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發性事件法學教學研究
時間:2022-07-01 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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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病毒的突然而至,不但在一定時期內改變了每個中國人原有的生活方式,還將在一段時間內改變我們慣有的工作方式。習慣了以面授為主的法學教學模式,在疫情期間受到教學場域的影響,只能通過線上開展教學工作。在疫情結束后,我們有必要對傳統的教學模式進行重新審視和反思,改進現有的教學方式,既要打破傳統的教學思維定式,又要對法學實踐課程作出適當的創新。以上改革必須著眼于法學教學的特殊性和專業性,在具體的路徑設置上要符合培養“法治人才”這一主旨,通過“線上、線下”的互動實現教學相長。
[關鍵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法學教學;思維定式;法治人才;路徑
“病毒”“疫情”等已成為2020年新春佳節高頻詞。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接受檢驗的不僅有國家的醫療水平、物資生產水平、道路運輸水平等硬件,包括教育、科技等在內的諸多軟件也在同時接受疫情的檢驗或是說挑戰。對于沒有返校的大學生而言,在家學習成為一段時間內必須要面對的現實,老師們也要習慣于網上授課這種在“各種職業類”考試中頗受追捧的“準網紅”型教學方式。在高等教育中,網絡教學或是遠程教學并非是一種全新的教學形式,其技術早已被大多數院校所掌握。但習慣了以傳統面授教學為主導的高等院校,并沒有將這種“互聯網+教學”的模式在師生中進行推廣和普及,據筆者對山東省4地市高等院校師生使用網絡教學情況的問卷調查顯示:知道“雨課堂”“釘釘課堂”等相關網絡直播教學APP的師生較多,但真正了解的人并不多,使用過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而且據受訪者反映,少數教師應用網絡直播教學APP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參加各種網絡課程教學比賽,或是為了在教學中評優,除此以外的使用非常有限,用于日常教學活動的情形極其個別。基于以上情形,對于居家教課、上課的師生而言,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確實都被打了個措手不及。但在慌亂之外,老師們應首先沉下心來認真思考如何理性并有效應對網絡直播教學,尤其是在有限網絡直播資源大范圍使用的情況下,應如何設置課程;其次應重新考慮互聯網教學在傳統教學中的定位以及互聯網教學在整個教學過程中的作用。由于筆者多年從事法學本科一線的教學工作,在以往教學過程中通過教學和調研形成了諸多對教學工作的思考,借此次網絡直播授課之機,總結傳統與新型授課方式各自優勢,圍繞新時期法學教學的目標定位,探討法學教學改革的出路,以此為高等院校中的法學教學提供一些借鑒。
一、法學教學的現狀考察與網絡直播教學的價值考量
黨的報告指出,“辦好網絡教育”,“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1]這為知識的普及、教育的脫貧、打造教育品牌、增強文化自信指明了發展方向。網絡直播教學是“互聯網+教育”的直接產物,諸多民營教育培訓機構已廣泛使用,積累了豐富的網絡直播課堂教學經驗。反觀網絡直播教學在高校的普及率要遠低于民營教育企業,當然這里有公辦教育資源充沛等各方面的原因,但在疫情大規模暴發的特殊時期,傳統面授教學無法達到中央提出的關于“停課不停學”的要求時,在線教學既不耽誤正常教學工作的開展,又可以避免因受到重大疫情的影響而給廣大師生帶來的生命健康危險。因此,網絡直播教學模式有著傳統教學模式不具備的天然優勢,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網絡教學作為知識傳播的載體或形式,其在教學中的價值應合理看待,不應過分夸大。(一)網絡直播教學有利于推動“一對多”的“填鴨式”教學升級為“多對多”的“討論式”教學。法學教育與其他學科教育一樣,必須遵循教育的一般規律,即解決好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三個基本問題。[2]而對以上三個問題進行回應的前提是要對法學教育作出一個準確的定位。如今本科階段的法學教育作為通識性教育,近年來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為中國的法治建設輸送了大量的專業人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的法學院至少有650家,累計培養博士3萬余人,碩士46萬余人,在校法學本科生已超過30萬人,為各行各業輸送了大量法治人才。[3]就在這一系列數字的背后,不難看出法學教學已走下“神壇”,告別了“精英式”培養模式,正在“走入尋常百姓家”。學科發展的背后一定伴隨著教學質量的提升,而教學質量的提升一定與教學理念的更新相伴。法學教學理念“從建國之初的義理傳承到20世紀末21世紀的學以致用再到當代的慎思明辨”[4],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教學理論和模式,成為中國法學教育自改革開放40年來取得的一項重大成果。當大多數法學教育工作者為之歡呼雀躍的同時,我們還需要反思,在法學學科取得如此成就的同時為何我們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率并不樂觀?為何我們的很多法科生在畢業后選擇了與本專業毫不相干的崗位就業?即使是在畢業后選擇了法律職業,但為何總認為本科階段的所學與實際工作存在巨大的脫節?為何大學生辯論賽中法科生不再占優勢?……這些疑問值得我們每位法學教師深思,雖然很多話題都是老生常談,但恰恰說明這些問題已成為制約法學教學發展所不能回避的客觀現實。為了更好掌握法學教學中的實際情況,我們將以上問題一并融入調查問卷,同時設置了法學教學方式、教學效果、考試形式、教師晉升、學生考研等與教學相關的近20個問題進行調查。我們選取了山東省省內4所高校的法學院的師生分別進行問卷調查,每一法學院選取1個年級,4個法學院總共選取4個年級近700名學生參與調查。教師的問卷調查以中青年(年齡在35—50歲)教師為調查對象。通過對有效問卷反饋表的統計發現,在“教學方式”一欄,有90%以上的學生選擇上課方式為“老師講授為主”,70%以上的同學反映講授內容“以課本為主”。在“同學講課或課堂討論占總學時的比例”一欄,4所學校之間存在較大區別,有的學?!巴瑢W講課或課堂討論”學時占課程總學時的1/5,有的學校在這方面遠遠低于1/5的比例,當然這里存在教師年齡、學歷、性格等客觀方面原因,但就教學方式方面的調研結果而言,我們認為,傳統的“一對多”即一個老師上課、學生們聽課的講授模式仍在延續,與其他教學模式相比其在教學過程中仍占據主流。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傳統教授方式并非不好,在教學過程中應繼續堅持使用,但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對其作出適當調整,降低單向面授的課時比例,實現與開放性教學方式“平分秋色”。法學的網絡直播教學如果仍堅持以面授講解方式為主,則可能會出現老師與學生互動性差、學生開小差、課堂氣氛難以調動等諸多問題。這主要是因為,網絡直播教學只有學生能看到老師,老師無法看到每位學生,因此老師對學生的課上反應并不了解。因此,我們如果只采用面授這一種教學方式的話,教學質量將無法保證。網絡直播的法學教學應搭配恰當的教學方式,例如在直播中讓同學們就事先準備的問題進行廣泛的討論,通過聊天工具發表書面見解等。這樣一來既解決了面授帶來的網絡直播弊端,又充分調動了學生學習思考的積極性。由此我們應再次審視傳統的教學模式,考慮將討論、座談等形式作為與面授并重的教學模式。(二)科學設置網絡直播教學課程,助推法治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在2017年5月3日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指出,法治人才培養要堅持德法兼修,打破知識教育與實踐教育之間的體制壁壘?!傲⒌聵淙?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養”成為法學教育的總體目標。這里就涉及一個基本問題:何謂法治人才?法治人才應具備何種素質和能力?法治人才不同于法制人才,也不同于法學人才,更不同于法律人才。培養法制人才是計劃經濟時期對法學教育提出的要求,簡單說,法制人才就是那些掌握了諸多法律制度的人,對應于法律體系形成的初級階段;法學人才是專注于從事法學理論研究的專門人員,對應于法律制度的相對完善階段;法律人才是掌握并能靈活應用法律制度的專業人員,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按照對法治的一般理解,結合新時代法治建設的目標、背景,我們認為法治人才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學理論,了解相關領域的具體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能夠準確運用法律制度進行法律實踐,并踐行法律職業倫理的專業共同體。法治人才作為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對我們的法學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清華大學一直在強調“價值塑造、能力培養和知識傳授”三位一體的教育培養理念,此理念同樣適用于法學教育,有助于法治人才的培養。網絡直播課堂教學的課程設計應以方便和有利于學生學習為中心,通過調研發現,案例教學廣泛受到法科生的追捧。在“教學課程設計”一欄,我們設計了案例教學、純理論教學、法條教學三種教學方式,其中95%以上的同學都選擇了案例教學,如此高的選擇比例足以證明案例教學的“魅力”。網絡課堂通過對案例教學的課程設計,對其中涉及的法理、法條進行逐一講解,并對最終的審判結果進行價值分析與研判,提取其中的法律倫理和法治追求,從而形成一個關于法治的價值共識。
二、法學教學改革的路徑選擇
網絡直播教學為我們法學教學改革提供了契機。改革需要解放思想,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以“內涵式”發展為基本路徑,[5]為加快推進“雙一流”大學的建設,邁向高等教育強國付諸切實有效的行動。(一)打破法學教學的傳統思維定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和激勵體制。道格拉斯•C.諾斯關于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pathdependence)”理論認為,人們過去作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可能沿著既定的路徑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迅速優化;也可能順著原來的錯誤路徑往下滑,甚至被“鎖定”(lockin)在某種無效率的狀態下而導致停滯。一旦進入了“鎖定”狀態,要突破這種狀態就會變得十分困難。[6]傳統的法學教學特別強調教師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學生只是配合教師的教學工作,其身份無法從根本上對教學的內容、教學的方式等產生實質性影響。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一言堂”式的教課模式正在被一代代傳承和復制,即使教務主管部門設置了各種各樣的學生對老師的評價機制,但囿于學生的考核分數往往掌握在老師的手中,因此學生對教學的評價往往流于形式,最終導致學生無法通過此途徑對教師教學產生實質性影響。因此,從根本上講教學思維的轉變應以教師教學思維的自我覺醒、自我認知為突破口,在教學課程設置的各環節應邀請學生參加,包括大學生專業培養方案的制定、修改在內的可能對學生專業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各種活動,通過學生的深度參與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正如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說:“教學的藝術不在于傳授本領,而在于激勵、喚醒、鼓舞?!盵7]為了保證學生對教學過程的全程參與,建議學校教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制定相關規定保障學生的參與權利,并將學生的參與度作為學生綜合成績評定和教師職稱評定的依據。科學的教學評價機制應以教學實效為主導,圍繞教學效果建立教師職稱晉升機制。目前高校教師職稱晉升普遍以科研成果作為主要考核評價標準,鮮有將實際的教學質量與職稱晉升相掛鉤,即使有也往往以教學科研的層次作為考核標準,說到底還是看的層次,拼的還是科研實力,如此考核標準就決定了教師的工作趨向?;趯ψ陨戆l展的考慮,教師熱衷于課題申報、學術、科研成果獎申報,相比之下,教學工作則受到了冷遇。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們往往抱有一種“循規蹈矩”式的教學心態,認為只要不遲到、不早退,“照本宣科”是一種最為安全的教學方式,至于創新教學方式、創造教學產品之類純碎是浪費了自己做科研的時間。試想在這種思維導向下對教學工作做任何革新只能是不切實際。如果不改變科研教學“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職稱評定機制,教學改革仍會舉步維艱。可行的做法是,首先,普通高校的功能定位在培養各專業的通識性人才,而不是專家型專業人才。建議將專家型專業人才的培養放在各研究機構,或者仍放在現有高校的研究生院,但應建立教師在本科教學與研究生教學中不同的職稱評定標準,而不是現行的“一刀切”標準。其次,調動教師在教學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除了應變革現有的職稱評定機制外,還應輔以制定完善的教師教學獎勵機制,獎勵的力度應與科研獎勵相當,至少不能差距太大。獎勵可采用物質或精神獎勵的方式,或直接作為職稱評定的一個重要條件,而不是眾多條件中的一個“陪襯”。(二)以培養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人才為目標,創新法學實踐課程。正如徐顯明教授所說:“一開始是培養法學人才,即理論人才,后來有的改為培養法律人才,既包括理論又包括應用,現在就要一律培養法治人才,包括剛制定的這個國標。我們在確定培養目標時,要求所有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最后都要落在培養法治人才上,法治人才比法律人才的適應性更強,要求實踐性更強?!盵8]法治人才的培養需要進一步提高人才的法律實踐性,而目前,我國法學教育的“法學學科體系的最大瓶頸在于缺乏實踐性,由此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發展不足,社會急需的學科無法開設或是開設不足,學科知識體系封閉,不能涵括社會發展所帶來的知識更新”[9]。因此法治人才的培養目標對我們法學教師提出了更高更嚴的教學要求。在教學過程中,如果可能,作為教師其自身首先應具備一名法治人才所需的素質與才華,或者至少有一個作為“法治人才”的教學團隊,團隊成員要由專職法學教師和兼職法律人才組成。專職法學教師應負責法科生的理論講解,兼職法律人才的職責是實踐教學,在課堂教學中二者缺一不可,形成優勢互補,提高教學的整體效果。就目前情形而言,很多高校也聘請了法律實務部門的人員作為法學院的兼職教師,但這些部門的人員往往因本單位業務工作繁忙,極少會履行其兼職教師的職責,再加上兼職教師一般不從兼職單位領取兼職報酬,因此這些兼職人員的教學積極性和教學熱情很難被調動。這就使兼職教師成為一種實實在在的擺設,或成為一些業務干部的“名銜”。當前,兼職教師課堂教學的缺席不是個別現象,作為一個普遍存在的難題,我們應重新考慮設置此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如繼續延用,必須要對現行的制度運行作出變動,否則兼職制度設立的初衷將難以兌現。除了依靠兼職制度獲取法學教學中的實踐教學師資外,我們也可以設立法學教師掛職實務部門的交流制度,鼓勵老師們走出象牙塔,走入實務界去拓展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獲取更多的實踐案例,通過實際辦案累積辦案經驗,在豐富自己的教學內容和經驗的同時做到學以致用,實現理論與實務的無縫對接,達至業務部門與教學單位的雙贏。除了上面提到的要增強法學實踐課的教師配備,還需要科學設置現有法學實踐課程,不應將法學實踐課程簡單地定位于組織一兩次模擬法庭、課上多講幾個案例,或者直接將所有的實踐課程放到教學實習單位去開展。這里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法學實踐課程一定要在學校上,一定要有專業老師進行指導,并且還應設置嚴格的課程考核,不能簡單地以課程論文的形式作為唯一的考核評價標準。同時,在實踐課程中,應貫徹“理論指導實踐,實踐反饋于理論的”教學思路,“理論指導實踐”只是教學實踐的第一步,教學實踐課程絕不能止步于此,還應將實踐檢驗理論的結果反饋于專業理論中,這樣才能豐富和完善現有的專業理論體系,達到教學實踐課“以法學實踐推動法學理論發展”的目標。從而為開展法學學科體系創新性研究,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體系提供理論基礎和實踐框架。
作者:王嬋 付中強 單位:山東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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