庭考查學生的實際應變能力、各門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及臨場發揮能力時,有144人選擇同意,占88.89%,18人選擇不同意,占11.11%;(9)當問及在司法考試背景下,是否同意將平時成績、期末成績、筆試成績、口試成績、基礎知識成績、實踐成績綜合起來進行評價時,有137人選擇同意,占84.57%,25人選擇不同意,占15.43%;(10)當問及關于期末考試制度的改革,是否同意考試模式和內容可以參照司法考試,不能只限于教材,應該加大與司法考試的仿真度時,有132人選擇同意,占81.48%,30人選擇不同意,占18.52%。
3司法考試碰撞下學校法學教學評價調查的對策分析
從上述司法考試碰撞下學校法學教學評價調查的具體情況來看,我們不妨從以下方面來做簡要分析:第一,整體來說同學們大部分對法學專業課的教學質量和考試方式還是比較滿意的,但也有近30%對此不太滿意,尤其是漢族畢業班,覺得教學質量沒有預期的好,教學內容,教學方法都有待進一步的提高。第二,針對考試方式,大部分的同學都同意案例分析的方式,同意采用筆試、口試相結合,理論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同意將同學們平時成績、期末成績、筆試成績、口試成績、實踐成績等進行綜合評價,改變過去基本上由筆試成績來決定學習成績,決定一個學生的好壞,以簡單的分數論英雄,因此,我們應該增加平時表現占總成績的比例,增加課堂辯論、課堂實景角色模擬,參加模擬法庭及社會實踐活動作為平時成績,對一個學生進行綜合評價。第三,當前考試的內容大都局限于課本知識和老師上課的內容,考試題型主要有選擇、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司法考試的題目由于難度較大,作為課程結課考試出題情形不是很多。為了更好的評價一個學生的學習綜合能力,應該在考試題型上以案例分析題為主,配合口試考查,模擬法庭考查,重點考查學生的法學應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實際應變能力,各門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及臨場發揮能力;在考試內容上增加口頭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法學應用能力,社會道德意識測試等內容,使考試內容體現出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考查;同時參照司法考試,不只限于教材,加大與司法考試的仿真度等,以便更好的對一個學生進行全面綜合評價。通過調查和分析找出學校當前在法學教學評價方面存在的不足,為此應盡力完善,全面提高同學們的綜合能力,努力使學校的法學教學評價與司法考試相適應。
作者:羅云方馬召偉黃德霞薛全忠徐勇工作單位:塔里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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