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經濟法課程教改思考

時間:2022-04-18 10: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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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經濟法課程教改思考

一、高職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1.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社會對從業人員的法律素質,特別是對大學畢業生的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學生要學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增強法律意識,弘揚法治精神,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化的要求。

2.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內在需要。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具備法律素質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內在需要,是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必備技能之一。大學生通過學習經濟法等法律課程,掌握經濟法律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大學生依法經營和管理的能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防范法律風險,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利益最大化。

3.學生職業技能形成的迫切要求。現代社會對從業人員要求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懂經濟、管理、財會會計、金融投資等,還要求懂法律。高職院校要培養既懂經濟知識又懂法律知識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因此,學生的職業技能對法律基本理論的系統性要求不高,但對法律教育的崗位針對性要求較強,對現實法律問題關注較高。[1]高職院校應把《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與各種職業資格考試所需的知識、技能、職業素養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大學生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全面落實教育部在高職院校實施“雙證書”制度(學歷畢業證、職業技能資格證),促進大學生就業或創業。

4.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需求。傳統的《經濟法》課程教學是以理論傳授為主,輕視對學生實踐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養,學生學習興趣不強、熱情不高,教學效果不理想,不能滿足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因此,必須加快對《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改革和建設,不斷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高職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的探索與實踐

高職教育的目標是培養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人才培養的特征是職業能力的培養。因此,高職教育必須改革傳統的學科本位的課程體系,牢固樹立能力本位的思想,注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通過課程結構的整體設計和教學模式的創新,關注學生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學生對社會和職業的適應能力,真正實現課程體系由學科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轉變,由知識體系系統化向工作過程系統化的轉變。[2]本文結合黃岡科技職業學院《經濟法》課程改革的探索與實踐,探討高職院?!督洕ā氛n程教學的改革與創新。

1.課程的定位。我們在對武漢城市圈、湖北省及中部地區的有關企業、行業、職教專家和學院往屆畢業生進行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較全面地掌握了區域經濟快速發展中對高職教育人才培養的需求。經濟工作的重要性、經濟活動的復雜性、經濟運行的規律性、經濟聯系的全球性等使得經濟和法律的聯系日益密切,經濟對法律的依賴日益突出,企業對高職畢業生的知識、技能、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需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經濟法是高職院校財經、管理類等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是其他專業的公共選修課,先行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使學生掌握了法律的基本理論和知識;《經濟法》課程為學生后續《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商務談判》、《財務管理》、《國際商法》和《電子商務法律》等課程的學習服務,還能使學生順利通過會計證、營銷師等職業資格考試中有關經濟法的考查內容。《經濟法》課程定位:堅持高職教育人才培養的目標,以法律素質培養為主線,以理論知識的運用為途徑,以關鍵能力培養為核心,面向武漢城市圈,輻射湖北及中部地區,主動服務于區域經濟建設,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人才支撐,培養既懂經濟知識又懂法律知識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2.課程的結構和內容。根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的目標和社會對高職院校人才的需求,《經濟法》課程組教師與有關工商企業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法院等企業、行業和司法部門的法律專家經過深入、細致地分析,依據能力復雜程度整合典型工作任務形成綜合能力領域,遵循學生職業能力成長規律和認知規律,循序漸進,螺旋式上升,由感性到理性,由易到難的學習規律和學生畢業后從事經濟活動中進行依法管理工作的實際所必需知識、能力和素質的要求,確立了以企業經濟法律基礎理論、市場主體法律實務、市場行為實施與規制管理、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勞動者保護與社會保障、經濟糾紛的解決等6個項目模塊,建立了認識企業與經濟法、個人獨資企業設立與管理、合伙企業設立與管理、公司設立與管理等16個工作任務,注重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按照企業經濟法律實務工作要求,以任務導向、項目驅動組織教學內容,構建課程結構體系,體現了《經濟法》課程以理論知識的運用為途徑,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去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功能和教育功能。《經濟法》課程立足于職業能力的培養,對課程內容的選擇標準做了根本性的改革,以過程性知識為主,陳述性知識為輔,打破了以知識傳授為主要特征的傳統學科課程模式,轉變為以工作任務為中心組織課程內容和課程教學,讓學生在完成具體項目的過程中構建相關的理論知識,并發展職業能力,根據工作任務相關性及工作能力復雜程度對工作過程進行系統化,形成行動領域。校企(行業)共同設計和開發了以企業經濟法律基礎理論等6個項目模塊,認識企業與經濟法等16個工作任務,內容的選取以必需、夠用為度,突出課程的實用性,并根據學院內外的教學資源條件,安排了16個教學實訓實踐項目,構建了課程內容體系。每個項目模塊對項目目標、項目任務、教師知識與能力要求、學生知識與能力準備、教學材料、使用工具、實施步驟等提出要求,使課程內容既突出對學生職業能力的訓練,又體現了高職教育對理論知識學習的需要,并融合了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對知識和態度的要求。目前我國企業法律顧問、會計證、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等職業資格和職稱晉升等涉及到經濟法知識的考試,高職院校應把《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與各種職業資格考試所需的知識、技能、職業素養有機結合起來,這樣可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學生職業能力,實現知識和能力的融合,職業目標和教育目標的融合,落實教育部高職院校實施“雙證書”的制度。高職院校學生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以滿足職業崗位所需的知識、能力、素質的要求,掌握企業經濟法律實務中的工作技能,充分體現職業性、實踐性和開放性的要求,不斷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樹立法律信仰,崇尚法律精神,提高防范風險和解決糾紛的能力,為大學生今后就業、創業和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是做好《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要建立一支業務水平高、科研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的專兼結合、結構合理的教學團隊。經濟法教師應優先從有民商經濟法學歷背景的教師或畢業生中選聘,做好青年教師的培訓工作,充分發揮老教師的“傳、幫、帶”作用。經濟法教師要密切關注當前理論研究與經濟立法的最新動態,積極開展教科研、學習、進修、訪問、交流等活動,積極從事經濟法律社會服務實踐活動,如擔任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法制宣傳員、仲裁員、人民陪審員等職務,不斷提高法學理論素養和法律服務的專業技能。同時還應聘任律師、法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法律職業人士作為實踐教學兼職教師,加強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兼職教師各自的專長,共同做好《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經濟法教材要適應經濟法律的時效性、實踐性和政策性較強等特點,及時關注法律的立、改、廢和司法的動態,做好教材編寫和修訂,加強教材建設工作,以適應經濟法教學的需要。我們根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吸收了當前經濟法律研究和經濟立法的最新成果,并依據企業行業發展需要和完成職業崗位實際工作任務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能力、素質要求,精心選取設計《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編寫出版了21世紀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規劃教材《經濟法律實務》。這本教材理論與實訓結合,注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體現了高職教育的特點,已被多家高職院校選用。

4.課程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在經濟法教學活動中,堅持“實際、實用、實踐”的原則,以職業能力的培養為本位的教育教學模式作為教學改革的主線,加強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以任務導向,項目驅動組織教學。堅持學生的主體地位,學生全面參與信息收集、計劃制訂、做出決策、實施計劃、反饋控制、評估結果等教學的全過程,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教師是學習過程的組織者、咨詢者和伙伴,教師要培養學生的方法能力、社會能力和專業能力,使之在學校能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通過學生自己的學習實踐或行動來提高職業能力和教學效果?!督洕ā氛n程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均很強的課程,除了具有傳統法學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技術性和應用性較強的特點?!督洕ā氛n程教學改革的關鍵是在教學中要堅持先進的現代教育理念,從學生主體性入手選擇教學方法,加強教學方法的改革,根據《經濟法》課程特點和職業技能形成的內在規律,綜合地運用互動式教學法、情境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實踐教學法、小組討論法、專題演講教學法、講座式教學法、多媒體網絡教學法等多種教學方法。采用多媒體課件教學與網絡教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專任教師與兼職教師相結合,“教、學、做”相結合,教師主導與學生自主相結合,教學內容與職業資格證書考試相結合等多種教學手段,突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和教師的主導作用。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教育第二課堂活動,組織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實習實訓,把法律知識與現實經濟生活緊密的結合在一起,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創建經濟法精品課程網站,提供豐富的學習資源,為學生創設網絡學習平臺,并運用E-mail或qq工具進行交流,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實現在線交流,開展網上輔導答疑、互動討論等,全方位地拓展了學習空間,促進學生自主學習,提高了學生的職業素質、職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5.考核方式多元化。不斷完善《經濟法》課程考核標準,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發展學生收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加強實踐環節和職業能力考核的比重,堅持以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建立多主體、多維度的多元化評價體系,形成由學生自評、小組評價與專兼職教師評價等相結合的多主體參與的互動式評價方式。把項目公共考核評價(包括工作與職業操守、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交流及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企業評價(頂崗實習、實踐等)和社會評價等相結合,不僅要對學生學習全過程進行評價,還要對學生職業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把學生的態度、表現、成果等納入評價范圍,形成多元化考核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教師提高改進教學。

作者:左劍君工作單位:黃岡科技職業學院經貿系